杨秀君(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
随着数字全球化程度不断提升,新技术和新的货币形式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的支付模式,支票和现金等传统支付方式不再是唯一选择。新冠疫情进一步加速了全球数字化变革的步伐,各国对央行数字货币的讨论和公众呼声越来越热烈[1]。
央行数字货币(CBDC)是一种法定数字货币,由相关国家的中央银行发行,可以使用其进行支付和储值。央行数字货币不同于实体纸币与硬币,它是以数字形式出现的,但在价值功能上具备同等效力,同时也不同于消费者使用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如电子支付),它是基于国家主权信用,对中央银行的直接债券,具有低风险特征,这是比特币等私人数字货币所不具备的。近几年,各国央行开始加速推进数字货币的研发过程。如巴哈马中央银行已正式发行名为Sand Dollar的数字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正在全国进行大规模试点;波士顿联邦储备银行正与麻省理工学院开展数字货币方面的深度合作。随着各国政府对数字货币研究的逐步深入,数字货币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2]。
目前各国研究的央行数字货币主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批发型的,限于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的结算、清算,这一类的数字货币是不面向社会公众的,其主要目的是提高结算和支付的效率;另一种是零售型的,又称一般目标性数字货币,主要应用于家庭和企业的日常支付场景,不但可以方便社会公众对法定货币的使用,使得日常生活更加便捷、高效,而且对促进金融普惠,维护货币主权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对数字货币的认知不断加深,各国政府及国际组织纷纷从战略层面加大对分布式账本技术及数字货币的研究。最新的调查结果表明,有26%的中央银行仍然处于数字货币的理论研究阶段,约60%的中央银行正在进行概念验证或实验,14%的中央银行正在推进试点。
联合国曾在2016年初提出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金融体系的想法,并阐明了该项技术在稳固金融体系中发挥的作用,认为加密货币在增进国际经济合作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3]。
美联储对数字货币的研发从2018年5月开始探索数字资产,到2019年6月Facebook发布Libra白皮书,从2019年7月积极关注数字货币发展趋势,到开始评估数字货币的发行代价和益处,再到2020年1月计划宣布其美元数字化项目,到2020年2月就支付和数字货币开展实验[4],大致经历了探索、关注、评估、实验四个阶段。
新加坡相关负责人表示,数字货币主要目标是,降低跨境支付和结算成本,减少结算时间,同时确保其安全性。
2020年7月,为明晰数字欧元在银行间结算的流程,法国央行选择了八家金融科技公司进行试验。此前,法国央行已经在与法国兴业银行的真实交易中测试了数字欧元,现在正与其他合作伙伴一起扩大数字欧元应用。
柬埔寨央行数字货币Bakong于2020年7月试运行,并预计将在当年9月30日之前开始正式运行,该项目已经得到了11家国内银行的支持。
2020年7月23日,立陶宛央行正式发布了其加密数字货币LBCoin,这是欧洲中央银行发行的第一种加密货币。预计发行24000枚数字货币和4000枚银币,可以和中央银行、专用区块链网络进行直接交换。下一步,立陶宛将探索数字货币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及其管理风险。
由中国人民银行研发的法定数字货币被称为数字人民币,即DCEP,它具有人民币纸币和硬币的同等价值,并且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具备价值性、法偿性、可控性和匿名性,由指定运营机构来参与经营,并面向公众进行兑换[5]。其数字货币的核心特征包括工具、基础系统和制度框架等方面:(1)工具特征,包括可兑换性、便利性、接纳度及可用性及低成本;(2)系统特征,包括安全、即时、弹性、可用性、处理量、可扩展性、互操作性及灵活性和适应性;(3)制度框架特征,包括健全的法律框架及标准。
近年来,我国完成了数字货币的顶层设计和模式制定。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了专门研究小组,开展相关技术储备和理论研究,2017年初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测试成功。2017年7月,央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挂牌。2019年8月,央行召开下半年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数字货币研发进程。2020年春季,央行数字货币在深圳、苏州、雄安等地进行封闭试点测试,预计在未来一到两年内正式推出。
1.积极支持数字货币发展,创新方式激发政策效力。
2020年7月23日,金融服务巨头Visa表示,将大力支持加密货币在“未来货币”中的地位。Visa表示,一直与政策制定者和非政府组织合作,为其在数字货币问题上的沟通架起了桥梁,这其中就包括了中央银行数字货币。2020年7月28日,工银国际经济学家程实等[6]表示,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使全球货币政策困境重重,在这种大环境下数字货币的发展有望创造新的机遇,一方面数字货币使货币政策呈现数字化趋势,这相较于传统的货币政策更具有效力优势,可以提高政策的作用效力和政策的直接作用效果,另一方面数字货币可以对外形成“电子货币区”,这样有利于对内补齐短板和不足之处,对外又可以抵减外部政策带来的干扰,可以保持政策的独立性。
2.重点加强数字货币监管,协调配合实现相互补位。
2020年6月13日,《光明日报》刊文称,法定数字货币要想保持竞争力,就必须要协调好以下两对关系:一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找准政府主导的法定数字货币与市场主导的第三方支付之间相互补充的地方,明晰二者之间的边界,形成良性互动;二是监管与隐私的关系,法定数字货币可以为政府对数字货币进行动态监管提供便利,但同时这也存在着侵犯隐私权的危险。政府应找准这二者间的平衡点,做到可控匿名性。2020年7月13日,国际清算银行(CPMI)指出,当前的跨境支付存在信息不对称,有高成本、低效率、不透明的问题,并提倡采用全球化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实施国际协调的监管和监督方法,根据国际标准、国内法规与政策设计建立全球稳定货币,统一跨司法管辖区法律标准等[7]。
数字货币的研发呈现出全球化趋势,各国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的框架内,积极构建统一的法律标准,畅通数字货币的流通渠道,同时要增强各方的协作配合,加强对数字货币的监督管理,引导多样化、多维度金融合作[8]。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各国加速了央行数字货币的研发步伐,对于相关的技术、法律、经济,以及跨境支付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强国际沟通协作,相互学习,共同努力支持数字货币,促进全球化数字金融的发展。
大数据、物联网等科学技术在数字货币的研发、推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要将其与数字货币深度融合,增强法定数字货币的技术支撑。同时,应该激发市场主体的参与积极性,鼓励、支持企业和个人进行数字技术研发和应用,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通过竞争优化数字货币系统,加快货币数字化转型。
在遵循市场发展规律、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结合我国当前的支付方式发展实际,扩大法定数字货币在各类场景下的应用。同时,要把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融入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完善未来法定数字货币在国际环境下的推广策略,实现境外流通,创新人民币国际化新形势,满足新时代的发展需求。
未来的全球经济竞争是数字科技的竞争,数字货币处于核心地位,人民银行要牢牢掌握货币发行权,防范化解数字货币形态下产生的系统性风险。另外,数字货币的应用中难免会产生身份识别和交易数据的隐私保护问题,对此中央银行要注重用户体验,充分考虑用户保护个人隐私的需求,构建数据管理框架,同时,通过科技手段确保用户数据、隐私的安全,制定监管细则,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明确公共部门的监督职责,加大对数据泄露或滥用行为的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