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报道中电视直播的秩序建构

2021-12-01 04:08
时代人物 2021年33期
关键词:秩序灾害建构

孟 烨

(甘肃政法大学 甘肃兰州 730070)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全球气候变暖等自然生态问题也日趋为人类所关注,其直接表现是高频率、大规模、不同种类的自然灾害事件频繁发生,影响广泛而深入,新闻媒体的应急报道能力被摆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具有极高的新闻价值。在新旧媒体融合共生的媒介生态下,受众获取信息的场景逐渐从传统媒体向新媒体分化,传统主流媒体操控媒介议程的方向被制衡,尤其在灾害报道中,一些原本单一的灾害事件在新媒体公开、广泛的传播下,一旦与某种社会情绪发生“共振”,往往会引爆社会舆论,演化为非预定的媒介事件。鉴于此,传统媒体不应再仅扮演信息传递的中介角色,重新建构电视媒体在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报道中的秩序极为迫切。

灾害报道中电视媒体的秩序现状

电视媒体是一种声画兼备、视听结合的传统媒体形式,在灾害报道中,其最大的特点是在灾害报道中将事件的发展进程及现场环境、声音等同时呈现给受众,引导媒介议程,增加受众对事件的关注度,进而产生强烈的参与意识。但部分突发自然灾害事件中的媒体话语之所以会“内爆”成舆情事件,往往源自电视媒体在灾害报道中的话语权和舆论引导力被制衡,主流媒体影响力大,在危急关头能主导话语权,但往往在报道速度和效果方面不如新媒体,[1]同时媒体的伦理失序现象更加分化了传统的媒体秩序结构。

公众舆论秩序。当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由于其发生时间仓促、通讯不畅和政府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都易导致信息的混乱和失衡,灾害事件的相关信息关切灾情民意,若信息处置不当,使得受众接收信息出现偏差,极易触发社会负面情绪,在短时间内就会引爆巨大的社会舆论漩涡,混乱的公众舆论和虚假信息的传播抢占舆论的制高点,可能引起整个社会的动荡和不安,并影响人们的判断和选择。

媒体话语秩序。话语意味着一个社会团体依据某些成规将其意义传播于社会中,以此确立其社会地位,并为其他团体所认识的过程。[2]在传统的媒介环境中,传播主体相对单一,媒体和传播者本身就充当了信息把关人的角色,媒体的话语秩序由传统媒体主导,受众所接收的信息是经过把关人过滤和筛选的。但随着新媒介技术的发展,信息的传播形式更加多元化,削弱了传统媒体的话语主导权,新媒体开放、互动的传播环境,赋予了受众自主选择信息和传播信息的自由,传统媒体的话语秩序完全被颠覆。

媒体伦理秩序。在康德看来,道德是由约束任何理性存在的责任和义务所组成的。[3]真实、自由、准确、独立、负责、公平、公正、避免伤害是新闻行业的伦理规范,媒体是社会的瞭望者,作为社会媒体应铁肩担道义,坚持社会道德伦理底线。可是我们遗憾甚至有些愤怒的看到,有些媒体在灾害报道中有违媒体伦理道德,为了追逐商业利益而扭曲新闻真实,高举“自由”的大旗而不负社会责任,标榜着“正义”而任意侵犯个人隐私。例如,为了抢拍新闻现场而干扰紧急救援行动,无视遇难者家属的心理创伤,“逼迫”失去亲人的采访对象畅谈“感受”,还有记者对刚刚被救出急需医治的重伤员纠缠不休,要求采访等。这些媒体有违伦理道德的行为,不仅给遇难者及其家属带来巨大伤害,还给公众的身心带来负面影响。媒介的社会责任突出地表现在“维护社会安定、国家安全和公众心智健康”,[4]新闻真实与媒体伦理秩序之间的平衡应如何把握,值得重新反思。

电视直播在灾害报道中的秩序建构

电视直播被认为是电视新闻报道的最佳形式,其最明显的特点是对新闻事件进行同步(即时)报道,这种同步性不仅是新闻时效性的体现,其在信息传递中接近于零的损耗,也展示了极高的透明度和新闻真实性,能够及时将灾害现场以最客观的视觉体验方式传递出去。在“8·8九寨沟地震”“2021年北京沙尘暴”“3·30四川凉山森林火灾”“河南7·20特大暴雨”等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央视和部分省级卫视快速反应,在第一时间进入灾区,进行长时间的直播报道,运用信息传播技术链接起新闻现场与受众之间的时空距离,新闻直播的过程也是受众的参与过程,通过“在场感”增加受众对事件的关注度,有效地引导了社会舆论,消除负面情绪和社会恐慌。与“碎片化”的新媒体传播环境不同,电视直播在灾害报道中的应用有利于电视媒体在新媒介技术的冲击下进行社会秩序和传播秩序的重新建构,提升传播的公信力、引导力和影响力。

电视直播在灾害报道中的优势

传播权威信息并引导舆论。突发灾害事件的信息传播中,由于传播渠道的多元化,传播层级增多,信息真实性的流失也就越多,谣言便逐步开始滋生、蔓延,如果没有权威信息对谣言的澄清和舆论的正确引导,很容易引发社会混乱。而电视直播恰恰在消解信息的模糊性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直播链接起了新闻现场与受众的时空空间,通过共时性的传播让受众零距离体验了“在场感”和“参与感”,直播对新闻现场几乎零损耗的还原,没有中间环节的转述,具有极高的透明度,这种原生态的、全方位的报道弥补了其他媒体的不足,也更容易在信息混乱的灾害报道中树立权威、引导舆论,重新建构媒体话语权,使电视媒体成为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报道中最具真实性、权威性的媒介。

建构真实理性的信息传播环境。后真相时代,信息的模糊性和传播环境的复杂性极易导致信息传播的不平衡,人们常常通过忽略来隐藏重要真相和歪曲现实。[5]在新媒体“碎片化”的传播语境中,公众会根据个人好恶有选择性的阅读信息,因此在灾害报道中极易出现细节真实、整体失衡的传播环境,很难建构起真实理性的信息场域。但相较其他媒体,电视直播能够以较完整的报道框架,搭建起大小屏互动直播的大时段集合式报道,从事件进展、救援情况、灾后重建等,以及原因分析、专家访谈、主要面临的困难等,这些灾害报道的既定程序可以系统化呈现灾害信息,有利于平衡信息场域,在新媒介环境中,逐步建构起客观理性的传播环境。

构建社会价值与社会秩序。电视直播与新媒体“碎片化”的信息传播方式不同,直播中公众通过接收一个重新被建构的灾难现场和信息系统,延展了灾害现场时空维度,将受众与现场时空链接在一起,使公众在不同时空获得共同的参与感受与集体记忆。在进行现场信息传递的同时也是公众参与的过程,通过电视直播对新闻内容进行“再生产”,建构情感、伦理规范及社会价值,在设定公众认知议程的基础上来强化、整合社会秩序和媒体秩序。

电视直播在灾害报道中的秩序建构路径

报道议程设置,重建媒体报道秩序。伴随着灾害事件发生的不同阶段,媒介报道的议程也应有所侧重,在不同阶段建立不同的报道策略。在自然灾害事件爆发伊始,媒体应第一时间满足公众的知情权,通过直播报道发布权威信息。在灾情蔓延阶段,及时播报灾情及相关救援情况,还原现场实况,保持全面、平衡的报道手法,将谣言等不良信息扼杀在萌芽状态,建构客观理性的媒介秩序。在灾害消退期,除了灾后安置和重建的报道议程外,还应通过直播报道和专家在线重点对公众心理进行疏导,体现媒体的人文关怀,因为一些严重的突发自然灾害事件会带给当事者和公众心理上的创伤,媒体在积极引导的同时也应避免因新闻报道造成“二次伤害”。

平衡信息场域,维护风险社会秩序。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由于其瞬时性和破坏性,会迅速引发关注,但多元化的信息传播环境使得传统媒体的话语权被分化,媒介信息传播环境失衡,谣言肆意传播,受众在混乱的信息环境中难以辨别真假。此时电视直播以其独特的时空参与感,通过画面实时传输将真实、客观地现场环境呈现给受众,打破传统媒体仅凭单向度话语进行信息传播和控制的现状,并通过与新媒体的融合实现实时互动,使受众有现场参与感,打消其不信任、恐慌和焦虑等心理特征,引导舆论向积极的方向发展。同时通过直播重新建构风险议题,赋予公众面对风险的勇气和社会责任感,不传谣、不信谣,解决灾区群众和全社会关切,鼓舞全民抗灾的势气,维护社会秩序。

2021年7月,河南持续遭遇强降雨,多个城市发生严重内涝,汛情严峻,央视新闻第一时间前往防汛一线进行报道。在不间断的直播报道中,通过对救援现场的报道营造出众志成城的民族精神以及恢复社会秩序的决心,从而达到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注重多元报道,理性建构话语秩序。对灾害事件的电视直播是一种主体框架形态,在节目的策划实施中应注重多元报道形式的结合,在跨时空的直播场域中营造话语新秩序,即链接事件现场、直通演播室、获取第三方信息。转变传统报道中单一的现场报道模式,以演播室为原点建构起多条轴线纵横交错的直播场域,不同的话语主体根据身份、专业、社会性等不同,比如现场记者、救援人员、演播室评论员或专家等对灾害事件进行深入、全面、权威的解读,不仅拓展了报道的深度,也客观理性的通过直播话语的沟通建构起新的社会话语秩序。

重建电视直播在突发自然灾害事件报道中的秩序,通过关联复杂的议程设置搭建起全新的媒介秩序,准确把握新闻话语权,要在地震、泥石流等灾难报道中勇于讲中国故事,展现危难中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传播中国声音,充分展现出中国在面对和处理突发性事件时国家、政府、媒体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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