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婚恋诗中的女性话语视角

2021-11-30 02:56杨柳鸣
新阅读 2021年11期
关键词:婚恋诗经婚姻

杨柳鸣

《诗经》题材内容多样,有婚恋悲欢的婚恋诗,有农猎情怀的农事诗,有宴飨欢愉的宴饮诗,有怨刺时政的政治诗,还有周民族史诗颂歌等。其中婚恋诗的创作体量不可不谓大宗。据王宗石先生考究,国风中有将近三分之一的诗篇可归入爱情诗的范畴。

《诗经》中的婚恋诗

《诗经》中的婚恋诗将古代先民心底那份质朴、美好的情感以或自叙、或代言、或对唱的方式予以充分表达。语言的力量穿透时间的维度,依旧给予我们内心以持久的温暖与感动。从婚恋时序出发,可以大致将《诗经》婚恋诗按照内容分为以下三类。

一是婚前的思慕与求爱。生活在这一时期的人们,较少受到封建礼教思想的羁绊,男女间的爱情总显得质朴、率真。作为《诗经·国风》首篇的《关雎》,是常为人所传颂爱情的经典篇目。以窈窕淑女配君子,更是体现了后妃之德。如《召南·摽有梅》,以落梅起兴,“梅”与“媒”取谐音双关,将春心萌动的少女对于婚姻爱情赤诚且大胆的渴求予以充分表达。《鄘风·柏舟》中的女子在“无媒不成婚”的时代却反复吟咏“之死矢靡它”,以此表明自己立场之坚定。一位敢爱敢恨、用情真挚专一且敢于为自己婚姻爱情做主的女性形象似乎毕现于我们眼前。

女子拒婚,恋爱受阻。《召南·行露》所写的便是一首女子拒婚诗。“虽速我讼,亦不女从!”即使坐牢房、上公堂也不愿嫁有妇之夫,这位女子不卑不亢、不畏权势,捍卫自己对于婚姻的自主选择权。

情投意合,互表衷肠。《卫风·木瓜》情人之间一赠一答,虽非绝世珍宝却愈加衬托出其对于这份感情的重视。《郑风·溱洧》春水涣涣,男女在岸边欢乐聚会。“女曰:‘观乎?”想来女子大概是在邀请自己心上人一同水边嬉戏。

二是成婚时的婚姻嫁娶。《诗经》中有关婚姻仪式的诗往往洋溢着热烈而欢乐的氛围。或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描写出嫁新娘的高贵优雅、美丽动人;或是“今夕何夕?见此良人。”(《唐风·绸缪》)刻画男子面对貌美新娘时的喜不自胜;亦或是“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夭》)表达人们对出嫁女子使夫婿家中和谐的美好祝愿……婚姻嫁娶实乃人生大事,这一方面的诗歌关注视角也颇为多元化:男女双方及双方家庭,婚姻仪式“第三方”见证人和参与者等。个中情感颇为丰富,但综归于一点即是希望这对新人家庭和睦、白头偕老,多祝福与祈愿色彩。

三是完婚后的琴瑟和谐或婚姻破裂。当爱情的新鲜感褪去,婚后生活往往呈现出两种走向——琴瑟和谐或婚姻破裂。在国风部分,郑风与齐风中各有一首以“鸡鸣”为话题展开的诗歌。鸡鸣时分,天将亮未亮,女子催促丈夫起床更衣。以晨间新婚夫妇略带怨怼但极富情趣的对话形式表现了两人婚姻生活的甜蜜美满、情投意合。《唐风·葛生》丈夫离世,天人相隔,妻子不离不弃,对亡夫从一而终。《卫风·氓》堪称是弃妇诗中的经典之作,女子悔恨地自叙自己恋爱、结婚的经过和婚后被虐的遭遇,以此为其他女性敲响警钟。

女性话语视角原因探析

通过细读文本不难发现,《诗经》中的婚恋诗大都以女性视角为出发点展开叙述,而男子口吻相对少见。推究原因,大约可归纳为以下几方面。

一是女性地位较高。首先是原始神话传说。同世界其他地区的原始神话相比,女性神祇在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地位较高。女娲被视为中华民族的重要始,不仅抟土造人,赐予先民生命,而且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拯救苍生于水火之中。有关上古女神——女娲娘娘的故事不仅描绘出女性神在中国古代的重要地位,并且从侧面反映出女性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所占有的重要地位。

其次是夏、商、周三代历史传统。除却真实性存疑的神话传说,从夏、商、周历史传统入手亦可考究一二。在古代传说中,帝启的母亲“涂山氏之女”是九尾狐成仙,她嫁给大禹后曾辅佐大禹治理洪水,大禹的妻子当然不可能是狐狸,但却极有可能生活在一个以“狐狸”为图腾的母系氏族社会中。虽然传说的真实性尚待考查,但却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女性在社会治理方面扮演的重要角色。

鸣条之战,商汤灭夏,历史进入商朝时期。汤的祖先——契的出生也充满了神话色彩。据《殷本纪》记载,简狄因吃掉玄鸟之卵,怀孕生下契。周部落首领后稷的成长史也颇具有神奇色彩。这在《大雅·生民》一篇有所记载。因为后稷不是正常怀孕出生的,姜塬准备扔掉他,但总有鸟兽帮助尚在襁褓之中的后稷渡过难关。商汤、后稷这两则传说故事共同从侧面反映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的社会特点。

历史研究表明,在整个夏商周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并不低于男性,甚至直到春秋战国时期,仍然没有出现十分严重的“男尊女卑”的性别歧视现象。

再次,是采集劳动与生理特征。原始社会时期,采集与狩猎是获得必备生活资料的两种重要途径。狩猎的结果偶然性较大,可遇不可求;而采集树上的果实经验性色彩较为明显,因此就来源而言,女性所从事的采集劳动相比于男性狩猎活动更为稳定可靠。此外,遠古时期人类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足,常以群居共同抵御风险,这时女性所具备的生育能力对于整个氏族部落人丁兴旺、更迭绵延提供重要保障。总之,在母系氏族社会中,女性无论在物质生产还是生命延续的过程中都处于核心位置,女性的社会地位较高。

二是女性作者多。以女性视角为起点展开叙述的作品较多,一方面反映女性拥有较高社会地位,另一方面客观上女性拥有更多的时间精力。我们不得不与另一类题材——战争诗进行并置分析。在《诗经》所载的年代,“战争”作为解决争端问题的方式之一,频繁登上历史舞台。有地下出土文物可考,可信度较高,影响较大的便有载于利簋的牧野之战、载于大保簋的录国之战、载于史墙盘的荆楚之战、载于多友鼎的猃狁之战等,参与战争的青壮年劳动力多为男子,或许后勤生活方面有妇女的存在,但考虑到春秋及之前的战争往往战斗时间较短,并非近现代而言的持久作战,因此在战争中,性别比的天平往往向男性一方倾斜。女子在家中自然而然拥有更多精力进行诗歌创作。

三是模拟女性口吻。根据后世的诗歌写作经验分析,许多诗歌虽读来给人以女性所写之假象,然而事实上则多为男性作家代笔,即男性作家借助移情等方式,设想女性所思所感,模拟女性口吻进行诗歌创作。这种思路恰恰为女性话语视角的频繁出现提供另一个具有效力的阐释视角。

《诗经》的作者除了少数几篇确切可考外,大都已经无从考证。特别是国风作为日常民歌,其创作者或许不止一人。《诗经》或可谓“代言体”鼻祖,从闺怨诗中便可窥出端倪。《召南·殷其雷》中,雷声轰鸣,大雨将至,思妇担心在外的夫婿是否淋了雨、挨饿受冻。《邶风·雄雉》思妇触景生情,睹物思夫,产生“悔教夫婿觅封侯”的情愫。

作为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中的婚恋诗无论是在意象选择,还是写作手法上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但最令人感动的依旧是先民们对于真挚感情的朴素表达。

经过上述论证分析,虽然在诗经时代已完成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男权社会的过渡与转型,但母系氏族社会的遗风犹存,并且由于此时尚未受到严格意义上封建礼教思想的束缚,女性的地位相对较高;战乱频繁,女性在后方照顾家庭,客观上拥有更多诗歌写作的时间与精力;除此之外,代言体与拟言体诗歌的出现也使得女性口吻的诗歌较多。

作者单位:北京体育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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