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义”作核心的理想制度的尝试
——《水浒传》思想研究

2021-11-30 03:16任荣生
魅力中国 2021年50期
关键词:梁山泊施耐庵君主

任荣生

(华南师范大学,广东 广州 510631)

一、冲突的问题,其主要包含了冲突是什么、冲突的原因以及怎么去解决它等问题,而这些都是政治生活中最古老且争论最长久最激烈的问题。一如美国政治家詹姆士·麦迪逊所宣扬的那样:“如果政府本身不是人的本性的所有映像中最大的映像,如果人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

故而,《水浒传》力图解决的是政治生活中最古老和最持久的冲突问题,这个难题要应对的是一个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权威的终极来源是什么?权威究竟是来自于国家的君主呢,还是述诸天道或神的委任。对国家君主来说,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是国家政治的首要目标,因为它源于人之理性,终极目的乃在于压制人的欲望或兽性;对梁山好汉来说,追求自由,不受任何外力或人为的秩序约束才是人的本性,因为它来自于自然,是对某种“天道”的信仰。施耐庵力图描绘出这样一个处境:朝廷不断打击所谓的“梁山匪寇”,其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英雄好汉们以“义”为至高信仰,举“替天行道”的大旗,其根本目的乃是依据天道的指令。我们可以把《水浒传》理解为是施耐庵为解决冲突这一问题而做的不懈努力。因此,《水浒传》中至今还引发我们深思的魅力不在于它设置了对错之别或善好之分,而是因为它设置了两种至高伦理道德之间的冲突。把《水浒传》简单地还原成善恶的道德范畴的想法,并不能公正地看待《水浒传》的作者所理解的悲剧冲突的本质。梁山好汉们与朝廷的对抗并不是简单的善与恶之间的较量。这场对抗发生在两套各自有效却相互斗争着的伦理道德之间,两者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而冲突就刚好处于这两种互相对抗的道德规范之间。

梁山好汉们与朝廷之间的立场代表的是相互冲突的道德视角。如果只是简单的一对一错的话,情况就不会具有悲剧性了。如果朝廷只是“邪魔当道”、“戾气衡行”,皇帝仅仅只被奸厉蒙蔽了双眼的话,那它就配不上梁山好汉们的挑战,梁山好汉们的失败也不会呈现为一种悲剧性的场面。相反,我们可以说,朝廷代表了国家法律权威的声音,它是共同体和社会和谐的主体,它要求凌驾于一切影响社会行为的事物之上。在此,朝廷是社会秩序与法律规范的代言人。对朝廷而言,维护国家秩序的稳定就是其最高的伦理义务。如若没有规则,任何国家都无法存在。可以说,首要的规则就是其臣民还没有自由到能够完全无视这些法律规范,没有自由到能选择遵守或不遵守哪些规则。是故产生了两种不同立场的分歧:一种观点认为,过自然的生活才是最值得过的生活。因而,理智——即独立自主的个人理智是最高的权威。另一种观点认为,道德准则是通过国家法律的权威而表现出来的,它具有神圣性与强制性,这是国家最古老、最深刻的习俗和制度。两者构成了两种无法调和的选项,两种不同的天职。

梁山好汉与朝廷对“义”的不同程度地理解使他们势同水火,这不是说他们因为身份的差异而误解对方,而是指他们对现实世界的真实看法与对生命中最紧要之物的理解针锋相对。他们都按照自己的原则行事,他们的分歧不在于个体特有的性情,而是来源于他们各自对“义”的信仰。梁山好汉们将生活建立在对朋友的友爱和对弱者的慷慨之上。朝廷则坚信服从国家法律制度的生活是现实生活的前提。法律是社会中的每个个体唯一的要求与保障。“义”作为一种德性,其意味着过一种合乎“礼仪”的生活,“义”即是合法。如若每个人都遵守法律,他的行为就是符合“义行”的。施耐庵深信,对终极事物持有不同观点是人之天性,这些观念体现在道德和法律中并且与现实生活休戚相关。不同的观念一旦相遇,势必争执。

二、从词源上来分析,义从我,从羊,起源于父系氏族公社后期的祭祀活动。“祀”的意义不仅只是在于反映出某种带有宗教性质的信仰,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显现出了一种秩序,且通过特定的政治仪式来持续加强这种秩序。顾言“义”即“仪”,故有“礼仪”为“礼义”之说。《礼记·郊特牲》曰:“礼之所尊,尊其义也;失其义,陈其数,祝史之事也;故其数可陈也,其义难知也。”《孟子·尽心下》曰:“无礼义,则上下乱。是故“义”在另一方面来说其实质就在于表明一种政治合理性的问题。

从殷周等早期的文献来看,君主正当性与合理性的观念是以“天”为中心而展开的,简言之即君权神授或曰君权天授。虽然天有着自然之性、自然规律等含义,但“天”具有的神秘性和宗教性色彩始终在中国传统政治伦理思想中占有绝对的主导作用。因此,天然的拥护君主的统一已然变为每个臣民的使命,如若违背它,则被视为一种不义之行,其结果将会受到法律严厉的惩罚。所以,在《水浒传》中频频出现的刺字、配军、法场等字眼,不能仅仅只理解为一种司法制度,它更多的是蕴含着一种仪式,它是一种显示其统治权力的仪式。逾越了“礼法”所规定的严格界限,将会受到国家法律严肃且无情的处理。在君主看来,“礼法”构筑起的最重要的功用在于通过严肃且威严的表现形式使之王权获得一种不可侵犯的以及神圣性的地位。宋江浔阳楼上题反诗,卢俊义勾结梁山贼寇等罪行代表着公然地与王权作对,这是王权所不能容忍的存在。

然而,“王”不一定代表着世袭的君主和王位。《礼记·礼运篇》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可见,王道首先乃是“大道之行,天下为公”的意思。《洪范》所谓“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则是这种思想的最直接的表述。根据这层解释,“王道”不一定是“君王之道”,在一个历史时代里,只要能做到大公无私、使之天下所归往,那这个道即是王道。自周公之后,历代君主帝王都未能完全到达“王道”之境,故而,“王”与“道”发生了某种程度上的分离。尽管后世的君主帝王也称自己为天子,然“王”与“道”之间的分离,君主“有道”和“无道”的区分,导致了君主帝王依然具有无上的至高权威,却不再是最高道德或道义的化身。

故而,一种政治是否具备正当性往往是通过是否合乎“道”来判定的,但“道”并不是某种具体的人格神,也不是某种抽象思维的理性形式。所以,一种政治的正当性既不是某种机构认证所能授予的,也不是某种制度设计可以一劳永逸地保证的。因此,“道”也暗示了这样一个前提:现实世界中存在着大量的违背天理和不合道义的事件发生,而当今的君主帝王、行政官吏和执法人员对此现状的解决均表现出一种无能为力之态势,一切现行的立法机构、行政机构以及司法机构等公共权力机制已然不能彻底地保护弱者的财产、人身生命等安全。既然这样,就有改变现实社会制度的重大必要,且必须重新界定“义”之内涵,制定实现公正的有效途径和司法秩序。

但是,在怎么实现正义的有效途径和司法秩序等问题上却产生了一个致命的问题:当人们集合在这种正当性的旗帜下时,则会诉诸于武力行为。如若人性中的武力倾向被组织化时,组织所产生的巨大力量则会使武力灾难推向更高的程度并最终带来致命的毁灭。在这种“义”下所组成的“天理”,不仅远离了真正的社会公义,并且使武力陷入了一个神秘的怪圈——为获取“天理”而动武,且又借助武力来彰显所谓的“天理”。这一难题也是《水浒传》的作者所面临的最巨大的挑战。

三、那究竟何为“义”呢?施耐庵尝试性的将“义”从个体到群体,从个体自然之力的层次发展到群体政治密切关联的稳定性过程。故以“义”为中心,产生了统一的道德机制并制约着英雄个体的行为举止,使之在行动上具有高度的统一。其实,梁山好汉们并没有把自己想象成完全不受约束与限制,但是,他们对约束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界定:一种约束是一个人屈服于另一个人的专断统治;而另一种约束则是以“义”为至高指令的道德约束。每个人都必须遵从于“义”的命令,无论其身份高低,财富多少。因而,“义”成为梁山泊内部自律和他律己的准则,如若违反了这一准则,便视之为不义之举。李逵听信谣言误以为宋江强抢民女,做了伤天害理之事,便手持板斧砍倒杏黄旗,大闹忠义堂这一事件便是上诉观点最好的例句。

“义”成为保持梁山泊内部和谐稳定的最重要枢纽,它漠视了差别和等级之分,虽然有“忠义堂石碣受天文,梁山泊英雄排座次”,且学界普遍认为这一举止突出反映其地位身份的不平等。但是,从另一角度思考,正是排名座次才体现出了个体的作用与能力,根据每个个体不同的才能体现其在梁山泊内部的价值与意义。任何个体不会因为地位、财富或声望等这些外在的差别因素而被排除在梁山泊之外。并且,“义”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了个体“自然之力”的无限膨胀,使之在梁山泊内部形成了的巨大凝聚力和向心力,使个体从自然生活到社会政治完成了的巨大转变。于是,梁山泊从一个匪寇帮派转变为了一个带有政治目的性的集团。在这个集团中,它的成员都以“义”为中心,过着一种和谐的共同生活;在这个集团中,每个个体的才能都能够找到一种自然的、自主的、自发的展示舞台。梁山泊屹立于一切个体帮派之上,耸立于各种较小的群体之上,因为它赋予了一切帮派和群体所应具有的价值和意义。

因此,在施耐庵看来,“义”意味着构建一种和谐共生的生活,它代表了每个个体对梁山泊政治活动或公共事务的不同程度的参与。尽管参与的程度不同,但梁山泊这个包含三教九流,形形色色,上至王侯将相之辈,下至鸡鸣狗盗之徒的集团却能给予每个个体充分展示自己能力的平台,使每个个体都可以在这其中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从这一层次思考为何英雄们要“聚义”也就迎刃而解了。如若把梁山泊这个集团放大看成一个政治共同体的话,那它与现在国家构成的理念就会相去甚远。对梁山泊的成员来说,拥有梁山泊的身份或资格并不是一种占有而是某种被分享的东西,这类似于一个家庭中的成员的身份。一如梁山泊最开始建立时所设想的那样,它并非是为了一个人争取到他的权利,而在于保证他自己占据到或拥有到他有资格所处的位置。这代表集团内部每个个体的身份都是平等的,其成员享有各种权利,但这些权利并不是天生的或先天的某些固定权利,这些权利来自于他所致力于贡献的职位;承担的义务也并非梁山泊这个政治集团强加于他的,而是来源于他自己所需要实现的才能。对个人来说最高的价值就在于他能够运用他的能力去做出重要的贡献。这一切的目标就是为了“义”,亦即实现一种和谐的生活。

四、对于施耐庵来说,写作《水浒传》的目地乃是试图去勾画出一个理想的国家,而并非着力于描述一个现存的社会状况。哪怕这看上去是一个矛盾,但可以把《水浒传》一书看成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之上的乌托邦国度,它并非是作者的天方夜谭与奇思怪想,而是建立在现实社会和现存制度所存在的缺陷之上,是对如何建立一个理想制度的一次创新性的大胆尝试。对作者来说,理想的制度必须是所有国家的一个模范或典型,它是对国家内在实质和本性的挖掘,仅仅只是对现存制度的简单地描述并不能达到这一目的。《水浒传》的目地就是尝试性地刻画出作为最具代表性国家所应具有的一般本质或普遍共性,至于现存的制度是否具备这个理想制度的则准却是另一个问题。这并非是一种功利主义的论证能够证明得出来的,也并非梁山泊招安所带来的悲剧结局就妄图揣测这一理想方案的不切实际。人们很容易就叙述出诸种梁山泊脱离现实实际情势,但是在施耐庵看来,这个计划的制定——即描绘出他的理想国家梁山泊——是否能够适合现存政治制度的问题是无关紧要的。作者力图于论证一个国家在本质上或本性上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如果现存事实与这个理想政治制度不相符合,那么现存事实就可能是未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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