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玲玲
(山东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 潍坊 261061)
项目投资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许多问题,例如挪用建设资金、不按时足额纳税、管理费过高等,都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现在迫切需要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更需要规范投资行为。
最大的腐败和浪费是项目决策中的错误。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一些领导搞形象工程、表演工程,一味追求工程的高大,他们决策前不作充分调查论证,不讲科学民主,凭经验决策,急于求成。有的项目建了就动,有的项目拆了就建,有的项目干脆建到一半被放弃,成为永久性的未完工程。一些领导为了自身利益,甚至与政府、商人合谋,通过与条件不成熟、技术不可靠的项目合作,达到自己隐藏的目的,给社会带来沉重负担。
前期工作的质量对工程的顺利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工程建设的深度不够,或脱离实际;有的设计项目比较粗糙,没有详细的尺寸或大小的标准;有的没有详细的图纸,或者只是粗略的文字描述;有的项目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设计变更多,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质量差;一些项目业主和执行单位为了争取项目和资金,被动地按照领导的意愿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造成浪费和损失。
项目管理组织的合理界定是项目顺利实施的根本保证。有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多,管理混乱,有利可图时,争权夺利,不给对方让位;有问题时,相互推诿,互不负责。施工过程中受施工单位的领导,不能有效控制,导致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犯罪的高发区,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犯罪往往发生在工程招投标等环节。虽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工程招投标阶段的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少数竞买人绞尽脑汁、想方设法地规避招投标门槛,肢解项目,回避竞拍,设定具体条件,明明白白地搞,用秘密经营或其他方法达到雇用项目的目的。为了避免相互竞争或在今后的项目中获得报价,一些投标单位恶意串通,共同投标,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损害国家利益,项目经理或其他管理人员同时挂靠多个招标单位,或直接借用多个招标单位资质,签订虚假委托书参与投标。
有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不足,没有进行实地调查,项目不完善;听取建设单位意见,随意变更项目,不能有效控制项目成本;在一些项目中,编制概算的人员水平不高,对活动不熟悉,出现定额固定不当或工程量错算、漏算等状况。
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许多中标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只在投标文件中出现过,根本没有出现在施工过程中,在设计、管理和实施组织中也另有其人。经查,他们通过借用他人资质证书和支付一定管理费的方式,代为承揽新兴市场项目,即通过资质挂靠的方式承揽项目。这样的人员施工经验和管理能力难以满足施工要求,施工设备技术滞后,施工条件简单,难以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在资金严重不足、前期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下,仓促开工,导致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资金困难,因此不得不依靠银行贷款甚至高息向社会筹集资金支持工程建设,不仅给工程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同时也给工程监测和维护运行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不能有效履行工程应有的职能,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建设资金的效益。
利益最大化是各施工单位追求的目标,但有些施工单位并没有通过精心组织、科学管理获得效益,而是通过弄虚作假获得不正当利益,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典型表现为建设单位利用建设项目内部结构隐蔽性强的优势,虚报增加成本,或者是建立高定额,提高收费标准。有时在实行分项定额时,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技术和施工标准进行定额,而是选择成本标准高的分项定额,或者将分项定额中被广泛考虑的工序内容分离利用起来,甚至故意设立大量配额来增加成本。有时不按工程实际类别收费,违反了有关文件的规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建材的发展也可谓日新月异,品种、规格、质量、生产地点和材料供应渠道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甚至相差悬殊。
没有研究就没有干预权,投资项目的决策必须建立在深入调查和客观科学推理的基础上。一方面,为确保决策科学性,投资项目决策必须民主化、法制化。绝对不允许根据行政长官的意愿、为了满足领导的利益而做决定,搞政绩和形象工程。另一方面,要完善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严格监督决策、项目组织管理、项目实施、资金筹措和质量保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项目安全,投资项目诚信高效。
高投资效率可以产生倍增效应,各职能部门必须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坚决避免出现开办初期项目资金来源不明、准备不充分、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个别领导强令独立开展的项目,必须尊重原则,坚决排除实施政绩项目和形象项目的情况。
改变投资项目组织设置不合理的现状,建立健全项目集体人责任制度,明确项目责任主体,改变临时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多次设立管理机构管理项目的做法,逐步将项目实施责任交由公司管理专业项目,扎实完善和推进投资项目代建制。按照市场经济机制实行分离,将职能集中在项目决策、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
一方面,相关职能服务部门要加强投资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开展全球覆盖、多层次、广泛多样的广告宣传,让投资项目的参与者了解法律,让他们学会依法办事,并主动依法办事;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广播、法制讲座等形式,告知其资质贷款、层层转包、非法入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应加强对行业工人的职业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并且对员工技能进行针对性培训,特别是项目预算和出版者、清算监督员,要不断评议其技术水平、执业质量、执业技能、职业道德和不良记录,表扬一批,沟通一批,营造一种积极的氛围,使其在工程造价领域进行比较学习,筹集结余资金,视高估和计算为耻,不断提高工程预算编制和清算质量。同时,要加强对社会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的监督,坚决制止串通、欺诈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为实现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相关职能部门必须严格监督整个招标过程,从发出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到评标办法的选择,直至招标资格考试、专家评委的遴选等,提高招标全过程的透明度,减少暗箱操作。坚决拒绝违规行为,禁止通过各种方式规避招标,相互串通,定制竞价条件,秘密公开发行。
工程建设领域,地籍管理局职能部门对工程变更环节的关注相对较少,缺乏有效监管,经常偏离制度的轨道,留下空白。因此,第一,必须加强对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监管,严格控制投资项目设计变更,避免随意性。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为工程变更监理提供法律依据,加强监理。第二,要坚持联合审批,在听取业主、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意见后,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是否变更,研究最佳变更方案,做到公开透明。第三,要到施工现场,实地考察。
随着我国法制社会的建设,许多投资法律法规被制定,但还不够完善和系统,不能适应投资快速发展的要求,特别是不能体现国家投资体制改革的精神。因此要尽快完善法律法规,防止投资领域贪污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做到有法可依。另外还要加强执法力度,严格追究责任,建立健全投资法律法规体系,加大问责力度,加强投资法制建设,促进投资项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