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孙利军 高金萍
作为一个概念,新闻业包括新闻职业、新闻行业和新闻事业。本文所考察的是中国新闻事业,它以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既追求经济效益也追求社会效益,以社会效益优先。新闻职业道德是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形成的道德品质和道德境界,具体指新闻传播主体之间关系的专业原则和规范。新闻职业道德关系虽然是“思想关系”,但本质上反映的是“利益关系”,包括新闻从业者与受众、与社会组织或机构之间的关系,它实质上是媒体机构、传播者与受众在信息生产和发布过程中权力博弈和协商的结果。如何在信息传播中,既满足受众的接受自由、保障其知情权,又确保传播者的传播自由、维护其职业实践的合理性,是新闻道德追求的目标。2019年记者节前夕,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简称“中国记协”)第九届理事会第五次常务理事会通过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简称《准则》),这是改革开放后,中国记协通过的第五个版本的《准则》。近30年来五个版本的《准则》与中国新闻业变迁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在中国知网检索,以“新闻职业道德与行业”为主题的文献共有66篇,其中硕博士论文占比为58%,研究主题主要为国内外新闻伦理道德对新闻业失范行为的规约等,有些论文结合新闻伦理的共性对中国新闻职业道德的个性进行阐发,理论价值鲜明;这一主题的文献中有期刊论文28篇,2010年是发表的最高峰,达到 13篇,主要围绕2009年出台的第一版《中国新闻职业道德准则》展开研究。江作苏、李孟名的《新时代媒体行为尺度的新变化与新要求——对〈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四个版本的考察与思考》①,重点研究了2019版《准则》对新媒体环境下职业伦理问题的现实反思,以及技术变革和传统观念冲击下中国新闻职业道德的理性调整。目前,尚未见到探讨新闻道德规范修订逻辑与中外新闻业变迁逻辑关系的研究成果。
本文针对五个版本的《准则》,基于新闻职业道德和新闻业发展中共存的三对核心关系建立职业道德规范与新闻业“同框”阐释的坐标体系,通过考察近30年来中国的新闻道德规约与行业变迁的演进逻辑,一方面把五版《准则》置于大的社会变迁视角下进行深度阐释;另一方面旨在揭示《准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业发展的同构、同理关系。
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从业者和新闻媒体遵循的法律之外的行为规范,属于非制度性、非强制性的内化规范。一方面,新闻职业道德是传播主体的自律行为,它要求新闻传播者遵循一般社会道德及行业特殊伦理从事新闻传播活动;另一方面,它也是新闻从业者的自我规范和强制规范的融合统一,一旦制定并向全社会公布,就成为社会舆论监督媒体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的标准。亚里士多德提出“中庸之道”(有人译为“中间之道”),以之诠释新闻职业道德,即职业道德约束新闻传播者行为,以使新闻传播活动居于“正确的时间、正确的人、正确的动机和正确的方式”②,换而言之,从应然角度来看,新闻职业道德既要符合当下的社会习俗,又要符合当下的经济需求和政治机制;既要符合新闻从业者的利益,又要符合受众的期待。
迄今为止,五版《准则》分别为:1991年1月版、1994年4月版、1997年1月版、2009年11月版、2019年11月版。其中,1994版和1997版只是1991版的微调。严格意义上来说,中国记协向全国发布过三个版本的《准则》(1991版、2009版、2019版),这三个版本的《准则》代表着三个历史时代中国新闻职业道德的总体要求和根本目标,即1990年代、21世纪初期、2010年代。
1990年代中国新闻职业道德的主要规约是1991年1月中国记协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准则》,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准则,具有重大意义,引起国内业界和学界的广泛关注。它的发布,被《新闻出版报》评选为“1991年我国新闻界十件大事”之首③,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意味着中国新闻职业的专业精神和专业意识的真正形成。1991版《准则》开篇明确了中国新闻业的地位和新闻从业者的角色:“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要……充分发挥党和人民的耳目喉舌作用”。这一行业定位和角色定位至今不变。
新闻界与执政党均把《准则》视为加强新闻从业者队伍建设和坚定新闻从业者政治立场的行业规范。新闻界普遍认为《准则》的发布是“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新闻队伍素质、实现新闻界所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的迫切要求,也是贯彻新闻工作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方针的重要保证”④;“《准则》是一种广义的道德要求”⑤。当时国内最权威、影响最大的两家业界期刊即人民日报社主办的《新闻战线》和新华社主办的《中国记者》均持这一观点。⑥执政党更强调《准则》是职业行为的通行规则。
1991版《准则》确定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三足鼎立的基本框架:一是新闻工作的宗旨和目标(为人民服务、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原则);二是新闻工作的“应该”行为(遵守法律和纪律、廉洁奉公、团结协作、促进国际友好和合作);三是新闻报道的价值原则(真实客观公正)。1991版《准则》共1991个字,其中涉及的禁止行为(不、不得、反对)达13处,共计296字,占总篇幅近15%,这是五个版本的《准则》中最为突出的。
此后,《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在1994年和1997年进行了两次小的修订。1994版《准则》结合党的十四大精神和三年来新闻界的实践情况,增加了积极倡导和维护新闻工作者权益方面的内容,使《准则》在完善、科学和准确方面略有改进。1997版《准则》对个别表述和结构进行了微调:观点方面,在新闻工作的宗旨目标部分强化了新闻工作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将“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原则”修改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结构方面,在新闻报道的价值原则部分将“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与“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合并;在新闻工作的“应该”部分将“团结协作”与“促进国际友好合作”合并。总的来看,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两次微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国内出现多元社会思潮密切相关,90年代中后期新自由主义思潮在国内广泛传播,新闻界出现反马克思主义思想动向,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思想的侵蚀,有偿新闻现象屡禁不止。针对世纪之交新闻业中的职业道德乱象,1997版《准则》的出台发挥了举旗定向之功,更加重视新闻从业者的政治意识规约,把新闻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明确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⑦。为了确保《准则》的落实,中国记协还发布公告,“奖”“惩”两手共用,建立新闻工作者接受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
21世纪初期的职业道德准则发布于2009年11月9日,2009版《准则》在1997版基础上进行了较大调整,不仅在义务规范方面更加具体可操作,而且强调新闻界自觉规范和社会各界监督的结合。这版《准则》适应互联网传播的特点要求,增加了第五条“坚持改革创新”,强调“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做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适应中国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国际社会新角色,强调与国际新闻同行的双向交流合作,在第七条中新增“积极传播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增进世界各国人民对中华文化的了解”。无论从内容的丰富性,还是从规范的具体化,这版《准则》都显示出中国新闻业正在步入网络传播新时代。
2010年代的职业道德准则发布于2019年11月7日,2019版《准则》共七条31款,篇幅比2009版增加了23%,内容更加详尽,其政治化、时代化和法治化特点更加鲜明,职业道德的刚性色彩更加凸显。新闻工作宗旨、新闻报道价值和新闻工作的“应该”行为,均有新增。在新闻工作宗旨方面,新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新闻报道记者方面,新增“坚持网上网下‘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导向要求、管理要求”,“强化互联网思维,顺应全媒体发展要求”;在新闻工作的“应该”行为方面,“坚持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练就过硬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拜人民为师,向人民学习”,“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尊重和保护新闻媒体作品版权”等等。
总的来看,近30年来《准则》的内容体现为“三扬三抑”:弘扬的三种传播行为是正面宣传为主、服务受众需求、坚持新闻真实;抑制的三种失范行为是失实报道、虚假新闻和违规违纪。五个版本《准则》的内容修订体现出“集中与细化”的演进逻辑,即主题日趋集中——集中于导向、方向和规律;规范日趋细化——从原则性要求扩展到体裁、方式等具体要求。这一逻辑与近30年来中国新闻业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在意识形态与产业双重基本属性中定位,在新闻与宣传两种主要功能中展开传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元力量制约中发展运行”⑧的特征相符合。
新闻职业道德指向的是新闻传播行为的善恶标准,它的目标是推动新闻行业和社会公众形成关于新闻传播行为的共识,以规范和指导新闻媒体和新闻从业者的职业实践,因此,可以说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传播主体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⑨从调整关系的角度来看,新闻职业道德主要涉及三对核心关系:新闻从业者与社会管理者(统治者)的关系;新闻从业者与行业组织(媒体组织)的关系;新闻从业者与行为对象(受众)的关系。这三对核心关系映射于新闻传播活动中,具体体现为:社会规制、媒介生态和受众需求。
其一,从社会规制角度看,刚性色彩和政治规约贯穿始终。五版《准则》的大量话语直接来自行业管理政策、法规条例以及领导人讲话⑩,《准则》也落实在国家和政党管理部门的硬性规定和行业培训中。1991版即确立了把《准则》刚性化为新闻从业者行为规范的惯例,同年8月,中纪委就转发《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发出通报,明确提出“要结合贯彻《准则》……进一步消除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一切向钱看’的思想影响,增强党性,自觉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提高新闻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增强组织纪律性,在政治上、行动上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这一通报实质上将《准则》上升为刚性要求,把《准则》视为党内管理、监督的条例,而不仅仅是行业内部的自律性条款。2009版和2019版还将国内新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精神纳入《准则》,如《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9)》《记者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在当前中国新闻法缺位的历史阶段,以职业道德代行部分新闻法的功能,无形之中极大地提升了《准则》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五版《准则》始终坚持中国新闻业的属性和地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新闻从业者提出政治立场的要求,强化了中国新闻业凸显的宣传功能。在五版《准则》的引言部分,1991版要求“忠诚于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坚持“二为”方针; 2009版要求“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2019版新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要求作为新闻从业者队伍建设的首个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的内容也被纳入2019版《准则》,如“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生动诠释中国道路、中国理论、中国制度、中国文化”。在职业道德中强化其政治特性,实质上是对中国新闻业是谁的新闻业的一种宣示。
其二,从媒介生态角度来看,凸显从国内到全球、从面向客体到以“我”为主的态势。无论是从整个大的社会环境来说还是媒介生态环境来说,《准则》与近30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化同向同行,同构化特质鲜明。1990年代,《准则》对新闻从业者与同行关系的调适方面,主要着眼国内媒体间的团结协作,对国际同行的交流仅有原则性的约束;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程度的提升,《准则》的国际化内涵也逐渐从强调与同行团结互助、与国际同业合作,转向向国际同业讲述中国故事;由被动地禁止恶性竞争,转向要求平等对话;由面向客体的规约转向以“我”为主,积极作为。
1991版《准则》诞生于中国改革开放后新闻业快速转型发展的大潮之中,第七条和第八条从国内和国际角度、从应当与反对角度,倡导团结协作、友好合作,明确提出“与国际新闻同业的交流合作”并“维护祖国和中国新闻工作者的尊严”。此后的《准则》不断细化和深化这一基本原则,并为之赋予新的时代特色。2009版和2019版《准则》取消了对国内同行团结协作的专门性条款,增加了与国际同行交流合作的篇幅并细化要求。2009版将“积极参加有组织开展的与各国媒体和国际(区域)新闻组织的交流合作”写入《准则》,在这版《准则》发布之前,新华社主办了第一届“世界媒体峰会”,世界各地的通讯社、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170多家传媒机构与会,极大地提升了中国新闻业的影响力。2019版《准则》第七条将2009版的“促进国际新闻同行的交流与合作”改为“对外展示良好形象”,充分显示了以我为主的大国气度和风范。
其三,从受众需求角度看,日趋强调遵循新闻规律。五版《准则》均强调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强调新闻规律对新闻传播工作的价值,在理念上要求服务受众;在方法论上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实践中强调真实是新闻的生命。2009版明确提出“遵循新闻传播规律”;2019版“规律”一词共出现5次,要求“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新兴媒体发展规律”“积极探索网络信息生产和传播的特点规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五版《准则》唯一不变的表述,表明了新闻传播活动的根本目标;五版《准则》都强调舆论监督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结合时代变化提出了具体的监督措施,1991版提出“重视群众的稿件,妥善处理公民有关建议、批评、申诉和检举的来信、来访”;2009版要求“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着眼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持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2019版又新增“发表批评性报道要事实准确、分析客观”。但是如何协调遵循新闻规律与突出宣传功能之间的矛盾,《准则》没有提供解决方案,这可能成为实践中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难题。
上述三者既是新闻职业道德中三对核心关系的映射,也是构筑新闻业演变的三个支柱,支撑着新闻业的变革。职业道德因人的需要而产生,它不仅在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而且也是限制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认为,道德是社会创造并为社会服务的。近代新闻业的诞生与发展,催生了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产生。中国语境下,将五个版本的《准则》与近30年来中国新闻业的变迁关联起来进行相互阐释,可以发现二者的双向互动、同构与互构。社会规制、媒介生态和受众需求三个影响因素将职业道德规范与中国新闻业变革勾连起来,《准则》与新闻业是一个互促互进的整体。
如果把人类的新闻传播活动视为一个具有整体性的系统来看,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业这两个子系统之间也存在相互制约、相互建构的关系。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的发展和丰富过程中形成了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同时又因为职业道德规范的存在而不断调整着新闻从业者的新闻传播活动,不断地将新闻业从偏离的方向拉回,使之行进在既符合人类理想,又切合传播现实的新闻业发展轨道中来。于是观之,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业具有同构性,即二者的修订逻辑和变迁逻辑中存在着相同或相似的系统结构,它们都受到社会规制、媒介生态和受众需求这三个因素的影响。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业的互融、互动和互构关系亦体现于社会规制、媒介生态和受众需求之中。
民族国家出现以来,政府或执政党往往通过强化道德价值以增强公众自律、稳定社会关系,实现社会治理的目标。因为新闻传播强大的影响力,也使之成为政府或执政党实现其社会治理目标的“推进器”,由此,每个国家的政府或执政党都将新闻业管理视为社会规制的重要部分。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的主管部门是中宣部,为正部级群团组织,由其牵头制定的《准则》,实质上属于执政党社会规制的重要部分,属于柔性的媒介控制。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应和这一改革,传媒业迅速调整经营方式和人员管理体制,1996年全国第一家报业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正式挂牌,传媒产业化发展势头迅猛。20世纪90年代末,全国已成立30余家报业集团和多家影视集团和出版集团。传媒产业化运作中,媒体从业人员与市场的关系凸显出来,媒体经营管理人才匮乏,新闻采编人员与广告人员交叉,这是有偿新闻突然泛滥的重要原因。1991版《准则》明确提出“新闻活动和经营活动要严格分开。记者编辑不得从事广告或其他经营活动,从中牟利”(又称“两分开”),以此解决市场化运作中产生的职业伦理问题,“两分开”的规定始终保留在2009版和2019版中。
21世纪后,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三步走”战略目标,为新闻业发展明确了发展目标。2018年8月21日,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新形势下的宣传思想工作必须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准则》在修订中积极回应国家和新闻业发展要求,2019版《准则》在引言和全文中多处有机融入习近平2018年讲话的核心思想和原文,明确写入中国的全球治理方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将新闻传播与文化传播有机融合起来,增加“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充分体现了中国作为世界大国的主导地位。
媒介生态是新闻业赖以存在的客观环境,也是特定时代新闻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影响因素,是媒体从业者、媒介和社会力量互动的场域。新闻职业道德状况良好,则媒介生态和谐,新闻业发展态势稳定;新闻职业道德堕落,媒介生态必然受到威胁,新闻业发展受阻。
从国内角度来看,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进程中,市场经济改变了人们的价值观,“金钱至上”等观念对新闻职业道德造成严重挑战。20世纪90年代,中国传媒生态出现多媒体并存发展的态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深化,新闻业的产业属性逐渐明确,“事业单位、企业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模式迅速提升了传媒业的市场覆盖率、受众普及率和社会影响力,舆论监督日益强化。但是在这一背景下,社会中也出现了对部分新闻记者的“有偿新闻”行为的严厉批评,“防火防盗防记者”的说法不胫而走。2001年元旦,上海文汇新民报业集团的《新闻记者》杂志首次开始发布前一年度“十大假新闻”评选结果,成为管窥21世纪以来中国媒介生态的一个窗口。
从国际角度来看,移动互联网应用带来了新闻传播全球化,新闻生产机制转向专业媒体与自媒体混杂、共存,这种媒介生态的巨变也迫使新闻职业道德规范进行更新和调适。21世纪以来,专业媒体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新闻,介入社交网络传播;自媒体也成为专业媒体的信息源,后者转载或加工前者的信息进行发布,之后再通过社交媒体传播。这种新“新闻生态”改变了过去虚假新闻生产—传播的流程,社交媒体传播的黏性和高信任度,形成了虚假新闻泛滥的倍增效应。与此同时,职业道德的边界也变得模糊。《准则》面向的规约对象也出现了边界的泛化,一方面它的适用范围从着眼国内转向着眼全球;另一方面它的面向主体也兼顾了职业新闻人和自媒体传播者。2019版《准则》发布时,全球媒体型态已然转型,传统媒体式微,平台型媒体崛起,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已成为受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后真相”时代来临;中国作为全球传播市场的一部分,“反转新闻”和虚假信息层出不穷,新闻传播的真实性变得更加难以把握,媒介生态的和谐遭到危险。在互联网管理的法治与社交媒体的传播尚未同步的现实下,职业道德规约的价值更加突显。
受众需求既是新闻业发展的推动力,也是约束新闻职业道德的标尺。近30年来,中国社会经济状况的持续向好也带来了受众需求的多样化,新闻媒体的信息功能已经转化为服务功能。与此同时,受众对于新闻职业道德问题的认知度也越来越高、越来越敏感。20世纪90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步发展阶段,中国公众的物质生活条件尚未脱离匮乏阶段,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2009版《准则》发布后,按购买力平价指标计算,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大国,中国经济连续30年持续增长,社会主要矛盾逐步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也深刻地影响着受众需求的变化,人们对于信息的需求也从20世纪90年代的信息需求单一化、本地化,转向21世纪初期以来的信息需求多元化、全球化。
作为新闻业规范的重要部分,新闻职业道德反过来对新闻业发挥着整合、促进功能。近30年来,五版《准则》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基本宗旨、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遵循,积极倡导通过新闻职业活动保障新闻事业健康发展;在媒介型态不断变化、媒体改革逐渐深化的背景下,以“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展形象、兴文化”为功能追求,发挥着超越道德规范层面的制度性效能。五版《准则》的内容变动也生动地折射着中国新闻业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艰难历程,以及针对道德失范行为的变化不断调整的过程。中国进入个体化的社交媒体时代,还需要全民的媒介素养教育与行业的职业道德准则合力,方能保障信息传播合乎新闻传播规律、合乎社会人伦。
依据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分析,不难发现,新闻职业道德体现的是新闻从业者的应然本质,即新闻从业行为之上限,包括真实客观地从事报道等等;而新闻业体现的是新闻从业者实然本质的集合,即在其现实性上,会出现逐利、媚俗等不良倾向。而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业不是彼此孤立的,其同构性决定了二者是辩证统一,不可分割的。
新闻职业道德准则的修订逻辑与新闻业变迁逻辑的同构性,对近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业的影响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准则》的修订前提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业的趋同性,以此方能确保新闻职业规范在新闻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中发挥其应有作用;另一方面,职业道德属于说服教育和榜样感化的自律性行为规范,属于软性控制,因此,《准则》与新闻业的趋同也可能会导致职业道德规范取代专门法、甚至延宕新闻传播领域的法制进程。
《准则》的每一次修订,都是在新闻业转型和新闻界面临挑战之际,回应现实问题之举。1991版(1994版、1997版)、2009版和2019版《准则》的发布之际,正值中国新闻业发展的三个关键节点——报业大繁荣、网络媒体崛起、社交媒体主流化。改革开放后新闻业在快速发展中,职业道德最大的挑战来自于市场经济对传统职业道德的摧毁,具体表现在新闻真实屡遭损害。
1991版《准则》发布时,适逢1989年资产阶级自由化浪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展开的前夜,时代要求思想上的统一与经济上的开放同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带来了社会生产力的全面解放,中国新闻业也迎来了改革开放后的大繁荣时期,报业“厚报”时代的来临、“周末版”“月末版”等扩版增刊现象风起云涌,是中国新闻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表现。根据1991年8月16日中纪委转发《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通报,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新闻界面临的最大问题,一是1989年春夏之交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导致的新闻从业者思想的混乱;二是市场经济浪潮带来的金钱至上观对新闻从业者价值观的腐蚀。1991版《准则》的“引言”也对这点有所提示:“要坚持新闻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方针,发扬党和人民事业的优良传统,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影响,反对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业不正之风”。在新闻传播行业缺乏专门法的情况下,通过新闻职业道德对新闻从业者的行为进行规约,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政党执政的重要方式。
媒介技术的快速发展也为新闻职业道德带来新的挑战。2009版《准则》发布之际,网络媒体改变了传统媒体独大的舆论格局,官方舆论场与民间舆论场交织,在竞争愈加激烈的媒体环境下,个别记者向“钱”看,利用记者身份创办公司或参股经营,反向利用舆论监督机制实施敲诈勒索,或当“两面人”给网络媒体提供所谓的内幕消息……因此2009版《准则》针对21世纪以来国内出现的新闻职业道德领域的“四大公害”(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以及收取“封口费”、新闻敲诈等道德失范与违法违纪交叉地带的乱象,提出了明确规范;2019版《准则》在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方面,对如何“把好事实导向关”也做了方向性和操作性方面的具体规定。总的来看,当前无视新闻职业道德的网络传播活动仍然不断发生,互联网侵权的领域不断增加。在国内舆论环境更趋成熟的情况下,以《准则》代法难以保证社会舆论的有序传播,必须尽快健全互联网法律法规建设,以妥善应对媒介技术发展的“双刃剑”效应。
近30年来媒介环境发生巨变,中国受众的“第一媒体”从报纸转向电视、再转向社交媒体,而《中国新闻职业道德准则》的修订始终遵循政治导向优先、服务受众需求、坚持新闻真实的总方向,与新闻业变迁逻辑同构、同理,在时代的变革中互动互构、互促互进。
注释:
① 江作苏、李孟名:《新时代媒体行为尺度的新变化与新要求——对〈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四个版本的考察与思考》,《新闻记者》,2020年第4期,第70-73页。
② [美]克利福德·G·克里斯琴等:《媒介伦理学:案例与道德推理》,孙有中、郭石磊、范雪竹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9-10页。
③ 《1991年我国新闻界10件大事》,《新闻研究资料》,1992年第1期,第15页。
④ 本刊特约评论员:《新闻工作的基本方针和职业道德建设》,《新闻战线》,1991年第5期,第4页。
⑤ 王福如:《为人民服务——新闻道德的根本》,《中国记者》,1991年第5期,第1页。
⑥ 除此之外,《新闻爱好者》1991年第6期“每月一评”专栏,刊发文章《努力塑造新闻工作者的美好形象》称:“《准则》的贯彻执行,对于加强新闻工作者的自律意识,提高新闻队伍的思想此治素质,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第1页。
⑦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第二次修订)》,《新闻知识》,1997年第9期,第6页。
⑧ 杨保军:《当代世界新闻业与中国新闻业总体特征分析》,《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第37页。
⑨ 高金萍:《新闻理论基础》,人民日报出版社2017年版,第217页。
⑩ 肖燕雄、李淑华:《共同体证成及规范表述——中国新闻职业道德准则中的“阐释”》,《国际新闻界》,2017第10期,第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