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吟诗
(安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2)
意识形态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概念,是人们理解社会结构及其历史发展的重要视角。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界一致高度关注意识形态研究。近年来,学术界围绕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领导权思想及其当代价值、新时代的意识形态建设等问题展开了充分研究。然而,正如“熟知并非真知”那样,当我们的视角集中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的当代阐发时,却往往忽视了对意识形态本身的界定。实际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无疑具有复杂的多维度性,任何具有时代意义的意识形态建设都离不开对基础理论、基本概念的反思与重建。本文依托约翰·汤普森在《意识形态与现代文化》中对意识形态概念历史与逻辑的梳理,分析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的三重意蕴,并在此基础上探讨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当代价值。
18世纪,法国哲学家特拉西首次提出“意识形态”一词,并在中性意义上使用了这个概念。所谓的中性意义上指的是,意识形态就是对观念和感知的产生、结合和发展进行系统分析的科学。这里没有什么贬义和褒义之分。但由于受到启蒙运动理性主义的影响,特拉西站在感觉主义立场,把观念学作为“第一科学”,这无疑具有解放的进步意义。“通过对观念和感知的谨慎分析,意识形态会使人性可以被认识,从而会使社会与政治秩序可以根据人类的需要与愿望重新加以安排。”[1]31-32因此,以感觉经验为基础、贬低世俗权威、摒弃宗教学说的做法逐渐使拿破仑意识到,特拉西等的观念学不利于政治权力的统治。为扫清思想舆论障碍,拿破仑敌视特拉西等共和主义的政治立场,认为这些观念学者脱离现实,因而当时“几乎所有各类宗教和哲学思想都被谴责为意识形态”[1]33。意识形态理论家们成为拿破仑战争失败的替罪羊。虽然由于拿破仑的退位和波旁王朝的复辟使观念学得以复归,但意识形态概念从此具有了消极的、否定的意义。
马克思在流亡巴黎时期曾深入研读特拉西的著作,不久后与恩格斯共同撰写了《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以论战的方式使用“意识形态”批判青年黑格尔派的观点,承接了拿破仑对意识形态概念否定和批判的态度,但又不同于拿破仑为维护帝制、蔑视意识形态的做法。马克思、恩格斯并未对意识形态家本身予以抨击,而是把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对象加以反思,表达的是对意识形态概念的否定性理解。
通过对以鲍威尔、施蒂纳、费尔巴哈为代表的青年黑格尔派唯心主义立场的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唯物史观的基本内容得以阐发。马克思指明,青年黑格尔派的最大问题是“从未离开的基地”。“德国的批判,直至它最近所做的种种努力,都没有离开过哲学的基地。”[2]514在与青年黑格尔派的论战中,马克思、恩格斯深入阐明了意识形态所产生的社会历史根源,阐述了唯物史观的基础架构。
其一,出于对人类社会总体发展和社会存在的思考,马克思论述了物质生产在人类历史发展中的决定作用。在与青年黑格尔派论战的过程中,马克思清醒地看到,“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是倒立呈像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体在视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生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2]525青年黑格尔派虽然以批判和克服黑格尔的思辨哲学为己任,但他们只是在纯粹的思想领域展开论战,他们对社会和政治理论的认知脱离了实际情况。因此,他们并未真正克服黑格尔哲学,只是把自己看成是“狼的绵羊”。“青年黑格尔派的意识形态家们尽管满口讲的都是所谓‘震撼世界的’词句,却是最大的保守派。”[2]516汤普森总结青年黑格尔派意识形态的错误认知,“意识形态是一种理论学说和活动,它错误地认为观念是自主的和有效的,它不了解社会—历史生活的真正情况和特点。”[1]37青年黑格尔派从观念出发理解和构建世界,因而他们所面对的只能是现实的影子。观念是某种现存实践的结果,观念的作用如果被放大为改变世界的力量,忽视现实的社会背景和历史联系,那么这种抗争就不能对现实和实际产生任何真正的作用。
其二,意识形态不仅来源于人类精神劳动和物质劳动分工,还通过人类社会物质生活的进步获得进一步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阐明:“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2]534起初,人类在自然界中带有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由于生产的需要,从人类两性差异形成的自然性活动分工,发展为出于自发性由生产力的发展而形成的社会活动分工,“群体意识”获得进一步提高,分工得以发展。人在活动中通过劳动维持生存所需,在物质生活本身的生产过程中,社会劳动又自发地划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这种倾向使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分离,使作为类存在物的人的活动出现异化,分工成为必然。马克思指出,分工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人类社会活动的要求和劳动需要的结果。现实的生产过程是以生产工具为出发点,并非是“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抽象的观念所带来的发展,而是从物质生产出发同生产方式紧密联系的。意识形态产生的原因,必须从社会现实生活对主体自身的规定性中,从实践的人在社会历史的活动分析中去寻找。意识形态家的幻想之所以能够发生并且在德国占统治地位,并不仅仅是意识形态理论家们的玄想。反过来说,“从他们的实际生活状况、他们的职业和分工出发,是很容易说明这些幻想、玄想和曲解的。”[2]554
其三,意识形态是特定历史和社会环境的产物,能够根据科学研究加以解释。也就是说,对意识形态的形成和发展不能仅仅通过观念加以解释、说明或驳斥,而是要通过历史科学的方式加以阐释。意识形态以幻想掩盖现实,而科学则建立在真正的现实基础上,这就是关于社会—历史领域的实证科学优势所在。“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2]526马克思、恩格斯考察社会历史的本质,从“思辨的形而上学”转向“真正的实证科学”,这种思维方式的转变表明马克思是从社会现实维度,从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关注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马克思试图以一种遵循客观实际、系统完备、具有坚实基础的科学研究方法,来解释和证实构成意识形态的理论学说和活动。
在与青年黑格尔派论战方式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确立了科学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各种观念形态。”[2]544马克思、恩格斯的目的,是要把一切现实关系等同于观念关系的哲学家们从这种形而上学幻觉中解放出来,批判历史唯心主义,继而指出思想、观念的社会历史基础,通过实践活动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在与青年黑格尔派的论战中,马克思确立了唯物史观,也彻底告别了青年黑格尔派。
随着意识形态的论战概念这一维度的展开,意识形态不再只是以一种批判的性质,而是作为一种观念体系,从属于阶级关系和阶级统治的系统。在这个意义上,汤普森将意识形态视为经济基础“副现象”,“它表达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而以幻想的形式代表阶级关系”[1]40,其真实目的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这里“主”与“副”的秩序和关系非常清楚地表明,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为维持自身的利益、观念、愿望和需求进行阶级统治,意识形态为维护阶级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必须根据“主现象”来解释“副现象”的产生、地位和消亡。
第一,意识形态是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以其经济条件、法律与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的思想形态这三个部分,共同构成了社会的复杂有机整体。马克思的立场表明经济基础的重要作用,应该根据经济条件解释社会—历史的变革。在现实生活过程中,生产的经济条件对社会历史的变革具有决定性作用。这毫无疑问是“主现象”。当不断发展的生产力与陈旧的生产关系发生冲突时,阶级斗争和社会变革成为必然,故而必须区分两种变革:“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3]592而“我们判断这样一个时代变革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去解释。”[3]592因此,判断社会的变革必须从“主现象”出发,而不是“副现象”出发。
第二,必须根据“主现象”来解释“副现象”。“我们把那些虽然不是价值观体系,但是却能够为特定团体的利益提供正当性证明的话语、符号、象征等都看做是意识形态的副现象,虽然它们本身不是意识形态,但是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意识形态的功能。”[4]9因此,我们不能停留在意识形态的表面价值来理解意识形态,意识形态的“副现象”只是对意识形态功能的表达,因而必须深入到意识形态所处的经济条件中分析。比如在资产阶级社会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意识形态,我们对这种意识形态的分析就不能停留在这个概念的表面价值。如果停留在表面价值,我们甚至会赞同,这些价值观都是人们所追求和向往的。但马克思并没有停留在这种表面价值,而是通过揭示产生这些价值观念背后的经济关系,从而既指出这些价值观念的历史起源,也指出了它的时代价值,更重要的是通过分析产生这些价值观念的经济关系,明确指出了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伴随历史的发展,一定会与这些价值观念产生矛盾。资本主义能够自由交换的商品关系并没有带来平等,而是带来了雇佣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的不平等。即使在交换领域看起来是平等的,但一旦进入生产领域,就会出现巨大的不平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没有带来博爱,自由交换的商品经济在马太效应的作用下,必然带来的是贫富差距、两极分化。
第三,只有“主现象”才能消除“副现象”。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扬弃特定的经济关系,才能扬弃特定的意识形态。通常情况下,当社会革命时代来临之时,“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快或慢地发生变革。”[3]592而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则为消灭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奠定了基础。资本主义社会之前的人类社会,受当时社会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阶级关系掩藏在传统价值观背后,各种形式的剥削也隐藏在责任、荣誉、价值等情感的后面。但当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出现后,这些传统的价值观都被打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纯粹的经济关系。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是“一切等级的和固定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一切神圣的东西都被亵渎了。人们终于不得不用冷静的眼光来看他们的生活地位、他们的相互关系。”[3]34-35在这样的经济关系下,被剥削阶级,也即无产阶级清楚地看到了他们自身的生存状况、阶级地位以及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关系。资本主义发展中产生了作为一个代表普遍利益的无产阶级。资本主义产生了自身的掘墓人。资产阶级阶级意识的衰落伴随着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觉醒。
在马克思唯物主义的立场下,作为经济基础“副现象”的意识形态是由经济条件和阶级关系决定的,而作为“潜在”的意识形态则一直以无意识的方式在场,通过具有自主性和有效性传统的力量,指向并伴随人们的实际生活。汤普森指出,“潜在”的意识形态作为一个代表体系,“它通过使人们着眼于过去而不是将来,或者着眼于掩盖阶级关系和脱离对社会变革的集体追求,用以维持现存的统治阶级关系。”[1]44意识形态概念在这个层面上之所以是潜在的,主要基于两点理由:其一,当马克思讨论潜在层面的意识形态时,他并不使用意识形态概念,而是使用“精神”“幽灵”“幻想”等概念。马克思讨论这些现象时并没有将之命令为意识形态,但从这些现象的特征来看,显然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其二,这些现象并不直接是“副现象”,并不随着经济关系这种“主现象”亦步亦趋。简而言之,当某种经济关系消失之后,并不意味着与这种经济关系相对应的意识形态就消失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瓦解了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但并不意味着与封建生产关系相对应的身份、等级、地位、荣誉等价值观念就随之消失了。相反,这些观念具有某种程度的自主性和象征结构,他们依然存在于象征、符号、风俗、传统中。因此,我们对这些象征结构的理解,绝不能简单地从经济条件来揭示。
作为“潜在”的意识形态概念表明,意识形态作为一种符号体系、作为过去的象征形式,影响现时代人们的思想和社会关系,并且被象征形式的意义借以调动起来,成为用以维护和支持统治阶级的手段。关于“潜在”的意识形态概念,马克思最精彩的分析是《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对路易·波拿巴政权的诠释。为什么1848到1851年,风起云涌的革命形势没有带来一场彻底的革命,为什么路易·波拿巴能够建立一个反动的政权?在马克思看来,关键是组成法国最大阶级的农民支持了他。如果进一步追问,为什么农民会支持他?显然是“潜在的”意识形态在发挥作用。
路易·波拿巴通过语言和行动模仿拿破仑的传奇从而制造幻想,强调小农阶级的民意基础,从而代表人民掌握国家机器。而保守的小农阶级在社会变革和改造的前夕如同蓬间雀,当有一位佯称代表他们的利益,能够同情和补偿他们生活状况的“拿破仑”出现时,人们毫不犹豫地在这个鱼目混珠的骗子面前俯首称臣。为维护阶级的保守统治,“即不去利用旧世界自身所具有的一切强大手段来推翻旧世界,却企图躲在社会背后,用私人的办法,在自身的有限的生存条件的范围内实现自身的解救,因此必然是要失败的。”[3]478当小农阶级在与无产阶级利益趋向一致时,迎来的不是同一战线上的彻底革命,反而是路易·波拿巴作为小农阶级的代表成功发动政变。这一事件使马克思觉察到,“一切已死的先辈们的传统,像梦魔一样纠缠着活人的头脑。”[3]471过去发生的传统事件作为活在今天的过去,引导并控制着后代人的思想。这正是意识形态的“潜在性”。
阿尔都塞认为,意识形态本质上是无意识的,以无意识的形式影响人的日常行为,支配人的日常活动。“潜在”的意识形态正是作为人们的一种无意识,被路易·波拿巴利用于自己的统治。这表明,“潜在的”意识形态并不是抽象概念,而是以一系列由日常风俗、行为和信仰等构成的象征形式。各种象征形式维持着社会关系和社会统治。“潜在”的意识形态突出强调了意识形态与经济关系的非平衡性、非一致性,而且提出各种象征形式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功能。但正是由于这种相对独立性,这种意识形态与统治阶级的联系是偶然的,其他阶级也可以利用特定象征形式为他们服务。“象征形式或象征体系本身并不是意识形态的,它们是不是意识形态的,以及在多大程度上是意识形态的,取决于它们在具体社会背景下被使用和被理解的方式。”[1]9因而汤普森指出,“潜在”的意识形态只是在特定历史环境下服务和支撑统治关系,通过这种方式,意识形态还可以为其他个人、集团所利用,从而维护扩大意识形态阵地,以便为自身的利益寻求庇护。这种意识形态的“潜在”概念表明,正如任何社会的经济关系都是复杂的一样,任何社会的意识形态结构也是复杂的,这其中既有占据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也有不占据统治地位的各种观念意识形式。意识形态的阵地是复杂的,充满了矛盾和斗争。
总而言之,“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并不像人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仅仅从意识与社会经济条件的关系方面来考察,事实上,他还从语言和意识的关系,从思想传统和意识的关系,从社会分工与意识,日常生活与人的意识的关系等多角度来研究意识形态。”[5]34马克思立足于现实的实践活动来为意识形态理论奠基,赋予意识形态全新的生命力。因此,梳理马克思意识形态概念基本理论,对服务当代中国的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无疑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6]33-34作为论战意义上的意识形态概念,提示我们意识形态是一个理论斗争的阵地。当前中国“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内外环境更趋复杂,境外敌对势力加大渗透和西化力度,境内一些组织和个人不断变换手法,制造思想混乱,与我争夺人心。”[6]35马克思早已表明,“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7]170意识形态是一个理论的阵地,如果我们不去占领,各种错误思潮就去占领。“意识形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思想阵地,是党和国家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不仅是关乎上层建筑稳定的关键,更是事关社会整体运行方向的重要枢纽。”[8]79因此面对这种没有硝烟的战场,我们必须时刻关注社会思潮的发展动向,准确把握社会舆情的变化;必须从学理的层面揭示错误思潮的理论实质和危害,主动亮剑;必须在同各种错误社会思潮的交流交融交锋中保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领导权、话语权和管理权。
作为“副现象”的意识形态概念,提醒我们意识形态批判不能停留在观念的表面。问题的关键不是观念上的改变,而是要从观念导回到产生观念的现实经济关系中,从经济关系中寻找意识形态问题的根源。当代中国社会必须在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我们要深刻认识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深刻认识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既要有硬实力,也要有软实力,既要做好中心工作、为意识形态工作提供坚实物质基础,又要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为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既不能因为中心工作忽视意识形态工作,也不能使意识形态工作游离于中心工作。”[6]21意识形态建设不能偏离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能脱离“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经济体制的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断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不断地推进社会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地满足人们对公平、正义、民主、法治、安全、环境等的现实需要,才能真正解决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各种突出问题。
作为“潜在”的意识形态概念,提示我们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继承性和历史延续性。尽管中国传统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制度已经不复存在,但中国传统文化依然流淌在我们的血脉中,依然是我们最深厚的软实力,始终以无意识的方式影响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绵延发展、饱受挫折又不断浴火重生,都离不开中华文化的有力支撑。”[6]15这其中既有精华,也有糟粕。因此,我们必须在坚定文化自信的基础上,挖掘传统文化中的优秀资源,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之与当代中国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化的发展方向相结合,从而筑牢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文化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