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丹 龚 瑾(武昌工学院)
首先,我国农村企业普遍呈现出规模难以扩大、员工素质急需提高的特点。我国目前农村人口数量仍然领先于城镇人口数量,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为了更好地调动农村人口工作生活积极性而纷纷成立的乡镇企业,逐渐转制为农村中小型企业,员工组成仍保留为乡镇企业周边的农民。由于城市企业拥有相对较好的工作环境和薪资报酬,部分工作人员纷纷脱离原工作岗位,寻求更适合自身发展的职位。致使农村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平均文化水平进一步下降。而部分企业为了追求企业效率更大化,减少对农村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使产品质量也出现了下降的趋势,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相应的生产成本。
其次,与中小型企业规模相呼应的是有限的甚至逐年下降的企业收益,在各种难以预计的风险中难以消化及发展,财务能力较差,经济基础、融资环境及人力资源的发展均有待进一步提高。而造成更为严重的恶性循环在于农村中小型企业难以得到较大的经济扶持,融资能力及资金流动性不强。若遇到经济洪流中的经济危机,这些企业由于资金链的断裂,为维持企业的正常发展,偶尔会寻求灰色机构的贷款服务,进一步恶化企业的发展,加剧了经营风险。
最后,由于农村中小型企业员工属性的构成,对新兴事物的接纳能力不足,创新能力更为堪忧,科技含量濒临荒漠,缺乏企业的竞争力。大部分企业仍然以员工的劳动力输出为主,或从属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原始企业结构中,对资源环境的发展带来较大压力,对员工的体力维持有着极大需求,无法满足企业的进一步扩大发展。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包括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简称“营改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财产税改革及环境保护税的开征等一系列税收制度改革措施,降低了农村中小企业的税收,对其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营改增的完成对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利好。在以往部分产品的流转环节中,可能出现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重复缴纳。这部分资金的减免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转而可用于科技创新方面的投资及升级,能保证企业活力的重新注入。其次,增值税销项抵扣范围中新增了购入机械设备等不动产,这将促进企业设备的更新换代,进一步制造更具市场竞争力的新型产品,提高企业的所得利润,提高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促进企业发展。
免税政策。主要针对与有机化肥生产销售及农产品加工销售等相关的中小型企业,具体是指免收零售与批发用的种子、农药、化肥以及农机等生产资料的增值税,其目的在于减少农业相关性企业的财务支出,促进我国农业的长足发展。
税率优惠。在企业所得税方面,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就显著降低了这些企业面临的税收负担。除此之外,对社会力量、公益组织或者国家有关部门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捐赠的资金,企业可以按照正常的捐赠待遇办法对部分捐赠资金加以税前扣除。税率优惠还能够提升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确保中小企业的财务能够得到一些优惠。
我国于2018年初正式开征环境保护税。在这项新增的税收制度中,若相关企业的污水排放浓度低于制度中相关的设定标准,可按一定比例进行税率的减免。这种类似于奖励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各生产企业污染治理力度的提高,随之享受税收减免的企业数量逐步增加,污水排放浓度也较国家制定的标准有了较大的差距。而对于农村中小企业而言,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无疑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对企业的排放有了一定程度的限制,能更快更好地建设美丽新农村;但随之而来的是,减少和治理排放政策的落实需要额外资金的投入,这部分资金也将划分于产品的生产成本之中,导致企业所得利润下降,不利于其在市场竞争中突围。
税收制度的改革,对农村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需要改进其长期发展中的弊端,投入更多的精力和成本。但同时,这也带来了一定的发展契机,于某些企业而言是生产成本的降低,能转而发展更为绿色环保的企业,加强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享受税收改革的相关红利。
在相关税收制度改革中,减免了部分产品在流通过程中营业税和增值税的重复增收、取消增收农业型相关企业的部分增值税、购入机械设备等不动产予以增值税抵扣等,这一系列措施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企业可将这部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设备的更新换代、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及产品的研发,加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大企业的发展规模,保证企业的长期发展。
农村中小企业应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同时,增强相关的环保意识,以兼顾美丽乡村的建设,更好地迎合我国环境保护税的逐步落实及发展。而国家开征环境保护税正是基于我国城乡环境污染日渐严峻的事实,摒弃“先发展后治理”的落后措施,于意识形态处进行纠正。
当前,城乡污染集中于水源、空气及固体废弃物等方面。水源污染主要表现为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农业生产中土壤吸收了过多的农药及肥料,在灌溉或雨水等渗透作用下,这部分未被土壤吸收的过剩肥料会作用于地表水而造成污染;工农业生产中由于对水量的需求,采用钻井抽水等方式,使地下水位下降,进一步造成地下水源被污染。空气污染主要是指碳硫等氧化物在空气中的过度聚集,虽然新能源的逐步发展已经成为当下的热门话题,但受困于技术的发展及较高的研发成本,当前我国能源生产结构中传统的化石能源仍占据了高达约81.7%的比例,其不完全燃烧直接带来空气污染,而在农村中小型企业中,工业废气的直接排放及农作物的露天焚烧更加剧了空气净化的压力。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成本较高,转化为路基的填料或者发电原材料的技术较难,难以得到大面积推广,直接堆放成为账面上最为经济的处理方式,受到环境反噬的后果也最为严重,也会进一步加剧水源污染和空气污染。
因此,为了舒缓这部分污染给环境带来的压力,国家必须强化环境保护立法,以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形式进行实现,这给中小型企业带来新一轮的挑战,督促其必须增强环保意识,以顺应发展;同时,也带来相应的发展契机。整合对环境污染较严重的企业,布局谋略相关绿色新产业,实现同步发展。
除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需要关注之外,消费税的改革也直接影响部分消费品的价格,对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具有影响作用。当前我国消费税涉及的税目已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消费改革存在可能,密切关注消费税改革进程,跟随消费税的变化情况,农村中小企业可以适时调整企业主打产品结构,这有利于促进其产业升级,提高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企业利润。
总体来看,相比西方国家对中小企业采用10%-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略微偏高,大部分企业是25%,小微企业是20%,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税收负担,但是对规模不大、盈利不足的农村中小企业来说,税后负担依旧很重,我国在农村中小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方面还可以进一步优化。
此外,在增值税方面,农村中小企业中初级农产品和初加工农产品享受税收优惠较多;而农产品深加工行业享受的税收优惠较少。初级农产品和初加工农产品适用的是9%增值税低税率;农产品深加工行业则实行13%的税率。此外,从农户手中收购初级农产品作为生产原料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依据农产品收购凭证按购买价格10%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高,而抵扣的进项税额低,加上农产品初加工行业享有所得税免征优惠,两者税收差距大,需要进一步优化。
针对农村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政府可以投资组建政策性金融机构,面向广大农村中小企业开展融资。这就使农村中小企业能申请无息或者低息的贷款变为可能。政府还可以利用少量的财政资金吸引大量社会闲散资金投资于中小企业,可以有效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此外,我国地域辽阔,东西部发展不平衡,中西部地区的农村中小企业相对于南方地区来说,技术落后、人才匮乏、资金不足、的局面更加明显,可适当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其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