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宁(国家统计局青冈调查队)
2019 年,中央委员会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构建完善科学的监督管理体系,全面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同时也明确了要推动审计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审计监督能够有效惩治腐败,全面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而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政府公信力。本文主要从审计监督的构建目标、实现路径、协同机制和发展趋势的角度探究构建新时代我国审计监督机制的设计框架,进一步结合新的时代环境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设计提示具体建议。
审计监督是国家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审计监督机制有助于增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制度优势,并可以将其转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审计监督机制可以有效监督权力,能够保障国家治理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进而实现善治的目标。审计监督机制是政治体制的重要治理手段,通过系统化和专业化的方法可以有效发挥监督作用,并且有助于维护经济秩序,肩负政治生活的监督职能,并且可以为确保制度永葆活力提供相关建议。构建科学的审计监督机制是推动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和组织保障。在新的时代环境下,我国需要构建整体部署、分级领导的审计项目监督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审计机制的优势作用,进而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同时也需要构建与其他监督措施相互配合的横向协同的管理机制,进而形成立体化的审计监督管理架构,推动形成多元化的监督管理平台。
审计路径全覆盖有助于消除监管盲区,是确保审计监督工作取得切实成效的前提和基础。我国要全面结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要以国家预算为切入点,全面收集审计线索,扎实做好审计工作。在新的时代环境下,要进一步加强绩效审计,实现对公权力的有效监督。全面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效率,提升公共管理的效率性和经济性,确保实际执政效果与预期目标相一致。审计监督要全面分析公共资源的运用和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符合预算要求,能够全面提高其利用效率和达到预期目标。审计监督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并且通过责任审计来提升履职效果,督促相关负责人切实履职尽责,实现权责匹配,严厉惩治腐败行为,坚决防范腐败风险。审计监督要与各种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相结合,构建科学的信息平台,重点对一些重大政策的相关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并且要长期监控和持续跟踪,确保资金利用的实际效果与政策目标相一致,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价和监控,避免资金使用完就不审计的情况。审计监督要覆盖政府投资,针对投资项目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并且要积极培养复合型、数字型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要全面提升我国审计监督的效果,就需要充分利用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向社会披露与相关审计项目相关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探索构建全民参与审计监督的社会共治新局面,全面提升审计监督的效率和威慑力,持续推进审计问责和整改。
审计问责是确保审计监督发挥作用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保证审计监督能够切实得到落实的关键所在。构建严格的审计问责和整改机制能够有效提升审计服务国家治理的能力,有利于及时整改相关问题,跟进和反馈相关问题处理情况,进而推动工作质量提升和更好履行政府职责。要重点围绕问责客体、问责主体、后续监控等相关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完善问责保障机制和相关程序,探索构建司法与审计相衔接的管理机制。在新的时代环境下,要研究构建多元主体问责制度,健全司法机关、权力机关、社会公众和社会媒体的有效协作的责任追究管理机制。要围绕重要事项、重要职位和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建立责任追究的管理制度,从而实现权责相匹配。要及时披露与审计监督问责有关的信息,从而全面增强审计问责的威慑力,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审计有监控渎职腐败和违法行政的功能,同时也具有防范和纠正相关问题和风险的功能。要全面做好风险防范,针对其中存在的一些影响国家治理的不利因素研究优化审计预防反馈的机制,推动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实现审计工作的全面覆盖,合理做好事前规划,有效减少犯错成本、试错成本和纠错成本。针对被审计对象的受托责任也需要研究监督激励的措施,推动督促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实,进而形成对权力运用的有效制约。审计监督工作需要积极应用相关数据和信息平台来推动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动态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并且做好后续跟踪处理,从而形成威慑力量,主动做好风险预防。
审计监督的协同管理就是基于审计服务于国家治理的基本目标,形成社会组织和政府服务的有效配合,公民普遍参与的公共事务监管的协作机制。审计监督的协同管理包括审计组织需要加强协同合作,既可以协同审计业务,也可以协同审计主体和审计资源等相关内容。审计监督的协同管理机制也包括监督形式、监督内容和监督对象方面的协同,进而实现监督体系和监督主体相关信息和资源的整合管理。
三大审计主体分别具有各自的职责,但其发展目标本质上都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这三大审计主体之间需要相互支持,互通有无,从而全面提升审计资源利用效率,进而实现社会治理目标。只有合理界定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和政府审计的审计主体的功能和职责,探索优化主体的协同管理机制,才能全面提升审计监督工作质量。政府审计要明确职责定位,分阶段研究制定政府审计战略规划,针对经济民生、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研究具体的审计战略,推动政治经济的健康运行。政府审计既要做好前期指导,也要及时进行动态监督,还需要针对问题和风险进行追踪,要及时纠正相关问题,形成效果反馈,全面推广相关经验。政府审计要对相关项目进行合理评价,强化审计监督的问责和追踪机制,通过严格依法审计和形成监管合力来提升监督效果。
内部审计要高度重视风险导向审计工作,通过效益审计、专项审计、审计调查和经济责任审计来全面防范和监控企业整体风险,将过去事后审计转为计划监督、导向监督、过程监督等前置环节,从而能够更好的维护其经济收益和减少损失,推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社会审计既要注重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来对企业行为加以约束和规制,同时也需要积极运用市场手段来加以引导。社会审计既要推动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进而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也需要构建公平的市场交易平台。社会审计要通过信息鉴证来对投资者和管理者行为进行有效的引导和监督,进而有效控制交易成本,维护良好的交易秩序,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社会审计的最高目标就是实现国家治理水平的提升,同时国家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也为其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支持。
我国要在新的时代环境下,积极探索构建科学的审计监督组织机构,引进先进技术和审计监督理念,构建全方位的审计监督系统机制,实现审计制度的创新发展。政府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都是我国审计监督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这三个审计主体协同整合起来,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社会审计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更好地纠正发展中出现的效果偏差和风险问题。
审计监督要与纪检监察、人事监督、经济监督协同管理。纪检监察是新时代约束权力和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审计监督是对国家权力运用的广泛监督,两者的监管目标和内容上有一定的一致性,并且其监管资源也能够形成有效互补。审计监督需要在司法执法、人大立法的法律制度框架下运行,合理规范和明确其与纪检监察的权责界限,形成协同管理的新模式。审计监督与人事监督的协同管理有利于明确主体责任,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基本权益,可以通过组织一些联席会议或者是进行问题通报、反馈追踪、汇报处理结果的方式来提升审计监督的效果。经济监督是预防和惩治经济犯罪的重要措施,这也是审计监督的重要内容,我国需要围绕经济体制发展情况,探索构建科学的经济监督模式,从而推动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全面提升国家现代化治理水平。
随着我国持续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审计监督也呈现出逐渐职业化的发展趋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治理都对审计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审计监督机制要持续创新,审计人员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在新时代,审计人员需要积极接受一些新的审计技术的培训和学习,从而适应社会环境变化的需要。审计人员既要具备审计的专业知识,也需要有数据应用的能力,才能全面应对各种新的挑战。在这个发展趋势的背景下,我国要重点关注审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发展问题,针对其执法独立性缺失、激励机制不科学、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知识结构更新慢等问题研究具体措施。我国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审计人员的从业能力要求,改革职业教育、专业教育和资格考试的内容和相关管理制度,要全面提升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
在新的时代环境下,科学技术快速进步,经济发展模式也快速变革,审计监督的工作任务也会持续增加,工作难度还将进一步显著提升,审计监督也就需要多部门的有效合作,我国还需要积极构建科学的审计监督的管理体制。我国可以从审计业务组织、领导机制、人员管理、审计报告和信息传递的角度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形成纵向跨层级、横向跨部门的立体交叉的审计监督管理体制。要合理调整审计机构的人事管理权限,构建科学的审计监督管理机制,形成适应我国国情的科学的审计监管的制度框架。
在新的时代环境下,要不断创新审计监督管理模式,积极引进新技术和新理念来加强审计监督。既要实现审计路径的全覆盖,也需要制定严格的问责机制、审计预防机制反馈机制,还需要全面加强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手段的协同管理,提升审计监督工作的效果和质量,进而提升我国的现代化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