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编译出版社,北京 100032)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将“社会建设”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说明共产主义和中国道路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实践问题。纵观40 多年改革开放的历程,对于许多重要现实性问题的解决,哲学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多数时间里处于空场和缺场状态。事实上,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体制建构等重大社会问题的合理解答,需要一个能够对此予以准确表征的哲学理论的在场。从唯物史观层面上理解,中国道路建设中最亟待解决的问题是确立准确的基于现实生活世界的社会建设逻辑。曹典顺教授积多年之功撰写的《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唯物辩证法视域中的马克思社会建设思想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20 年版)试图从唯物辩证法认知逻辑的视域,全面梳理马克思社会建设思想的问题意识、思想主旨、理论形态和社会实践。唯物辩证法认知逻辑的视域,一定意义上可以理解为逻辑的视域。据此,马克思社会建设思想的研究就是梳理、概括和准确表达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这就是说,只要马克思的思想中存在社会建设思想,就可以将其社会建设思想概括为社会建设逻辑。或者说,哲学意义上,不可以说马克思只有社会建设思想而没有社会建设逻辑。准确认识、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度研究和中国道路建设深度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和实践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研究价值。
作者从唯物辩证法视角理解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的合理性,既是因为唯物辩证法理论的边界是开放的,也因为马克思晚年已经开始使用唯物辩证法认知逻辑阐释其社会建设思想和逻辑。就辩证法理论的开放性而言,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可以灵活地运用到各种领域,以指导人们的实践活动。具体而言,在社会历史领域中,马克思唯物辩证法必然坚持社会存在的本原性逻辑,肯定社会历史的现实性逻辑,以及现实社会的发展性逻辑。这就是说,唯物辩证法内在地蕴含着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的理论内涵。此外,唯物辩证法的开放性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其批判性的本质特征。这种批判性表现为马克思辩证法对形而上学的批判,在社会层面上,则表现为马克思对以资本逻辑为指导的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就马克思晚年对辩证法的使用而言,由于俄国革命家查苏利奇求解俄国革命问题等原因,马克思晚年开始思考并研究包括俄国在内的东方社会的发展道路问题,明确将西欧社会的发展道路区别于东方社会,谨慎地回应俄国能否跨越卡夫丁峡谷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厘清问题的实质,马克思不得不转向人类学的研究(如马克思研究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等),即从起初关于西欧社会的研究扩大到对整个人类社会及其历史发展的研究,并做了大量的笔记。这些关于社会建设的研究都蕴含着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踪迹。
从理论创新性视角理解,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之所以能够彻底消解黑格尔社会建设逻辑的理论困难,就是因为马克思创立了唯物辩证法的认知逻辑和唯物史观的理论逻辑。从思维方式上理解,马克思社会建设思想是马克思唯物辩证法的认知视域;从内涵上理解,马克思社会建设思想从属于唯物史观的发展理念视域。就内在关联的视角理解,唯物辩证法与唯物史观甚至可以互相指代,即都是要表征马克思哲学,没有必要进行原则性区分。差别之处在于,它们对应于不同的哲学范畴——唯物辩证法对应唯心辩证法,而唯物史观则对应唯心史观。因此,广义上理解,唯物辩证法视域中的马克思社会建设思想研究,亦可称为唯物史观视域中的马克思社会建设思想研究。
尽管马克思论及社会建设思想和逻辑的著作和文献时常有之,但长期以来,学者们并没有足够关注这些著作和文献中的马克思社会建设思想和逻辑,根本原因或许在于,学者们过多地关注了唯物辩证法和唯物史观消灭资本主义的革命性功能。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一书不是一部阐释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是什么”的著作,而是一部深度研究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的哲学著作。所谓哲学研究,就是指从唯物辩证法视域展开的具有“学术性”“思想性”“合理性”“正确性”的研究。就文本而言,作者基于哲学研究应该“是什么”的定位,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认知逻辑分析。首先,阐明“为什么”能够从唯物辩证法的视域准确阐释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其次,从学术史的视角追问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产生的思想史根源;然后,从哲学基础理论的视角,着重阐释马克思为消解黑格尔社会建设逻辑做出了怎样的哲学准备;最后,合理概括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的思想主旨和建构原则,还原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是什么”。
不论是在社会学领域,还是哲学领域,马克思的社会革命思想在总体马克思思想中都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从辩证法视角理解,社会革命与社会建设是不可分割的,社会革命以社会建设为目的和归宿,社会建设以社会革命为手段和途径。就马克思思想而言,马克思社会革命思想与社会建设思想也是相互联系的,无产阶级革命就是为了建立共产主义社会。从哲学理论层面理解,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建设的思想可以概括为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作者在书中对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其一,黑格尔社会建设逻辑的理论逻辑与理论困境。马克思首先接触和接受的社会建设逻辑,应该是黑格尔的思辨哲学和黑格尔的辩证法所关涉的社会建设逻辑,但随着马克思社会实践经验的丰富和理论知识的提升,黑格尔的社会建设逻辑就成了马克思哲学需要面对和消解的理论障碍。作者全面梳理黑格尔社会建设逻辑的思想资源,总结与概括黑格尔彼岸世界的思辨社会理性和社会天国思维,揭示了黑格尔的思辨社会理性和社会天国思维无法从真正意义上消解前人社会建设逻辑的理论困难。深度揭示黑格尔社会建设逻辑的理论困境,是准确理解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不可逾越的思想史背景。
其二,黑格尔社会建设逻辑的实践逻辑与困难研究。为证明社会和谐能够得到切实的社会实践,黑格尔通过构筑“家庭观”“市民社会观”“国家观”来依次呈现社会和谐的实践逻辑。然而,不管黑格尔哲学是从理论层面证明社会和谐能够存在,还是从实践层面确信社会和谐能够实现,都无法回避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即黑格尔所构建的社会建设逻辑与物质利益之间存在的矛盾问题。这也就意味着,黑格尔的思辨理性,无法从实践上真正消解社会建设逻辑的矛盾。作者对黑格尔社会建设逻辑的实践困难进行专门研究,能够更深层次地理解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建立的必要性。
其三,马克思消解黑格尔社会建设逻辑矛盾的哲学准备研究。马克思消解黑格尔社会建设逻辑的理论与实践困难表明,构筑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是必要的。如果将黑格尔哲学理解为一种理性哲学,那么马克思哲学则是一种实践哲学。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完善、深化的发展过程,即马克思实践哲学经历了“世界观准备”“理论逻辑准备”“实践逻辑准备”三个阶段。因此,书中深度剖析马克思消解黑格尔社会建设逻辑矛盾的思想历程,既表明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研究具有强大生命力,也有利于科学界定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与黑格尔社会建设逻辑“边界”。
其四,马克思社会建设思想建构逻辑研究。马克思哲学关于社会建设逻辑的基本思想,尤其是关于民主社会体制与协商社会体制等具体社会建设逻辑的阐释,没有得到学界系统地梳理和足够地关注。事实上,无论是唯物史观逻辑,还是共产主义理论,抑或资本逻辑批判理论,这些马克思哲学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中,无不包含有关于社会建设的思想和逻辑。深度阐释马克思的社会建设逻辑,既是学术界准确把握马克思哲学的需要,也是为当下时代的社会建设逻辑提供思想史资源和意识形态指导的需要。作者从马克思社会建设思想的构筑逻辑、经济逻辑和社会逻辑等展开理论研究,就是探讨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建设应该实现怎样的现实自由,公有制经济体制如何建构,以及从社会体制的运行层面怎样实现社会和谐与良性运转等问题。
系统梳理重大社会历史事件中蕴含着的马克思社会建设思想,作者试图超越对社会建设的传统理解模式,而从“马克思辩证法”这一重大哲学基础问题来反思社会建设逻辑,为“社会建设”研究开辟一条新的研究模式、研究路径或研究范式。
从学理上看,“社会建设”问题研究大多局限在经济模式、政治模式或文化模式之中,很少有将社会建设问题研究提升到哲学基础理论框架和研究视野之内的研究成果。从“马克思辩证法”视域观照社会建设逻辑,不但可以对社会建设逻辑提供创新性的理解,还可以丰富社会哲学理论和现代性理论,克服传统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发展观弊端。从哲学视域研究马克思社会建设思想,就是试图填补哲学对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研究上的学术空白,从而实现厘清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中蕴含的规律性目标。同时,对马克思社会建设逻辑的研究,也是作者为建构中国话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提供创新理论思路的一种尝试。
从实践上看,加强社会建设逻辑研究,不仅有利于学界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有一个更为清醒的认识,而且研究成果世界表明:当代中国的社会建设之中蕴含着能够向世界传播的价值,当代中国有能力为世界生产和输出思想与文化。梳理不同时期的马克思社会建设思想和逻辑,全景式地表征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建设问题的理论变革与发展,结合中国社会建设伟大实践的案例,也有助于人民大众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认同”“价值认同”“情感认同”,坚定“四个自信”,确保中国道路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