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舆情领域的意识形态跟踪管理研究

2021-11-29 13:06王力尘
关键词:舆情网民领域

王力尘,辛 双,李 旸

网络舆情领域的意识形态跟踪管理研究

王力尘1,辛 双1,李 旸2

(1. 辽宁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1;2. 锦州新闻媒体集团 锦州日报编辑中心,辽宁 锦州 121000)

当前,网络舆情已经成为影响意识形态的重要因素。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跟踪管理面临着严峻挑战,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监管形势复杂,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跟踪监管难度增大,负面网络舆论冲击社会主流意识形态;针对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跟踪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如何因势利导,不断完善跟踪管理的对策,提高新形势下网络舆情领域的舆情信息应对能力,及时准确地掌握网络舆情动态,积极引导网络舆论,是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跟踪管理的重要课题。

网络舆情;意识形态;跟踪管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1]因此,加强网络舆情领域的意识形态跟踪建设研究,对于维护网络领域安全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跟踪管理面临的挑战

(一)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监管形势复杂

在新媒体时代,我国网民在新闻传播中的角色正在从主要受众者向新闻的“发布者”逐步转变,网民们通过微信、微博、小视频等社交网络平台为涉及自身利益以及其他事件自主发声或是打抱不平。这些网络平台已逐渐成为他们可以随时随地、不受约束地在网上进行“宣传报道”的自媒体,网络舆论的产生和生成机制因宣传和传播方式受到深刻改变。公众借助网络社交平台,在面对公共事件时没有经过认真的辩证考察就随意发表意见,导致网络言论真假难辨,带有感情色彩的网络舆论使网络舆情常常出现非理性化的倾向,对意识形态安全的监管造成威胁。网络自身所具有的交互性和实时性等特征,也增大了相关部门对网络信息传播监管的难度。社会上的部分网络媒体、水军遇到一些突发事件时,在利益的驱使下,经常未经核实就将传闻快速编辑上传网络平台,并在平台中发表虚假的、攻击性的言论,凭空捏造背离事实真相的新闻误导公众,煽动群体闹事,制造政治混乱,使公众面对突发事件时理性缺失。这不仅使网络舆论生态的健康遭到破坏,也使网络舆情意识形态的引导难度增大,安全监管形势日益严峻。

(二)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跟踪监管难度增大

新时代的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监管形势日益严峻,一些境内外敌对势力出于某种目的,通过利用网络所具有的无边界性以及娱乐性等特征,开发和制作有损他国利益以及宣传本国意识形态的网络游戏和电影等娱乐产品,向受众群体灌输西方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潜移默化地对受众进行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的渗透,促使受众群体在不知不觉中跟随西方的价值标准行事。当网络上出现激发意识形态舆论斗争的事件时,一些信奉西方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的受众群体就会在公众中传播反动的、消极的、虚假的网络言论,不断诋毁、抹黑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以此制造和引发混乱,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跟踪监管形成巨大挑战。当下,我国公众面临生活压力大、贫富差距大、竞争加剧等现实问题深深影响了他们的心理健康,一部分公众心理结构失衡,由此引发的焦虑、不满、仇富等社会情绪不断冲击着他们的心理,急需寻找一个渠道排解他们的不良情绪。基于他们日益累积的不满情绪以及西方意识形态的渗透,一个突发事件便能成为公众情绪宣泄的导火索。加上一些社会组织对事件的恶意引导和渲染,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便快速形成,“一般2至3小时后就可在网上出现,6小时后就可被多家网站转载,24小时后网上的跟帖和讨论就会达到一个高潮。”[2]具有较大煽动性、破坏性的情绪化言论,对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跟踪管理产生了负面影响。

(三)负面网络舆论冲击社会主流意识形态

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关系不断发生变化和调整,公民群体的生活压力逐渐增大,以此引发和导致了他们产生各种负面的、消极的、非理性的情绪在社会中持续滋生和蔓延,冲击着现实的网络社会舆论环境。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衍生的微博、微信等社交自媒体在公众的生活中被广泛应用,网民可以通过网络“自由”地进行“现场实时报道”,同时,也成为带有负面情绪的网民们宣泄情绪的主要渠道。面对突发的网络舆论事件,一些网民往往会不负责任地发布虚假的言论和谣言,逐步成为虚假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某些网民受从众心理的影响,出现了“群体极化效应”的现象,形成了盲目的、偏激的、单向度的群体意识,质疑政府的决策和判断。这些负面的网络舆论不仅影响和干扰了政府的决策,也冲击了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西方国家依托先进的网络技术优势,利用网络平台大肆宣扬西方的普世价值以及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的观念,试图妄议和贬抑中国道路、中国政治制度和党的领导。诸多面目繁多的观点对我国意识形态的传播和发展形成“内外夹击”,给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发展带来冲击。

二、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跟踪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支撑力度不够

网络舆情意识形态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但在管理技术及人才等方面支持力度不足。其一,网络舆情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技术支撑不够。当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网络技术创新能力仍处于弱势,网络舆情的监测预警、汇集分析等相关处理技术仍存在一定差距,使我国意识形态在网络上的传播和推广优势被弱化,在一定程度上给意识形态安全带来隐患。伴随计算机信息技术以及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新的网络知识和网络技术更新速度频繁,而网络舆情管理的技术手段更新较缓,没能与网络信息技术同步发展,致使网络舆情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技术支撑不够。其二,网络舆情跟踪管理人才支撑不足。当前与网络技术发展和网民数量的增加速度相比,网络舆情跟踪管理的专业人才在数量上和专业技能水平上都处于明显的劣势地位,专业人才数量缺口较大,熟知网络技术知识、法律和计算机技术的复合型网络舆情专业人才寥寥无几。相关部门对网络舆情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具有网络大数据舆情分析、判断、预测能力的,在应对网络突发事件时,能迅速反应、共同发声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也十分欠缺。

(二)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治理能力相对较弱

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的事件治理能力是决定网络舆情发展趋势的重要因素。当前,网络舆情治理能力相对较弱的问题依然存在,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治理应对机制不健全。相关部门对于网络舆情意识形态方面未形成体系化和系统化的监测机制以及预警分析机制,在舆情研判预警等方面没有建立统一标准的研判体系,网络舆情协同治理的方式没有完全建立起来,各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有效联动,使得相关工作人员在收集和整理舆情信息时,存在信息滞后和偏差,无法精准地把握舆情信息的真伪,由此将使舆论引导错过最佳时机,不能及时迅速做出准确的应对方案,导致舆情危机治理应对不当。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法治保障不健全。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已有的网络法律法规已不适应新时代网络舆情生态的新变化,新的网络法律法规出台相对滞后,加之现有的网络立法大都停留在规章制度层面,没有根据网络舆情设置具体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体系,以及相关网络监管部门存在权责不明晰、监管内容交叉重复,在管理过程中易产生漏洞、错乱等现象,造成立法和执法的困难。立法难、执法难面临的困境,对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的健康发展和治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三)网络舆情领域部分网民存在着过激行为

网民是网络意识形态舆情信息的发布者和主体。近年来,我国网民数量急速增长,使网络舆情越来越凸显出可变性和多样性,在一定程度上使部分网民在无形中成为网络舆情危机的幕后助推者,进而造成网络负面舆情热点事件和危机事件频频出现。由于网络开放性和盲目性的特征,网民可以以“隐形人”的身份在网上自由地发表意见和评论,特别是关乎自身切实利益的事,情绪更容易激化,造成网络舆情出现偏激化倾向。网络言论良莠不齐、鱼目混珠。部分网民因受到政治素质不高以及媒介辨别能力不强等因素的影响,极易在非主流意识形态的熏染下,被充满情绪化和极端化的非理性网络言论所侵蚀,进一步扰乱了民众的价值判断,因此,爆发的突发性事件也大大增加了社会安全的不稳定因素。因网络交互性和实时性的特征,网络舆情信息可以快速地传送到网民的视线中。这在无形中对信息传播技术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加大了政府相关部门对网络舆情的传播管控难度;还有一些社会上的商业网站,时常为了蹭网络热度,提高网站的点击率和关注度,发布一些具有煽动性的言论信息,而民众不对事件的真伪进行佐证,就盲目跟风发表非理性的网络言论,出现了意识形态的网络舆情危机。

三、完善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跟踪管理的对策

(一)正确认识和对待网络舆情意识形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值。”[3]面对形势复杂的意识形态网络舆论斗争,政府相关部门要正确认识和对待网络舆情,充分认识网络舆情的特殊重要性,加大意识形态网络舆情治理力度,不断提升治理水平与能力。政府要正视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积极转变执政理念,在跟踪管理网络舆情意识形态的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将网络舆情看作是了解民意民声的新渠道,根据舆情深入挖掘其蕴藏的更深层次的现实问题,积极打造实时关注、勤于倾听、及时回应的网络监管型、线上服务型政府,进一步解决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网络监督、网络问政中,相关部门要始终保持着主动宽容的心态,为群众开辟畅通的网络利益诉求渠道,营造更加开放、良性的网络舆论空间,让网民们充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有效地解决他们所反映的相关社会热议问题,为公众排忧解难,使公众切实地体会到政府相关部门执政为民的工作态度,不断提升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感。

(二)加强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的热点分析研判

在新媒体时代完善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跟踪管理以及网络舆情的引导工作,要形成常态化的、专业化的网络舆情监管,对于网络舆情热点要加强技术监控和分析研判。要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加强与专业网络舆情监测机构的合作,注重技术开发与研究,强化对各类网络舆情数据平台的应用,运用智能舆情监控技术对网络交流平台进行监测,及时对舆情信息进行系统的、全面的把控。通过对舆情热点信息的全天候监测,根据发布帖子的点击量、转载数、回复数等采取实时搜集与整理,进行专业化的分析与研判,及时辨别与处理各种舆情信息。要建立健全舆情预警分析机制,利用各类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加强网络预警机制建设,通过精准地掌握和预判网络舆情发展形势和变化,为主管部门安排部署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的建议,使其快速精准地做出应对,进一步控制网络舆情热点恶性事件的发生;要善于对舆情热点发生的时间进行把握,积极探索舆情产生的规律。在网络舆情意识形态热点监测中,舆情监控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提供全面及时的网络舆情浏览,并报送舆情热点分析与研判报告。

(三)完善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跟踪管理危机应对机制

网络舆情是意识形态在网络空间发展的重要力量,正面舆情是主流意识形态发展的“黏合剂”,舆情危机是主流意识形态发展的“分离器”。应对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跟踪管理危机,要加强和完善立法工作,力争做到事事皆有法可依。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网络舆情法规的内容、原则、责任、部门等,统筹网络空间下的意识形态治理工作,以弥补现有网络管理立法中的空白。要加强对网络舆情危机的管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网络传播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网站传播内容的审核和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准确清理有指向性的各类谣言和不良信息,净化社会意识形态传播的网络环境。对于网络平台中传播不实言论,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要严厉打击和处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严格监管网络舆情传播的全过程,形成网络监督检查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要加强网络舆情跟踪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政府网络主管部门要打造一支理论水平高、网络新媒体技术硬的复合型网络大数据技术人才队伍,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能力,确保能迅速应对网络舆情领域意识形态跟踪管理危机,切实维护新时代意识形态网络舆情的安全。

[1] 中共中央宣传部.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M]. 北京: 学习出版社, 2018: 212.

[2] 姜胜洪. 网络舆情热点的形成与发展、现状及舆论引导[J]. 理论月刊, 2008(4): 34-36.

[3] 习近平. 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N]. 人民日报, 2013-08-21(1).

2021-05-18

辽宁省社科联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2021LsLwzzkt-062)

王力尘(1969-),男,辽宁凌海人,教授。

10.15916/j.issn1674-327x.2021.06.003

D64

A

1674-327X (2021)06-0008-03

(责任编辑:叶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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