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食品安全风险研究

2021-11-29 07:00边文青
食品安全导刊 2021年19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监管电商

边文青,李 娜

(西安翻译学院商学院,陕西西安 710105)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带动电子商务不断的普及和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于网购在时间支配、金钱分配方面有着一定的优势,因此备受消费者青睐。互联网及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为电子商务提供了创新增长的有利发展环境,但是电商平台食品安全风险问题一直都是发展道路上的一道难关。

1 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现状

相关数据显示,食品烟酒消费支出占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重最大。电商平台在一定程度上算是新时代的新产物,但是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往往存在较大的隐患,尤其是在网络化愈加繁荣的如今。电商平台的食品安全工作在抽检的结果上、网络媒体的舆论中都在提醒着人们食品安全重要性。2018年,仅外卖网络平台的交易额就已经达到了1 500亿元,预计到2022年年底网络食品市场的交易额有望突破3 000亿元。2019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对网络食品的线下供货点进行了相应的抽查,抽查的样品总数在750个批次,其中合格的710个批次,不合格的有30个批次,严重不合格的有10个批次。实际的合格率94.6%,严重不合格率在不合格产品的比例在25%以上,从这一点上来看我国电商平台食品安全现状令人堪忧[1]。

2 电商平台食品安全风险的主要表现

对于电商而言,其电商平台食品安全风险主要体现在监督不利和宣传不到位两个方面,具体状况如下。

2.1 政府监管力度不足

现代化的信息发展,让网络电商平台的数量呈现几何倍数的增长,导致政府监督工作越加繁重,在人力、物力、时间的安排上就会存在一定不足。面对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以及数量上的激增,政府难以有效地对市场进行实时监管,而这种状况就会导致电商平台的混乱状况以及安全风险问题。很多在质检抽检频繁出问题的食品还是会出现在电商销售平台上,这些问题食品是否能够得到彻底的监管,是否有更进一步的惩罚措施都是有待研究的问题。2018年出现了盒马“标签门”事件,由于当时的电商平台管理不严格,导致了食品安全方面的事故。除此之外,网络上很多所谓“现买现卖”的产品处于“三无”地带,难以保证安全性,已经脱离了政府的监管视野[3]。

2.2 网络虚假信息充斥

在现阶段的电商平台中,“华而不实”“虚假宣传”“以次充好”的现象也算是较为常见的状况之一。这种状况在面对电商食品市场而言就更加的严重,一些店家将食品照片进行二次加工,从而在视觉方面做好吸引工作,甚至是在网红经济较为发达的如今,一些商家也会将自身的产品进行“包装”,称是某某网红食品、明星食品进行售卖[4]。这些杂乱的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对于人的主观认知方面也会造成屏蔽,使普通消费者忽视了对于食品安全方面的考虑。

3 优化电商平台食品安全措施

3.1 健全与完善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法律法制体系

首先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为电子商务实现透明、和谐的交易秩序和环境提供保障。目前我国在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方面还有很多缺失,给一些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不能有效地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我国已颁布相当数量的信息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但立法层次不高,法律协调性较差,立法理念和立法技术相对滞后。立法部门应加快立法进程,适当借鉴国外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的先进经验,建立和完善我国电子商务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应当考虑原有法律对电子商务行为的适用性,对于原有法律不能适应的可以采取修改原有法律和单独立法的方式来解决,对于一些全新领域可以进行单独立法。在电子商务安全方面,法制建设则应涵盖保护隐私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证信息的合法访问、数字签名与认证机构及计算机违法与犯罪问题的控制等。

3.2 电商平台自我管理机制升级

电商平台在发展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图文、食品等必要的宣传方式,如常见的网页宣传、平台界面等。电商平台管理者可以做好相应的电商主体的审核与监察工作,利用信息化、多平台的模式实现电商网络化的监管工作,同时电商平台也可以做好自身管理机制的升级优化,将食品安全落实到重点管控范围内。卫生安全和健康是食品在电商平台通路长久发展中必须完美解决的两个命题。电商平台打破了整个食品销售的原有的市场环境,给食品销售带来了迅速发展,但也面临着品牌生产空心化的问题。庞大的电商食品销量下,产业链的支撑管控是脆弱的。作为电商企业,要加强食品全过程的综合控制,实现材料采购、生产过程透明化、阳光化、规范化,这是网络食品平台及相关产品能够长久健康走下去的重要举措[2]。

3.3 加大监管及惩罚措施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监管部门发现风险、消除隐患、保证上市的食品质量安全的一项重要监管手段。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又对检验依据、补充检验方法、复检程序等进行了完善。市场监管总局应发布相应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对抽检程序和核查处置有细化的要求,并专门针对电商平台食品抽检成立了“神秘购买人”小组。由食品安全监督相关部门进行食品的风险发现、隐患消除、食品监督抽检等。只要坚持进行监管,并定期进行食品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就会让不合格的电商产品能够得到更多的社会监督,在很大程度上对电商平台起到一种强有力的安全管控压力和动力。另外,《食品安全法》中可以考虑“行政累犯”制度,如果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3次受到行政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责令停产停业,把这种多次违法违规行为确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并要求依法从重从严进行处罚[5]。

4 结语

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是现代化发展中最为关注的问题,同时也是时代发展下的难题,政府需要做好监督以及立法工作;消费者需要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投入到网络食品安全的监督中;管理者需要做好管理工作。只有完成多方位的统一,在多方位的视角下完成网络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与处理,才能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发展,走向更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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