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逻辑与革命时期的实践经验

2021-11-29 05:24刘红凛
江西社会科学 2021年5期
关键词:群众观点政党马克思主义

■刘红凛

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先进政党,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致力于建设一个“大的群众党”。群众路线作为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其逻辑起点应追溯到党的筹建与诞生之时。从革命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发展过程看,在建党初期萌发与基本形成,土地革命时期正式形成,全面抗战时期走向成熟。革命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与实践充分证明,要有效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必须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依靠党的组织路线来保障,必须坚决反对与严惩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与各种腐败现象,必须坚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现实利益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从政党性质、阶级基础与党员规模看,无产阶级政党或工人阶级政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是一个现代大众型、群众型政党。作为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先进政党,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致力于建设一个“大的群众党”[1](P90),就致力于组织、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推翻旧政权、建立新政权。在革命时期,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人民立场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创造性地形成了以“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基本内容的群众路线,并不断发扬光大,并使之成为党的生命线、根本工作路线和根本工作方法。在建党百年之际,厘清并深刻认识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在革命时期形成与发展的基本脉络,并深刻总结革命时期践行群众路线的成功经验,这有助于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成功的“政治密码”[2],牢固树立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等基本立场与基本观点,推进全党“不忘初进、牢记使命”,增强干事创业的责任感。

一、党的群众路线的政治本质与理论逻辑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3]作为党的“生命线”,群众路线是如何孕育形成的、在什么时间正式提出的?目前,理论界一般从“文本”或字面意思认为,1929年9月28日周恩来主持起草的“九月来信”第一次明确使用“群众路线”概念并深刻论述了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并以此为起点来研究党的群众路线的萌芽、形成与发展。然而从根本上看,群众路线作为党的生命线,理应是“与生俱来”的;寻找群众路线的逻辑起点,应该立足于无产阶级政党的本质特点、群众路线的政治本质与理论逻辑,到党的“生命”源头去寻找。

从政党类型学角度看,依据政党成员构成与阶级基础,学界一般将政党划分为“无产阶级政党”与“资产阶级政党”、精英型政党与大众型政党,这是对政党类型划分最为简单的“二分法”。根据战后西方政党政治新变化,西方学者柯什海默(Otto Kirchheimer)在20世纪60年代指出:整个西方社会存在着一个从个人代表型的中产阶级政党到代表一定阶层利益的大众型政党、最后到争取尽可能多选民支持的全方位(全能党)政党的发展过程,并提出了“全方位党”这一当代政党类型。[4](P177-183)毫无疑问,柯什海默等对西方政党的类型划分,主要是以西方资产阶级政党的转型发展为考察对象与基本依据的。统筹考虑无产阶级政党、资产阶级政党、民族主义国家政党的历史发展与当代状况,根据政治取向与成员数量,我们认为,自古代朋党向近代“权贵党”转化以来,世界政党先后经历了从近代“权贵党”到现代资产阶级政党、再到现代大众型政党、再到战后“全方位党”与“卡特尔党”、再到当代信息网络化政党的发展变化。比较而言,资产阶级政党等“精英型”政党一般人数较少、组织比较松散,有10万、20万党员就足以称得上大党、能够赢得大选胜利。而无产阶级、工人阶级政党一般以广大劳动人民为基础和主要成员,党员数量众多、组织规模宏大、组织纪律严明等乃其鲜明特点;对无产阶级、工人阶级政党而言,有百万党员也难以称为世界大党、难以完成其历史使命,唯有密切联系成千上万的广大民众才能完成其历史使命。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言:“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5](P411)总之,无论是从历史还是现实看,无产阶级政党、工人阶级政党与生俱来就是一个群众型政党;无论是以党员构成与阶级基础为划分标准、还是以政治取向与成员数量为划分标准,无产阶级政党、工人阶级政党始终都是大众型政党的“代名词”。

共产党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政党,本身就是无产阶级政党中的一种类型,本身就属于无产阶级大众型、群众型政党。《共产党宣言》开宗明义地指出:“共产党人不是同其他工人政党相对立的特殊政党。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5](P413)在最近目的即当下奋斗目标方面,共产党人与其他一切无产阶级政党是完全一样的。共产党人同其他无产阶级政党不同的地方只在于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无产者不同的民族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强调和坚持整个无产阶级共同的不分民族的利益”[5](P413)。另一方面,“在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所经历的各个发展阶段上,共产党人始终代表整个运动的利益”[5](P413)。从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经典论述,可得出两个基本判断:一方面,共产党只是无产阶级政党中的一种,而且是最为先进的那一部分;在组织特点方面,共产党与其他无产阶级政党毫无二致,都属于无产阶级大众型、群众型政党。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政党与其他无产阶级政党的主要区别,既不是阶级基础、群众基础与近期奋斗目标,也不是政党组织类型与组织特点,而在于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的先进性与彻底性。正因如此,我们党始终强调“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由党的先进性本质所决定,共产党人既不满足于一般的阶级斗争、也不止步于现实奋斗目标的实行,而是最低纲领与最高纲领的统一论者,实现最低纲领是为了实现最高纲领创造基本条件;但无论是实现最低纲领还是最高纲领,共产党人都必须通过紧密联系广大群众来实现。

进一步而言,中国共产党作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先进政党,形成党的群众路线的先决条件与理论基础,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树立与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基本观点。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众路线本质上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只有坚持这一基本原理,我们才能把握历史前进的基本规律。只有按历史规律办事,我们才能无往而不胜。”[6](P697)从历史发展看,党的群众观的形成与确立过程,既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学习运用相辅相成,也与近代中国工人运动、中国共产党的筹建过程相辅相成。在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以李大钊主要代表的早期共产党人逐渐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并逐步树立起“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基本观点,自觉摒弃了“英雄史观”。通过对欧美社会工人运动的观察分析,1917年4月李大钊结论性地指出:“若英,若美,若法,政治上、社会上之一切改革,罔不胚酿于劳动阶级之运动。”[7](P85)这表明,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以李大钊为主要代表的早期共产党人就已经深刻认识到:政治变革、社会变革源自于劳动阶级之运动,而非源自于个别英雄与少数精英人士。1919年李大钊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中明确写道:“社会主义的实现,离开人民本身,是万万做不到的,这是马克思主义一个绝大的功绩。”[8](P32)在学习宣传马克思主义的过程中,以李大钊为主要代表的早期中国共产党人不仅树立起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群众观,而且深刻批判“英雄史观”,1916年5月李大钊在《民彝与政治》一文中明确指出:“盖唯民主义乃立宪之本,英雄主义乃专制之原。”[9](P157)强调“吾民当知国家之事,经纬万端,非一二人之力所能举,圣智既非足依,英雄亦莫可恃,匹夫之责,自我尸之”[9](P158)。到了1921年,毛泽东在写给蔡和森的信中明确强调“唯物史观是吾党哲学的根据。”[10](P4)在此意义上看,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时,就已经树立起“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基本观点;从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建设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无产阶级大众型、群众性、使命型政党。

基于上述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本文将党的群众路线的源头追溯到中国共产党的筹建与诞生之时。这与目前理论界将党的群众路线的源头锁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定位于1929年9月周恩来主持起草的“九月来信”等有明显不同。只有将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逻辑归因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马克思主义政党与生俱来的本质特征,将党的群众路线的实践逻辑与实践源头追溯到中国共产党的筹建与诞生之时,才能从理论与实践上有效诠释“有无群众观点是我们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与归宿”[11](P71)“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12](P40)“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等一系列基本政治判断,才能进一步深化对党的性质与群众路线的认识,才能使广大党员干部从根本上树立群众观点,增强贯彻群众路线的自觉性与主动性。

二、革命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发展进程:从建党萌发到党的七大发展成熟

尽管从政治本质、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看,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注定是一个广大群众性政党,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质与发展规律使然。然而,无论政党本质、政党发展规律还是党的群众路线,都有一个在实践中不断展开、不断发展的过程;人们对政党本质、政党发展规律、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也有一个不断深化、不断丰富的发展过程。而且,群众路线之“群众”,是一个具体的、历史的、多维的概念。在马克思主义视阈中,人民群众是相对于少数精英与英雄人物而言的,一般是指在社会人口中占大多数的广大劳动人民。在革命时期,毛泽东指出:“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13](P1475)毛泽东这里所言的“人民”,意思基本上与“群众”相同。然而,理解党的群众路线之“群众”,至少有两个维度、两个层面的意蕴:一是在党群关系层面,对党与党员而言,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中的非党人员,均属于“群众”范畴,故工人观点与工人路线、农民观点与农民路线等,也属于党的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的范畴;二是就干群关系而言,对干部而言,基层“非干部”党员也属于“群众”范畴。因此,理解党的群众路线的萌发与形成,不能拘泥于对“群众”“群众路线”的字面理解与抽象认识,必须对群众与群众路线作历史的、具体的理解。故本文立足于“中国共产党与生俱来就是一个群众型政党”这一政治本质与逻辑起点,把党的群众路线的源头追溯到中国共产党筹建与诞生之时。

纵观革命时期党的理论与实践,党的群众路线客观上有一个从萌芽、形成到成熟的发展过程;其中,建党初期,即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27年大革命失败,乃党的群众路线的萌发与基本形成期;土地革命时期,即从1927年4月中共五大召开到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前,乃党的群众路线的正式形成期;抗日战争时期,乃党的群众路线的成熟期,解放战争时期党的群众路线又有所丰富与发展。

(一)建党初期党的群众路线萌发与基本形成(1921—1927)

由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本质与内在规定性所决定,在建党之初,我们党就致力于建设一个无产阶级“群众党”。中国共产党创建“群众党”的内在要求,可谓“一体两面”:一方面,党要积极吸收工人、农民、军人、学生、知识分子中的先进分子入党,建设一个无产阶级先进性、群众性政党;另一方面,党要实现在革命时期的历史任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走群众路线,必须密切联系与带领广大群众来进行,必须巩固党的阶级基础、建立与巩固工农联盟、形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因此,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萌发是与马克思主义群众性政党的创建过程相辅相成的。

从历史发展看,1921年7月中共一大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从中共一大通过的纲领性文件看,本身就包含着“建党”与密切联系群众(工人)的根本要求。中共一大《中国共产党纲领》第一条明确将党定名为“中国共产党”;第二条明确强调,“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支援工人阶级,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除为止”[1](P3);第三条明确要求“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第四条明确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都可以接收为党员”[1](P3)。上述四条规定,充分体现了创建无产阶级“群众性政党”之“一体两面”要求:一是要紧密联系无产阶级,“把工人、农民和士兵组织起来”;二是吸收广大无产阶级先进分子入党。另外,中共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明确指出,“本党的基本任务是成立产业工会”[1](P6);要求成立工人学校、组织与教育工人,以“使他们在实践中去实现共产党的思想”[1](P7)。在一大之后,为加强党对工人阶级的领导,中央局于1921年8月11日在上海成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成为党领导工人运动的第一个公开机构。毫无疑问,在当时,工人、农民和士兵都属于群众范畴,其中,工人阶级作为党的阶级基础,无疑是重点工作对象。由中共一大通过的纲领性文件可见,在建党伊始,我们党就把组织、教育、团结工人作为基本任务,基本形成了“工人路线”思想与行动,这其中无疑蕴含着群众路线思想。

1922年中共二大在明确党的最低纲领、制定第一部党章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群众性政党”建设“一体两面”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二大《关于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不仅明确提出“群众党”概念,还明确提出组成“群众党”的基本原则,即“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1](P90);明确提出组成“群众党”的基本条件,即要紧靠工人阶级的力量,也要密切联系占中国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还要团结大多数组成“民主联合战线”。二大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大会宣言》指出:“中国三万万的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1](P113)二大之后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对于目前实际问题之计划》进一步指出:农民“自然是工人阶级最有力的友军,为中国共产党所不应忽视的。中国共产党若离开了农民,便很难成功一个大的群众党”[1](P124)。另外,二大通过的《关于“民主联合战线”的决议案》等明确提出组成民主联合战线的主张,要求联合中国的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与全国革新党派以“建立一条民主主义的联合战线”[1](P63)。从中共二大明确提出“群众党”以及组成“群众党”的基本原则与基本条件看,尤其是从“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这一根本要求看,尽管二大没有正式提出“群众路线”概念,但关于“群众党”建设的基本要求、基本内容、基本方略等所蕴含的基本思想,已经彰显出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思想与基本要求。在此意义上看,中共二大已经提出并基本形成了党的群众路线思想。

1923年中共三大通过的由谭平山和毛泽东起草的《农民问题决议案》,进一步强调农民革命的重要性,要求重视全国广大农民,初步提出了解决农民问题、推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方略。这正如该决议案所强调:“有结合小农佃户及雇工以反抗牵制中国的帝国主义者,打倒军阀及贪官污吏,反抗地痞劣绅,以保护农民之利益而促进国民革命运动之必要。”[1](P151)在此基础上,1925年1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共四大,不仅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民主革命运动中无产阶级领导权与工农联盟问题,而且进一步强调“群众性政党”建设的“一体两面”。其中,在党的自身建设方面,四大提出要执行使党群众化的组织路线[1](P379-380),将党的工作重点由帮助国民党发展组织转到自身组织建设上来,要求扩大党员规模与组织规模,加强党对工农革命与群众运动的领导。在这次会议精神指导下,党的组织迅速发展壮大,党员人数迅速增长;党员人数由一大时的50余人、二大时的195人、三大时的420人、四大时的994人,经过两年发展,到了1927年4月中共五大时达到57967人。[14](P36,P43,P57,P62)党员规模与组织规模的扩大,使得中国共产党作为“群众党”初具规模,成功实现了从最初的“组织宣传小队”向无产阶级“群众性政党”的第一次历史跨越。同时,1925年10月中共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通过的《组织问题议决案》进一步指出:“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1](P472)这一重大政治判断,进一步丰富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思想。到了1927年3月,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农民万岁”[15](P19)的口号,主张要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进一步彰显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

(二)土地革命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正式形成(1927—1937)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与大革命失败以后,严峻的革命形势告诉我们:要推翻旧政权,仅仅依靠工人、农民、学生运动远远不够,必须建立共产党领导的军队,以武装斗争反抗与推翻反动统治;要壮大党的力量,必须加强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必须建立革命根据地。1927年“八七会议”深刻总结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在确立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这一总方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要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阶级基础,认为“我们党有这种伟大的力量,不但因为我们党的阶级性使然,而且因为有群众之奋斗,无产阶级及贫苦农民群众之奋斗作保证——这些群众是我们的党的基础”[16](P252-253)。

1928年6—7月,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共六大通过的《政治决议案》,明确把“争取群众”作为当时的总路线,强调“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党要用一切力量去加紧团结收集统一无产阶级的群众”[17](P314)。具体而言,六大把“争取群众的目的”定位在“准备武装起义”,强调争取群众必须艰苦、耐心地去做工作,必须深入群众中去组织群众,必须坚决反对与克服盲动主义与命令主义,因为盲动主义与命令主义“都是使党脱离群众的”。[18](P391)不难发现,无论是从“争取群众”总路线的内容要求、语言文字表述还是后来的贯彻落实情况看,中共六大不仅基本提出了“群众路线”概念,而且把“群众路线”上升到党的总路线高度来强调,无疑是党的群众路线形成的主要标志。一方面,从语言文字表达上看,从“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到“党的群众路线”的明确表述,中间基本没有语言障碍与逻辑障碍;甚至可以说,群众路线是“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的简略说法,也是贯彻“党的总路线”的必然要求与根本要求。另一方面,就理论界对群众路线概念的正式提出的认定情况看,有的认为1928年11月李立三在同江浙地区党的负责人谈话时,首次使用了“群众路线”概念,其主要依据在于李立三在此次谈话中指出:“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竭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19](P565)有的认为1929年9月周恩来支持起草的《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即“九月来信”)首次明确使用“群众路线”概念,其主要依据在于“九月来信”中有三处使用“群众路线”一词,如:强调筹款工作“要经过群众路线,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21](P36),没收地主豪绅财产“一定要经过群众路线”[21](P39),等等。然而,结合中共六大确立的“争取群众”这一总路线去看,李立三所言的“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一句,并非提出“群众路线”这一概念,而是“争取群众这一党的总路线”的口语化或非标准化表达;“九月来信”中明确使用与强调的“群众路线”,理应是贯彻落实中共六大提出的“争取群众”这一党的总路线的精神要求所在。根据上述分析,本文认为,党的群众路线的概念与基本思想在中共六大正式形成。

在土地革命与根据地建设过程中,毛泽东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群众观点的经典论述,并从实践论、方法论(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层面进一步深化了对群众路线的认识。比如,1929年6月毛泽东在给林彪的信中明确提出“政治观点即群众观点”思想观点,并批判红四军中存在的单纯军事观点是“一个很严重的政治路线问题”[1](P68)。1930年5月毛泽东在《调查工作》(即《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明确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15](P109)的著名论断,把调查研究作为了解群众的不二法门,把深入群众作为调查研究的必要条件。这正如毛泽东所言:“为什么党的策略路线总是不能深入群众,就是这种形式主义在那里作怪。”[15](P111)那么,如何克服这种现象?毛泽东认为解决问题的方法只有一条,那就是“只有向实际情况作调查”“到群众中实际调查去”。[15](P112,P116)1934年1月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中强调指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15](P139)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不仅提出“人民群众是真正的铜墙铁壁”的著名论断,同时强调必须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得到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总之,在这篇文章中,毛泽东不仅提出了“只有动员群众、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赢得战争”的思想观点,充分体现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基本思想;而且从认识论与方法论相统一的角度进一步诠释了党的群众路线,将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从理论层面、路线层面进一步推进到方法层面与具体工作层面,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土地革命时期正式形成的又一重要标志。

(三)全面抗战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成熟及其标志(1937—1945)

从1938年9月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召开到1945年中共七大胜利召开,在这一历史时期,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党的群众观,强调“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21](P1031),把“有无群众观点”作为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把群众观点作为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与归宿,把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而且,立足于党的群众观,明确提出了与群众路线相辅相成的干部路线、党的建设目标、科学的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等一系列事关群众路线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到了中共七大,我们党对群众观点、群众路线作出完整而科学的概括,标志着党的群众路线在革命时期的成熟与定型。

在1938年9月召开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在《论新阶段》政治报告中,不仅明确提出党的组织路线与干部路线,而且将党的政治路线、群众路线、组织路线紧密联系起来。正如毛泽东所言,为了实现党的政治路线必须制定一条马克思主义的组织路线,“共产党的干部政策,应是以能否坚决地执行党的路线,服从党的纪律,和群众有密切联系,有独立的工作能力,积极肯干,不谋私利为标准,这就是‘任人唯贤’的路线”[22](P527)。1939年10月毛泽东在《〈共产党人〉发刊词》中,明确把“建设一个全国范围的,广大群众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布尔什维克化的中国共产党”[22](P602)作为革命时期党的建设目标,把“广大群众性”作为党建目标的基本要求;同时,明确提出了党在革命时期的“三大法宝”,强调党的建设必须密切联系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党更加布尔什维克化,党就能、党也才能更正确地处理党的政治路线,更正确地处理关于统一战线问题和武装斗争问题”[22](P605)。从此以后,“党的建设必须密切联系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成为党的建设必须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

要把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去,必须依靠科学的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来实现。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探索形成了一套以群众路线为本的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并将其生动描述为:将群众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转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然后到群众中去宣传解释转化为群众的意见,进而使群众自觉贯彻下去见诸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与检验其正确性;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21](P899)上述精辟而生动的论述充分表明,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实践论与方法论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以群众路线为本的科学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使群众路线成为党的根本工作路线和根本工作方法。

1945年中共七大概括提出党在革命时期形成的“三大优良作风”,是对党的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作出完整而科学的概括,这标志着革命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成熟与定型。在七大政治报告中,毛泽东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和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概括为党在革命时期形成的“三大优良工作作风”[21](P61093-1094),把密切联系群众视为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释了党的群众路线,明确提出密切联系群众三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要求“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21](P1096)。二是要求必须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毛泽东认为,只要依靠人民、坚信人民群众的创造力是无穷无尽的、与人民打成一片,那就“任何困难也能克服,任何敌人也不能压倒我们,而只会被我们所压倒”[21](P1096)。三是要求必须克服与纠正命令主义、尾巴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骄傲自满等不良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刘少奇在七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将党的群众观点系统归纳概括为“五大基本点”[23](P348-353);同时,从党的领导高度对群众路线作出高度概括,强调党的群众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用正确的态度与正确的方法去领导人民群众的路线,就是要使我们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与被领导的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23](P348)。

三、革命时期贯彻群众路线的基本经验与基本启示

在革命时期,我们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群众观与政党观,在建设一个无产阶级群众性政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创造性地形成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探索形成了贯彻群众路线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革命时期贯彻群众路线的理论与实践充分证明:制定与贯彻正确的政治路线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前提,制定与贯彻科学的干部路线是贯彻群众路线的基本保障;当党的群众路线得到正确贯彻落实时,党群关系就会得到改善与加强党的工作局面与革命局面就会得到改善党的事业就会得到顺利发展;反之,党的事业就会遭遇挫折。概括说来,革命时期贯彻群众路线的基本经验与基本启示,至少有以下四个方面:

其一,党的群众路线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与群众观基础之上的,既内含着马克思主义群众立场、群众观点、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也内含着群众标准,是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与标准的完整统一,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都难以正确理解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对一个政党而言,秉持“唯心史观”还是“唯物史观”,从根本上折射出该政党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与群众观。一个政党若秉持“英雄史观”,必然信奉“英雄创造历史”、奉行“精英路线”,把人民群众视为英雄人物的追随者、政党精英起舞的“啦啦队”。反之,一个政党若秉持“唯物史观”,必然坚信“人民群众创造历史”,也必然会坚持群众观点、奉行群众路线、注重密切联系群众。在建党初期,毛泽东就明确指出:“唯物史观是吾党哲学的根据。”[10](P4)在建党与革命实践中,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仅坚持人民立场这一马克思主义根本政治立场,而且丰富与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先后提出了“农民万岁”“群众是真正的铜墙铁壁”“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等一系列思想观点,形成了以“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23](P354)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观点,把“有无群众观点”作为共产党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把群众观点作为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与归宿[11](P71),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党的根本宗旨,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科学的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21](P899),把群众标准作为检验党的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从党的群众路线形成与发展的内在逻辑看,唯有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才能牢固树立人民立场、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唯有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才能形成党的群众路线、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克服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唯有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科学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才能将党的群众路线有效贯彻落实到实践中去。在贯彻群众路线的实践中,唯有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把人民群众标准作为指引、评价、检验党的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才能真正落实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唯有始终维护、发展与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才能赢得群众的衷心拥护与支持。对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而言,上述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不可逆转。

其二,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必须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来进行、依靠党的组织路线来保障。革命时期党的建设的经验教训表明:一方面,党的领导、党的政治路线(中心任务)、党的历史使命是相辅相成的,若不能制定与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党的领导与党的事业就会被削弱。对此,毛泽东明确指出:“党的自身建设要密切联系、紧紧围绕党的政治路线进行,保证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就是同‘左’右倾思想进行斗争的过程,党要积极正确地开展反倾向斗争;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的制定和执行有赖于党的自身建设的加强。”[24](P83)另一方面,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群众路线、组织路线也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正确的思想路线,就难以克服教条主义与本本主义、做到实事求是,就难以正确认识形势任务与发展规律、制定出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成为决定性的因素,没有正确的干部路线与组织路线,党的政治路线与群众路线都难以得到贯彻落实。总之,正确认识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关系,正确处理党的政治路线、群众路线与组织路线之间的关系,紧密联系党的正确的政治路线、以科学的组织路线(干部路线)作保证来贯彻群众路线,这是我们党在革命时期不断取得胜利的宝贵经验。从历史发展看,在建党初期,中共一大在明确党的纲领基础上,就明确使用了“政治路线”一词,强调“党应特别机警地注意,勿使工会执行其他的政治路线。”[1](P6)二大则明确区分了党的最高纲领与最低纲领,把“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等作为党在革命时期的政治纲领[1](P90),彰显了革命时期党的政治路线的基本内容;同时,二大明确提出“要‘到群众中去’,要组成一个大的‘群众党’”[1](P90)这一基本党建目标。1925年四大明确提出要“执行使党群众化的组织路线”。1928年中共六大明确把“争取群众”作为当时的总路线,并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出了具体要求。1938年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的政治报告中,根据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明确提出了以“密切联系群众”“才德兼备”为主要内容的组织路线与干部路线。在上述基础上,1945年在中共七大刘少奇结论性地指出:“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23](P342)只有深刻认识党的群众路线的至关重要性、六大“争取群众”总路线的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党的群众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密切相关性,才能深刻理解刘少奇关于“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这一历史结论。

其三,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必须坚决反对和严惩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与各种腐败现象,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从根本上看,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绊脚石”,权力腐败则是腐蚀党心民心的“毒药”。要将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实践中,既需要相应的态度,更需要科学的举措、方法与制度保障。在革命年代,为了贯彻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我们党高度重视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党内法规,坚决反对和有效惩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与腐败现象。在建党初期与大革命时期,就深刻认识到,一个革命的党若是容留投机腐败的坏分子,必定会使党陷于腐化,这不但无法进行革命工作,也必将为群众所厌弃。1926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要求要坚决地清洗党内不良分子、同不良倾向做斗争,强调只有如此才能巩固我们的营垒、树立党在群众中的威望。[25](P282)在井冈山时期,为了克服“扰民伤民”现象、密切联系群众,我们党制定颁布了工农革命军的三条纪律,即“一、一切行动听指挥;二、不拿群众一个红薯;三、打土豪要归公”[26](P241);1928年1月毛泽东在部队纪律教育时又宣布了“六项注意”,即“一、上门板;二、捆铺草;三、说话和气;四、买卖公平;五、借东西要还;六、损坏东西要赔”[26](P254),要求部队每到一地都要检查“六项注意”执行情况。这三条纪律、六项注意经过严格执行与不断完善,发展成为世人皆知、广为流传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成为革命时期我们党贯彻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法宝。在中央苏区,1932年至1934年开展了大规模的反贪污浪费、反官僚主义斗争,制定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等法令[27](P224),建立监察委员会、工农检查部等专门机构来查处官僚主义和腐败现象。在全面抗战时期,1937年8月中共中央通过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明确把“铲除贪官污吏、建立廉洁政府”作为重要内容之一;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政务人员公约》《惩治贪污条例》等明确要求,政府工作人员要公正廉洁,要“知法守法,不滥用职权,不假公济私,不要私情,不贪污,不受贿,不赌博,不腐化,不堕落”[28](P139),在实践中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29](P91-92)。在延安整风时期,党充分运用群众路线工作法来抵制与清除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等不正之风,创造了党内整风这一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模式与方式,即充分汲取以往党内“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深刻教训,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基本方针,有效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思想武器,通过在全党范围内开展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运动,解决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以实现党内团结统一、密切联系群众之目的。从表面上看,延安整风运动着力反对的是党内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与官僚主义现象;但说到底,就是为了整治和消除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思想与行为,着力解决党的思想路线、群众路线与组织路线问题。从革命时期贯彻群众路线、正风反腐的基本经验看,坚持自上而下、以上率下、对干部从严要求与从严管理,坚持经常性教育与严格执行党规党纪相结合,坚持群众监督与组织监督相结合,坚持集中教育(整党整风)与重点整顿相结合,坚持改进作风与严惩腐败相结合,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可谓革命时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基本经验。

其四,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必须坚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与现实利益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只有如此,才能争取群众、赢得群众、依靠群众、领导群众进行革命事业。即使在艰难困苦的革命年代,我们党也始终注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当前利益与现实利益。共产党从成立以来就是一个穷党,为什么却获得了亿万人民群众的拥护?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党来自人民、以人民为靠山、真心实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不但口讲,而且实做。从革命时期的具体情况看,一方面,在建党初期就确立了为中国人民谋利益、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与使命,在革命过程中则始终坚持立党为公、人民利益至上。毛泽东明确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21](P809),要求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22](P522)。另一方面,在革命过程中,我们党始终注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比如,建党初期领导、组织工人运动,就是从改善工人生活和劳动条件的经济斗争入手,进而发展到争取民主权利的反帝反封建的政治斗争。在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广大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建立工农民主政权,切实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这正如毛泽东所言:要想动员群众参加革命、赢得群众真心拥护,就必须关系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就必须“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15](P138-139)。在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注重运用合法手段维护工人利益,提出“维护工人生活,劳资互助互让”的斗争口号。总之,革命时期贯彻群众路线的经验充分表明,无论是党的政治立场、群众观点、根本宗旨与群众标准,从来都不是玄妙而抽象的理论,从来都是具体的、实践的,充分体现在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全部实践之中,具体落脚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现实获得感与幸福感上。

四、结语:中国共产党革命成功的“政治密码”

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革命斗争,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从最初50余人的小党,发展壮大成为4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人们不禁要问,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承担起救亡图存、人民解放与民族复兴的大任,为什么能不断发展壮大、取得革命胜利?这其中的成功法宝与“政治密码”,既与加强党的建设、实施党的正确领导有关,更与正确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密切相关。从根本上看,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民心向背决定执政成败与政党兴衰。而赢得民心的根本,既取决于党的人民立场与根本宗旨,更取决于党的实际行动与丰功伟绩。

在建党之初,我们党就确立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与使命;在革命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立党为公、人民至上,始终贯彻落实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始终坚持追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现实利益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这正如习近平所强调:“我们党来自于人民,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30](P4)新中国成立以后,我们党从“革命党”转型成为全国“执政党”,脱离群众成为执政后的最大危险。这要求我们党,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与群众观点,始终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利益、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与使命;必须继承与发扬革命时期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与成功经验,始终密切联系党的政治路线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与时俱进地改进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模式与方式,把群众路线贯彻落实到治国理政的全过程;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标准作为检验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不断检视自己,实现党的自我革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与执政水平;必须始终坚持中国人民的当前利益、根本利益与民族利益的有机统一,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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