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军队组织编制管窥

2021-11-29 03:44王汉水
军事历史 2021年4期
关键词:军队单位

★ 王汉水

主题词:古代军队 组织编制 编制原则 编制方法

军队组织编制,一般是指国家或政党和军队,关于军队规模、结构、体制和编制等基本组织制度的规定。中国古代的统治阶级历来重视军队组织编制建设,在建军治军的实践中,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教训。回顾总结中国古代军队组织编制思想及做法,对于我们今天开展军队组织编制研究不无裨益。

一、外轻内重的军事力量布局思想

在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王朝的历史进程中,大部分时间中央能够有效控制地方政权,一条重要的经验就是在军队结构和力量布局方面,始终坚持“居重驭轻”,也就是在首都地区保持强大的中央军,形成对地方的数量质量优势,从而保证中央集权制的稳定。这一布局又被形象地称之为“强干弱枝”。

西周初建时,即分别在雒邑和宗周建立了“东八师”和“西六师”作为周王直接掌握的部队。而在其他地区,则根据各诸侯国的等级不同,允许“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①《周礼·夏官司马》。。诸侯国建立自己的军队,有利于使之成为保卫周王室的屏障。同时,由于大国仅能建立三军,周王室在军力上仍占有绝对优势,因而一旦发生叛乱,也容易被平息。

秦汉时期,则是将最精锐的部队作为卫戍部队和警卫部队,即禁卫军。特别是西汉,建立了分驻长安南北的南军、北军,为稳定汉朝的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正因如此,汉朝皇帝尤其重视对这两支部队的掌控,选拔的官兵素质高,装备训练好,保证其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同时,又对南北军分而治之,任命不同的将领分别担任这两支部队的统帅,并有意识地挑选不同地区的士兵分别在这两支部队服役。如南军的士兵来自郡国,因远离京师政治,在紧急状态下作为宫廷卫士更为可靠;而北军的士兵来自京师附近,一旦遇有战事,保卫都城就是保卫家乡,因而也会竭尽全力。从历史经验看,“强干弱枝”是相对的,干固然要强,但枝也不能太弱。东汉光武帝刘秀罢郡国兵,本意是想“省兵减政”,可后来动乱频繁,不得不允许地方郡守拥兵自守,结果拥兵自守演变成拥兵自重,以至黄巾起义后,地方郡守成为危及中央权威的割据势力。

三国时期,魏、蜀、吴的军队大致都可分为中央军和地方州郡兵。按屯驻地点,中央军又分为中军和外军。以曹魏为例,中军是驻扎在京城地区的中央直属部队,既负责京城警卫,又担负出征作战任务,是军事力量的核心,也是主要战略机动作战力量。司马氏得以取代曹氏,建立晋朝,主要也是因为实现了对中军的控制。所谓外军,是指驻扎于边州重镇前线地区的中央军,由中央派出的都督分领。设置外军的主要考虑是:一旦外敌入侵,仅靠当地州郡兵往往难以抵御,而中军仓促间也来不及增援。因此,在敌人可能进攻的战略方向预置兵力,能够有效预防敌人突袭。司马炎灭吴后认为应该“息役弭兵,示天下以大安”,因而将“州郡悉去兵”①[东晋]戴逵:《竹林七贤论》载山涛语。。当时大郡仅留100 名士兵,小郡仅留50 名士兵;同时,让宗室诸王领外军,希望以血缘关系维持诸王对中央的忠诚。但罢除州郡兵后,诸王身兼军事、民政长官,导致外军逐渐摆脱了中央的控制。虽然司马炎将中军加强到了36 个营的规模,但由于地方势力的增长,最终使强大的中央军在“八王之乱”中消耗殆尽。

十六国及南北朝时期的北朝既继承魏晋传统,又有本民族的特点。其军队也分为中、外军,由统治者本部族人组成中军,既担负宿卫任务,又是作战的主力。如北魏以鲜卑族部落兵编为中军,规模达到30 余万,占到全国总兵力的一半。西魏、北周军队也按中、外军区分。中军以府兵为核心,是作战的主体力量。建德五年(576)周武帝伐齐时,号称17 万人,其中2/3 是中军。

唐代虽然无中外军之名,但有中外军之实。一是从军府的分布看。唐实行军府制后,其军府的基本单位折冲府在关中地区设有261 个,占全国643 个折冲府的40%。这样设置既是因为京畿地位重要,关中地区兵源充足,也是为实现“举关中以临四方”的目标。二是从其禁军的区分看。唐朝“禁军”分为“南衙军”和“北衙军”。南衙军是指由关中地区上番的府兵组成的卫士,主要驻扎于皇宫南面,由宰相指挥,定位为“卫城之军”;北衙军由皇帝直接任命武将指挥,宰相不得过问,其定位是“卫宫之军”。由于北衙军长期屯驻长安宫城北面禁苑,并在“玄武门之变”“唐隆政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因此更为皇帝所重视。而南衙军则随着府兵制的瓦解而消亡。

北宋禁军由殿前司、侍卫马军、步军等三衙统辖。禁军作为“天子之兵”,既承担首都的卫戍任务,又是对外作战的战略预备队。在组织体制设计上,仍坚持“内重外轻”“内外相制”。20 余万禁军中一半驻扎在京师地区。一旦外面发生叛乱,驻首都的部队足以息叛弭乱;而京城一旦有变,外面的部队合起来也能够保卫京城。因此宋神宗称赞“天下承平百年盖因于此”。殿前司诸“班直”挑选禁军中最骁勇的上军,作为殿前侍卫亲军负责皇帝的警卫。他们与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无隶属关系,因而相互之间又构成了制衡关系。除禁军外,北宋还有厢兵、乡兵、蕃兵等地方部队。南宋设置了御营使司统辖御前诸军,而原三衙则由全军统率机关,降为三支兵马的统兵机关。御前诸军作为中央屯驻大军,约20万,主要承担对金、蒙的作战任务。宋高宗为使三衙军和御前诸军内外相制,在削减御前诸军、罢免岳飞等三大将兵权的同时,曾相应增加了殿前司的兵力。

辽朝从契丹军和汉军中选拔精锐士兵组成中央禁军,用于护卫京城、担任皇帝扈卫。而所属各部落分为30 余部,分别由北南宰相府管辖,各部军队担负本地区的镇戍任务。如战争需要,也可跨区作战。皇帝的禁军分为两部分,一是“简天下精锐,聚之腹心”,组成皇帝亲率的“御帐亲军”,加上皇后亲率的“属珊军”,共5 万骑兵精锐部队。二是仿效中原王朝建立了主要由汉人组成的侍卫亲军部队,用于守卫五京和镇戍辽宋边境要地。元朝军队,按任务分为宿卫军和镇戍军两大类,“宿卫诸军在内,而镇戍诸军在外,内外相维,以制轻重之势”②《元史·兵志·宿卫》。。

明朝建立后,其军队大致可划分为以卫所军为主体的正规军,和由乡兵、土兵、土司兵构成的地方武装。其中,卫所军又分为京营军、地方卫所军和边防卫所军。京营军,又称京军,包括京师和京畿地区的卫所军,以及每年轮番来京操练的班军,是明朝武装力量的主要支柱和最精锐的部队。明太祖朱元璋定都南京后,在南京设置了48 个“京卫”约20 万;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后,京军增至72 个卫所近40 万人,占明朝军队总数的十分之一以上,很好地起到居重驭轻的作用。

清朝军队分为八旗和绿营两大部分。八旗军的一半作为战略预备队和卫戍部队驻在京师,称为禁旅八旗;还有一半分驻于全国各战略要地,用于镇戍地方、监视绿营,称为驻防八旗。禁旅八旗有10 余万人,分郎卫、兵卫两大系统。郎卫为皇帝的侍卫亲军,由上三旗组成,共1770 人;兵卫由宫廷外卫等部队和京师卫戍部队组成,主要包括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圆明园护军营、步军营、火器营、健锐营等,约11 万人。驻防八旗“合满洲、蒙古、汉军以为营”,并编有水师营,将军为最高驻防单位。绿营约60 万人,主要负责镇守地方。虽然绿营数量多,但清朝通过“居重驭轻”“强干弱枝”的方法,保证了京师对地方、八旗对绿营的整体优势。

简而言之,历朝历代为维护中央集权统治,大多实行“京师皆宿重兵,畿内外当天下之半”,以保证中央对地方的军事优势;同时,在京师内部,往往建立宿卫部队和卫戍部队互不隶属、相互制约的领导指挥体制,以免祸起萧墙。

二、以什伍之制为基础的编制原则

中国古代兵家认为,“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形乃明。金鼓所指,则百人尽斗。陷行乱阵,则千人尽斗。覆军杀将,则万人齐刃。天下莫能当其战矣”①《尉缭子·制谈》。。即建立一支军队,首先应当建章立制,首要的是军队组织编制。即通过军事组织科学合理的划分,达到“如竹之有节,节节而制之。以一管十,以十管百,以千管万,以简驭繁”②[明]戚继光《练兵实纪·杂集·登坛口授》。的效果,从而做到“军士虽众,统百万之夫如一人”③[明]戚继光《练兵实纪·练将·严节制》。。

夏代军队编制已难考证。根据考古发现,初步判断商代军队的基本编制单位应该是以十为单位。周代军队的编制层次可能是军、师、旅、卒、两、伍,其中“伍”指五人,是最基层的建制单位。④参见《周礼·夏官司马》。由此,“什伍之制”成为中国古代军队最基础的编制制度。战国时期的秦国以及秦朝,为伍—什—屯—百—五百—二五百(千人)的六级编制序列。汉朝的编制是5 人为伍,10 人为什,50 人为队,100 人为屯,200 至500 人为曲,2000 人为部,再上为军,是汉代的最高作战编制单位,通常辖5 部。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基层的编制仍应是“伍什之制”,如曹操在《步战令》中提到了伍长、什长、都伯以及部、曲等基层组织与建制。西晋时每一军编制仅1500 人左右,而东晋时将军队按战斗编组分为队、幢、军三级,队以下仍为传统的什伍之制。队约有200 人,设“队主”;若干队合为幢,设“幢主”;一般三幢合为一军,一军约3000 人,军以上无固定编制,由朝廷临时任命“都督”或“统军”。北朝军队编制情况缺乏明确记载。

到了唐代,府兵的编制是一府辖4 至6 团,每团200 人,设校尉统率;每团辖2 旅,每旅100 人,设旅帅统率;每旅辖2 队,每队50 人,设队正统率;每队辖5 伙,每伙10 人,设伙长统率。府兵制衰落后,唐玄宗召募壮士建立彍骑,也是10 人为伙,50 人为团。

五代时期基本形成了厢、军、营、都的编组形式。军队分左、右两厢,“厢”是军队的战略战役军团,大约为2.5 万人,主帅为都指挥,也称“厢主”;“厢”的下一级建制单位为军,军的规模不定,称号多按数字排序,“军”的主帅为都指挥使,也称“军主”;“军”的下一级建制单位为“营”,设“指挥使”,有500 人,是当时最基本的战术编制单位;“营”的下一级建制单位为“都”,有100 人,其长为“都头”;其下还有“队”一级的基层编制单位,大约是10 人,其长为“队长”。北宋禁军,除班直以班、直为编制单位外,其他禁军基本沿袭了五代编制序列,“大凡百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为军,十军为厢,或隶殿前,或隶两侍卫司”⑤《武经总要·前集》卷1。。宋神宗时,禁军改制,原厢—军—指挥—都四级,变为将—部—队三级,后又在将之上设军,从而形成新的编制序列。将的兵力数千至万余人不等,主帅为正将;将的下一级编制单位为部,数量不等,主帅为部将;部的下一级编制单位为队,数量不等。南宋时期,行营护军采用的是军—将—队三级编制,军的主帅为统制,将的主帅为正将,队的主官为拥队。各屯驻大兵的军、将编制并不固定,御前诸军和三衙军各设军、将、部、队的编制单位。

辽朝契丹军一般以队为基层编制单位,按10 人编组,由什将率领,以50 人为一队。辽太祖收编的汉人为主体的“山北八军”,设军、指挥、都等层次。每指挥兵力200 到1000 人不等。西夏的军队编制,以部为基本编制单位,各部首领率领本部之兵,称为一溜。金朝实行猛安谋克制,即设五、十、五十、百、千、万六级编制单位,这一制度是依据女真族的部落组织形式,按户编制军队,以100 户左右为一谋克,设百夫长;1000 户左右为一猛安,设千夫长,猛安之上有万户,设万夫长。谋克之下还设有五十、十、五各级,分别设五十长、十夫长、五夫长。金朝后期,在万户之上,曾设都统、提控、总领等层次的统兵官,但下属各级统兵数量并未增加,大约是为加强战时指挥所设。金朝的部分杂牌部队,如射粮军,以500 人为一指挥使司,设指挥使,分为4 都,每都设左、右什将及承局、押官。

蒙古、元朝军队通常按万户府、千户所、百户所、牌子编为四级。10 人为队,又称牌子,队长或称“牌子头”;10 队组成1 个“百户所”,统兵官为百户;10 个百户组成1 个千户所,统兵官为千户;10个千户组成1 个万户府,统兵官为万户。万户府为蒙古军最高编制单位。至元二十一年(1284)改革编制,将万户府、千户所按所辖兵员数量分为上、中、下三等。7000 人以上的为“上万户”,5000 人以上为“中万户”,不满3000 人为“下万户”。同样,千户所、百户所也依此划分为上、中、下三等。

朱元璋攻下南京后,鉴于起义军各部沿袭元朝旧制,且各部数量、编制各异,遂于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着手统一军队编制,形成小旗(10 人)—总旗(50 人)—百户(100 人)—千户(1000 人)—指挥(5000 人)的编制序列。其称帝后,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卫所制:各省设都指挥使统辖驻军,以下分设卫、所。每卫编制5600 人,设置指挥;卫下辖5 个千户所,每所1120 人,设千户;千户下辖10 个百户所,每所112 人,设百户;百户下辖2 总旗;总旗下辖5 小旗。明中期以后,卫所制日渐衰落,其编制也往往员额不足。朝廷直接指挥的京城“三大营”开始以“营”为编制,如五军营下战兵、车兵、城守等兵种都是以营为基本战术单位,以下仍然沿用小旗、总旗、百户的基本编制。各地的镇戍军也以营为编制单位,但员额各异。有的营制以50 人为队,队有管帖2 人;500 人为司,司有把总1 人;1000 人为哨,哨有千总1 人;3000 人为营,营有中军1 人。有的则是“伍人为伍,二伍为什,外立什长一名。三什为队,立队长一名。三队为哨,外立哨官一员。五哨为总,外立把总一员。五总为营,俱属主将一员”。这基本上也是以“什伍”之制为基础。有时根据作战和训练的需要,领兵将领也会对基本编制单位进行调整改革。如大将戚继光在蓟镇组编的军队,采用的是一种“三三制”:12 人组成1 队,3 队组成1 旗(设1 名旗总,共37 人),3 旗组成1 局(设1 名百总,共112 人),3 局组成1 司(设1 名把总,共449 人),2 司组成1 部(设1 名千总,共899 人),3 部组成1 营(设将官,共2699 人)。

明代山海关外建州女真部,由每户实行“三丁抽一”组成军队,实行牛录(300 人,设佐领)—甲喇(5个牛录,设参领)—固山(5 个甲喇,即“旗”,设固山额真,即旗主,也叫都统)三级编制单位,初始只有黄、白、红、蓝四旗。万历四十三年(1615),其首领努尔哈赤兼并海西女真,将原有四旗增至八旗,正式建立八旗编制,一旗7500 人,八旗共6 万人。这一编制方法后来推广到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并得以长期维持。清朝入关后,为弥补八旗兵力的不足,将收编投降的明军和新募的汉兵组成绿营,主要担负镇戍地方的任务。绿营的镇为最高编制单位,但全国各镇的编制员额并不相同。如山西大同镇兵力总数达到1.8 万人,而最小的云南永北镇不到2000 人;其基本编制单位为营,但营的编制也不固定,如太原城守营编制员额1253 名士兵,而宣化镇的君子堡营仅50 名士兵。营下,设有汛、塘(哨、卡、隘)2 个编制层次,每处汛兵,少则4、5 人,多则数十人。

总体来看,以伍什之制为基础进行军队编组的编制原则在中国古代军队编制史上保持着极强的稳定性。军队编制,首先必须满足作战和管理的需要。《司马法》认为,基层编制5 人,是因为这5 人分别使用弓、殳、矛、戈、戟,成纵队战斗队形时,短兵器在前、长兵器在后。5 个伍排列成一个方阵“两”,两司马为甲士,居中担任指挥。又如,明代戚继光之所以用12 人一队作为最基层的编制单位,也与其战术思想密切相关。其在抗倭作战中创立的鸳鸯阵,2 名圆牌手、2 名狼筅手、2 名长枪手兼弓箭手、2名钯手兼火箭手、2 名大棒手兼弓箭手、1 名火兵和1 名队长,共12 个人,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长短结合、攻守一体的战术优势。古代军队尽管具体编制名称不尽一致,但大都采用四级、五级或六级,编制这些层次主要是为保证密集编队的稳定和便于管理。国家常备军出现后,为便于战时编组和平时训练,战术级以下的编制一般都相对固定,最基本的编制单位,受管理客观规律的制约,通常不超过10 人。而由于战争、战役的规模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因而往往在军队中设置战略战役级编制等级,但并不定编。

其次,编制往往受到武器装备发展的影响。如战车问世后,就出现了车兵和以“乘”“偏”(都有车的含义)为编制单位的名称。又如,金属管形火器出现后,古代军队中也出现了火器部队,如明朝的神机营、清朝的火器营。

第三,编制还常常受到社会行政组织的影响。基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历史上一些少数民族政权其本民族军队,包括清代八旗兵制的编组模式也是脱胎于其部落组织形态。这样编组,既便于动员,也利于平时训练和管理。

三、平战分离的编制方法

中国古代军队组织编制往往采取平战分离的方法,即平时训练管理是一种编制,战时编组则是另一种形式。一般来说,平时编制相对稳定,战时编组往往具有临时性。

春秋时期,卿大夫平时管军,战时领兵打仗,这种平战一体的体制是国君军权下移、政权易手的重要原因。有鉴于此,战国时期,各国逐渐开始实行平战分离的体制。到了秦代,平时和战时的编制就表现出明显的分离状态。如秦军战时组建大规模兵团时,一般按部曲制编组。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派蒙恬率30 万大军进攻匈奴,就是实行部曲制。部是基本作战单位,也称为校或者营,每部设左、右、中、前、后五曲。曲的人数不等。以下屯、什、伍为平时编制。汉代以军为作战部队的最高编制单位,只在战时设置,事毕则罢。

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乱,许多农民不得不依附于世家大族。为便于管理,大地主将这些农民按照部曲的方式组织起来,并使之成为自己的私兵。农民平时为世家耕作,战时成为他们的部属,因而当时的部队带有了私人属性。地主既是农民的主人,又是军官,平时负责组织农业生产及军事训练,战时率领部曲行军打仗。这一时期军队编制平战基本一致。

隋唐建立府兵制的重要目的,就是化私兵为国家经制之师,加强中央集权。唐朝卫府的主要功能是负责部队的训练管理,其下属的团、旅、队、伙的编制也是平时编制。需要打仗,则临时由各地征发兵员组成的“行军”。首先要组建战时指挥机构,分为行军元帅府和行军总管府两类:凡是亲王当统帅的,称之为元帅;其他文武官员担任指挥官的,称为总管。若战争规模较大,兵员数量较多,一般会任命朝官为统帅。如贞观初年,东突厥国内发生变乱。唐太宗于贞观三年(629)八月下令出击东突厥,并任命兵部尚书李靖为定襄道行军总管。贞观四年正月,李靖亲率三千精锐骑兵,从马邑(今山西朔县)出发,夜袭定襄城,颉利可汗仓皇逃窜。若战争规模较小,也会任命边州都督或刺史为帅,征发当地兵员或驻军组成行军。行军的基本编制是军、营、队。军是行军的下一级编制单位。由于每次作战对象不同,任务不同,部队规模不同,因此每道行军管辖的军数也不尽相同。营是行军的基本编制单位。营下边的两级编制队、伙与府兵的编制一致。后人认为,这种平战适度分离的编制方法,“若四方有事,则命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渐、绝祸乱之萌也”①《新唐书·兵志》。。但唐朝后期,逐渐出现了节度使拥兵自重的现象,最终导致长达数百年军阀混战的混乱局面。

宋太祖为防止将帅拥兵自重,采取的重要措施就是“更戍法”,即打乱禁军原来的厢和军的领导指挥关系,改由“指挥使”带队,按照一至两年轮换一次的频率,以营基本单位轮流调动到外地镇守以及出战,营以上的作战编制单位临时编组,以使“兵不识将”“将不专兵”。但这一做法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作用,如北宋第二次幽州之战(986)失利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平时编制和战时编组不统一,导致在战争中出现了“元戎不知将校之能否,将校不知三军之勇怯,各不相管辖”的混乱状况。有鉴于此,宋神宗又推行“将兵法”改革,将禁军编制,由原来的厢—军—指挥—都四级编制,改变为将—部—队三级(后又在将之上设军),从而形成新的编制序列。由于原来的厢、军、指挥都是平时编制,厢和军主要是起到管理作用,而将、部以及后来设的军既是平时编制,又是作战编制。这样的改革,使统兵官平时专门负责训练,战时统兵出征,使“兵将相谙”,有利于提高战时指挥效能,增强部队战斗力。

明成祖朱棣为加强京城守备和提高部队训练水平,建立了京城三大营——五军营、三千营和神机营。但是“土木堡之变”导致“京师劲甲精骑皆陷没,所余疲卒不及十万,人心震恐,上下无固志”。于谦率军击退瓦剌军之后,为革除原三大营“各为教令,临期调拨,兵将不相习”的弊端,改革营制,从三大营选出精壮军士15 万,分10 营,称为团营。通过建立编制统一的团营,达到平战一体的目的,“万一贼寇侵犯,贼多则各营俱动,贼少或分调一二营,或调一万或三五千,随机应敌”①[明]于谦:《建置五团营疏》,《明经世文编》卷33。。团营使京军平时能够“互相统属,兵将相识,管军者知军士之弱,为兵者知将帅之号令,不至临期错乱”,“交战之时,但调其头目,而士兵自随”,因而《明史》评价团营制“其法颇善”。明军的体制编制后又变为“十二团营”“东西两官厅”“五军、神枢、神机新三大营”等营制,尽管名称、编制有所变化,但其核心思想仍然是保持平时训练体制与战斗编组的有机统一。

清朝创立之初,因三藩之乱,对武将统兵刻意防范,虽然提督、总兵是直接统率和指挥军队的武臣,但康熙帝认为,武将“兵权久握,心意骄纵,故每致生乱”②《清圣祖实录》卷109。,“武官久任非善事”③《清圣祖实录》卷123。。为避免将领与士兵建立过密的从属关系,清朝建立了“将皆升转”的制度,“将可升而兵不可调也。……有功者亟当升调,然升一将,即补一将充其缺而统其兵。一转移间,则耳目新而骄悍驯,得免召衅之虞矣”④[清]刘武元《谨陈安攘十计》,《皇清奏议》卷3。。军官晋升或调动而士兵不动,可有效防止“兵为将有”。从绿营编制看,其镇、营、汛、塘的编制为平时编制,战时则是从各镇抽调官兵集中使用。由于清代没有作战编组的具体规定,因此后来担任指挥员的武官,有的也不知道如何将这些分散的兵力编组合成一支有战斗力的部队。据洪承畴的说法,是以镇为单位,将本镇抽调的人马分编成营,然后按省将各营再度集中,并临时委派大将作为统兵官。由此可见,清朝的平时编制和战时编组也是分离的。这也是绿营的战斗力每况愈下的重要原因。以至于为了镇压太平天国起义,后来不得不默认湘军淮军“兵为将有”的现实。

总之,对封建王朝的统治者来说,如果长久维持平战分离的编制方法,则不利于战斗力的提高;但如果实行平战一致的编制方法,又容易危及其集权统治。从封建帝王的治军实践看,没有找到一个很好的办法解决这一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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