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丽
(中共昌邑市委党校,山东 潍坊 261300)
“莫须有”这个成语使用频率比较高。但是对它的语义解释大有歧异。例如,其在“百度百科”中的解释与在权威的《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就大相径庭。其在后者中的释义为:“也许有吧。后来,这个成语用来表示凭空捏造的罪名:莫须有的罪名。”而在前者中的解释却是:“不需要有,怎么会没有呢?”这两种解释就明显地反映出对它的理解的巨大差别。而在实际词语的使用中,我们也会发现,其语义也大相径庭。
本文认为,其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解释还是较为接近原意的,但这是对“莫须有”这个成语的一种“意译”,而不是真正的“直译”,如此解释于人的印象还是比较模糊的,毕竟“也许”这个词与“莫须”二词既不同音也不同义。不具体说明“莫须有”这个词语的各构成部分的含义,包括语义关联、语法、语音和用词方法等,不具体说明“也许”何以是“莫须”,也就见不出词语与释义两者的词义联系。“百度百科”的解释则是错误的,它的解释只不过是改变了的语言环境下的“望文生义”:把“莫须”理解为“不须”。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准确解读“莫须”二字。
早在清初,就与学者徐乾学(1631—1694)于《资治通鉴后编》中,再后有毕沅(1730—1797)于《资治通鉴·考异》中,他们都认为“莫须有”属于文字错误,应该为“必须有 ”①。这种不解词语本身而认为是文字弄错的说法无根据,兹不例论。到清中期,俞正燮(1775—1840)则于《癸巳存稿》一文中提出了在“莫”字处着重点读,应读“莫,须有”,而现代语言学家吕叔湘亦附会之,以“莫,须有”的读法解释谓“或许有”,还有我国台湾当代作家李敖,考证“莫须有”的正确解释应该为“莫须,有”,如此等等。尽管这些点读颇为牵强,但意思近之。另有人参照宋代书籍提出,“莫须”应该是“难道不”、“难道没”之意,“莫须有”为“难道没有吗?”之意,其解释虽然意思颇近,但也是不很确当的,因为这至少并未解释出来“莫须”的确切含义是什么。至于,有的人解释成语“莫须有”的意思是说“现在还没有,将来有可能会有”,就更属于无中生有的演绎后的谈谈了,无可取之处。近代,又有学者提出,在浙江省兰溪地区方言中,“莫须有”与“没数”的读音相近,并认为“莫须”即为“没数”之意,这其实在很大程度上符合了“以音求义”的训诂方法,本文认为这仅为此词的辨析提供了一条较为有价值的思路。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宋史》毕竟是在宋代修定的《国史》基础之上由官方纂修删减而成的,从这些材料的重要程度上来看,通常不会将秦桧的话语作如此简单地音记或误记的。这也证明,简单地将“莫须”等同于“没数”是缺少说服力的。
另有论者考证,谓“莫须”是宋朝的习常用语,有“大概”、“也许”的意思。如在《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中有“莫须召二三大将来”之语,在《曲淆旧闻》中有“莫须待介甫参告否”之语,在《铁围山丛谈》中有“莫须问他否”之语,在《思陵录》中有“莫须批出”之语,在《后村大全集》中有“莫须有人”之语,又如在《分类夷坚志》中有“莫须谢尚书否”之语,绍兴十年宋高宗下达《御札》有“莫须重兵持守”之语等。在这一些具体事例中,“莫须”之义不尽相同,需要参照上下文判断其语义,这就像现在我们常常听到有人说话,不断地用“然后”这个词一样——至于其“然后”是不是“然后”,那要凭上下文语义判断。不过这个意见还是很有价值的,它至少推翻了文字书写错误论,提供了参照的训例。
解读“莫须有”,应该从它在其中的原文的语义,以及语法和词本身的读音、意义着手,并参照既有训例。
“莫须有”此成语出自《宋史·岳飞传》中。其原文为:“狱之将上也,韩世忠不平,诣桧诘其实。桧曰:‘飞子云与张宪书虽不明,其事体莫须有。’世忠曰:‘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②这段文字的大意是:韩世忠因为岳飞之子岳云给张宪写信蓄意谋反,而给岳飞岳云父子定罪深感不平,去诘问秦桧(1090—1155)有何实据。秦桧却说:“岳云在写于张宪的信中虽未查明真相,但是事体莫须有。”这从语义上来说,是根本就不存在“不须有”的意思的。秦桧即使再霸道,也不至于公然做出声明,不用有罪名就能杀岳飞和他的儿子岳云。而从语义逻辑和语法关系上说,“不须有”与“虽不明”也不构成转折关系——岳飞之子岳云给张宪的信虽未查明,但在事体上不须有?正确的语义逻辑和语法关系应该是:岳飞之子岳云给张宪的信虽未查明,但在事体上或许有此信。
此外,从音训角度出发,在宋代,“莫” 和“无”是同音的,秦桧若要表达“无须”之意,记作“莫须”还是有较大可能性的。另从词语“莫须”在其他书籍中的使用情况为参照,“莫”字是有揣度的意义的,所以这个“莫须”中的“莫”字,就不可仅仅简单地定义为“不”字了。中古前后,它是表达“不须”的意义的,通常用“不须”或“不需”,也可以用“无须”或“无需”,但是“莫”字若是在否定意义中使用时,通常是表达劝阻的意义的,接近“不能”或“不要”的意义,比如“莫悲伤”或“莫彷徨”,或者是判断能否的意义。因此,依照秦桧之言,讲“莫须”而不是“不须”,绝不会是用词的劝阻的意义的,反而应是用否定的方式来判断能否的意义。即“莫须”这个词不是古今异读把“不须”的含义掩盖了,而是该词所承载的另外含义。换而言之,它其实是另外一个词。其中所牵扯到的“须”这个字,并不现代通常意义上的“必须”,而是当时通常意义上的判断词:应该是、定准是、准成是之类的意义的。元代散曲家、剧作家睢景臣作《般涉调·哨遍·高祖还乡》有句云“你身须姓刘,你妻须姓吕”,不是说“你本人必须姓刘,你妻子必须姓吕”,而是说“你本人应该是姓刘,你妻应该是姓吕”。所以,秦桧说的“莫须”,意思应当是“别是……”、“莫非是……”、“不该是……”、“没准是……”的意思。但是这些词,都是表示判断的否定词,所以秦桧话语中的意思就是用否定的语言方式来默认为岳飞岳云父子的蓄意谋反之罪了。
这种表达方法也见于宋代。
生在与秦桧年代差不多同时的女词人李清照(1084—1155),她的《浣溪沙》一词中,她所用的“莫许”一词也应该是如此的。词曰:
“莫许杯深琥珀浓,未成沉醉意先融。疏钟已应晚来风。
瑞脑香消魂梦断,辟寒金小髻鬟松。醒时空对烛花红。”④
在词中“莫许”一词并不像有些人解释的那样,是“不要”的意思。如果是“不要”,即“不要说这酒杯太深,琥珀酒太浓,人还没醉就已经意融魂消了”,那还有诗意吗?其实那意思就是用否定的形式来表达肯定的意义的判断词,也就是“该不是”“别是”的意义。那意思是说:别是因为酒杯深琥珀浓吧,还没多喝就醉意朦胧了。这样词意才通达顺畅,富有意蕴。可偏偏有载驴入黔者英译了这首词,把这“莫许”句翻译成了:
Don’t fill my cup with amber wine up to the brim!
Before I’m drunk, my heart melts with yearning for him.
这话成了“莫斟琥珀酒满杯,未曾浅饮心已醉”,这同李清饮酒寄怀的婉约之风大异其趣。真是花上拴马啊!如果参照她的另一首写饮酒的词《如梦令》所云“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⑤,就很明白:把“莫许”解释为“不要”是完全错误的。
其实“莫须”这种用词方法有似于修辞学上的“词义反用”。修辞上“词义反用”的现象在我们的日常语言中经常有。比如,“致仕”或“除官”,从字面意义来看,前者是解除职务,而后者是得到了官位,而在实际应用中却是相反的:“除官”有升迁、任职之意;“致仕”有辞去官职归隐乡里之意。《尚书大传·略说》载:“大夫七十而致仕,老于乡里,大夫为父师,士为少师。”即在周代,位居大夫可七十岁退休。这些官员们退休后,就回到乡间去教书。当年陈伯达老先生就曾说过,他将来退休后,他要去教书。是不是有点儿孔夫子“吾从周”的遗风也未可知。我们今天“致仕”,“大夫”一级的是七十岁多一点,多为“六十而致仕”,比古人早享受十年“老于乡里”的待遇,而且也不用想去教书或者不用想着教书了。
其实,我们联系到《宋史·岳飞传》全文看就很清楚了:秦桧是要定岳飞的谋反罪,他的亲信——万其卨诬陷“飞与宪书,令虚中探报以动朝廷,云与宪书,令措置使飞还军”,并且说“其书己焚”③。这就是有指控却没有了证据。所以,“韩世忠不平,诣桧访其实”,秦桧的回答,若翻译为现代的话语为:“岳飞的儿子岳云与张宪之间的往来书信虽然还没有查明,但是事实上或许是有的。”韩世忠这才反问他:“‘或许有’这三个字,何以服天下?”这种表达方式在今天我们还是比较常用的。比如约定某人来见面,时间到了但是他人还没有到,我们可以说:“他没准不来了。”意思呢,不是在否定他“不来了”,反而是更倾向判断他“不来了”。这样表达的时候,通常是来对应当如此的事情或已有的观点作相反的判断。还以此为例吧。比如,有人说:“这么晚他还没有来,可能不来了吧?”另有人不同意这个说法,会说:“没准他还来。”这话不是在说“还来”是没准的,而是更加侧重于“还来”,意义上更接近“可能还来”。另举一个较为贴切的例子:我们在用某种理由来判断某人是否具有某种行为时,另有不同意者可能会用这种口吻说:“没准还真有。”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到结论,认为秦桧其实是在并无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用“没准有”、“或许有”涵义上的“莫须有”来为岳飞岳云父子定罪,这是一种带有个人主观倾向性的判断。在严格意义上使用“莫须有”一词,也应该贴近这个原意,即凭想当然论罪。很显然,在现在的某些解释中,比如“不须有”“必须有”,有的甚至解释“现在没有,将来可能会有”等等,倒真的像是给秦桧头上按上一个自己主观臆想的“莫须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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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参见《资治通鉴后编》、《续资治通鉴·考异》。
②③《宋史·岳飞传》。
④⑤(宋)李清照,《李清照词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