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颖
(柞水县剧团,陕西 商洛 711400)
琵琶演奏作为一种艺术的表现形式,同样是一种创造的劳动,演奏是实现琵琶音乐实践过程中的核心因素,也是起到联动的环节,是二度创造的实现。而现今琵琶演奏所产生的实际影响正在不断的积累,其具体的演奏方法、技术、技巧、音色、处理、形象创造、表演等环节都在不断的完善,但琵琶演奏艺术的探索却仍停留在原阶段,所以为了能够适应发展的需求,追求更高层次的发展,琵琶演奏家不仅需要掌握娴熟的演奏技巧,还需要通过琵琶演奏来进行二度创造,寻找到科学的支撑,再度创造出成功的音乐形象,让多样的技术环节,统一于科学且具有指导意义的美学理论基础之上。
各个不同时期的作曲家,都会受到其所处时代的社会文化思想、社会风尚等影响,所以不同时期的音乐作品都会形成不同的时代风格,而音乐作品中还会包含着作曲家个人的情感体验和社会实践等在作品中,这种作品具有各个不同时代的普遍性,因为作品中具有的积极因素所以作品具有历史的延伸性和继承性。而在演奏家进行二度创造时,需要尊重作品的历史特征,研究其本身的时代特点,社会人文、思想特征、音乐创造背景灯,从历史的角度来理性把握作品风格。
演奏家站在当今时代来研究作品,不仅需要提高作品的艺术价值,还要给作品注入时代的气息,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个性特点,让审美的主体受到更加强烈的艺术表现力。而优秀的作品不仅是需要音乐本质特征和要求的,还需要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的,这种民族风格不是特指某个民族的,而是广义上的,这种风格体现在音律、音阶、调式特点等表现形式之上的,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民族的审美习惯、审美追求等,是体现民族精神的一种表现。
随着中外文化的交流,琵琶音乐艺术吸收了大量的外来因素,丰富了琵琶的表现能力与方法,并为我们的民族风格增添了新的内容。正是由于这种多种文化因素的融汇,让民族风格的含义变得越发广泛。
理性与共鸣:琵琶演奏的欣赏是个体和社会群体之间相互交流的关系,是一种具有社会性的音乐实践活动,在演奏者进行演奏的过程中,其音乐的表现形式,是需要通过体会作品内涵,及再度创造的方式来挖掘作品的艺术价值,就是在演奏中创造,将演奏者的情感和对理想的追求,以独特的音乐处理和技术运用在二度创造中得以体现。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将音乐诉诸于社会中的群体,将自我融入与群体之中,在实现个性的基础上与群体发生共鸣,实现审美主客体的相对和谐。
在琵琶演奏的理性把握中,其表现的形式是演奏者的内心及多种因素通过复杂的情感运动来得到集中、提炼,最后经过音乐的表现形式来诉诸于观众。人的内心是情感丰富的,所以琵琶演奏要与演奏者的内心情感融为一体的。
琵琶演奏首先是要存于心、应于器。在演奏中的生理因素和表达轻易的精神活动要达成统一,而且演奏者的内心情感要随着乐曲中旋律的变化而起伏有度,气息要随着情感的变化而变化,情柔而气和、情缓而气畅、情悲而气断、情动而气动,情气相济才能让演奏变得收放自如,变化随情感变化。情感和气息的和谐统一,其主要就是在传神上,神是精神,是演奏者的精神世界的体现,也是演奏者最真实的表现形式,通过对内在情感和精神的提炼,达成的演奏是一种演奏的高级阶段的追求。音乐随着情感的注入,就有了生命般的活力,这样才能感染观众,才能吸引观众。
琵琶演奏既是精神情感的表现,又体现着身体的和谐,在身体各部位相互协调的物理运动中达成气息和力的统一。
琵琶演奏的姿势是坐姿,在演奏时其力主要发于丹田和腰部,通过臂膀最后在十指上进行演奏。这是一种力的传递,也是琵琶的基本用力的方法。在演奏的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力的畅通,而演奏中力的表现却是多种多样的,既有灵巧也有钢韧。这是跟随着气息的变化而变化的,在演奏中的力度大小强弱都与气息的长短紧密联系的,气息与力的和谐才能让琵琶的演奏形神兼备。
琵琶的音乐表现与意境息息相关,其讲究自然和谐。而这也是中华民族所追求的审美,在演奏中,音乐的自然流露,是表现音乐本身之美,就是意境的体现。
而意境不仅是简单的演奏好,而是通过在演奏中的设计来表现出音乐本身的内涵,琵琶演奏技法丰富,但如果运用不当,就会造成杂乱无序的现象,所以演奏者必须科学合理的安排技巧的运用,在统一中具有变化的体现,在变化中具有统一的体现,这种矛盾的多层次感,会让音乐的表达在基础之上,让技巧留存于音乐的情感表达之中。并且意境的表现还可以通过舞台与演奏者来让观众更好的融入到演奏的意境中,适当的灯光和舞台气氛可以让整体演奏过程更加的和谐统一,并且舞台布置可以让演奏者更好的调节自身的情绪,以便于更好的将音乐中的意境体现出来。
所以演奏者要全面熟练的掌握演奏技法,是让演奏者能够得心应手随心所欲,只有全身心地投入到演奏中,才能将自身的情感与音乐融为一体,让音乐自然流露,体现出意境。
演奏者在演奏时的创造心理是复杂的虚实状态。演奏者沉浸在音乐的意境中,用情感来表达,在演奏过程中既要考虑到乐曲中的强弱对比,也要运用技巧和乐队配合。这个是抽象的,并不是具体的,演奏者要把握整体的情调,来形成自身的心理定势,其表现出的模糊以上,是演奏者对演奏技巧基础上延伸而来的模糊记忆。并且还将体现在演奏者对观众及外界的态度,实现与观众的精神交流,以此来唤起观众的共鸣,将自身与观众化为一个整体,为观众呈现出一种似想非想、似听非听的状态,这样才能在演奏中实现有我无我之境界。
在演奏者进行演奏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同阶段内的心理表现,这种表现会让演奏者出现难以融入情感,无法深入到忘我的状态,这种心理状态的不稳定,可以通过大量的实践和准备来消除。
而在演奏即将完毕时,长时间的高度集中,会产生注意力分散的现象,过早的考量演奏的效果,却忽视了音乐情感表现的完整和统一,演奏者应该将对音乐的情感贯穿到演奏的始终,才能获得演奏的成功。
在表演结束后,演奏者需要对各个方面进行总结,在自己脑海中回放演奏的过程,在对演奏的回顾之中,发现新的内容,挖掘出演奏过程中所具有的可能性,让每次演奏都会有新的收获。其次还需要对舞台进行总结,从上场到下场到最后演奏结束的整体过程中,需要演奏者发挥出自身的修养,来创造出更加完美的舞台形象。
综上所述,在理性把握和再创造的过程中,演奏者需要具有不断创新的信念,及扎实的技巧,来实现演奏者对音乐的创新,在创新中体现出琵琶独特的艺术魅力,除此之外还需要演奏者调节自身的身心状态,在意境中实现与观众的融汇交合,在演奏的过程中从内心中构建出符合时代背景具有民族风格的琵琶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