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新
(中共葫芦岛市连山区委党校,辽宁 葫芦岛 125000)
在不断的应用和实践过程中,我国城市公共安全工程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是,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城市公共安全工程的作用和价值并未得到充分发挥。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公共安全中隐藏的各种风险,需要在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对策,从而逐步提高城市的安全性,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城市安全就是为居民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保驾护航。安全不仅是保护一个人的身体不受伤害,更要保护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城市公共安全主要是指对城市在大规模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影响和威胁人们生活、工作和娱乐的突发事件。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是保障城市公共活动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公共活动的正常开展,实现各种法律、经济学和管理方法的运用,最终会产生良好的效果。
首先,城市规模迅速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向内外集中。国内外城市发展实践表明,城市越大,功能越复杂,产生的问题也越多,潜在的危机也越明显。一方面,中心城市再开发,在功能过于拥挤、人口密集、人流频繁、基础设施密集、趋于过度饱和、环境密度高的地区容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另一方面,城乡连接区地处城市郊区,设施功能不全,建筑杂乱,环境质量差,流动人口多,社会安全性相对较差。
其次,城市规划建设追求急功近利,缺乏公共安全观念。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是一个有序、渐进的过程。然而,许多城市政府追求快速成功,城市公共安全往往未能进入城市规划的话题。但是,开发商不重视城市基础设施的构成、防灾减灾,在缺乏必要的法律和制度限制的情况下,对城市安全漠不关心、需要的疏散设施和疏散设施较少,寻求更高的开发强度,导致开放空间大量流失,不能满足人们基本的安全需求。因此,加强城市公共活动安全管理,对保障城市的稳定发展和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十分必要。
大多数城市应上级要求,逐步成立了应急委员会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但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在很多城市,相关机构人才紧缺,人才的专业素质不高。甚至机构的干部和管理人员也缺乏公共管理知识和技能,因此许多城市在撰写相关政策文件时只参考国内其他城市或模仿国外做法,难以有效发挥预防和应对城市公共安全危机的作用。
现阶段,很多城市还存在应急规划滞后的问题,居民不重视管理人员宣传的应急知识和技能,人们普遍认为灾难离自己非常遥远。这种相对较弱的意识是灾难发生时造成严重损失的主要原因。许多居民在实际面临危险情况时表现慌张,这是不注意应急管理的结果。许多居民也无视相关法律,根据相关调查分析,城市中普遍存在非法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给消防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严重影响城市应急响应的实施。
目前,城市公共安全体系尚不完善,无法满足多部门、多层次的应急管理需要。一些法律、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定的矛盾和冲突风险,相关政策法规衔接不畅,无法在相关组织和部委中树立正确的认知。执行过程中缺乏协调配合,缺乏必要的协调机制,也无助于应急预案发挥作用。目前,仍有不少城市应急管理预警机制不健全,社区隐患评估不足,风险预警不足,监测网络不完善,预警信息难以及时发布,也影响了公共应急管理的实效性。
为了更好地促进城市公共活动安全管理的落实,需要实现应急管理主体多元化。不仅需要政府和当地社区团体发挥自身作用,居民和相关的营利性组织也应该积极参与其中,并建立协调机制,使每个实体都能发挥作用并有效合作。这不仅可以拓宽应急管理议题的范围,而且可以降低政府权力的集中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这就需要政府部门更好地引导社会群体和居民通过政策优惠等相关渠道与他们互动。例如,可以通过为相关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来积极参与社区的应急管理过程。社区社会团体、营利性组织等与公众联系紧密,对社区有较高的了解,使公众能够及时发现当地社区的潜在风险并迅速做出反应,从而改善紧急情况下事故应急管理效率。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城市居民满意度的重要途径。加强城市安全基础设施优化,特别是硬件设施建设。经调查,城市的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得到广大市民的青睐,但仍有待改善,部分地区物防、技防、民防体系建设仍有改进和优化空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传统的预防模式也在不断演变。通过建立物防、技防、民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政府、社会、公民三方协同,加强内外部联动。治理部门还必须通过加大投入、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积极改造社区基础设施等方式,保障城市公共活动的安全。近年来,信息化设备受推崇,但一旦发生险情,一些信息化设备无法及时向公众传递信息,实现安全有序的疏散。因此,公共场所的基础设施不仅要注重现代化,更要注重实用性。还应定期检查这些安全设施,以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故障。在大型公共场所,要保障应急路线畅通,建立完善的预案制度,完善应急指挥中心联动机制,及时提供信息,及时疏散人员。
在未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优化中,具体管理制度的完善将着眼于综合要求,使相应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制度能够覆盖城市发展的各个层面,并着眼于其他领域的安全风险。及早调查、发现和处理,并将相关损失降至最低。同时,根据城市实际情况,完善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健全城市公共安全防范和应急准备机制。不仅要使法律的实施细则与实际执行相结合,而且在政府部门的帮助下,地方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和其他可行的文件修订也必须有效地实施。通过有效衔接这些管理法规和法律,建立系统、科学、统一的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另外,还需要做好应急储备,完善以能源物资、生活必需品、医疗物资等物资为主的应急储备体系,更好地满足应急救援需要。依托现有公用事业开展应急建设,建立有针对性的应急避险制度。此外,要规范疏散设施、无障碍通道、应急避难场所的居民安置,将避难场所划分为应急避难场所、急救等功能区,确保电力、供水和通信的有效供应。
城市公共活动安全的责任主体是多方面的,而公众本身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环境心理学家认为,人们会对生活中的某个地方产生一种依恋,这种感觉就是对城市的归属感。目前一些城市公共活动安全管理的公众参与度和积极性不高,要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开展城市文化宣传,增强城市归属感,普及城市公共安全知识。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体制要根据城市特点适时调整,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公共安全管理效率。通过发放宣传册、举办居民座谈会等方式,提高居民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意愿。特别是在新媒体时代,通过电子平台、微信、微博等多种线上线下渠道,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成为可能。通常情况下,政府部门会对有组织的公共活动制定应急预案。然而,一些自发活动没有得到更多的关注,导致时间节点预测的错误。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提高风险管理意识,树立安全责任意识。从事公共活动的市民也需要提前检查活动场地的安全设施,熟悉活动场地的结构,严格遵守安全规则。为增加宣传教育的普遍性,公众可通过实战演练等方式学习基本的逃生技巧和危机应对方法,也可以通过举办讲座来不断增强安全意识。
城市交通早晚客流量大、时间长,严重影响公共安全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因此需要广播电台、交管部门、社会大众的有效地合作。虽然救援资源有限,交通情况不容乐观,但如果及时传递信息,可以缩短救援时间,挽救生命,减少财产损失。另外,当市民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向执勤交警请求帮助。交警接到求救请求,立即向指挥所报告,相关指挥调度室可以通过摄像机跟踪目标车辆,随时告知车辆所在位置,调度室与车内人员保持沟通,快速引导他们的车辆选择最佳路线。对于特殊紧急情况,在征得指挥人员同意的情况下,可在当天提供绿波保护,以确保患者顺利送医。这些努力可以显著加快交通速度,并在紧急情况下提供特殊治疗,例如营救伤者和病者。
欧美许多发达国家普遍使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紧急广播和脸书等方式发布城市危机信息。如今,我国许多城市都创建了“城市应急”公众号,其中包含更新的通知、应急措施和其他人们可以随时询问和了解的知识。也可以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安全防范意识。适时发布假日旅游指南,让公众实现合理流动,减少高密度人群聚集活动。当出现安全问题时,要及时通过权威平台披露真实可信的信息,防止公众因信息不实而产生不合理和误导性行为。收集所有相关信息并在发生紧急情况或灾难时对其进行有效分析,有助于日后有效的决策和处理。当公共危机发生时,会出现海量的信息,从这些复杂而海量的信息中,可以选择出准确有用的信息,对应急管理工作有很大帮助,让危机得到更快、更有效的解决。
城市应急管理机构还要详细收集和分析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关注城市气象、环境、水文、地质等自然灾害相关信息,做到突发公共事件的自行预警。同时,应急管理机构要及时做好预警信息公开,使组织和居民防范风险。建立科学的风险检查制度,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定期排查风险,登记各类信息,建立相应的风险信息库,实时监测风险,做好风险防范。此外,可以引导居民参与风险排查,尤其是在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地区,尽最大努力消除安全隐患。
总之,当前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为了更好地提高实施效果,有必要通过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提高对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的认识。在此基础上,为切实加强公共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政府要继续下大力气,有效协调各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相关机制,使各监督部门能够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监督管理合力。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有效的推进公共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公共安全管理的有效性,最终保障城市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