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淼君
(江苏大学,江苏 镇江 212013)
在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指导下,全国上下凝魂聚气,积极开展扶贫发开工作。2020年,作为脱贫攻坚战的决胜之年,面对“十三五”时期已获得的累累硕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提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脱贫攻坚,解决历史性的贫困问题;以乡村振兴,带领广大人民奔赴全面小康,这是基于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深度把握,同时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伟大实践。
马克思无产阶级贫困化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学说和剩余价值学说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积累一般规律的揭示。无产阶级的贫困化并不单指生活条件的物资匮乏,事实上,伴随着工业革命和科技革命的发展,无产阶级的生活相较从前已有较大改善,但是无产阶级的贫困化事实并没有因此改变,这是基于劳动创造的价值是否与实际获得的劳动报酬相符这一判断所得出的结论。无产阶级在劳动过程中所创造出的物质财富远远大于实际所得工资,所缺失的劳动价值又往往被资本家所剥削占有。加之,劳动工作条件恶劣、长时间持续工作和额外加班、非法雇佣童工等等,资本家在驱利的贪婪本质下不断压榨工人的剩余价值。同时,面对大机器时代的到来,手工人力劳动在许多方面已无法与机器相抗衡,部分掌握高精尖技术的工人尚能自保,但对于大多数的普通工人而言,只能被迫出卖更多的劳动力来换取微薄的工资收入。此外,无产阶级的贫困化还表现在精神层面,马克思所期望的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而处于资本家压迫下的无产阶级一方面为了维持生存而沦为“资本的附庸”,整日疲于工作,另一方面教育的缺失、接触与学习知识的不便等,使得部分无产阶级知识匮乏、精神空虚。伴随着资本的积累,无产阶级贫困化的程度日益加深,没有或仅拥有少量的社会财富。无产阶级贫困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本身,具有深刻的客观必然性。无产阶级失去了原先所拥有的生产资料所有权,也失去了再生产的条件,最终所换取的只是不对等劳动价值的工资以及自身剩余价值不断遭受压榨的事实。
事实上马克思并没有提出“绝对贫困化”和“相对贫困化”二词,而使用了“绝对的”“相对的”来进行修饰与形容,因此本文仅站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对无产阶级的贫困化进行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解释。无产阶级的绝对贫困化主要立足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马克思指出:“私有制的规律——自由、平等、所有权,即对自己劳动的所有权和自由支配权,——变成了工人没有所有权和把他的劳动让渡出去,而工人对自己劳动的关系,变成了对他人财产的关系”[1]。无产阶级自身的生产资料所有权被剥夺,进而成为资本发展与积累的养料。无产阶级的劳动与资本的积累形成了无法调和的矛盾冲突,因此只要资本存在并不断积累,无产阶级的贫困化就无法得到解决,在私有制的前提下,无产阶级贫困化是无法缓解也无法扭转的事实。无产阶级的相对贫困化是绝对贫困化的具体展现,是与资产阶级进行的相对比较。随着人类社会发展、生产力提升,生活水平的提升是必然,但相较于资产阶级,无产阶级依然在社会中处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工资数目的提升仅是表面的虚像,事实是少量的资产阶级垄断了大部分的社会财富,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鸿沟只会越拉越大,贫富两极分化严重,不平等现象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马克思所提到的无产阶级贫困化理论主要是针对当时所处的资本主义社会,然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贫困的问题同样也不可避免,但与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贫困化问题有本质区别。面对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打赢脱贫攻坚战是解决贫困问题的首要之举。2015年11月27日至28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同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发布,稳就业、保民生、精准脱贫,脱贫攻坚工作日趋完善系统,截止2020年11月,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党的第十九届五中全会对脱贫工作进行了高度的评价:“脱贫攻坚成果举世瞩目,五千五百七十五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脱贫攻坚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显著改善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历史新篇章[2]。正确的实践行动离不来科学理论的指导,打赢脱贫攻坚战离不开对马克思无产阶级贫困化理论的深度把握,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阻止“绝对贫困”的产生,让无产阶级切实拥有生产劳动的主动权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关注民生与就业,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不断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着力缩小贫富差距,使得“相对贫困”得到解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背景下,开展脱贫攻坚,是对生产力的发展,对无产阶级的解放,也是对马克思无产阶级贫困化理论的当代解读与实践。
马克思关于城乡发展的理论揭示了城乡从分离对立到融合发展的演化规律,指出城乡分离、对立的历史进步性和城乡融合的必然性[3]。工业革命以来,城市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地,为满足资本的持续积累,需要向城市源源不断输送劳动力,因此,大批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带来了廉价的劳动力。随着工业发展水平的提升,单纯地依靠传统农业已经无法哺育一个国家的发展,国家逐渐将发展重心移至工商业,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矛盾激化,引发城乡对立和城乡利益的冲突,城市人口、生产、消费的高度集中与农村的相对松散形成强烈的对比,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过程,即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必然存在的问题。城乡对立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一种具体体现形式,城乡的持续对立无法实现生产力的可持续发展,甚至会形成巨大的发展阻力。其阻力的形成一方面来自生产力发展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来自人的个性发展需要,农村人口在城市中往往会受到城市人口的牵制与排挤,物质拮据、精神贫困,为改变现状,生活在城市中的农村人口会采取各种形式的斗争方式进行反抗;另外,对于仍生活在农村的部分人口,简单的农业劳动已无法满足基本生活,他们逐渐走向贫困,为扭转不幸局面就需推进城乡关系由对立到融合的转变。城乡发展的进一步融合是对之前城乡关系的超越,城乡人口差异逐渐消失,农村生产率提升甚至超越工商业发展,传统的小作坊经济模式与大工厂大机器模式相接轨,实现从“工业优先发展”到“工业反哺农业”再到“工农融合发展”的演进[4],这同样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可见,城乡关系虽然存有冲突对立,但仅是阶段性的、历史性的、暂时的,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推翻,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最终相互融合与促进才是真正的城乡发展归宿。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发行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单行本更是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了阶段性谋划。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实现城乡融合未来发展前景的前提与保障,而城乡振兴战略既顺应了城乡统筹发展的必然趋势,又着力解决农村发展滞后、缺乏创新动力的问题,推进了城乡共同发展的到来。乡村振兴战略一方面是对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的继承与实践,另一方面也契合了中国现阶段农村发展较为薄弱且尚未良好发开的发展情形。农村建设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提出: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并将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作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对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更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固本之源、强国之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心与信心,更是彰显了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初心[5]。
2020年,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目标的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工作上已获得举世瞩目的成果,乡村振兴战略也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是同一出发点的不同发展路径,两者均以实现人民的共同富裕为最终目标,着眼于不同的发展层面开展。脱贫攻坚重点在于“脱贫”,实现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保障人民处于基本的生活水平线之上,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乡村振兴重点在于“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进行有赖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完成,脱贫攻坚是基础,基本物质生活水平的满足是进一步发展的可能与潜能。乡村振兴是脱贫攻坚的更高目标,是对乡村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与期望,在发展质量、深度与广度上都较脱贫攻坚工作的标准有较大提升。但两者的实现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参与:首先,要实施政策规划,正确认识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衔接的重要意义,实现物质、精神、文化等多方位全面发展,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次,发挥人民创造性,充分利用乡村的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结合当地特色开发特色产业,带动乡镇化转型。实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出于人民、用于人民,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是城乡和谐发展、人民生活提升的必然之路。
脱贫攻坚思想是在充分把握马克思无产阶级贫困化理论基础上,努力消除“绝对贫困”,改善“相对贫困”的民生之策。乡村振兴战略是在马克思城乡发展理论指导下,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优化乡村发展机制,实现工农协调发展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脱贫攻坚思想与乡村振兴战略,围绕脱贫与振兴的内在发展逻辑,由面及点,带领全国人民奔赴小康,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与本质属性的生动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