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琳 / 张琼
曹正不仅是中国著名的古筝艺术理论家、演奏家,也是长期致力于古筝这一中国传统乐器改革的先行者。在其古筝艺术生涯历程中,不断提出众多的古筝形制改革思路,科学地提炼出古筝形制改革的观点,为后期古筝形制改革的方向和古筝的生产加工提供了有益的指导作用。
古筝在中国历史悠久,是我国宝贵的文化遗产,其产生与发展史长期以来众说纷纭。曹正自上世纪四十年代始就对古筝作了细致的考究,1946年在徐州广播月刊发表了《筝话》,对古筝的形制进行了详尽的介绍,在后期数十年的研究中,他敏锐地指出古筝形制的变迁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是息息相关的。
在中国相当长的社会历史进程中,礼与乐是并重的,音乐逐渐成为了人们的精神食粮。随着时代的发展,音乐的功效不断地增强,大众对音乐文化的追求日益增长,而器乐在音乐的表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不同的乐器具有不同的发展规律,但相同的则是所有的乐器或先或后地受到自然的淘汰,曹正在1983年发表在香港《联合音乐》上与loss先生通信谈古筝艺术一文中,讲到此点时特地强调:不合时宜的任何事物都要受淘汰,而不是失传[1]。因此,唯有变革,合应时代的发展,才能经久不衰,乐器中的古筝亦如此。古筝在艺术创作与发展上,每一个时代都涌现出许多符合大众的乐音。从秦汉之始古乐筝艺即受到了大众广泛的追捧、唐朝之时甚至到了“奔车看牡丹,走马听秦筝”之景象,宋以后到元明清以至今天都是代代有新声的。尤其是解放后的新中国,在古筝艺术的发展上,无论是古筝新曲的创作,还是表演技术,以及古筝这件乐器本身的改革,都有很大的发展和成就[2]。无不时时体现出人们对音乐文化的需求与古筝的改革是齐头并进的,古筝只有不断地去适应人们的文化生活,成为大家喜闻乐见的乐器,它才不会被淘汰,才能得以流传而不断发展。如何达到此目的,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古筝的形制必须适应不同的时代的要求,不断地进行变革,奏响出不同时代的音乐,来满足不同时代的大众文化的需求。
曹正在阐述古筝形制改革与社会生产力的关系时,主要是以筝弦的变迁作为例证的。他在1959年撰写的《关于筝的研究》中指出古代的拨弹乐器的弦多是取材于动物身体上的筋、肠、小皮条等,可见所用之物明显受到当时社会生产力的严重制约。到后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才使农业得以发达的。在“五亩之宅,树之以桑”的时代里,才会有“绳丝为弦”的出现,而后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时代,由于工业发达才会使金属弦广为利用。至于用“尼龙”为弦,何尝不也是是社会生产力发展所带来贡献呢①。他认为从古筝弦的配备变迁的历程,所带来的古筝形制的变革,能够清晰地传递出的信息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决定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他在其它的论文中也分别提到古筝弦孔材质的不断进步,古筝主体加工材料进一步优化,包括生产厂家生产工具逐渐变得先进,才能有越来越多的形制多样、各有千秋的古筝得以出现,这些改变无不体现出古筝形制改革是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的结果。
音乐是有时代性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由于古代音乐简单、音域不广,要求较低,使用五音,一弦一音的五弦筝即可充分地表达曲谱的需求。而随着社会文化的进步,音乐所赋予的内涵更加丰厚,故曲谱逐渐变得更加复杂,因此乐器必须变革以满足音乐表达的需要。曹正认为古筝扩充音域满足曲谱表达的需要也是乐器改革的一部分例证。古筝从五弦不断变革,出现十弦、十二弦、十三弦、十五弦筝,到了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十六弦筝也广泛地流传。从五十年代到今天由于新的音乐曲谱表现的需要,已有十八弦、二十一弦、二十五弦筝出现在中国音乐舞台上。可见,仅仅从弦多弦少的变化间接证明了古筝弦的改革是音乐曲谱表达的需求而来的产物。另一方面,古筝演奏者演奏技艺的提升与古筝的改革也不无关系。古筝艺术有着自成体系适合乐器构造特点而形成的独特的表演技术,在古诗词中从梁玉台卿的“促调移轻柱,乱手度繁弦”到唐白居易的“珠联千拍碎,刀截一声终”的描述,无不体现出高超的演奏技巧与古筝融为一体的和谐。也说明为了实现音乐表演的精彩,演奏者对乐器得心应手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升。随着古筝艺术创作的许多新作品的出现,在表演上又体现出更多推陈出新的演奏技巧。如以赵玉斋的《庆丰年》的演奏手法可见,它是在传统的比较简单的双手拨弦技术基础上,使用了许多以前没有用过的全新手法,加大左手使用的技巧,极大地强化了古筝的功用。后期的演奏者更是不断将一些高超复杂的演奏手法运用在新的作品中、把传统的古筝艺术推向一个新的阶段。这些创新必然导致的结果就是:随着演奏技术的革新,一定会引起对乐器的改革[3]。
曹正上述几个观点提示古筝设计制作者和古筝艺术工作者们,古筝的形制必须以满足不同时代大众文化生活的需求进行变革,否则走向灭亡;社会生产力的进步是古筝形制改革不断走向完美的重要保证,所以发展生产力是硬道理;古筝是要主动去适应曲谱和演奏技巧发展的需求而变革,绝不能被动倒置,不断呈现的时代曲谱和演奏者高超的技艺是让古筝形制发生改变的重要推手。
乐器是演奏音乐,对曲谱进行表达的工具。如果说演奏者用乐器演奏是为大众服务的,那毫无疑问乐器是为曲谱和演奏者服务的。而古筝作为乐器之一,那它改革的目的必定是去更好更完整地将曲谱的内涵表达出来,呈现给观众;也必须要适合演奏者各种演奏手法与技巧的运用,使其各种操作更便捷、流畅,得心应手。
古筝形制的变革首先肯定是涉及到筝体形状及构造的改变。从古代东汉应劭在《风俗通义》中给筝定义为:“谨按《礼乐记》筝五弦、筑身乐也,今井凉三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改也。”可见东汉时期筝形如瑟。关于古筝的长度,魏阮瑀《筝赋》中说:“筝长六尺,应律为也”。这就是说,筝的长度为六尺,是和音律之为相应。曹正认为各个时期出现的古筝形制,无论是形状、长度都在发生着较大的动态改变。1946年他在徐州时期就自制古筝,在谈到古筝构造长度的体会时指出:“古筝的长度有四尺七寸的,有五尺六寸的,五尺八寸的,还有六尺的最长,四尺七寸的最短。据各古筝专家的研讨,还是六尺长的合度,音声也比较正确”②,说明筝的形与音是存在客观联系的。经过历代的筝家们和生产乐器的师傅们的合作对古筝进行改革,形制多样的古筝不断涌现。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古筝形制改革步入快车道,沈阳音乐学院是领头羊,全国各地纷纷呼应。单从形状上进行改变的就有沈阳音乐学院赵德全(当时在东北音专)的大三角型筝、上海音乐学院何宝泉(当时在天津音乐学院)的蝶型筝、天津潘氏兄弟的W型转调筝等等,这些改革在不同时期对古筝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同时曹正也多次强调无论古筝形制如何改变,古筝的音效是关键,必须注重形态结构和音响效果相匹配,也就是要应律,达到形与音的和谐。
从古筝形制改革发展的历史来看,变化最多的莫过于筝弦了。首先在材质上的改变是由动植物物丝弦、金属铜弦、钢弦、尼龙包钢合成弦等,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前进的。其次是在筝弦粗细规格的搭配方案等方面的改变,但此项并不突出,而筝弦改革变化突出的焦点则是筝弦数目的增减。中国古筝弦数的变革长久以来是一个由少到多的过程,五弦筝、十弦筝、十二弦、十三弦、十四弦、十五弦、十六弦筝;近代十八弦、廿一弦、廿五弦筝……,曹正认为:加弦虽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重大改革,但它却可以说明,历代音乐工作者在这方面的进步思想,同时也可看出历代民乐发展的端倪。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人们在音乐要求上,音域加宽上所需要的改进,所以自然而然的就用增加弦来满足这样的需要③。总体而言,古筝在历史上加弦的速度是很慢的,这也间接地说明弦并非越多越好,曹正曾以瑟为例:“那么五十弦瑟变成了二十五弦的瑟,传曰‘二十五弦弹月夜’为什么五十弦,二十五弦都不传了,为什么独独把十三弦筝搬出去流传到现在呢?我觉得这是发人深思的”④。因此曹正指出:历代社会的文艺发展,都是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是根据谁来随便想的,所以我们不能单纯的说“弦越多越科学、越好”⑤,可见弦的增减要符合乐器发展规律,尽管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扩大古筝的音量、加宽音域、改善古筝的音色,但还必须考虑加弦后所引起的弦的改进和乐器本身结构的改良,更要符合曲谱及演奏的需求和演奏者方便与否等,是应符合一个需要设计者,制作者,演奏者等多方面共同探寻的必须遵循的客观规律。
古筝的转调长久以来一直是困扰古筝艺术工作者的难题,转调复杂不便,花费时间长是其主要诟病。吴干伯在谈论古筝改革时曾说:“现在人家讨厌筝不能转调,而弹筝人本身又懒于转调。为什么这么说呢?他并不是不想去转调,要转调就非拖着那个‘大木箱’,第一不方便,第二要的功夫去练……这是主客观的局限性所致”⑥,尽管曹正当时并未完全同意此观点,但有些事实是的确存在的。其实在新中国成立后,以沈阳音乐学院为首的全国各古筝改革设计组对古筝转调方式进行了大量的探索。沈阳音院用截节弦长和控制张力两种原理同时并举设计改革了两种机械转调;延边歌舞团筝手用偏心轮的原理设计成“小尾巴”升复半音附件;苏州民族乐器厂七声音阶排律筝的试制……古筝新式转调方法不断呈现,曹正对当时古筝转调改革的进步也作出了极高评价:“我有一点希望,我们的民族乐器改革的同志所付出的代价,不管从哪一方面,什么角度,只要搞出来了,就都是对社会主义音乐文化的添砖加瓦,都是我们要尊重的。我对所有的制作者从我们的专业来讲,我们的筝能够发展到这种程度,从没有转调变调装置,到可以变调转调这是个最大的改进”⑦。尽管转调方式的变革还不尽人意,但毕竟逐步向灵巧方便简捷的方向发展。
这几个观点表明,在古筝形制改革的过程中,必须遵循乐器发展的客观规律,古筝的形制可以形式多样,但应确保古筝的功用逐渐朝完美的方向发展。另外,还要充分考虑和尊重古筝演奏者的演奏体验和感受,确保他们应用古筝时方便简捷、顺遂如意。当然,在古筝形制改革中绝不能脱离实际,在创新的同时也要守正,要确保改革的古筝无论音与形依然为筝,而不能成为四不像的不知其名的物件而已。
古筝形制改革的呼声历来存在,既有设计者,也有古筝生产加工者,更有演奏者。曹正对古筝形制改革曾仅以筝弦为例发问,为什么在历史上加弦的改革这样迟迟不前,到了解放以后,更多弦的筝,却以跃进的姿态出现。他分析认为是社会制度的影响,认为古筝形制改革靠个人单打独斗的效率是不行的,必须全方位地参与,因为古筝形制的改革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
历代的古筝演奏家们为了更好地开发挖掘古筝的作用,也曾处心积虑地进行着古筝的改革;一代又一代乐器生产者们也在这种文化遗产上孜孜不倦地贡献着他们的力量,正是他们的执著和努力才使古筝得以流传并不断的发扬光大。但曹正感觉到:在历史进程中的古筝改革仅仅是依靠我们一些音乐工作前辈和生产乐器的师傅们的合作来实现的。所以这种器改的进步更多的是属于自然演变,因此在器改中还存在很多不应该有的缺点……这给各地演奏家们在专业学习上带来了不少的障碍⑧。此话的含义直指古筝形制改革只有古筝艺术工作者及制造者的参与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器改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因素众多,必须多方面多系统团结合作。1980年8月曹正在东北乐改座谈会上发言指出:“我们搞民族乐器,搞了这么多年,为什么得不到合理的公正的评价呢?大概就是因为有‘利’,你为了争发明权,我也为了争发明权,而搞得不团结,这又何必呢?我认为搞好了改革,是我们中国人民的共同成就”⑨。他这些语重心长的言语其实强调就是古筝艺术工作者、设计者、音响及材料科研工作者、生产制造厂家等部门,既要纵向、也要横向协作攻关,要团结一致,不能争名夺利。因为古筝形制改革是通过多方面多部门不断反馈和改进的实践过程,唯有彼此默契配合,才能取得改革的成功。
形制改革后的古筝能否被广泛的应用也是判断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同时应用也促进改革发展古筝形制的多样性。古筝改革的各个参与方不能自行其是,闭门造车,因为古筝形制改革是一个设计、制造、应用、反馈、再设计、再制造、再应用、再反馈的多次反复循环的过程。曹正曾在筝改会上指出:“我的想法是设计者有必要和制作者合作;而制作者设计者和演奏者更需要结合起来联合行动,今天的现实问题,很是说明的这一点,那个制作出来的乐器没有人来试奏,设计再好也没用,那就很抱歉;如果有人用、有人表演那就更好的说明了问题”⑩。这种理念说明形制改革的古筝唯有得到广泛的应用,才能证实其使用价值,经济化市场对古筝形制的要求也存在着极大的影响,每一个因素必须综合分析,细致考量。例如曹正受自己制作古陶埙中“套埙”的影响,希望乐器改革的路线要宽阔一些。为提升古筝的音域,建国以来他多次建议设计生产“套筝”,即高音筝、中音筝,低音筝,或者还加上了超低音筝的群筝组,也得到了许多专家的共识,然而几十年来,群筝改革效果甚微,曹正在分析时也提到古筝乐手在乐团中同台表演所占比例不多;教学更不可能,除非专业的古筝乐团,而此需求量并不多,生产者又受市场经济调节进行生产制造,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古筝形制改革涉及面广,应用市场也是检验古筝形制改革是否成功的标准之一。
从古筝形制改革的发展史来看,其实也是体现科技进步史。无论古筝加工材料的变迁、筝弦种类的改变,还是筝栓及饰品等配件的改进,无不体现出科技水平对古筝形制改革产生的巨大影响。曹正谈到筝弦在古代受手工业条件所限制,只能是动物筋、肠,到后来用到蚕丝,工业革命开始后,铜弦、钢弦、尼龙包钢弦等科技含量元素逐渐地运用到古筝的形制中。故能加工成粗细不等的弦,改用这些弦之后,各弦张力有较大差异,又兼弦细,故无法再用“握拳结”来拴弦了。在这种情况下,设轴绞弦成了客观需要,于是乎,筝在结构上便由“刳桐为体”变成“匣式拼合,由无弦轴变为有弦轴[4]。这只是一客观的事例,但从中可以发现一个科技元素的加入,带动古筝结构一系列的变革,这些变革中又有新的元素融入,结果必定是带来古筝形制改革的飞跃。如果对待古筝形制不去加入新的元素,不思进取,故步自封,那古筝也就没有什么前途和希望了。所以长期以来曹正一直强调乐器改革一定要和科研相结合,过去古筝生产加工是民间的,是小作坊化,而现在则有正式的生产工业,有科研设计团队的支撑,那就应该开发出更多根据科学方法制成合律的乐器,只有这样的改革才能使筝这种古老的民族乐器逐渐走向科学化、现代化。
上述几点表明,古筝的形制改革离不开各部门、各方面的团结与协作,要广泛征求意见,集体攻关。积极开拓形制多样的古筝应用市场,为古筝生产创造经济条件,这是要靠各系统的共同努力。在推进古筝形制改革过程中要充分应用科技创新,加入高科技新元素,如可在古筝上设置筝弦张力及音调电子显示屏、制造纳米智能张力记忆筝弦,在演奏的过程当中实现一键转调的电子键等科学设想,这也不是不能作为此系统性工程的努力方向。
曹正以古筝发展的历史为出发点,在致力于古筝形制改革中,提出的古筝形制改革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古筝形制改革要有益于曲谱的表达和演奏者的顺遂;古筝形制改革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等观点,是他数十年来古筝艺术实践的结晶。对这些观点进行细致分析和评估,一定能够为今后古筝形制改革的思路、设计、加工生产等提供较积极的指导作用,才能确保古筝形制改革不断朝完美的方向发展,有利于中国古筝事业经久不衰。■
注释:
①③ 曹正.关于筝的研究(手稿),1959,04.
② 郭缉光.筝话(连载).《广播月刊》,徐州,1946,09.
④⑤⑦⑨⑩ 曹正.1980年8月19日在东北旅社乐器改革座谈会上的发言(手稿).
⑥ 曹正.与吴干伯论古筝改革(手稿).
⑧ 曹正.关于筝的历史问题的商榷(手稿),195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