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婕
(甘肃第九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 武威 733000)
国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加强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通过科学、完善的工作方案,推进国有企业各项工作开展,利于保证企业工作效率,才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经济价值。通过进一步分析,结合企业发展实际,探索了企业发展过程开展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的方法,具体分析如下。
纪检监察组织若想发挥理想的功能,便需借助完善的管理机构落实工作,构建相对独立的体系。而多数监理企业的检查组织管理机构并不具有完善性,设置也不科学,人员配置存在明显的问题,主要体现为下述方面:第一,多数企业的检查组织和企业的生产与经营严重脱节。纪检监察工作主要面向企业内实施纪律监督,同时还会针对企业目前的各类经营活动、技术和运行能力进行监察。但多数建筑企业均将精力应用到纪律约束方面,对其它工作的监督力度明显不足。第二,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普遍不高,将该部门与企业的行政部门等同看待,这便大幅降低了监察部门所能发挥的功能,导致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权利实施工作内容,难以获得更高的信服力。
当前企业不断深化发展,市场竞争环境也更为激烈。为保证企业能够在市场中占有一定的竞争地位,企业便需外注重提升自身的经营能力,不断拓展发展的空间,尤其需明确设置纪检监察工作的权责,保证全面实施工作内容。当前从企业已经开展的纪检监察工作效果可见,主要的问题集中在下述方面:
缺乏相关法律法规,这便致使多数企业难以明确纪检监察组织的工作内容、权责和性质,企业仅依据自身的主观认知和同业经验来开展工作,导致纪检监察组织无法与企业发展现状统一。
当前国企在实施纪检监察工作时,形式相对单调,创新力度不足,甚至将工作停留在表面,难以深化落实,无法发挥预期的效果。而部分企业的纪检监察组织的权限不足,在开展日常工作时只能建议,不能执法,工作的开展需借助领导的支持,严重限制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力度和效果。
1.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
我党在召开十九大时便对国家监督体系做出了明确的部署,提出需构建由党统一指挥、实现全面覆盖的高权威体系。国有企业也需以国家的监督体系为参照,构建具体的纪律、监察、派驻和巡视等监督体系。结合权力运行及各相关环节形成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对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体系进行优化,充分发挥同级的相互监督功能,保证监督工作能够全面无遗漏。此外还需对监督机制进行完善,引导各层级的党组织深化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建立监督责任保障体系。构建监督意见反馈的制度,形成完整的监督闭环。强化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能,针对各监督主体建立权责履行情况的检查制度。深化巡视监督工作,发挥内审、法务等部门的监督职能。面向全纪检监察体系的干部制定激励机制,促使全员发挥监督职能,形成合力,共同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效果。
2.完善监督制度建设
依据纪检监察组织的具体工作要求和我国的国情,企业需从提升廉洁意识,有效避免风险的角度来提升纪检监察的权利和监督功能,通过法制和系统思维来创建新的习题,依据具体制度对人、事和权力进行科学管理,将权力控制在制度体系下,提升权力使用的透明度。同步建设形式和内容的双向管理策略,使用更为丰富的管理手段,加大执法和监督的力度。深化建立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对权力企业的清单进行有效梳理,查找廉洁存在的风险点,运用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防控,同时对权力运行的机制进行监管,形成权责明确、有权也需担责的意识,同时对滥用职权的现象进行坚决抵制,并对责任人进行严惩。重点对“关键少数”建立监督机制,积极寻求提升权力使用公开化的途径,将招标采购的各项环节进行公开,实现权力的相互协调和制约。形成关键岗位的制约机制,尝试设置关键岗位人员的准入条例,严格按照职业禁止的规定选拔和任用人才。针对重点的方面、环节和岗位建立监督管理制度体系,避免发生违规问题。有效的完善监督制度,提高国企纪检监察组织水平。
3.明确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权限
针对国企内出现的权责表明、执法效果不理想等问题,需依据国企纪检监察要求和具体国情,形成具有可行性的工作制度,为国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提供有效的指导和依据,具体的权限规定为:
第一,具有检查、调查和建议等权限,可对国企内的重要战略规划和资金运用项目进行监督,及时发现企业领导人出现的违纪行为,避免决策环节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人为因素造成企业损失。
第二,具有党政处分的权力,纪检监察组织需能够直接处分中层及以下的干部,面向同级别的党委、总经办进行备案,无需等待批复,可独立对控告或者举报事项进行管理,独立审查,有效避免企业内出现违纪行为。
第三,具有经济处罚的权力。经济处罚可作为相对有效的管理措施,针对违规情节不严重的行为,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者占有非法所得,纪检监察组织有权对其采取经济处罚的措施,主要处罚手段为罚款、没收款项等,以此提升非法成本,有效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机率。
通过明确国企纪检监察组织的权限,保证了国企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的开展效率,利于企业构建完善的国企纪检监察组织体系,从而为企业稳定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4.提升国有企业纪检队伍整体素质
若想深化落实纪检监察工作,首先需提升国企内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素养,结合具体的工作要求,加强干部政治、作风和职业能力等方面的培养与提升,通过对专业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来提升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和思想意识,促使纪检监察组织能够在处理过期腐败、违纪等问题时能够更为全面地衡量利弊,提升对问题的分析与判断能力,避免出现判断失误。如果对部分行为划分不明,则需上级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审查,有效完善国企内纪检监察工作的疏漏,促进监察监督工作能够顺利落实,提升其实施的效力。为迎合国企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具体需求,可定期组织开展在专业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强化党政纪律的学习,让纪检监察人员掌握更多的专业知识,持续提升其思想意识,加强党政方面的培养,促使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有效改善以往监察组织人员认识问题不清、思想意识滞后、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可在先进的理念指导下妥善处理新时期出现的问题,以新的思维方式和方法来化解问题,凸显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的先进性。国企内的纪检队伍还需时刻以党的发展纲领和思想意识为指引,将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要思想依据,从而明显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施效果。
总之,通过实践分析,结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实际,科学的分析了提高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水平的方法,作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树立正确的认识,加强对于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研究能力,从而创新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形式,有效地提高自身专业水平,进一步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有效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