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连志,杨升沛
上海市作为超大型城市,经济高速发展一方面极大地推动了城市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也大大提升了民生水平,与之相伴的是随着居民消费的快速增长导致的生活垃圾数量大幅度增长,上海生活垃圾产生量在1978年为108万吨,到了2017年已经达到了900万吨,40年里增加了近8倍。2017 年上海平均每天产生2.47万吨生活垃圾,以2418万常住人口计算,平均每人每天就要生产1.02公斤生活垃圾(1)徐诗琦,唐欣悦,范张玲.上海市垃圾分类体系现状及对策研究[J].中外企业家,2020,(9).。作为城市发展的副产品、城市新陈代谢的重要产物,生活垃圾处理是上海这样一个超大型城市需要面对的课题。
经济发展大城的另一面是生活垃圾大城,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将会成为影响城市治理、影响美好人居环境的构建以及人民美好生活构建。上海市作为拥有庞大经济体量和高度发展的大城市,比其它城市更快地感受到“垃圾围城”的困扰,也更加迫切地需要解决好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上海市作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先行先试城市,其经验对于推进其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具有借鉴意义。
本文将在考察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践的基础上,尝试总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的基本经验,探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践的路径,为我国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供经验借鉴。
“垃圾分类”概念是中国最先提出的。早在1957年7月12日,《北京日报》的头版头条刊登了题为《垃圾要分类收集》的文章,呼吁北京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但在那个时期,一是生活垃圾的数量本身并不是特别大;二是在那个物质相对匮乏的年代,一切有用的生活垃圾都被以简单地循环利用或回收的方式进行了资源价值最大化的处理;三是在资源环境空间和承载量相对够大的情况下,相对有限的生活垃圾数量也不会成为一个制约城市发展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课题;四是在那个的年代,生活垃圾分类问题即使存在也不会被重视。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的处理问题迟早会成为一个城市发展需要应对的课题。西方先行工业化国家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城市消费能力的大幅度增长,“垃圾围城”的困扰成为城市管理的一种现实压迫,生活垃圾的分类处理逐渐成为西方国家城市发展重点关注的课题,并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方面进行了大量的探索,日本、瑞典、德国等国家不仅垃圾分类相应的立法体系完备,而且垃圾分类实践也颇有成效。
上海市作为经济大城市,改革开放以后,上海经济快速发展,到了90年代,上海市在垃圾分类方面开始进行实践探索。这一时期,垃圾分类处理相对比较简单,所有垃圾分为有机、无机、有害、废电池和玻璃这四类,部分有经济价值的可回收的资源被回收,进入经济再循环;大部分垃圾都是以填埋、焚烧方式进行简单处理,这些处理方式带来了污染土壤、空气、地下水等问题,资源回收利用率不高。进入2000年以后,上海市垃圾分类处理进入了新阶段,上海市作为垃圾分类先行先试城市,在2000年成为全国8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上海市在首批数百个试点小区启动垃圾分类实践,垃圾分类主要是按照干垃圾和湿垃圾进行分类的,并把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调整为干垃圾和湿垃圾。2002年,上海市调整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在垃圾焚烧厂服务地区,将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改为可回收物、厨余其他、废玻璃和有害垃圾,其他地区分为可堆肥、不可堆肥、废玻璃和有害垃圾四种。2011年,上海启动以干湿分类为基础的2+X模式,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所垃圾箱统一规范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种(2)王振宏.上海生活垃圾分类实施难点解决路径[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20,(12).。为了促进居民垃圾分类,政府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市民按照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这种分类投放因为宣传效果有限、特别是对垃圾分类缺乏监督引导,市民垃圾分类完全靠自觉,垃圾回收大多都是靠流浪人员、居民个人、城市环卫工人、清洁工等进行简单的资源回收。资源回收率不高,垃圾分类推行不够到位,限制了垃圾分类实施成效。2014年,上海市在生活垃圾分类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经验,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中按照四分法将居民生活垃圾分为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这一分类方法一直沿用至今。
2018年,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入新阶段。这一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在全国46个重点城市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上海市是46个重点城市之一。上海市在之前垃圾分类处理实践的基础上,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上建成了与全面严格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相适应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19年上海市发布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条例》中有“对拒不改正违反条例的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等内容,标志着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入了有法可依的强制分类阶段。通过一年多来的实践,大多数上海市民已养成自觉分类习惯,显示了上海市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方面的积极成效,也形成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上海经验,为其他城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
从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历程来看,生活垃圾分类是生活垃圾处理的关键。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如何尽可能便捷地让民众认识生活垃圾的分类类型,从而便于民众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这是有效改变民众生活垃圾丟掷习惯,推进民众垃圾分类的重要环节。最终形成了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即将生活垃圾分为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这种分类方式比较科学,民众在辨识垃圾分类方面相对比较简单,除了个别种类的垃圾以外,这种生活垃圾分类方式与民众的生活经验基本是一致的,这样就尽可能地减少了居民在识别垃圾分类方面的困难,有助于居民更快地适应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2019年上海市发布《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之后,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入由政府倡导到政府强制推进阶段。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一项系统工程,从整体上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涉及四方行动者——政府、基层社区、居民、市场主体,“四方合力”的四方行动者的合作将影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推进。
政府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是社会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有助于建设城市美好生态环境、有助于建设美好人居环境,是贯彻落实“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着力点,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所推动的生活垃圾大量增长的情况下,生活垃圾大量增长已经成为影响城市建设、影响民生的重要课题,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是不可能靠市场力量自发推动的,因而,政府要肩负起推动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的职责。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四方合力”的模型中,政府是其中重要的主导者、引领者,政府主导、协调和引导各方面力量的参与,是“四方合力”模型中的战略主体。政府必须对自身在城市垃圾分类中的重要角色有清晰的认知,但同时,政府的权力和作用是有边界的,这需要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在政策供给、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等政府应当发挥作用的方面“积极有为”,而在其它方面则不必大包大揽,要“有所不为”,可以引导其它力量积极参与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践中。
上海市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积极有为”方面率先示范。2019年《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之前,上海市就一直着力探索优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宣传引导、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市场力量参与等方面展开努力,《条例》出台后,上海市政府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尤其是着力通过基层社区来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让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切实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一个小区、单位,全面推进《条例》的实施。上海市还进一步投入资金,全面改造基层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定点垃圾投放点以及在相应的配套设施、生活垃圾转运系统、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设施等方面,基本建成了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据统计,上海共完成2.1万余个分类投放点规范化改造,道路废物箱设置数量优化调整至4.1万余个,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1.5万余个、中转站201个、集散场10个,“十三五”规划确定的15座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项目全部开工(3)上海生活垃圾分类一年 大多数居民养成自觉分类习惯[N].经济日报,2020-07-02.。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为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的大工程,政府要成为系统运转的第一推动者,但同时也应当注意引导其它力量的积极参与。要在“积极有为”和“有所不为”中权衡政府定位,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基层社区是党和政府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是政府各项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落实者。在垃圾分类整体工作体系中,基层社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是生活垃圾分类的“第一战场”,因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现,需要通过广大的基层社区、广大的基层民众的积极参与才能实现。基层社区具有扎根基层,联系社会的优势,在动员社会资源,动员基层民众方面有独特优势。基层社区可以发挥其社会资本优势,在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吸引垃圾分类其它社会力量的参与,对垃圾分类宣传、垃圾分类规范、垃圾分类监督以及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垃圾分类的各项方针政策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基层社区要深入居民小区、深入基层单位,联系小区和基层单位物业管理部门,紧密协作,基层社区工作人员要起到组织领导、协调、聚合资源、监督引导的作用,紧密联系基层社区实际,引导基层物业单位、居民共同贯彻落实垃圾分类各项规定,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
通过垃圾分类,可以创造美好的社区生态环境、建设宜居社区、宜居城市,居民是“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价值主体,也是“人民城市的重要参与主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目标的实现,有赖于广大社区居民的积极参与。“城市居民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其垃圾分类行为决定了垃圾治理的成败。”(4)王晓楠,曾宪扬.感知、意向与行动:城市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影响路径[J].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1).以往居民生活垃圾是不需要分类投放的,现在在垃圾分类条件下生活垃圾不仅要分类,而且还要定点定时投放,这涉及到居民生活习惯的改变,涉及到居民投放垃圾的便利度,因此,要引导居民树立生活垃圾分类新习惯,引领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需要政府和社区加强引导和规范。居民要自觉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树立垃圾循环利用意识,以城市主人翁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活动中来,配合基层社区和物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从实践效果来看,自2019年《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发布以来,大多数上海市民已养成自觉分类习惯。2020年上半年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结果显示,居民区分类达标率从《条例》施行前的15%提高到90%以上,单位分类达标率达到90%(5)上海垃圾分类实施一周年 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N].科技日报,2020-07-07.。这些成就的取得是和居民的积极参与分不开的。
从资源回收再利用的二次价值开发角度来看,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宝贝,垃圾分类具有资源回收利用的重要经济价值,因此,在建设城市居民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中,要重视市场主体的积极参与。有研究者在分析日本精细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时指出,“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可以在居民与垃圾处理企业之间选择,谁承担垃圾分类责任的社会成本最小或者社会效益最大,就应该由谁承担。”(6)陈蒙.社会成本理论视域下日本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的考察及其启示[J].人文杂志,2021,(10).从科斯社会成本理论来看,市场主体(相关企业)专业化垃圾分类的社会成本明显低于日本精细型垃圾分类模式中居民所承担的社会成本,因此,由居民进行生活垃圾简单分类,企业承担生活垃圾精细分类的责任。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企业奉行的是利益逻辑,其能否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中来,要看垃圾分类给其带来的经济利益。政府作为垃圾分类工作体系的重要领导者,应当积极重视市场主体的引入,因为政府资源有限,可以通过引入市场机制来吸引市场主体的参与,解决政府资源不足的问题。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市场主体被视为是重要的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市场化机制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提供公共服务,相较于以往政府大包大揽但缺乏竞争导致公共服务质量不高,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市场主体来参与到提供公共服务中来,能够更好地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在可回收物方面,市场主体也是重要的参与力量,通过引导市场主体的参与,更好地推动了垃圾分类工作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从上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体系的分析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涉及的四方行动者——政府、基层社区、居民、市场主体都是构建高效垃圾分类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的前提下,充分调动上述各方面的合力,更好地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是党和政府贯彻生态文明理念,落实新发展理念要求,利国利民的好事。党有着庞大的深入到社会基层的组织体系,这使得我们党有着强大的社会动员力优势,作为党嵌入社会基层的战斗堡垒,党的基层组织在党和政府的各项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垃圾分类是一场全民运动,党组织需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社会动员力优势。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组织和团结群众共同投入到垃圾工作中来;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指导垃圾分类工作、规范引导垃圾分类工作、担任志愿者、维护垃圾定点投放设施等方面要积极发挥作用。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垃圾分类工作搞得好不好,关键看基层党建工作搞得好不好。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党组织要发挥协调、引领作用,将各方力量聚拢到一起,提供各方合作、凝心聚力、协调调度的协商平台,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工作中来。基层党组织可以将垃圾分类工作看做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基层社区垃圾分类工作中,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探索将党建工作与垃圾分类工作相结合的新举措、新机制,发挥党建与社区、物业等的联建共建机制作用,将党建工作真正扎根到基层,扎根到服务民众的实际工作中,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提供组织保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在垃圾分类工作中,政府要充分发挥领导监督作用。垃圾分类不必然是市民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个别市民自发的垃圾分类意识与行为也不足以促进垃圾分类的革命,所以必须发挥政府的作用。垃圾分类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政府在这一过程中责无旁贷,它要成为垃圾分类的重要领导者,要通过各级政府体系,积极倡导垃圾分类行动。政府要建设完善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为居民垃圾分类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保障。政府还要通过宣传系统、教育系统积极向社会灌输垃圾分类意识,引领全社会树立垃圾分类新生活方式。
此外,在垃圾分类过程中,政府的强制和监督力量是推进垃圾分类不可或缺的。政府要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要完善垃圾分类相应制度,并执行相应的制度。“从政策层面来看,无论是激励环境还是约束环境都需要政府给予行为主体干预,激励环境属于‘完全自愿’干预,其目的在于激发、强化期望行为的持续存在;约束环境属于‘完全强制’干预,其目的在于抑制、消减不期望行为的发生。”(7)刘绍鹏.垃圾分类管理中的外压机制与诱导机制分析[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21,(1).还有学者分析了垃圾分类的促成机制,认为促成垃圾分类行为有外压机制与诱导机制,就外压机制而言,就是“发挥政府强制性作用,通过实施垃圾分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对目标群体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强制目标群体按照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规范自身行为,以达到外部施压的最终目的”(8)张思洋.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20,(11).。首先是市民难以形成整体性的垃圾分类意识,其次是市民要改变以往垃圾投掷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部分市民不遵守垃圾分类规定,需要规章制度对其约束。
社区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社会的神经末梢,是党和政府联系老百姓的“最后一公里”。作为城市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社区在贯彻党和政府的相关方针政策方面发挥着重大的作用。像垃圾分类这样密切关系到基层社区、关系到广大城市居民的事务,更是需要发挥基层社区紧密联系社会、联系民众的特点和功能,在垃圾分类中发挥相应的作用。社区可以利用自身社区资源组织者、社会集体行动引导者的身份,与基层居民社区、单位的物业部门紧密合作,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和教育组织工作。“社区垃圾分类教育以社区党员、干部为依托,开展由点到面的社区垃圾分类教育,同时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各式各样分类活动,以多样化的方式传播分类知识,逐步形成由点到面的宣传网络。”(9)李迪,金兰.社区垃圾分类教育评价标准探析——以上海市X区社区垃圾分类教育为例[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20,(6).还要建设以社区党员、干部为主,联合物业、动员志愿者,建设引导和规范投放指导队伍,形成基层资源合力,立足于居民社区,规范引导居民垃圾分类,引导居民承担主人翁责任,积极参与到社区垃圾分类事务中来。“社区专业社会工作者可通过将社区人力、物力、财力等有形资源与社区凝聚力、归属感、人际关系等无形资源有机结合,争取社会资助,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宣讲、组织志愿者对分类投放进行指导、完善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和服务等,做好生活垃圾减量。”(10)靳晓菲.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政策实施现状与改进对策[J].清洗世界,2020,(12).这些都是社区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具有的独特优势,在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建设中,需要重视基层社会的作用,发挥基层社区的服务引导功能,来促进垃圾分类的积极行为。
垃圾分类是关涉广大居民切身利益的事务,需要广大居民的积极参与,因为垃圾分类的主体是居民,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相应的垃圾分类行为将影响到垃圾分类目标的实现。过去人们通常将居民视为城市公共服务的享受者,而政府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甚至是唯一的主体,但随着治理理论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引入,新公共管理运动在城市治理领域的深入拓展,政府更多地被视为引导各种治理力量共同参与治理过程的掌舵者,城市居民力量也被视为城市公共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在垃圾分类这种精细化城市治理活动中,居民的参与更是不可替代,可以发挥重大的作用;而从共同生产理论的视角来看,居民本身也可以成为公共服务的重要参与者。共同生产理论是由美国学者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提出的,他认为公众与公共部门可以一同参与到公共服务的供给与生产中(11)OSTROM E.Crossing the Great Divide:Coproduction,Synergy,and Development[J].World Development,1996,(6).。共同生产理论是指在公共服务的生产中非同一组织中的生产者共同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共同生产意味着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公民可以扮演一个积极角色(12)OSTROM E.Crossing the Great Divide:Coproduction,Synergy,and Development[J].World Development,1996,(6).。通过志愿参与和自我服务,公众可以有效地分担公共部门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财政支出,从而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益(13)BRUDNEY J.Local Coproduction of Services and the Analysis of Municipipal Productivity[J].Urban Affairs Review,1984,(4).。居民共同参与到垃圾分类的实践中,这一过程与政府垃圾分类的倡导引导、社区的参与、民间力量的参与汇到了一起,共同推动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而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所创造的优美生活环境本身就是一种公共服务的共同生产过程,城市居民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参与者。
同时,垃圾分类作为一种特殊的共同生产,居民的共同参与行为能够创造服务社会、服务民众的公共价值。共同生产理论将民众视为公共服务的共同的生产者,而不是像以往那样只是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居民积极自觉的垃圾分类行为实际上构成了共同生产的过程,这一共同生产的过程创造了公共价值,既促进了政府倡导的垃圾分类目标的实现,降低了政府推动垃圾分类的成本,也促成了垃圾分类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共服务的共同生产,提升了这种特殊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可见,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行为具有两面性,既是垃圾分类公共服务的生产者,又是垃圾分类公共服务的享受者,因此,居民是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行动者和参与者。
此外,社区居民在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中还具有社会资本的优势,“相比专业组织来说,包括亲属、朋友、邻里等在内的居民非正式组织在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方面更具有优势。因为这种形式的组织能够让被服务者在熟悉的家庭和社区环境之中得到社区公共服务。”(14)陈雅丽.城市社区服务供给体系及问题解析——以福利多元主义理论为视角[J].理论导刊,2010,(2).社区居民能够利用邻里关系、亲友关系、熟人关系等,更好地整合资源,协调居民行动,从而更好地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社区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也有助于实现垃圾分类源头减量化,因此,在垃圾分类工作中,必须要加强对广大民众的宣传和教育,加强居民垃圾分类行为的引导和规范,从而养成居民垃圾分类的新习惯,共同促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共建美好家园。
以往官僚制理论将政府视为唯一的公共服务提供者,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面临着缺乏竞争、缺乏信任、浪费等问题,因而,新公共管理运动将市场力量引入到政府公共管理中,把市场主体力量视为是可以与政府展开合作的重要的公共服务提供者。在垃圾分类这样的涉及面广的事务中,政府不可能只靠自身的力量来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这样不利于提高工作的效率。垃圾分类涉及到资源的回收利用,因而存在着一定的经济利益空间,这一空间为市场主体的介入创造了条件,市场主体大有可为。政府可以通过引入市场主体,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政府与市场主体的合作,让市场主体参与到垃圾回收再利用、垃圾处理等工作中来,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激活市场主体力量,既可以节省政府的开支,又利用了市场主体的逐利性,有助于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进展。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需要科技助力的工作,而市场企业作为重要的科技创新力量,可以积极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中来。利用生活垃圾分类的新实践,积极探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科技创新和科技应用,既能够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科技化水平,让新科技特别是AI智能技术应用到生活垃圾分类的场景中,又能为科技创新提供新的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科技创新的新方向、新空间。通过科技创新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效能,如目前已经在垃圾分类中利用AI智能技术做到感应垃圾种类、垃圾桶自动开关、垃圾投放错误主动提示、主动灭蚊灭虫、除异味等,能大大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便利度,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新鲜感,助力生活垃圾分类新时尚的形成。
总之,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是当前城市公共卫生治理的重要课题,是落实生态文明理念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落脚点,要自觉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立足垃圾分类所涉及的四方行动者——政府、基层社区、居民、市场主体,要依据不同行动者不同的资源禀赋、特性,压实各方责任,调动各方积极性,构建四方行动者合作机制,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和效益的提升,使之真正成为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