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玉峰 张 强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 广元 628000)
青少年校园暴力成为社会各界热切关注的问题,且随着社会的变迁与时空的转移,校园暴力也呈现出新的特征和形式,对青少年的发展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国内外对于校园暴力的探究,已经持续了较长的时间,学者们从各自不同的视角,以期深入全面探析校园暴力,寻找减少乃至最终消除校园暴力的可能性及有效的途径;社会发展与教育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因素,又使得校园暴力的涉及因素增加,情形更为复杂,表现更加多样,对青少年的影响更大。本文将探讨校园暴力对青少年的影响及其理论解释。
校园暴力影响青少年身心的健康发展。首先,暴力行为会对青少年的身体产生危害,严重的会危及生命;其次,会对青少年个性和社会性发展产生不良影响,阻碍青少年心理健康发展。
校园暴力行为对受害者产生严重影响,轻则造成身体较小损伤,重则造成身体残疾甚至失去生命,形成不可逆的损伤,影响个体身体健康及之后的正常生活,甚至改变生命轨迹。作为施暴者,校园暴力过程中会因暴力行为对自己身体产生可大可小损伤。校园暴力发生过程中,不可控因素很多,暴力行为的参与者都有可能会遭遇不同程度身体损害。因此,校园暴力对于涉及其中的青少年来说,都有可能损害自己的身体甚至生命。
暴力行为给青少年不仅带来身体伤害,更为严重的是精神的伤害。遭受暴力后个体出现情绪问题一时难以排解,形成消极情绪爆发;持续较长时间消极情绪体验,会造成个体不同程度心理问题,更为严重可能出现精神类疾病,影响青少年学业生活顺利发展。
校园暴力会给施暴者和受害人的学习带来不利影响。作为受害人,校园生活的暴力体验会降低在校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学习积极性及兴趣也随之下降,衍生出厌学、畏学以至恐惧学校的情绪,这类情绪会影响甚至导致其学业中断、辍学;作为施暴者,对于同伴群体的不友好行为会受到教师和同学的排斥,其校园生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会降低,影响正常的学习,造成严重后果的校园暴力事件,施暴者轻则被开除学籍,重则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自己行为带来的惩罚,学业难以继续;因此,校园暴力对施暴者和受害人的学习均有不利影响。其次,校园暴力也会影响同一学校就读的其他同学,校园内发生暴力事件,其影响范围不仅仅是当事学生,对其他同学的心理也会产生消极影响,如受校园暴力情节惊吓、害怕自己遭遇校园暴力、在校园内失去安全感、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中,进而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
青少年时期是个体个性及社会性发展的重要时期,个体性格在这一时期具有很大可塑性,发生在此阶段的重要生活事件对其性格形成与发展具有很大影响。遭遇校园暴力事件,个体对他人和外在世界的看法会发生改变,有可能因为遭遇暴力事件而转向攻击他人,发泄消极情绪进而成为施暴者,形成暴躁、善变的性格,影响其心理健康,更不利于其个性的发展;对于施暴者而言,其个性中具有武断、攻击、粗暴的特征,遇事态度强硬,举止粗暴,不考虑他人的感受,极有可能与其他具有共同特征的同伴结成小团伙,重视江湖义气等,形成不良的个性与人格。
青少年的人际关系主要有同伴关系、师生关系和亲子关系。施暴者表现出的行为特征,使得其他同学与其交往成为好友的意愿降低,在成长过程中“人以群分”,同样具有暴力倾向的个体相互聚集,结成同伴关系,进一步强化了个体的暴力行为倾向,不利于其正常的同伴关系、同学关系的确立及发展;师生关系而言,由于施暴者的行为,指向教师或其他同学,教师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处理这类事件,造成教师的工作压力和人际压力,引发教师紧张、焦虑等消极情绪,当教师面对这类学生时,消极情绪再次被激发,不利于师生关系健康发展;亲子关系方面,很大一部分校园暴力发起者或施暴者,家庭中缺少父母关爱与正面引导,加之暴力事件给父母的压力,很可能再次转嫁到子女身上,家长甚至以暴制暴,施暴者在学校欺负同学,回家会遭受父母打骂或嫌弃,使得亲子关系雪上加霜。
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大多胆小、怯懦、内向、退缩,在班级里较少有朋友,容易被教师和同学忽视,在班级里默默无闻,被施暴者欺凌,不敢与其他同学交往,或与其交往的同伴,也是校园暴力受害者,个性特征具有相似性,不易和其他同学建立正常友好的同伴关系;师生关系而言,教师需要处理教学与管理工作,当这类同学出现在教师面前,成为教师工作的压力源,这种相处的前提预设,不利于师生关系健康发展;亲子关系方面,校园暴力的受害者,要么父母过度溺爱和保护,缺少独立性和自主性,父母的教养方式缺乏民主性,要么父母的教养方式为放任型,对子女较少的关注和爱护,子女有苦无处说,只能默默承受,受到伤害只能自己默默地舔舐伤口,缺乏父母正确的教导和积极的关注,成为校园暴力的受害人,父母觉得子女不争气,为自己带来了生活和养育的压力,更要遭受父母的抱怨和批评,不利于亲子关系的正常发展。
价值观是具有评价性、选择性、规范性的深层心理结构,是文化成员合理的信念体系[1]。青少年的价值观念正在形成,受到诸多因素影响,校园暴力事件是其中之一。施暴者如果短期内没有被发现、受到应有的教育及正确引导,其重视江湖义气,欺软怕硬的行为方式会对其他同学产生恶劣影响,使得其他同学误以施暴者为榜样,形成同样的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误导青少年的价值观;对于校园暴力的受害者而言,如果没有及时处理校园暴力事件,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关护,其价值观会因遭遇暴力事件而改变,不再相信校园秩序与社会秩序的公正,不相信教师和法律,进而产生严重的后果。
根据埃里克森个体心理发展阶段理论,青少年时期正处于自我同一性形成时期,青少年学习并实践扮演各种社会角色,在角色体验中掌握各种社会技能。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所扮演和体验的社会角色,会对其形成自我同一性造成困扰,不利于其专心地考虑自我、探索自我和确立自我,会导致同一性扩散或者同一性早闭,个体不敢接触和尝试各种人生观、价值观并从中选择、检验这些内容是否符合自己从而确立自我同一性,遇到困难后容易自暴自弃,不思进取,不敢进行探索,更不敢做出承诺,影响个体的心理健康水平,影响其完整人格的形成,更影响个体的自我发展方向。
青少年校园暴力的产生有多种理论解释,这些解释有压力应对、挫折—攻击、家庭教养、观察—替代学习、从众行为等理论。
压力是个体对作用于自身的内外环境刺激作出认知评价后引起的一系列非特异性的生理及心理紧张性反应状态的过程。压力是把双刃剑,具有积极和消极两方面的作用,积极的作用表现为:适度的压力是维持正常人体活动的必要条件,也有利于提高人体的适应能力,能使机体处于应对压力的警觉状态。当个体认为自己无法应对压力事件时,其消极作用更为凸显,如影响个体身心健康和社会功能,当个体感受到具有伤害性、威胁性和挑战性的压力事件而认知评估为应对资源不足时,便会采取简单粗暴的应对方式。如当青少年感知到来自他人的人际压力、来自学校的学业压力、来自家庭的亲子关系压力等压力事件而应对方式不成熟,没有可参考的成功应对方式时,极有可能转化为校园暴力事件。如学习成绩不好的高三考生在高考完之后,自我评估成绩不理想,无法面对来自同学的询问和来自父母的期待,便将心中的不满转向与其有矛盾的同学或带了其三年的班主任,召集同伙对自己同学和班主任下手,发泄紧张不满的情绪,造成校园暴力事件。
挫折—攻击理论认为,个体只有在既定的情境中无法获得他想获得的东西以及其最主要的信念、观点和态度受到挑战时,才会有挫折感,挫折的水平和兴奋的强度受制于寻找目标行为的强度、干扰的范围以及受干扰的指向性行为目标的数目。对于青少年来说,教育方面的地位低下、青春期容貌和身材缺陷容易使个体产生挫折感。挫折—攻击理论对挫折与攻击之间的关系作了定量描述:1.欲发动攻击的意识和强度与受挫的程度成正比;2.抑制攻击性活动的作用与预期攻击活动可能受到的惩罚程度成正比;3.一般而言,若挫折的强度是常数,则对某一攻击活动预料的惩罚越重,就越难产生攻击活动;若预料地受到惩罚的程度是常数,则挫折的强度越大,就越容易引发攻击性行为[2]。据此理论,青少年在遭遇挫折时,挫折感越强,则越容易引发校园暴力事件,而对校园暴力行为的宽容与忽视,则会提高这种暴力行为的发生概率。青少年时期的个体由于生理发育及心理的相对不成熟,自我意识强烈,对周围的事物敏感、多疑又具有一定的内向型,情绪具有强烈、狂暴性,反抗心理突出,极想证明自己是一个独立的成熟的个体,行为具有一定的冲动性,遇事缺少冷静思考,遭遇挫折后,容易引发校园暴力事件。
生态系统理论认为,个体发展受到诸多系统及系统之间交互作用影响。家庭和学校属于微观系统,对个体发展影响最大;各个微系统之间的联系或相互关系,称之为中间系统。布朗芬布伦纳认为,如果微系统之间有较强的积极联系,个体发展可能实现最优化;相反,微系统间的非常积极地联系会产生消极后果;外系统是指那些儿童并未直接参与但却对他们的发展产生影响的系统,如父母的工作环境,儿童的情绪和个性发展可能会受到父母对其工作环境喜欢程度的影响;宏观系统是指存在于微系统、中间系统和外系统中的文化、亚文化和社会环境。宏观系统是一个广阔的意识形态,它规定如何对待儿童青少年,教给其什么内容以及个体应该努力的目标。在不同文化中这些观念是不同的,但是这些观念存在于微系统、中系统和外系统中,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个体知识经验的获得。
生态系统理论其中一个方面,产生暴力因素,都会对置身其中的个体产生影响,如青少年家庭中存在家庭暴力,个体习得这种行为模式,将其运用到与同学和教师的相处中,进而催生出校园暴力;如果个体所在的宏观系统中存在暴力因素,同样会影响到置身其中的青少年产生暴力倾向,当有适宜的表现时机,便会表现出暴力行为。
综上,个体生活的任何系统中存在暴力因素,都有可能成为校园暴力产生的缘由,基于此理论,考察青少年校园暴力,应当用系统的视角来看待。
班杜拉提出的观察学习理论认为,个体通过观察他人所表现的行为及其结果,不必事事经过自己亲身体验,就能学到复杂的行为反应。父母天然是青少年的榜样,个体表现出暴力行为及暴力倾向,可能源于家长自己的行为没有起到好的表率作用,当儿童偶尔表现出攻击性时,家长不但不予以纠正,反而给予孩子正面的鼓励及赞扬,经过类似强化,儿童的攻击性自然形成。张岩双对108名青春期个体的研究发现[3],父母不良的行为方式给青少年提供不良示范,父母不当的教养方式影响个体的暴力言行,父母教养方式以暴力为主或对子女不闻不问,个体存在暴力行为的倾向明显偏高,家庭缺少温暖,个体从小观察到的多是不良言行和攻击性的不友好行为,其习得的行为方式自然而然是具有攻击性和暴力倾向的,因此,青少年个体生活中的重要榜样人物,如父母,教师等良好的行为示范对减少青少年暴力行为极为重要。
从众是个体以某种集体规范和多数人的意见为准则,作出社会判断、改变态度和行为,以保持与大多数人相一致的现象[4]。青少年的从众普遍存在于观念从众和行为从众,青少年很容易受到他人观念和行为的影响,加之从众心理,当所处的小群体出现不理智或不合理行为时,个体会因为从众心理而出现盲从,不仔细辨别思考,随大流跟风;当校园暴力现象出现时,也会受到从众心理影响。因此,在教导青少年时,引导其独立的思考和判断,尤为重要。
青少年校园暴力现象越来越频繁地发生,且呈现出低龄化、形式多样化、后果严重化的趋势,因此,研究青少年校园暴力相关问题,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价值。
社会学科对青少年校园暴力行为的影响与产生原因及其机制的探究一直在持续,之前的研究较少寻找校园暴力的理论解释,而更多的是寻找影响因素,或对某一个特定的群体对象进行探究,如将初中女生或留守儿童及青少年这些群体作为对象,而寻找对于校园暴力的合理的理论解释模型,从而找到校园暴力的产生原因,则不多见。
本文探讨了校园暴力对于青少年的影响,旨在寻求一种普遍的共识,即校园暴力的存在对青少年的影响是全方位多层次的,从时间维度来说,其影响存在的时间可能会持续一生,存在于青少年内心的阴影也会伴随其一生,影响其一生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甚至产生连锁反应,给他人的生活带来消极的影响,如果从理论上突破认识,对现实也会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青少年校园暴力对于个体的影响,是长久而深远的,其理论的阐释也是见仁见智,学者关注此现象,并且逐渐形成深刻理智的共识性认识,对于社会各界提高对青少年校园暴力的客观认识与理性引导极其重要。社会各界须对此达成一致共识,才能在预测预防、立法司法、教育引导、矫正改善等方面迈出具有建设性、实质性的步伐。本文探讨的内容,旨在促成这一共识的形成,为青少年校园暴力问题更快地找到有效应对,将其对青少年及其家庭、社会的影响降到最低。
青少年校园暴力影响广泛且深远而持久,在目前研究成果积累的基础上,学界将深入探讨其形成机制、家庭的教养机制、学校的影响机制以及教师的干预机制,重视青少年理性思维的建设及生命观念教育,提高个体的生命质量,理性看待生活中的负性事件,促进个体的良好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