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曼玉 张路凯
学者曾遂今将音乐传播划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然传播,一类是技术传播。自然传播是指以口语和姿势、表情、动作等副语言为媒介的传播;而技术传播所依赖的媒介为手写和印刷乐谱、留声机、广播电视、唱片、盒带、CD、网络等,按出现时间可划分为文字传播、印刷传播、电子传播和网络传播几个阶段。[1]无论是自然传播还是技术传播,它们的共同指向皆是物质性的、技术性的。即使是自然传播,也是靠身体去发声去传递音乐。音乐传播从自然传播到技术传播的演进,是音乐媒介形态不断翻新、改进,音乐传播手段不断叠加、丰富、多元的过程。
媒介技术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音乐的发展,正如没有乐器的发明就无法弹奏出相应的音乐。技术的发展带来了音乐传播形态与场景的改变,不变的是内容,变化的是形式,但在一定程度上,形式大于内容。音乐媒介某种程度上甚至成为一代人的符号,成为造就时代特征的一个影响因素。80后伴随着磁带成长,90后伴随着随身听、CD播放器,00后伴随着互联网成长。基于此,本文在自然传播和技术传播两个大类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时代的音乐媒介的不同,对音乐传播场景进行简单的梳理。
1.在场式的自然传播
音乐自然传播和口语传播相伴而随,口语以“唱”的形式进行传播就形成了音乐传播。自然传播的突出特点就是没有任何技术工具在其中,单纯地用嗓子发音并借助空气介质传递,辅之以口语、姿势、表情、动作等副语言进行的音乐传播。这样的自然传播决定了,音乐传播必定是一种在场式的面对面的人际传播。不管是一对一,还是一对多,又或者是多对多,这种面对面的在场式音乐传播表现的是一种物理空间的集聚传播,这种集聚不是虚拟的而是现实的,是身体在场式的集聚。正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刘三姐歌谣”,面对面对唱不仅传递了信息,还加深了彼此间的关系,传递了彼此间的文化与感情。这种场景具有浓厚的现实互动性,音调、音色、微表情等能够及时反馈给传播者。在这个场景中,音乐不仅作为一种媒介,也是作为一种仪式,一种内容,成为联结彼此、实现互动、建构文化的工具。
2.内向的自然传播
与面对面音乐传播承担的社交功能不同,音乐的内向自然传播更多的是一种个体性的情感释放。在传播过程中,音乐自身成为情感载体被赋予一系列情感符号与意义,通过这些情感音乐符号来传递、释放个人内心情感。人的身体在这一传播模式起着重要的作用,无论是人的感官,还是心脑并用,使音乐的内向自然传播从古至今一直保留。耳机的出现打破了音乐内向传播的垄断,机器辅助的内向传播逐渐成为主流,与自然传播成为并行的却方向不同的音乐内向传播。前者趋向于内,后者趋向于外,但都是一种对于自我的传播。
音乐自然传播依靠着口口相传,一直面临着无法跨地域、跨时间,以及无法保存与记录等问题,从而阻碍着音乐传播的范围。乐谱的诞生解决了这个问题,它借助符号的二度演绎,通过文字来记载音乐的内容,从而实现了音乐跨时空传播。文字和声音属于两个符号系统,二者在编码与解码之间存在着巨大隔阂,虽然可以实现转换,但其“灵韵”会部分丢失。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电子、网络媒介的出现弥补了这一缺憾。音乐的呈现可以不再通过乐谱,而是凭借声光电技术,将音乐的原始样貌进行生动形象的再现,保留了声音的音调与音色以及音乐自身“灵韵”,从而使音乐传播从视觉重回听觉,音乐传播也愈发贴近声音本质。因此本文将更多的目光放在电子与网络媒介上,分析音乐传播场景的变化及其影响。
1.身体缺席的电子传播
电子时代的音乐传播,一种是指利用各种电子技术和设备,通过声音、机械能量的转换刻制相应的音纹,以实现对音乐的直接记录和还原;另一种是通过媒体发送电磁波为载体进行传播的方式。[2]前者侧重于对音乐的记录,后者侧重对音乐的传播。
(1)音乐传播的脱部落化
1877年,爱迪生发明了留声机,这是人类对音乐的第一次直接记录,是音乐传播史上的又一里程碑。留声机解放了人发声的“身体”,让人声从身体中独立了出去,从而消解了“身体在场”的必要性。相比于乐谱的记录,留声机对音乐的还原比乐谱更加精确和直接,保留了本雅明口中的音乐“灵韵”。人们从此不必再到嘈杂的音乐厅、喧闹的广场,只要坐在家中就能够欣赏各种音乐。也就是说,留声机、录音机、唱片等录音媒介的出现,让音乐传播从面对面走向了个人面对机器的传播,从而改变了音乐自然传播场景,从社交性、互动性强的方向向个性化、分众化方向驶入,造成了音乐传播群体的解体,音乐传播不再是一个群体行为,而倾向于个体。
(2)音乐传播的重新部落化
广播电视的普及,让音乐实现大众化传播,从而塑造了新的音乐样态,即流行音乐。音乐的大众传播,也并非单纯地依赖广播,同时也依赖着录音媒介。录音媒介代表着声音的可复制性,广播电视意味着声音的可抵达性。音乐实现大众传播的同时,也在改变着音乐传播的场景。音乐不只是个人欣赏的作品,它还成为我们交往的方式,塑造着我们的认同。从依赖口语群体式的音乐传播,到留声机的个性化、分众化,再到广播、电视音乐的大众化,整个过程形成了一个闭环,即音乐从部落化、脱部落化,再到重新部落化的一个过程。然而,相比音乐的自然传播,这种技术传播所带来的最大的改变,就是受众环节的缺失。一方面,受众听到的不再是自然传播的音乐,而是一种固化的、复制的音乐,现场的反馈缺失了;另一方面,音乐的生产仍然被少数人所垄断,受众的能动的生产力未被开发。互联网的到来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缺失。
2.音乐的视觉化传播
保罗·莱文森(Paul Levinson)曾说,既能用眼睛看又能用耳朵听的视听合一的电视媒介给仅提供听觉享受的收音机带来了挑战和压力。[3]无疑,电视媒介改变了音乐传播只能是“听”的方式,以MV/MTV等的音乐传播成为音乐视觉化传播的起点。但电视音乐内容的有限性和无法选择性还是限制了音乐在电视中的传播,而随着智能手机的发展,国家“网络提速降费”政策的推动,塑造了以短视频为主的音乐视觉化传播场景。不少原创歌曲、历史老歌借助抖音、快手、TikTok等短视频软件得到全民喜爱,新歌爆红、老歌焕发新生,并被广为模仿和传唱。2020年网红蛋哥在短视频平台发了一段自己在雪地里演唱《一剪梅》的视频,经国外网友搬运,进而火遍整个TikTok,“雪花飘飘,北风萧萧”的歌词和场景引得国外网友竞相模仿,成为中国音乐走出去的一个典型案例。《一剪梅》的海外走红,并非单纯地依靠音乐,而是结合着视觉化的场景塑造,让并不懂歌词内容的外国网友也被视觉化的场景所感染,理解音乐内涵。音乐传播从听觉向视觉的变迁,正是音乐传播逐渐丰满,走向成熟的过程。音乐传播并非仅仅只是本质上的、单纯的“听觉艺术”,而是一种视、听觉的综合艺术,其通过视听结合的方式向受众传递音乐信息,实现音乐情感的传播交流。[4]
3.机器辅助的内向传播
关于音乐的技术传播,还有一个要单独列出来的是“耳机”的出现。这个自“随身听”诞生以来,到MP3、MP4,再到智能手机、iPad等,始终是音乐媒介的保留项目,但同时又游离于这些媒介的背后。耳机看似是其他媒介的附属品可有可无,然则却深刻地改变着人们的听觉行为,并使听觉行为进入一种个人化,更易主宰的日常生活当中来。[5]
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整个社会更加重视个体的独立性与私密性,以往大家集体对唱山歌的场面逐渐隐匿,取而代之的是更为普遍的个体音乐传播。人们借助耳机,成为声音的主人,成为人们与外界联系的纽带。耳机的从无到有,是一个音乐的外向传播向内向传播的转变,也是音乐的群体性向个体性的转变,同时还是音乐的公共性传播向私密性传播的转变。在这里,封闭式耳机是一个革命性的转变。它的作用在于,隔离与封闭,改变了以往在场式、群体式的传播场景,而形成了一种封闭式、自我式的传播场景。
4.全民互动的虚拟网络传播
分布式、去中心化的互联网媒介深刻改变了音乐大众传播生态,受众在互联网渗透社会的过程中逐渐崛起。人们不再满足被动地收听音乐,而是参与到音乐生产中来,继而打破了音乐专门化的生产垄断。音乐的大众生产或称之为社会化生产成为当下音乐网络传播的显著特征。人人可以自由地创作音乐、翻唱歌曲,展示自己歌喉。因此,一大批“唱吧”“全民K歌”“酷我K歌”“天籁K歌”“K歌达人”“爱唱”等APP出现,掀起了全民唱歌的热潮,参与式、分享式的传播场景成为主流。音乐传播不再是专业到业余的单向传播,而是一种UGC式的受众参与式传播,是以业余到业余为主的双向传播。部分不知名歌手由此走向人们的视野,纳入当前流行音乐文化体系当中,掀起阵阵流行音乐热潮。
同时,音乐的随身性凸显。从技术层面来看,音乐收听设备从传统大块头的收音机到现在小巧的智能手机的变化过程中,逐渐赋予了音乐的随身性。在媒介发展过程中,不得不提曾风靡一时的“随身听”。它首次赋予了听觉随身性、即时性的特点和流动化的本质,同时也作为一种亚文化的姿态飞速地闯进年轻人的世界。[6]万物互联时代,智能手机不仅保证了音乐的随身性,同时还通过互联网提供了大量的音乐内容,打破了传统音乐内容的有限性,在收听音乐传播的过程中可以任意在海量的音乐资源中选择。
第三,音乐的互动性凸显。随着社交媒体的深度发展,音乐传播领域不满足于单纯的音乐提供,而逐渐出现了以音乐为内容的社交平台,这些平台依托音乐资源,以乐会友。例如《网易云音乐》,通过基于微信或微博的强关系引入,将原有的关系引入到音乐平台中。同时,以“评论”与“动态”两个功能实现互动。[7]评论式音乐传播出现,它将受众听音乐所产生的感受,听音乐的个人场景,通过可视化的文字表现出来,引起大家共鸣,从而加强了音乐传播的效果。例如网易云音乐平台上周杰伦的《晴天》中, 评论数多达200万。
乔纳森·斯特恩认为,唱片、广播、收音机等声音再生产的技术实际上是一系列社会、文化与科学理念与认知变迁的产物。[8]音乐媒介的变迁不仅影响着音乐传播,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社会文化、社会关系等。音乐从口语传播,到乐谱和印刷乐谱的符号传播,到留声机、录音机的复制传播,再到广播、电视音乐的大众传播,最后到如今的互联网传播,音乐媒介的变迁不是后一个媒介取代前一个媒介,而是媒介间的多元共存,旧媒介会借助新媒介更新自己的形式,新媒介会吸收旧媒介的长处予以保留,各媒介共同进化、不断演进。通过对音乐媒介不断变迁所建构的场景的历时性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音乐传播场景整体性特征,并从这些特征中窥探音乐传播对人与社会的影响及其未来创新发展方向。
从口语文字到广播电视再到互联网,音乐媒介的变迁过程实质上也是“身体”从在场到离场,又重新在场的一个过程。重新在场是虚拟在场,即凭借移动互联实现传者与受众的实时联结。在过去,声音的易逝性、难以保存的特点,决定了音乐传播必须是面对面的传播。而作为传播中介的留声机弥补了声音不可保存的缺陷,人的声音史无前例地被机器记录下来,并能够进行还原和重放。传播者的身体在场不再成为音乐传播的必要条件,机器开始取代了人的身体,成为发声的“器官”。在场转化为离场,人与人的关系某种程度上被解构,以往个体间互动式的音乐传播逐渐消弭,取而代之的是个体与机器的互动。
不过,移动互联技术的飞速发展改变了传统机械性强的“离场”。凭借着移动互联网、VR/AR以及全息影像等媒介技术,让人的身体重新回归,进而实现了一种灵活性的虚拟在场。例如疫情防控期间的VR电视演唱会,戴上VR眼镜就可以在家中如现场般感受演唱会氛围;又如全息影像技术,可以使音乐传播者更加立体地展现在受众面前,实现音乐全景式、沉浸式传播。因此,推动音乐传播的发展,应该坚持“互联网+音乐”,借助移动互联技术来助力音乐传播。
音乐传播从在场到离场的变化,也隐喻着音乐传播从群体到个体的变迁。在音乐媒介技术出现之前,口语的“部落化”性质往往导致音乐传播的群体性、狂欢性和仪式性。山歌对唱,民族歌曲很多都诞生于此,并经群体间口口相传,将音乐代代传承。而技术出现之后,技术的个体性、独占性以及普及性,一方面激活了个体喜好、品味的多样性,另一方面人们借助于技术就可以实现音乐的自我满足,因此传统群体式的音乐传播不再成为主流,而个体借助技术的音乐传播越来越多。此外,耳机的出现打破了声音的不可阻挡性,音乐传播从公放转为私放,进一步推动了音乐传播的个体性。公放的音乐不具有排他性,本质上是一种群体性媒介,在过去经常会出现几个人一起围着一台收音机听音乐的场景。而现在耳机的使用是个体性的,具有较强的排他性。
从群体到个体,从大众到小众,表现的是音乐传播的分众化趋势。因此,在音乐传播中应充分利用算法技术,打造音乐的智能分发体系,根据用户的收听偏好、习惯以及收听场景等,来一对一、点对点地传播,满足受众的音乐需求。现有如网易云音乐、QQ音乐、抖音等社交音乐媒体,几乎全部采用了算法技术,利用算法分发功能,来增强用户黏性。
虽然音乐收听越来越趋向于个性化,但音乐社交属性却在另一个维度被增强。伴随着以网易云音乐、QQ音乐为代表的社交音乐媒体的勃兴,音乐分享更加便利快捷。相关音乐的评价与感悟建构起音乐传播的另一维度,人们对于音乐的喜好在音乐本身的基础上又外延至网友的相关留言与评论。在这些留言与评论中,生动形象的文字描述着用户关于该音乐的动人故事,引发共鸣。继而评论、转发、点赞,传递分享自己的情感态度。音乐不再单纯作为一个音乐,还成为一个纽带,连接着人与人的情感,让人沉浸于音乐当中。然而,在传统的音乐传播中,音乐更多的是借助于各种仪式,比如古代的庆祝丰收的仪式,祭祀的仪式,以及各种红白喜事当中。虽然,有的仪式在当下被予以保留,但整体的趋势却是音乐越来越成为一种社交工具。
因此,社交属性是当下视听传播平台必备属性。音乐传播不应是传者到受众的单向过程,而应该是传者与受众,以及受众之间互动分享的多向传播过程。例如QQ音乐中于文文的《体面》,34万的评论中弥漫着个人的感想与日常,其中一个点赞近10万的评论:“你应该很孤单吧,一个人缓慢地翻着评论,看着评论,而这一秒,你正好看到了我的评论,这一秒你是属于我的,你好陌生人,愿你身体健康,开心快乐,早日找到自己的良人。”通过表达自己的感受,来与音乐本身、与创作者以及其他听众互动。在这个评论下面不少听众回复着“谢谢”或“你好陌生人”,这些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互动构筑了音乐的故事场景,让受众听音乐的同时沉浸其中。
对于绝大多数的受众,在互联网出现之前,音乐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大多是用来消费的,也就是欣赏音乐。音乐生产被少数人所垄断,只有极个别专业人士才拥有专业的设备进行音乐生产。技术上、技能上的高门槛使得普通大众无法参与进来。大众传播时代,虽然有《超级女声》《快乐男声》《中国好声音》等平台可以实现普通素人的音乐生产,但严苛的选拔标准仍将多数人拒之门外。平等、开放的互联网实现了技术降维,傻瓜式的操作降低了音乐生产的准入门槛。特别是技术赋权背景下,草根阶层的主体性逐渐崛起,他们不再满足被动的收听音乐,而是能够参与到音乐的生产中来,满足作为大众创作音乐的冲动。音乐的专业化生产逐渐向社会化生产转移。在这个过程中,不少普通个体、业余的歌手,凭借着自己的嗓音,以及脍炙人口的音乐作品步入大众的视野。
因此,构筑UGC(用户生产内容)的音乐生产体系,实现音乐的社会化生产是未来音乐发展的重中之重。以抖音为例,抖音通过购买大量的音乐版权,以及鼓励个体生产原创音乐,并借助抖音平台的便捷性,抖音的一键模仿的功能,实现了人们之间狂欢式传播。《答案》《沙漠骆驼》《一剪梅》《我们一起学猫叫》等抖音神曲,皆是草根群体对音乐的再生产。
作为感官的听觉和视觉在媒介发展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始终是截然分开的。口语重视“听”,文字着重于“看”。因此,音乐从诞生那刻起始终是“听”的产物。随着技术发展,媒介之间开始不断融合,电视作为诉诸视听的媒介打破“听”对音乐的垄断,以MV/MTV为代表的音乐视频开始崭露头角。在这种背景下,音乐的视觉化传播逐渐被开发出来。人们对音乐的认识也不再局限于听,而是挖掘出其视觉元素。音乐传播不仅仅是听的艺术,更是一种视觉的艺术,甚至是场景与情境的艺术。音乐诉诸人们情感,情感源于音乐塑造的情境。
构建音乐内容场景,应集视觉和听觉于一体,在音乐的故事场景中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Bilibili夏日毕业歌会2021》就是走进真实校园,利用校园场景,邀请高校学生和明星一同演绎的音乐会。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网络为毕业生献上一场有纪念意义的美好毕业礼,B站也因此受到广泛的追捧与好评。
正如麦克卢汉的“地球村”预言,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整个社会经历着“部落化”“脱部落化”和“重新部落化”的过程。类似的,音乐媒介技术的演进,也伴随着音乐传播场景从“群体化”到“脱群体化”再到“重新群体化”的过程。“重新群体化”并不是原始意义上的基于身体、空间的群体,而是基于个体、基于技术、基于网络的虚拟群体。身体在此层面上是虚拟的、缺席的,个体与个体之间不是现实空间连接,而是虚拟空间连接。现实空间独立、虚拟空间连接的状态让当下的个体与个体之间形成了既连接又分隔的矛盾张力。正是这种矛盾存在,使重新群体化成为一种更高程度的“群体化”,带有虚拟现实相结合的特征。
因此,在当下既在场又缺席、既群体又个体、既仪式又社交、既消费又生产、既听觉又视觉的音乐传播场景中,音乐业应该坚持“互联网+音乐”,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音乐传播;坚持“算法+音乐”,构建音乐智能分发体系,满足受众个性化需求;打造“社交+音乐”平台,实现音乐沉浸式传播;构建UGC音乐生产体系,激发受众创作热情;坚持“视觉+听觉”,打造音乐内容场景,实现音乐的立体化传播。
注释:
[1]曾遂今.从音乐的自然传播到技术传播(上)——当代音乐传播理论探索思考之一[J].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2003(3):29-36.
[2]赵志安.音乐传播的“模式”研究[J].音乐研究,2011(5):116-127.
[3] [7]范德兰.耳机内外的感官漫游:论后现代空间的听觉媒介与个人实践[D].南京大学,2019.
[4]王路.从网易云音乐看“音乐社交”生态的建设[J].传媒,2017(3):70-72.
[5][美]保罗·莱文森.人类历程回放:媒介进化论[M].邬建中,译.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
[6]冯玲.视觉文化时代的音乐“景观”[D].南京艺术学院,2019.
[8] Jonathan Sterne. The Audible Past: Cultural Origins of Sound Reproduction[M].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