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琪
(达州市文物管理所(市博物馆),四川 达州 635000)
随着我国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日益重视,博物馆建设的规模在不断地扩大,文物的收藏和管理水平也在与日俱增。然而,部分博物馆特别是乡县一级的地方博物馆,由于收藏的文物价值有限,因而在场馆规模、资金来源等方面相对不足,管理人员的素质也难有保障,导致文物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甚至导致珍贵文物的损坏。对此,笔者结合自身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经验,对加强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研究和思考,探讨改进文物保护策略的思维和方法,从而为我国文物保护事业的创新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历史文物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居于世界前列,然而长期以来中国人民对于文物的保护意识不强,大量的文物流失民间,导致保护不善而损毁。新中国成立后,虽然我国高度重视文物的保护,但文革期间该项工作受到了严重的冲击,许多文物都在斗争和破坏中遗失或毁坏。直至1982 年,我国才首次颁布了《文物保护法》,将文物保护工作提到了立法的层面。近三十年来,我国博物馆建设和文物收集等工作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但文物保护管理机制却始终停滞不前,虽然历经1991 年、2002 年、2007 年、2013 年、2015 年和2017 年六次修订,但相关规定基本保持与三十年前相同,保护性措施也主要停留在宏观指导的层面,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如《文物保护法》规定了地方各级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博物馆等依法承担文物保护的职责,但对于相关部门保护不当造成文物损毁却没有相应的惩罚性规定,《刑法》也只针对出售、私自赠送、故意毁损等严重行为进行惩罚,对于因保护不力导致文物遗失、损毁的情况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文物保护不仅需要严格的规章制度,更需要足够的人力和财力予以支持,从而将纸面上的规定落实到具体的文物管理与保护工作当中。目前,我国法律虽然明确规定将文物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但实践中由于许多地方政府的财政经费有限,真正投入到博物馆文物保护当中的资金少之又少。经费的匮乏,一方面导致博物馆在文物保护工作中设备陈旧、技术落后,甚至没有专门的文物修复室;另一方面造成文物保护专业性人才流失,难以吸引到高水平的人才到博物馆工作。特别是在规模较小的地志性博物馆,由于资金非常有限,不仅没有足够的资金购买专业的文物保护设备,工作人员也往往需要身兼数职,难以做到专人专岗负责文物保护。
当前,我国大多数博物馆在文物保护方面仍然沿用传统的思维和技术,文物保护工作未能紧跟迅猛发展的信息化潮流,在文物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往往容易出现“挂一漏万”的情况。特别是对于数量多、需要经常修复或保养的古籍书等藏品,需要文物管理人员逐一登记藏品情况并设置好修复或保养的时间节点,但由于藏品太多无法做到精细化管理,实践中管理人员往往按照年份进行粗略统计,导致文物保护未能做到极致。此外,博物馆的文物展览也是造成文物保护工作困难的重要原因,特别是容易受到外界侵蚀、较有价值的文物,一方面需要通过展览来吸引参观者,另一方面又因长期暴露在阳光或者空气下造成慢性损伤,甚至可能因为个别参观者的不当接触而损毁,因而需要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进行保护性管理,使文物保护与文物展览保持良性发展态势。
无规矩,不能成方圆。加强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必须要从制度规范着手,加强文物保护的制度建立、计划制订和方案落实,从而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文物与其他物品不同,其不具备可替代性和可再生性,一旦损毁就难以恢复原状,因而文物保护不仅需要加强事中的保养和事后的修复,更重要的是加强事前的预防,也就是在文物未受到任何不利影响前就提前做好防控工作,从而有效延长文物的寿命。而预防的主要手段,包括宏观的管理制度建设、中观的保护计划落实以及专项的保护工作部署。
首先,要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制度建设。对于国家来说,要不断改进和完善《文物保护法》、《刑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文物的保护以及破坏文物行为的惩罚,尤其是要探索将过失致文物损毁的行为以及博物馆工作人员因管理不当造成文物损毁的职务行为纳入到惩戒范围,从而引起人们对于文物保护的重视。对于政府来说,要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制订文物保护方面的部门规章,细化文物保护的各项要求,明确各职能部门在文物保护方面的分工和职责,使宏观的法律规定得以落到实处。对于博物馆而言,要结合本馆的文物保护实际制订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约束工作人员和参观人员的言行,切实加强文物的日常保护。
其次,要加强文物保护计划制订和具体落实。博物馆在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中,不能随意地、零散地进行文物保护,而要制订一整套系统化的管理方案,使文物保护彰显出计划性和综合性。例如,博物馆应当在收集到文物藏品的第一时间进行文物材质及价值评测,全方位掌握该藏品的具体保护方式,制订针对性的文物保护计划并在日常保护工作中严格落实,确保文物得到最适宜的保护。对于易腐蚀、易损毁的文物,博物馆还应当制订配套的展览计划,尽可能降低展览活动对文物造成的影响。
第三,要加强文物藏品的专项保护。由于博物馆的资金和人力有限,特别是在文物修复方面往往缺乏专业性人才。对此,应当通过专项修复的方式,组织专门人员或者聘请专业人士进行集中修复,从而实现资源的最优利用。
面临博物馆特别是小规模博物馆文物保护存在的难题,博物馆必须要采取多元化的保护手段,加强经费方面的开源节流,推动文物保护设施建设和人才引进,为加强文物保护提供更多的资源和助力。
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文物保管的空间场所、配套设备等是文物保护的基本要素。例如,文物库存环境的清洁和放置设备的材料关系到文物日常接触灰尘的数量,进而决定了文物的受侵蚀程度以及需要进行保养的频率;古籍书的外部包装情况关系到书籍接触灰尘和空气的程度,是保障书籍远离自然与人为影响的重要措施;除了外部环境外,文物之间也有可能相互影响造成侵蚀,因而在文物保管场所的设置和分设方面也需要加强注意。为了满足博物馆文物收藏品种类多元化,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阶段,可以专门进行区别对待,按照文物材质、属性等设置专业库房,例如“文物综合库房”“古籍库房”“实物资料库房”等。同时做好配套设施的细节处理,尤其是放置文物的藏品柜,可采用不锈钢金属材料配香樟木层板,保障不会随着时间而老化和腐蚀降解,还可以防止书籍霉变、虫蛀。
第二,要合理利用文物资源。博物馆的经费除了政府财政保障外,主要来源于文物的展览和借用,而无论展览还是借用都有可能对文物本身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博物馆必须要科学合理地进行文物资源管理和利用,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同时提高其利用价值,从而推动博物馆管理的良性循环。例如,对于展出价值较高的藏品,应当建设专门的修复室,对文物藏品进行日常保养和定期修复,从而确保展出时能够吸引更多的参观人员,促进博物馆增收并投入到新一轮的文物保护工作中。
第三,要加强专业人才建设。21 世纪,人才是发展的最重要财富,也是博物馆文物保护工作的核心软件。在文物保护方面,仅仅依赖第三方机构进行定期或者专项修复,并不能够满足博物馆文物保护的正常需要。只有引进和培养专业的文物保护人才,才能够确保文物保护的常态化,并且在文物收集、展出、搬运等过程中给予更加专业的保护,避免非专业行为对文物造成的损坏。当然,对于人才引进难度较大的小规模博物馆而言,应当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现有人才的专业化培育上,通过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等方式,派遣员工到先进地区或者专业机构进行学习,邀请业内专家学者来专题授课,不断地将新理论、新技术、新科学引入到博物馆,切实提升文物保护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为各行各业提供了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对博物馆的文物保护工作也有着诸多的借鉴之处。
首先,要积极建立文物信息库。博物馆在收集新文物藏品或统计现有文物藏品时,应当尽可能全面地采集文物的年份、材质、现状等各类信息,将其录入到统一的文物信息库系统,使藏品的信息随时可查,有助于日常文物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其次,要探索建立智能化系统。在建立全面、完善的文物信息库后,博物馆应当进一步加强信息化运用,建立多途径、多类别、多功能的智能化系统,实现文物信息的实时检索、自动匹配和自发预警。例如,当博物馆收集到某件新文物时,可以对文物信息库信息进行检索,发现与该文物具有相似甚至相同年份、材质等条件的已有藏品,将原藏品的保养数据和资料与新藏品进行匹配,并设置保养前预警模式,及时提醒文物保护人员进行定期保养和科学利用。
再次,要尝试建立文物虚拟展览平台。对于需要重点保护、容易受到外部环境侵蚀,但又有较高展览价值的文物,可以通过专门的软件程序和投影仪器,将文物原物进行虚拟投放,让参观人员可以通过指定的操作台对文物进行空间翻转或者细节观察,而实物则放在参观人员无法接触的地方,既保证了展览效果,同时也保护了文物安全。
总的来说,博物馆文物保护不仅是一项繁杂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博物馆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必须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加强软硬件设施的建设,并探索信息技术的引进,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从而为我国的文化传承贡献更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