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娟
(宁波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宁波 315021)
当前,随着改革深化和社会转型加快,妇女群体的流动性加大,思想观念、生活方式和发展需求都越来越多元化,女性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和服务基层妇女的舞台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新时代如何加强工作方式手段创新,更好地发挥女性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实践中的作用,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近年来,宁波市通过“社会化推进、专业化发展、项目化运作”,大力探索建设妇女儿童和家庭社会服务的支持体系,取得了初步的实践成果,女性社会组织的发展呈迅猛之势。
(一)项目化运行,服务更加规范化
宁波市妇联深入贯彻上级妇联的方针政策,成为宁波市第一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试点的群团组织,并以项目为抓手,依托和充分发挥女性组织作用,将大量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服务性的社会职能向社会组织进行分离和转移。2016 年以来,以项目化的方式,向全市女性社会组织购买妇女儿童家庭服务项目,60 家女性社会组织承接了宁波市妇联推出的相关购买服务项目,探索建立了妇联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运行模式,变“群众工作群团做”为“群众工作妇女群众做”。
以需求为导向进行项目设计。为精准把握全市妇女儿童需求,宁波市妇联通过“大脚板走一线,小分队破难题”和“巾帼心向党,六争展作为”等基层行专项行动,采取一线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掌握妇女群众的所需所急所盼,在项目设计环节上广泛征求基层妇联和妇女群众的意见,建立了“群众列单、社会竞单、妇联买单”的三单运行机制。近年来,先后推出“关爱老人妇女主任”“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公益红娘扶持”“枢纽型女性社会组织建设”“家庭教育知识普及”“好家风好家训采集”“大龄青年婚恋情感障碍调适”等服务项目,深受广大妇女儿童的欢迎。制定了《宁波宁波市妇联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宁波宁波市妇联购买服务项目评估实施方案》《宁波宁波市妇联购买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对项目实施进行规范管理。围绕“完成情况、财务状况、组织管理、综合效能和服务满意率”等要素,进行中期和末期评估。对于考核评估优秀的女性社会组织,作为下一年度宁波市妇联购买服务的优选单位。
(二)专业化扶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随着各种普惠性政策的实施,宁波市女性社会组织得到很大的发展,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与建设名城名都、跻身全国大城市方队的要求相比,与国内先进城市和广大妇女儿童的需求相比,尚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宁波市妇联以组建服务平台、打造枢纽组织和强化专业培训为切入点,着力提升女性社会组织专业水平、服务能力和组织化程度。
组建平台强力带动,2016 年10 月28 日,宁波市女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为女性社会组织提供政策信息、业务培训、上门调研、财务指导、对外交流等各项服务,致力于将其打造成为“有事想得到、办事找得到、有难靠得住”的女性社会组织温暖娘家。同时,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指导入驻机构和非入驻的核心层女性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引导社会组织中的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在各区县(市)妇联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妇联成立枢纽型女性社会组织,在本区域内发挥培育孵化、联系服务、资源支撑,集聚本地女性社会组织,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组织开展有关女性社会组织业务知识、社会政策解读、公益慈善服务等培训,加强女性社会组织的交流沟通、业务培训和提升专业能力水平。建立了“宁波宁波市妇联购买服务”“宁波市枢纽型女性社会组织”等微信群,加强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和联系服务。
(三)社会化运作,工作实效更强
各类女性社会组织立足自身优势,选准民生服务的突破口和切入点,着力擦亮具有宁波特色的女性社会组织服务品牌,形成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升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宁波市妇联加强与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实现社会化运作,基本形成了党政领导、部门协同、三级联动、妇女欢迎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积极将妇女儿童家庭内容纳入市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共同举办女性社会组织培训班,参与宁波市妇联购买服务项目专家评审和项目督导,为妇联实施这项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在社会组织的号召动员下,各行各业的志愿者加入购买服务中来,更迅速以星星之火呈现燎原态势,汇聚起社会正能量。女性社会组织积极承接民政部、省妇联和市民政局的项目,参与各项社会事务更加广泛。通过多种团结、联系、服务女性社会组织的形式,切实把她们集聚在妇联旗帜下,凝聚起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强大社会力量。
(一)类型比较庞杂,发挥力量不够。目前女性社会组织发展的比较得快,数量在不断增多,但是总体来看,多数女性社会组织主要依赖于业务主管单位,开展的业务也是根据主管单位的要求进行的,缺乏独立性和自主性。在人员配置上以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青年女性兼职为主,缺少专职人员,这与社会组织需要的专业性、服务性、公益性不相匹配,女性社会组织应有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人员自发成立的社会组织大多停留在兴趣爱好层面,真正有意识参与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较少。
(二)管理松散,发展力不强。表现为“三个较多”:管理不够规范的较多。绝大部分女性社会组织是自发组建,离规范管理还有差距;资金、场所等条件匮乏的较多。大部分女性社会组织的经费来源为:会费收缴、社会捐助等,社会组织应有的政府或慈善组织资助等经费来源很少;发展后劲不足的较多。大部分女性社会组织领导者是兼职,工作繁忙、精力不够、专业知识缺乏,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不足。
(三)环境缺乏,支持力不够。当前,作为支撑社会组织发展必不可少的志愿精神、公益精神和社会公信力等社会环境还比较缺乏,女性参与社会事务的热情不足。同时,现行的“大政府、小社会”行政管理体制,使得妇女群众对社会组织的地位、作用等认识不到位。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专业指导、针对性服务还不够。
习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切实增强群团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女性社会组织具有民间性、草根性、广泛性、志愿性等特点,最贴近公众、扎根于妇女群众中的群众组织。依托和充分发挥女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可以更好地承担起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把女性社会组织所联系的妇女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组织动员广大妇女为协调推进“八八战略”,实现“中国梦”贡献半边天的力量。
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推动女性社会组织发展,要树立开放包容的工作理念,以更加开放、更加合作的姿态,敞开怀抱接纳女性社会组织、充分信任依赖女性社会组织,共同面对公共议题、解决公共问题。要树立融合发展的工作理念,把促进女性社会组织建设与党的中心工作融合、与区域经济发展融合、与基层民主政治改革融合、与生态文明建设融合,在推动女性社会组织发展中,巩固党的执政根基,满足和维护妇女群众的需求利益。要树立互助共赢的工作理念,坚持“谁为妇女儿童服务,我就为谁服务”的原则,加大对女性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团结凝聚,支持和服务女性社会组织发展,增强与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络和工作渗透,实现女性社会组织发展与城市繁荣富强、妇女事业发展的合作互赢。
坚持以多样化培育为策略。发展核心层。积极发挥各级妇联组织作用,促进妇联团体会员发展,巩固核心层组织。加强与人数多、服务能力强、与妇联工作紧密相关的各类女性社会组织的联系。扶持紧密层。培育紧密层组织,重点培育公益慈善类、专业服务类,社区服务类女性社会组织,通过牵头助推建,跨界联合建、孵化培育建等方式,使其紧密团结在妇联组织周围。推广外围层。关注基层女性活动团队,努力拓展外围层组织。进一步拓展妇联组织联系点,搭建妇联关爱互助,舆情互通的平台。注重引导、扶持有成立组织意向的基层女性团队。
坚持以人才培养为关键。要常态化开展对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的培训,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不断增强女性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可以将各类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吸纳为各级妇联执委或基层兼职妇联干部,推动建立妇工+社工+义工“三工”联动的工作队伍,实现女性社会组织建设与妇联事业发展的双促进双提升。要鼓励妇联干部、女性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积极报考社工师,学习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方法,增强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能力。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妇联组织要主动加强与财政、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举措,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和创新女性社会组织建设。要积极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帮助,借助民政部门在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中的牵头作用,共同培育和推动各类女性社会组织成长发展。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组织优势、工作优势、网络优势,积极引导、广泛联系,主动服务女性社会组织,更加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更好链接社会资源服务妇女儿童,最大限度地把妇女群众团结凝聚到妇联的周围。
构建支持体系。各区县(市)要及时制定出台相应的工作意见和实施办法。加大资金扶持。积极争取政府加大投入,推动建立女性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要大力开展公益创投、微创投、政府购买服务,拿出专门工作经费,向女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推动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资金保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购买、社会捐赠、市场协同、基金会资助”相结合的组织资源模式。加大项目引导。主动介入顶层设计,争取政府把更多公共服务下放到民间,把更多服务妇女儿童的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清单。
落实党组覆盖。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加大女性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力度。工作人员有3 名以上中共党员的,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建立党的基层组织。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明确党建联络员等方式开展党的工作。注重从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管理层和业务骨干中培养和发展党员,积极开展女性社会组织党员先锋岗、党员公益日、党员公开承诺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