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凝
(苏州工业园区服务外包职业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数字货币是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之一,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推动力,对促进消费、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稳定货币金融体系起到重要作用。我国数字货币的研发对象为法定数字货币,即数字人民币,其他形式的数字货币并无法律地位。2020 年8 月商务部印发《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提出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湾大湾区及中西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并且公布了28 个全面深化试点地区。其中苏州和深圳、雄安新区、成都以及冬奥场景作为试点已经实现了落地应用,上海、长沙、海南、青岛、大连和西安等城市也陆续增补为试点地区。
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的数字人民币应用均处于区域性试点阶段,还未实现社会广泛应用。推行数字货币应该依托经济基础,抢抓国家战略机遇,充分利用资源,积极开拓创新,在顺利进行数字货币试点的同时,探索数字货币新应用,有效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为经济发展迎来新的突破。
当前大多数国家央行都在研究法定数字货币,进度不一,有已实现发行,有计划推出,有进入试验阶段,有尚处于研究阶段,也有暂不考虑或明确反对的。部分国家在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推广过程中研究比较全面,部署科学,国内试点城市在推行过程中也科学合理,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数字货币的研究与应用必须基于实际发展需求,对其用途准确定位。数字货币主要分批发型与零售型两种。批发型数字货币基于资金批发市场,主要目的是提高支付清算效率与稳定性。加拿大和新加坡以国际支付与结算需求出发,主要研究批发型数字货币。零售型数字货币目的在于建立独立支付体系,以普通大众与企业为主要对象,强调普惠金融。挪威和瑞典现金使用量较少,因而其央行积极研究和试验零售型数字货币。我国数字货币目前定位为零售型数字货币,基于地区特点,在试点应用时有所区别。例如雄安新区的试点单位以餐饮娱乐店铺为主,成都试点则聚焦线上线下融合消费。根据数字货币用途准确定位,结合地区特点与优势,才能发展相应的数字货币应用。
深圳作为我国数字货币试点城市之一,聚焦了大批高科技企业,该市早在“十三五”规划中就提出支持金融机构对数字货币技术的研究探索,2017 年将区块链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列入重大科技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并且重点奖励在区块链、数字货币、金融大数据运用等领域的优秀项目。2016年发起成立金融科技联盟和研究院,2018 年成立央行全资控股的金融科技公司。鼓励高校设置数字货币、区块链等金融科技课程,鼓励科研院所和金融机构对数字货币研发和运用,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成果奖项,重点奖励在数字货币、区块链、金融大数据等领域的优秀团队和项目。2018 年上线“湾区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打造立足粤港澳大湾区,面向全国,辐射全球的开放金融生态。为了推行数字货币,必须进行前瞻性部署,保证推广的顺利实现。
国内外法定数字货币的试点与推广一般由国家主导,同时积极引导市场力量参与。参与加拿大数字货币项目的有金融区块链联盟、加拿大支付协会和多家私人银行。新加坡数字货币项目联合了包括新加坡交易所、商业银行、技术公司、学术机构在内的各类组织。我国数字货币的试点由人民银行主导,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四大国有银行深度参与顶层设计、标准制定、功能研发、联调测试等工作。深圳金融科技公司直接参与研发和内测工作,腾讯、京东数科和蚂蚁金服等企业参与研发建设基础技术平台,三大电信运营商和零售、餐饮、娱乐和交通出行等线上线下商户广泛参与试验应用场景。鼓励市场力量共同开发、共同参与,能够促进技术创新,整合优化资源,丰富应用场景,从而实现数字货币的应用和推广。
2014 年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数字货币研究小组,开始了我国数字货币的探索。2020 年4 月苏州市相城区作为央行数字货币的重点试点地区,开始配合央行推进试点工作,并且在5 月份实现了数字货币应用落地,典型应用为各区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资中的交通补贴以数字货币形式发放。各试点地区普遍存在的试点应用是消费领域的人民币现金红包,不同城市根据地区特点进行其他应用场景的开发。总体而言,数字货币试点推进工作谨慎,公开信息有限。在试点应用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普通民众对数字货币的认知严重不足。根据调研,民众对数字货币的概念模糊,尤其缺乏对数字人民币的了解,使用和持有数字货币的意愿较低,并质疑其安全性和稳定性。企业不能明确数字货币对本企业的作用和影响,认为数字货币与本企业的业务开展以及经营管理没有直接联系,因此没有使用数字货币的意愿。普通商户和个体工商户使用第三方支付工具已为常态,如无特殊要求,不倾向使用数字货币。总体而言,由于缺乏对数字货币的了解,民众对数字货币的认知和持有意愿较低,企业对数字货币关注度和需求度较低。
目前数字货币的试点应用场景集中在消费领域,主要使用者为个人,一般通过安装数字货币钱包,以数字货币的形式进行现金结转或消费。一般由大型国有银行对消费缴费场景进行试点测试,数字钱包技术开发和应用测试也以四大国有银行为主体,使用数字货币仍需利用手机和网络工具,无网络的场景还在研究中。由此可见,现阶段数字货币的应用场景较单一,集中在小额消费和支付领域,各试点城市的应用场景相似或同步,除了能够顺应本地区消费特色以外,尚未取得数字货币应用的突破点。
数字货币试点由人民银行主导,6 家国有银行是参与主体,其他商业银行与六大行对接开立同业账户和搭建对接系统。目前市场上大部分金融企业和区块链产业主要面向供应链金融、数字资产、政务服务、财政专项资金监管、民生保障等领域,在法定数字货币的研发和推广方面参与度较低,仅少数机构如苏州的长三角数字货币研究所深度参与了法定数字货币的技术研发工作。由于数字货币的试点工作开展较为谨慎、试点场景较为封闭,在不完全公开与透明的情况下,试点地区市场力量的参与度十分有限。
数字货币相关产业链包括安全加密和KYC 认证技术、银行IT 服务、智能POS 机和ATM 等支付终端等。现有的数字货币产业链企业主要以央行或龙头企业设立的试点配套企业为主,市场范围内数字货币产业链企业数量相对较少。虽然部分地区已有数字货币相关产业集聚区,如苏州的区块链产业集聚区,但数字货币研发不预设技术路线,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区块链仅为数字货币的技术选项之一,因此区块链只是数字货币产业链中一环。很多试点地区尚未形成完整的数字货币产业链,没有形成相互依托、相互支持的产业集群,使得数字货币的推行缺乏产业支撑、试点内容难以深入、应用范围难以拓宽。
一直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数字基础设施。数字货币试点地区可以基于数字货币的特点和功能,立足本地实情,制定符合当地经济发展目标的政策措施,在顺利进行试点的同时,大胆探索本地区数字货币应用,能够丰富数字货币的应用场景,实现地区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助推本地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社会各界对数字货币的认知和了解是推行数字货币的前提和基础。一要通过新闻稿、新媒体、社交网络、银行网点介绍、专家讲座、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数字货币科普知识,培养民众对数字货币的概念,加深对数字货币的理解,增强持有数字货币的意愿,提高配合国家战略的积极性。二要优先加强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等机构的宣传与培训,培养对数字货币有深入认识和研究的各界人士,扩大数字货币的影响力和普及度,带动社会对数字货币的热情。三要鼓励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数字货币相关专业课程,培养专业人才,支持和鼓励政、银、企、校联动,深入合作研究数字货币,形成全市推行数字货币的有力思想保障和广泛社会基础。
基于数字货币普惠金融功能和支付结算优势,大胆尝试更多应用场景,合理探索有利于本地企业发展的新模式新应用。一是利用数字货币向企业精准放贷,控制资金流向,优化征信和风控体系,降低贷款成本,提高融资效率,重点解决目前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二是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专项补贴款,以数字货币形式逐级下发,可以掌控补贴发放情况,避免挪用风险,实现专款专用,定向扶持。三是将数字货币应用到跨境贸易和进出口报关过程中,实现资金追踪,减少单证流转,改进保税结汇,提高通关业务效率,利用数字货币跨境支付加强人民币国际支付能力,促进外贸企业创新发展。
推行数字货币需要市场力量积极参与,要鼓励引导市场力量共同参与和开发。一是建立合作机制,向公共机构、金融机构、监管机构、消费者保护机构、企业、商户和用户各方充分咨询和征求意见,协调各方的沟通,支持各方开展交流、合作和协同开发工作,共同参与监管标准制定工作。二是可以在已进入试验阶段的消费零售领域规划特定区域,以奖励扶持或减税免租等方式吸引区域内企业或商户主动参与数字货币实践,建立特色鲜明的先行示范区。三是积极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创新跨省市合作机制,加强区域合作交流,联合区域内行业和企业,进行数字货币协同开发和应用。
通过完善数字货币产业链生态,提高数字货币推行效率,实现产业发展格局和集聚效应。一要吃准吃透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导向,坚定地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和鼓励数字货币相关行业和企业,加大引导资本市场向新经济支撑。二要完善数字货币产业链,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金融科技、专用设备制造产业。加强培育安全加密和网络安全领域龙头企业、龙头项目,重点发展支付系统和应用软件开发以及面向金融机构系统开发、新建、改造及维护的信息技术产业,大力发展金融终端机具和专业设备制造业。三要聚集优质资源,发展新兴服务业,培育与数字货币相关的数字资产管理、支付服务、大数据运营支持等服务业新供给,提升金融服务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