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俊民
(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 830000)
开展基建工程建设时,施工合同作为统领整个工程全局的重要性基础文件资料,必须对其予以重视。因为施工合同,是划清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重要契约,更是具有法律效应、维护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因此,必须重视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从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履行以及最后的验收,全方位予以科学的管理和有力控制,避免合同陷阱、规避违约风险、保障工程质量。
如果建设项目不签订科学合理的施工合同,施工合同将不予备案,造成施工混乱、利益冲突等问题,双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在施工管理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自合同签订后立即生效,承包人、发包人必须按合同约定及时履行责任和义务,且合同签订后不允许随意进行更改或者调整。因此在合同签订之前,双方代表人要对合同仔细研读,确保达成共识后再签订。承包方承担着施工操作的重担,需在专业团队的带领下科学制定施工方案与计划,以保证在规定工期内顺利完成施工,并满足合同中对施工方案的要求。在合同规定期限内,若没有及时完成施工建设,承包方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偷工减料或违规操作等行为,都属于违反合同规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可见,施工合同对建筑管理以及工程双方权益的保障有重要意义,必须在已有管理的基础上对管理方式进行及时创新,发挥合同应用的最大价值。
“阴阳合同”是指签署合同的人同时签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建设合同,合同的内容不同,两个合同的招标对象相同,但合同中给出的具体条件不同。例如,项目资金、项目工期等。“阳合同”是指建设单位按照招标法签署并在项目管理部门注册的建设合同,而“阴合同”是指由建设单位根据招标书签订的合同,双方避免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督,并发挥法律的作用。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阴阳合同”具有广泛性。主要是根据施工内容,在招标前后签署“阴阳合同”。例如,在招标之前,建筑单位与施工单位就通过谈判的方式签署了相关合同。但是,为执行项目管理办公室的提交流程,将补充招标程序,签署符合法律规定的“阳合同”做样子给政府部门看[1]。
合同信息的交流在企业间的合作中起着关键作用,企业内部的合同信息交流同样重要。如果合同签订部门与合同履行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势必损害企业利益。在实践中,会发现许多公司并没有完全意识到沟通项目合同信息的必要性,并认为这只是一张纸,对项目实施过程影响有限。管理者只看重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对合同中约定的施工界限、责任划分、费用承担、风险防范等方面容易忽略。部分施工企业在没有全面掌握合同条文内容,或者部分内容的修正、变更未及时进行传达,合同信息沟通不到位的情况下,冒然开工建设。脱离合同进行施工,出现问题后再进行补救,这不但会大大增加企业生产成本,而且还会提高企业出现施工延期等不良状况的几率,使其因为自身原因导致施工变更承担巨额赔款的责任[2]。
制定标准化、体系化、制度化的合同订立流程,是降低双方合同管理风险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详尽到位的前期工程考察,和全面系统的责任与风险划定工作,在合同订立之初,就明确各类行为的后果和相应的成本。减少双方在建设中遇到的突发状况,消除施工中的扯皮与责任不明,从而极大的降低双方的合同管理风险。具体而言,要依照工作规范开展基建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从工程建设目的、工程建设要求,到具体需要使用的技术指标、建设材料标准、人员雇佣情况、保险类型、责任交割时限、突发事故处理、不可抗力因素免责条款等方面,细化合同内容,保障合同制定的标准化与体系化[3]。
在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不能在一个部门完成,需要工程技术部门、物资管理部门、规划管理部门、法务管理部门的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覆盖得比较全面,从双方的洽谈、到合同的草拟、修订、签订,一直到合同生效,再到合同的履约过程、最后到合同失效,这一系列过程都需要和项目管理的各个部门密切联系。在建筑工程的施工现场,明确熟悉合同管理内容,比如,施工费用是建设方承担还是施工方承担、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问题、施工进度问题等都需要全面掌握,如果发现合同管理体系存在问题,要立刻解决,保证建设方和施工方能够自觉履行合同。对于工程量变更的问题,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马上签订补充协议,才能保证建筑工程按照合同管理内容如约施工。
引入招标制度的主要原因是通过招标活动提高经济可行性,尽可能保护国家和企业的权益。在进行招标时,大多数招标单位的招标程序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的招标程序进行。串通投标、围标事件频发,招投标制度没有发挥作用。另外,在招标结束后,合同的执行过程没有得到充分的监督,从而导致了大量非法转包的现象发生。因此,迫切需要完善招标制度。为了使国家能够更好地进行干预并限制招标过程,必须及时更新招标标准。根据建筑业的发展状况,必须制定有效的招标制度,加强对招标过程中非法分包的打击力度。另外,施工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人员的整体素质,同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转包项目的类型和数量。另外,必须确保工程单位具有合法的分包资格[4]。
由于建设项目的工作环境以室外为主,受其他企业影响较大,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可能会受自然天气和地质灾害的影响,无法如期进行施工。这一问题也造成了实际工期延长或长期停工,导致施工合同内容与实际存在较大差异。。虽然在当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当中,对于这部分内容没有做出强制管理,但是对于施工企业来讲,为了可以保证企业在项目当中的合法权益,就需要保证合同在项目期间可以得到执行。如果施工企业的相关责任人在施工过程中决定变更合同,或者更换设计图纸等,施工企业首先需要将需要变更合同的原因以及实际情况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待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及时签订相关手续,如果工程存在赔付等情况,也要及时收集相关资料以及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赔偿申请,降低企业需要承担的赔付风险,如果需要停工,双方也要及时签署书面合同,明确停工原因,并且按照法律程序进入后续的流程。在开始施工前会与相关的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并将其纳入合同精细化管理工作当中,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施工当中的风险程度。
为保证项目合同的有效执行,公司从外部聘请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顾问,对合同风险进行预测,对合同条款进行分析评估,提高合同管理水平,而通过咨询专业意见的方式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难题,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具体内容如:一方面,项目经理可以组织部门专业管理人员对合同进行评审,鼓励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集思广益,优化合同内容。另一方面,为了降低工程合同风险,企业还会咨询除本企业外的专业人员,以保障合同的全面性,最终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相应方案,通过这种方式,不断提高合同管理质量,为企业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建设标准化、制度化的合同管理体系,开展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工作等手段,划分合同双方权责,明确工程建设要求,全面提升基建施工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合同签订双方自觉遵守合同,按照合约上的内容进行相关的施工管理;只有这样,才能降低建筑工程中存在的合同风险,确保建筑工程能够按照合同履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