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以哈尔滨市为例

2021-11-27 21:20杨晓平
魅力中国 2021年21期
关键词:服务体系居家养老

杨晓平

(哈尔滨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根据2019 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人口年龄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有25388 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其中65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有17603万人,占总人口的12.6%。随着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趋势的不断加重,社会治理陷入了未富先老的窘境。推进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我国积极应对老龄化、为老年人提供高效、优质养老服务的体现,这也是未来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一、“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的功能

(一)“互联网+”作为整合多元服务供给主体的先决条件

相关部门并未准确定位自身职能,没有能够充分实现养老服务市场监管者,社区养老服务资源整合者、各主体间利益关系协调者、智能化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搭建者,这对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养老服务整体效能发挥产生了一定影响。“互联网+”技术的应用和发展恰好为解决上述问题带来了机遇,成为整合多元服务主体的不二之选。

(二)将“互联网+”作为衔接养老服务市场和社区老人的虚拟链条

“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互联网为路径,将老年人需要的服务信息和身体状况信息提交到智慧社区服务平台,市场上各类养老服务主体将自己的服务信息提交到智慧社区服务平台,确保双方获得充足信息,主要是确保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选择到自己满意称心的服务。“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还能够为照护人员提供必要的技能培训,为闲置劳动力提供网络在线认证,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社区养老服务当中。

(三)将“互联网+”作为服务监管和质量审核的重要工具

养老服务多为“软服务”,服务质量难以形成可量化的数据指标,最终无法形成统一的考核标准。现有的社区养老服务大多是事后评价机制,但是在实践中事后监管的难度大,可行性不高。

二、哈尔滨市在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面临困境

(一)缺乏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

在对抽样社区进行走访的过程中,部分社区负责人表示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目前没有出台具体的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社区在实际建设工作中缺乏相应的政策指导;另一方面建设和发展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设备成本、人才成本、机构成本高昂,社区本身能够获得的资金支持有限,在实际的建设和推广过程中大部分社区没有获得足量资金支撑。

(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不足

抽样调查的社区中部分社区原有的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缺位,以往工作中忽视了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相应的生活保障与服务。建设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基础的服务设施作为保障,但是由于以往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过程中落后于全国其他城市和哈尔滨其他社区,因此在进一步发展智慧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面临着基础设施不完善的现实难题。

(三)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人才匮乏

在抽样调查的社区中发现大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并没有接受专业化养老服务技能培训和工作指导,即使社区内建设有养老服务机构也仍然难以真正发挥其惠及老年人生活的功能。除此之外,通过与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养老服务产品供应商的访谈发现双方存在着合作渠道单一且沟通不畅的现实障碍,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员难以融入社区老年人的日常生活。

(四)社区居民对智慧养老参与意愿不高

在对抽样社区居民进行关于智慧养老理念认知调查中发现65%的居民并不了解智慧养老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只有9.38%的居民非常了解有关内容。居民对相关理念和服务模式认知不足的客观现状造成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广难度大、群众参与程度低、实际工作质疑声音大等工作难题,社区工作人员在探索实践过程中容易受到阻碍从而无法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三、哈尔滨建设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可行路径

(一)政府多措并举

首先哈尔滨市特殊的经济社会条件要求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作为引导,并且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社区智慧化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设;其次,互联网+社区志愿服务体系需要用户大量的个人信息,这要求政府在开展养老服务模式改革的过程中注重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规范,严格市场准入的同时加强市场智能服务平台的监管,切实保障进入安全可靠的智能控制平台和移动终端设备进入居民生活;最后,加强智慧养老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的舆论宣传,增进居民对智慧养老的认知和了解,营造出有利于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舆论氛围,进而推动形成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协调合作的智慧化养老服务体系。

(二)社区加快改革

首先,尚未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社区应当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提供设施支撑;其次,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在养老服务方面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有限,社区应当加强与专业化养老机构的合作,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养老服务培训,提升社区内老年人照护中心的工作效能;最后,社区应当加强与医疗保健机构的沟通合作,通过社区+志愿服务新型工作体系推动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三)强化信息保护

在制度层面上,哈尔滨目前没有出台相应的用户信息保护制度,亟须开展制度的建立和完备工作。政府可以通过出台整个智能养老产业的安全方针、安全策略以及整体的安全规划,建立智慧型养老服务行业规范和社区工作规范;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信息安全责任制度,定期开展相应的自查互查、评估改进等常态化信息安全制度。在法律层面上,立法部门和法律工作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开展健全网络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的有关工作,通过大量征求用户和居民意见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法律建设,使得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和发展;在实际操作中,对相关工作人员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培训,强化保密意识,为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供良好的网络信息运行条件;除此之外,在资金允许的条件下创建专门的网络线路,减少用户信息外泄的可能性,尽可能提前解决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潜在的安全隐患。

结语

通过调查研究发现哈尔滨市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着严重的供需矛盾,当地社会老龄化程度严重但是提供智慧养老服务的企业和机构数量较少且服务种类有限;哈尔滨市目前对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有效需求不足,大部分家庭对该服务模式持观望态度,参与意愿不强。为切实破除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哈尔滨市建设推广的现实困境,需要政府加强顶层设计、多方社会力量参与共建从而为哈尔滨市老年人提供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享和老有所为的养老服务。

注释:

①详情参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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