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阳 崔 丹
(长春光华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在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明确提出要加快信息化时代教育改革,在信息化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基础上,创新人才培养体制,实现智能化教学,在规模化培养的同时,坚持个性化培养。《审计学》课程作为高校会计专业的核心课程,是结合了理论与实践双重培养需求的综合性学科,随着信息化手段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传统的审计课堂教学模式已经无法适应学生个性化能力的培养,也无法满足应用型人才的教育目标。因此,在信息技术背景下,高校《审计学》课程如何确立合适的教学转型方向,如何开展教学转型就显得尤为重要。
信息化背景下的教学转型并不是单纯地改变教学手段、重组课程内容,而是要从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多个维度进行改变,而围绕这些因素变化的主体都是教师和学生及其二者产生的行为意识,因此在对教学改革时,首要任务就是把握好教与学二者之间的联系,从而作为教学转型的价值取向。
教学活动,一般由教师、学生和教学行为三方面组成。在传统教学中,教学活动往往都是以教师教授知识为主,这种形式的开展是以教师作为核心,而学生则只能在整个教学活动中被动地担任行为的客体,使之成为教师教导和改造的对象,缺乏对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思维的激活过程。
在“以教定学”模式下,课堂教学的形式容易受到限制。教师作为课堂中的主导者,在课堂教学中会运用大量时间来进行知识的单向传达。虽然传统的教授知识确实可以帮助学生快速地对一些不易理解的知识点进行认知和学习,从成本效益上来解释,省时省力且精准快速。但是这种以传授为主的教学模式并不能匹配各种形式的知识,同时教师在教授中也很难兼顾个别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情况,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教师教授的内容和定制的教学目标,缺少自我个性化的发展空间。
以学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是指教学活动中把学生作为核心主体。虽然教师确实是传授知识中不可替代的一个主体,但是从行为逻辑上来看,其传授的对象和传授知识的目标是激发学生主动产生学习行为,而非被动学习,也就是说教师在整个教学活动中并不能以学生的身份实现学习行为,学生才是学习行为的直接产生者。学生行为作用的对象和其目标是:通过主动进行学习,以个人主体身份实现与教师的信息交换、组织、加工、重建等全过程[1]。
传统的以教为中心,其教学目标是将知识准确传授给学生并确保其掌握。而以学为中心的教学活动中,教师不再局限在传授知识的层面,开始更多关注学生的学习活动、学习态度、学习行为等,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思维发展作为教学目标,而教师本身在课堂教学中只是充当知识的引导者和辅助学习的基础动力。教师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要通过多种多样的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加大与学生的互动,从而激发学生潜在的兴趣和能力,如采用任务驱动、探究研讨、小组合作等。在信息化的大背景下,教师的教学手段更加丰富和多元化,通过运用计算机、互联网等终端可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阻碍与学生实现有机互动,在很大程度上拓宽了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途径,也提升了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积极性。
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其身份决定了教师在教学转型中的关键作用,想要实现课堂教学从传统的“以教为中心”向“以学为中心”进行转变,首要任务就是教师要改变过去的教学理念。根据《审计学》课程的学科特质和当前市场对审计人才的需求,确定审计人才的能力维度,树立以学定教的教学目标,在课堂教学中通过问题引导、任务驱动等形式组织学生思考,注重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要鼓励学生大胆提出自己的想法,将课堂的主动权交到学生的手里,促使学生个性化成长。
同时,在信息技术的背景下,高校要加强教师信息化互联网+思维的培养,加大对教师互联网应用能力和教学能力的提升,推动教师在课堂教学前使用MOOC、微课等网络资源进行导学设计,为学生创造不同视角的审计仿真情景,或在课前使用QQ、微信、网络讨论区、小程序等形式加强和学生的沟通,从而了解学生学习审计课程的动机和需求,以此来作为课堂内容设计的依据和方向。
目前,多数高校审计课程所使用的教材,都是理论性教材,其在撰写时主要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审计法》为依据,因此教材内容相对枯燥乏味。在这种情况下,教师如果完全依赖线下教学形式,学生在课堂中会因为课堂气氛沉闷或内容晦涩难懂而产生抵触心理,不利于学生的学习和对知识的掌握。所以,在对审计课堂教学的改革中,要充分利用好信息化技术,将线上的优秀资源和智能手段与线下的传统教学进行融合,形成一个可以贯穿“课前—课中—课后”全过程的线上线下教学模式[2]。
在课前,教师可以通过小程序、APP、在线平台等途径发布教学任务,对于难度较大的知识点可以通过提前上传课程资源、音频、视频等帮助学生进行预习,为确保掌握学生在课前的学习效果,教师可以通过在网络终端设置指标作为定量考查依据,例如视频观看时间、资源下载完成度等,也可以同时辅助于课前讨论、问卷调查、小测验等形式进行定性考查。通过将课堂活动提前化,一方面有助于学生对学习内容进行规划,尤其是学弱群体,可以通过课前的知识碎片化,将重难点知识进行分解从而降低理解难度,而教师的课堂教学过程就是帮助学生将碎片化重组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学生的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有助于教师更好地对学生学习动态进行掌握,通过观察学生群体和学生个体的线上学习情况,可以更全面地了解学情,便于及时调整后续的教学方案。
在课中,教师通过引入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学生的课堂互动,可以激发学生的课堂热情,例如,有些高校为了让学生可以提前熟知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将理论课搬到了计算机实验室进行授课,教师一边讲授审计工作底稿,学生一边通过计算机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有一部分高校已经走到了信息化的应用前沿,在审计课堂中融入了VR技术,学生通过可视化的3D手段实现对注册会计师工作现场的虚拟和感知。
在课后,教师可以通过在信息化平台布置实践任务、分享审计操作视频、讨论知识心得等内容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加速将知识从理论向实践的转变过程。同时教师也可以将传统的测试方式拓展到线上进行,为了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转型,实现学生的全方位发展,要将评价标准多样化,将学生在线上与线下的学习动机、学习动态、学习效果,知识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价,对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反馈与跟踪,真正提升学生审计专业知识的迁移能力。
信息技术正在促进教师将《审计课》课程教学从线下向线上倾斜,充分发挥线上教学的效能,实现师生之间的有机互动就需要高校加快校园网络建设速度,实现不限时、无死角的网络基础配置,同时也需要注重对《审计学》课程网络资源的开发与投入,才能保证教师和学生有充实的资源加以利用。
高校要大力推动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像《审计学》这类学科核心课程的建设要放在前列。可以通过建设示范课作为模板鼓励教师参与课程建设,或是加大优质资源投入加快课程建设速度。对于优秀的在线开放课程要允许在高校内部进行资源共享,带动其他学科共同进行建设,以达到教育资源的最大使用效能。
高校可以自主开发综合在线平台,实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网络客户端,例如“互联网+智能教学”审计平台,学生入学时就能对学生信息实现全网络化收集,教师可以在自建平台中进行网络课堂的建设和应用,包括审计知识模块、学习指导模块、资源分享模块、评价跟踪模块等等,自建平台的应用可以促进教师从基础教学逐步转向教学的开发与研究,同时也避免教师在使用校外APP或其他在线平台时,无法对学生个人信息进行同步更新[3]。
信息技术在高校审计课堂教学的应用,除了需要教师个人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式有所改变,还需要外部的教学环境给予支持。目前很多高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还停留在满足基本教学的层次,提供给教师的课堂教学媒介依然是黑板和投影仪,根本无法满足教师想要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课堂教学的想法。
高校要优化审计实践环境,建立智能化虚拟实验室。《审计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就当前人才市场的竞争程度,无论是企业还是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审计人才的专业能力要求越来越高,这就意味着学生如果在毕业时可以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将大大增加就业优势。因此高校可以通过网络和信息技术,建立虚拟的审计工作场景,使用仿真审计操作软件,更有利于学生构建对审计工作的真实感知,体会实务工作的人际沟通、审计程序、风险防范甚至是审计失败,从而将理论知识快速转变为实践能力。对于高校而言,积极构建数字化和智能化实践环境不仅仅是针对审计课堂教学转型,也是在带动和辐射其他学科与信息化进行融合,符合教育发展趋势[4]。
基于信息技术的《审计学》课程教学转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包括教学理念、师资人员、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环境等方方面面。因此,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高校教师可以从基础到复杂逐步进行设计与转变,充分利用好信息技术,提升学生在审计学习中的能动性,发挥学生的内在潜力,最终推动审计学科、审计课程群甚至专业课程群的共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