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维娜
《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指出:“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把信息化作为我国抢占新一轮发展制高点、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的契机”。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我国信息化已进入全方位多层次推进的新阶段。”
数字政府是新兴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相结合的产物,以数据开放、共享、融合为基础。政府数据开放将档案管理推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位置,档案信息化建设已成为国家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国土资源部2018年发布的《不动产登计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规定,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以及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由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统一保管、管理以及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利用。不动产登记档案范围涵盖土地、房屋不动产自然状况信息,权籍调查成果资料,登记确权业务审批资料等反映各类不动产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材料。包含大量极具价值的信息资源,每年面向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大量提供利用服务。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已经为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作为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部门,我们必须抓住这一宝贵的历史契机,明确工作思路。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定位应不止于纸质档案的收集保管,而是应立足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致力于建设满足收集、管理全市各类不动产确权登记业务审批管理及业务技术资料的数字信息资源基地、数据资源管理中心;立足于建设服务于全市城市建设、政府各级部门以及广大市民的数字信息交流共享中心、服务中心。
1.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大量不动产存量档案未完成数字化加工工作;同时,随着城市建设迅速发展,不动产增量档案增速迅猛,与之相对应,增量档案电子化工作推进缓慢。造成大量档案利用工作必须靠人工翻阅纸质档案,极为不变;一方面,纸质档案需占用大量库房空间,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另一方面,档案安全管护问题成为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部门的工作难点问题。
2.基础设施薄弱
档案信息化工作需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任务要求,依托国家信息化建设环境,以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为目标,以档案网络建设为基础,通过先进信息技术在档案领域的广泛应用,全面加强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因此,需要政府大量资金投入支持以及人才、技术投入,但现阶段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各类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还远远不能满足档案信息化建设需求。
3.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专业人才资源不足,干部队伍建设人才结构有待优化
新时期,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人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的是具备档案管理、自然资源业务工作知识、不动产登记管理业务技能、数字经济以及信息化建设等专业技能的综合行团队,这就需要我们档案管理部门在人才队伍建设及培养方面进行新的定位与调整。
4.制度规范亟需统一规范,信息共享、安全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国家从2015年开始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将原来土地证与房屋产权证分开办理调整为土地、房屋的不动产新增、转移、抵押、变更等各类权属信息统一登记,监管职能部门也由住建部门调整到自然资源部门。档案管理工作,特别是科技档案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托业务工作客观规律开展。因此,应对我们针对不动产登计业务流程需要进行进一步梳理及优化调整,制定相应的不动产档案管理业务流程及规范制度。
1.强基础,立足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职责,主动出击,勇于提出好的思路想法、方案措施,积极争取上级各部门支持以及财政资金保障,按照国家和省自然资源十四五信息化规划发展要求,结合城市实际情况,依托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从顶层设计开始梳理网络平台建设目标定位,争取十四五期间完成全市区、县统一的信息档案基础网络、平台、数据库建设,努力推进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各类基础设施建设。
2.抓重点,档案信息化的核心内容是档案信息资源建设,存量档案数字化和增量档案电子化是档案信息资源建设的两个工作重点。应积极探索不动产增量档案电子化工作,创新工作模式,制定和完善不动产电子档案接收管理标准和制度,梳理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加工作业流程,妥善制定开展大规模数字化加工工作方案,探索引入第三方监理进行数字化加工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的模式,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领导支持,消化解决历史存量档案数字化加工问题,同步实现增量不动产档案电子文件接收,早日完成不动产登记档案全数字化管理。
3.促融合,转变工作思维模式,借力网络平台,借助自然资源局区、县工作网络优势搭建城建档案区、县工作网络。整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住建系统以及城市建设各相关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信息资源、城市建设信息资源,城市管理信息资源。按照《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关于“推进实景数据库建设、建立数据共享服务机制,实现各部门协同、推进自然资源数据社会化服务、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等要求,积极探索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档案信息化保障体系,推动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现代化,充分发掘和利用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资源,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满足国家、社会和大众日益增长的信息需求。
4.立标准,标准化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必须结合不动产登记工作特点以及各城市实际情况,加强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业务流程梳理,建立相适应的业务模型,遵循标准先行的原则,梳理制定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源层、服务层、保障层、运用层各层级的信息化标准、制度。将标准化体系贯穿于档案信息资源采集、系统开发、数据信息资源利用管理全过程。开展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建设试点示范运用,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
5.谋发展,围绕服务城市建设,服务政府及自然资源系统中心工作,服务全市人民群众,积极创新引用三维建模、人工智能技术,加大审批智能化和管理精细化;大力推进以便民利民为目标的不动产数据资源共享工作,建设满足政府信息查阅、公开以及社会公众服务需求的不动产资源数字化档案信息服务中心。
6.控安全,把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放在发展的第一重要位,统筹构建不动产登记安全管理体系,满足应用的同时从网络、系统、数据管理及应用上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扎紧数据安全的笼子。着重提高档案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信息管理书评。要从思想上让安全成为一种思维习惯,为档案安全构筑起坚固的思想防线。
7.带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要主动适应新常态、新形势和新要求,根据信息化建设发展方向和既定目标,推进人才队伍结构转型,新时期要以建设复合型人才队伍为导向,有针对性的引进具备自然资源系统业务知识、数字资源管理以及档案管理等综合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要注重年轻干部的培养,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方式,组织好人员业务培训,开展以新理论、新政策、新业务、新技能为重点的业务知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