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存丽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云南 楚雄 675000)
楚雄州地处云南中部,全州国土面积2.84万km2,山区、半山区占土地面积的95.7%,辖9县1市。至2020年初,全州共有103个乡(镇)、1099个村(居)委会、14677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274.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96.58万人;全州林业用地3251.44万亩,占全州土地总面积的74.2%,森林覆盖率68.01%,是全省重点林区之一。是集山区、农业、贫困为一体的彝族自治州,森林防火工作任务艰巨。
“十三五”以来,楚雄州持续干旱,森林火险等级长期持续偏高,森林火灾隐患较大。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确保全州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楚雄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林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时研究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全州森林防火战线上的干部职工忠于职守,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打赢森林防火攻坚战,为构建和谐彝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笔者对楚雄州“十三五”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认真调研,以供有关部门参考。
“十三五”期间,为有效降低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楚雄州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楚雄州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每年进入森林防火期,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2.1.1 及早研究部署,强化责任担当
该州党政领导及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坚持“预防胜于救灾”等理念,及时召开森林防火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及早组建扑火专业队伍,完成物资储备及应急预案修订等工作。全州按“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逐级签订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一把手”责任,强化担当。5年来,该州州、县(市)、乡(镇)、村四级及各有关部门领导组织召开森林防火会议11万次,共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291.91万份,切实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2.1.2 及时发布禁令,动员群众参与
每年森林防火期,该州各级行政领导及时发布森林防火禁令,动员全民参与预防森林火灾。五年来,全州共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10万份、通告43.25万份,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发表森林防火电视讲话16场(次),号召全州干部群众增强森林防火责任感。
2.1.3 加强监督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进入森林防火期,楚雄州党委、政府及州、县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成立监查组,深入辖区一线督查森林防火工作,走访慰问瞭望台、林场及各个森林管护所护林员,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年来,共消除火灾隐患2146起;全州加大对值班人员明查暗访及督查问责力度,确保防火期全天有人在岗。
2.1.4 强化应急值守,做好扑火准备
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严格执行24 h值班、带班制度,妥善处置火情,将“有火必报,卫星热点零报告和火情信息归口逐级上报”等制度落到实处。保持通信设备畅通及防、扑火机具、交通工具能正常使用;县(市)、乡(镇)专业队及应急扑火队,驻楚部队、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楚雄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安排,保持战备状态。
森林防火是一场全民性的持久战,必须依靠群众的力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是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防患于未燃”的重要举措,为此,该州在宣传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2.2.1 多部门联动,加强防火宣教
进入森林防火期,该州除及时公布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及责任人外,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以编发简报、普及森林防火基础知识等形式,率先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楚雄日报》、楚雄州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刊播森林防火禁令及相关新闻、知识,每年清明节前,楚雄州精神文明办、州民政局联合发放“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倡议书,引导全州各族群众在清明扫墓时移风易俗,以植树、献花等安全、文明的方式祭奠逝者。5年来,该州共编发森林防火简报1050期,发至省防火网及各指挥部成员手中,通过多部门联动,共同加强全州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为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2.2 防火宣传,突出重点
楚雄州林草部门除发放户主通知书外,还在涉林景区悬挂防火五彩旗,对旅游人员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在林区路口、交通要道设置警示标牌,张贴防火标语,使“进入林区,防火第一”“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植树种草不防火,年复一年白忙活”等醒目的标语随处可见,确保防火宣传入脑入心。5年多来,全州共发放户主通知书378.38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16.69万条,设置宣传标志牌4.45万块。
2.2.3 防火宣教深入广泛,形式多样
“十三五”期间,元谋等县组织到农村多次巡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花灯节,以寓教于乐的方式将森林防火知识和法律法规融入其中。禄丰等县采用LED广告车视频在文化广场、集市、街头播放《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禄丰县系列山火警示录》及森林防火动画公益宣传片。牟定等县利用乡村大喇叭,每天早晚播放与森林防火有关的法律法规及一些典型违法案例,使群众增强法律意识,故意纵火等行为明显减少。
“十三五”期间,楚雄州森林防火机构共争取国家、省、州及有关部门建设资金1.90亿元。随着各级投入的增加,全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森林防火通讯及办公条件逐年改善。目前,全州建成森林防火指挥中心11个,修建森林防火线(隔离带)2305.6 km;修建森林防火瞭望台42座,有护林瞭望人员1.3万人;有对讲机等通讯设备123台(套)、卫星电话11部。全州有森林防火专用车114辆(指挥车11辆、消防水车103辆)。
随着林业法制工作的加强,楚雄州森林防火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2.4.1 突出重点,严管火源
“十三五”期间,楚雄州林草部门在火源管理方面,突出重点区域及时段的管控。每年“五节一庆”(春节、赛装节、马缨花节、清明节、五一及州庆)来临之前,增设哨卡、增加人员,重点布防,加大巡山堵卡及对入山人员的盘查力度,盯紧活动地点、重点区域、人群,加强火源管理,严守山头、坟头、路口,严格执法,严肃整治野外用火,严厉处罚在林区吸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通报违法典型案例,坚决把火源管控在山下林外。健全森林火灾联防联控机制,共同筑牢森林防火墙。
2.4.2 结合实际,突出特点
全州10县(市)根据各县森林资源分布特点及防火工作实际,突出防护重点。“十三五”期间,大姚县深入各乡镇、林场督查,排除火灾隐患。双柏县组织专业扑火队及林管员到赶庙会地点蹲守巡查。姚安县在每年清明节期间新增护林员100名,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禄丰县每年举办“党的宗教政策暨森林防火培训班”,为境内宗教信众讲解森林防火知识及相关案例。楚雄市每年及时剖析部分地区发生森林火灾的原因,进一步细化落实防火责任,形成林区“冒烟就查、见火就罚”的态势。
楚雄州林草部门除采取计划烧除、生物防火技术等主动防火措施外,还依靠卫星遥感、GPS等技术监测火情,通过与气象部门合作,预测火险天气并采取应对措施,缓解森林防火压力,及早消除火灾隐患。全州按要求配置护林员,加大对护林员定位系统的运用及跟踪管理,在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增卡、增人,全面布设入山检查哨卡,严禁火种入山,及早消除火灾隐患。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十三五”期间,楚雄州在森林防火工作中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通过楚雄州党委、政府、林草及有关部门持续不断、深入广泛的宣传及严厉打击,该州干部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爱护环境,参与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意识普遍增强,生态文明理念逐步形成。现该州大部分群众能自觉遵守《森林法》及《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节庆期间不在林区、林缘放鞭炮。森林防火期,全州生产性用火大为减少,大部分群众到林区活动时,不携带火种入山;春节上坟送寒衣,清明节上坟烧香、纸及放爆竹等传统习俗正逐步转变,献花、植树等安全、文明祭扫蔚然成风[1]。现该州森林防火工作已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部门联动、全民防火”的良好格局。
通过争取国家、省、州财政及有关部门的资金投入,全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加强,办公及通讯设备性能更加优越,森林防火工作逐步向专业化、现代化迈进。目前,全州已建立卫星监测、航空巡护、瞭望台观察、地面巡查等立体监测系统[2],防火通讯设备基本实现地域覆盖,防火阻隔带逐年增加,计划火烧除、林下可燃物清理、人工降雨增湿等主动防火措施得到广泛运用。全州先后组建专业扑火队440支(队员1.02万人)、半专业扑火队1295支(队员3.14万人)、义务扑火队1.48万支(队员28.53万人),森林火灾预防及扑救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该州共发生森林火灾27起,其中一般火灾12起、较大火灾15起(无重、特大森林火灾),过火面积960.43 hm2,受害森林面积356.18 hm2,未发生因扑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事件。与“十二五”相比,全州森林火灾发生次数、受害面积等指标明显降低,人员伤亡等情况大幅减少[3~5]。
通过该州林业及有关部门大力宣传贯彻《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森林防火等生态工程,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及管理,使全州活立木总蓄积量增加,森林覆盖率提高。2015年,楚雄州活立木总蓄积量9236.72万m3,森林覆盖率60.69%。2020年,楚雄州活立木总蓄积量1.21亿 m3,森林覆盖率68.01%。现全州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生物资源得到恢复性发展,森林防火工作为保护全州森林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作出了积极贡献[6,7]。
“十三五”期间,楚雄州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以下问题。
楚雄州虽然已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逐年增强宣传力量,但依然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如下。
4.1.1 宣传的广度及深度不够
楚雄州10县(市)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不平衡,部分县(市)报送森林防火动态信息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始终;在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宣传防火工作方面存在畏难情绪;风景区设置永久性宣传牌较少;没有将宣传的主阵地放在乡(镇)、村委会及村民小组。
4.1.2 部分乡(镇)宣传工作不到位
省、州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抽查表明:每年的森林防火期,部分乡(镇)宣传缺乏计划,在宣传材料的发放上前紧后松;每年高火险期过后,基层容易产生麻痹及侥幸心理,宣传停滞。关键时段未能及时提醒广大群众禁止野外用火,农事用火管控宣传不到位。
由于该州特殊的地形、林情、社情等各种复杂因素交织,部分乡(镇)野外火源管控不到位,尤其是偏远山区,违规野外农事用火时有发生。部分地方在严管野外用火责任制落实上存在上紧下松,逐级衰减等现象。
楚雄州应总结多年来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及经验,继续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及森林火灾预防等知识的宣传,通过不间断的宣传,呼吁全民参与到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的行列中来;各县(市)应在林区要道和涉林景区、坟山入口处增设永久性宣传标牌,加强对进山人员的宣传教育,加大涉林景区(点)、重点部位、公(铁)路沿线、林区及火灾高发区的宣传力度。
应在入山路口、林区道口设立哨卡,对入山人员进行火源盘查及宣传教育,杜绝火种入山。把野外火源管理5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到位。重点林区及火灾易发区,组织人员密切监管,严防死守,加强巡查、值守,高火险期,杜绝林缘周边农事用火。
笔者经认真调查、走访南华县天子庙坡林场,发现该场在抓森林防火工作中,全体干部职工能放下身段,和周边群众融洽相处,进村入户签订防火协议,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时,力所能及地为群众解决一些困难,并将生活有困难的群众纳入护林员队伍,这些做法极大地调动当地群众参与爱林护林的积极性。正是这些不起眼但充满人情味的关怀,赢得当地群众对防火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群众不仅能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协议,还能积极投入到森林防火的行列中,有的群众义务地当起宣传员和督查员,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使该场连续50年不发生森林火灾。为此,笔者建议:抓森林防火工作,应当密切联系群众,注重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