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锦钰
(山西大学文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0)
“驭”在《文心雕龙》中出现了11次之多,“驭”总体上呈现出两个层面的意义内涵:一方面体现着刘勰对创作主体的思想素质以及创作能力的期待,另一方面也体现着对文学本身发展与创作规律的可能性把握。换而言之,按“驭”的主体来看,“驭”主要指作者在文学创作中起着长远规划和慎重辨别,即“长辔远驭”与“按辔”的关键作用。从“驭”的作用对象来看,即就文学本身而言,大到文学本身的发展现状,小到文学创作的规律、文学创作的技巧以及文学篇章的统筹布局等都是刘勰理论视野中的关注对象。此外,刘勰不仅回答“谁来驭”“驭什么”,而且意在解决“怎么驭”的问题。
首先“驭”是刘勰意在重构创作主体作为经典传输者和文学创作者的双重身份。《原道》确立思想原道、素质征圣、文体宗经的“枢纽”思想,建构起了整部著作的结构框架,也划定了文学创作乃至文学批评的轨道;论文叙笔部分的文体秩序观念,这些都清晰地呈现出刘勰在“宗经”思想指导下建构其文学理论体系。他将经学的核心精神确立为文学作品应当具备的质,认为这一内核的充分吸收才不至于使文学走向边缘化、娱乐化。“垂文—沿圣—明道”的路径将文学活动与经学勾连起来,文学不再只是审美感悟的个人之事,而是纳入了整个社会运转的体系之中。因此,“驭”是从作家思想素质入手来打造出把握文学发展方向的舵手,矫正当时浮躁放荡的文风,正如《程器》所言,创作主体首先需要成为一个以天下为己任,为文运计深远的经世之人。
“驭”的主体思想素质把控着文学这辆马车的根本方向,与此同时,主体还应具备“驭”的能力素养。“驭”一方面是主体对当下文学现象以及传统文学资源的囿别区分的能力。如“驭”的出现往往与“奇正”“邪正”等类似的字眼相联系。《辨骚》提出“悬辔”以“驭楚篇”的观点,刘勰将“楚篇”与“雅颂”进行对比看待,并且以“雅颂”为准绳,指出“楚篇”中的“四同”“四异”,其中刘勰认为四异中“诡异之辞”“谲怪之谈”“狷狭之志”与“荒淫之意”[1]则可能成为讹变之源头,因此需要创作主体首先进行“四异”的囿别,进而尽早防范不正之文风的衍生。可见,和“倚”不同,“驭”是亟需主体调动自身的素质与能力,正本清源,对文学作品文学现象进行批判性评价与继承。
“驭”另一方面是指主体对文学发展的长远规划能力。刘勰的文学理论是观澜索源式的,他厘清各个文体各种文学现象的发展脉络,并不仅仅是基于当下的救弊,更是基于文学的长远发展,即“文运”的问题。批评家往往是从诗文风气进行“预判式”的批评,《文心雕龙》中主体虽然主要是创作主体,而非批评主体,但是刘勰在《程器》《指瑕》《才略》中表明对于创作主体是有综合素养期待的。创作主体是文学实践的主体,如果创作主体能够有批评家预判式的眼光,作家能够规略文统,在此前提下博览精阅,总纲摄契,进行写作实践,那么诗文风气便就不至于走向偏废与褊狭。
除去对主体思想和能力素养的期待,刘勰同样充分考虑到创作主体的气质秉性对创作的影响,而这些因素是主体进行“驭”时对自身用功处。《养气》篇在进入文学创作之前,作家要养气进行“圣贤之素心”的陶冶,要积攒文德文品,待时而动;《体性》篇中将作家的个性概括为“八体”,给“新奇”“轻靡”也赋予极高的地位,体现了刘勰对作家创作个性的重视与尊重。作家需要根据自己的个性特点依据体裁确定态势。而“新奇”“轻靡”虽是人之常性,但是需要主体调动伦理素养和刚健俊朗的精神风貌进行“风骨”的磨炼,对这种品性进行控驭,而不至于走向文学作品的奢靡与浮艳。
“刘勰之文体秩序为不同时代不同作者发挥自己的才干留有腾挪空间,使得作者可以在从事文学创作时拥有对文体的发展权与变创权”[2],因此,“驭”之客体是与创作主体相关联的客体:文体秩序、文学发展现象、文学作品的文采置辞等。第一,文体论部分将“史传”“诸子”“议对”等其他实用类文体纳入“文学”的体系,纳入作家可“驭”的范围之内,这正是刘勰相比同时代文论的建构特色。纵观整个“论文叙笔”部分,刘勰都在践行“振叶寻根”“正本清源”的宗旨。而《易》《书》《诗》《礼》《春秋》正是各类文体之本源。所以,在刘勰看来,经典著作是义理和文学的共同载体。这样一方面唤醒了经学的文学权力,确立了经学成为文学创作之“质”的权威性,打破了六朝时经学的封闭面目,经学文本进一步应时代之变而呈现出动态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则将文学文本通过考辨源流与经学文本勾连,意在召唤文学的经学权力,激活文学传统,使文学实践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而不至于使文学视野越走越逼仄。刘勰尽可能地将所有文体纳入文学之内,其实也是对作家控驭能力的强调,这是刘勰从文体层面证明作家“驭”的正当性与合理性。
第二,“驭”的客体是文坛之“弊”。《辨骚》篇中“悬辔以驭楚篇”,指出当时逐奇失正的文坛现象,《定势》篇“执正驭奇”等是针对当时文坛“讹体”“讹势”之弊而发等,都是“驭”的客体。当时文学自觉发展,像《文选》那样追求纯文学观念,导致出现的重形式,重辞藻,重才气的风气。《情采》篇提到的“为文造情”与“为情造文”两种创作上的倾向,并且刘勰提倡“为情造文”正是对文学本质的坚守以抵御矫揉造作之风。此外,虽然刘勰对文学自觉发展成果予以肯定,但是这种文学的自觉发展形成的浮诡讹新的弊端,也成了刘勰“驭”的客体。
第三,“驭”的客体还指在创作活动中的写作方法,研讨构思,体制风格,遣词造句,统筹布局,作文之术等问题。《情采》篇中设模位理,拟地置心,心定结音,理定摛藻从形式与内容的角度将文学创作的要素进行剖析,“文不灭质”的文质观确立;《镕裁》1篇中从“情”与“体”,“事”与“类”,“辞”与“要”的角度提出“三准说”,论述文章熔铸情理,应用文采,谋篇构局之道;《附会》是对文章统一安排布局的重要性的强调,将情与理,用典与说理,文与质,声律与骈散等文学作品的基本层面分别与“神明”“骨髓”“肌肤”“声气”生命体统一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总之“术”的思想贯彻为文整个过程,起着“乘一总万,举要治繁”的统领作用。
从“驭”的客体来看,无论是从大处看待文学,为作家确立“驭”的合法性;还是从时弊入手,确立“驭”的有效性;又或者从具体的文学创作进行规范,确立“驭”的实践性,都体现着刘勰从实践中抽绎理论,最终又以理论为旨归的特点。
解决了“谁来驭”“驭什么”的问题,最为关键的在于“怎么驭”,这可以从刘勰“重学”的思想中找到答案。刘勰以“学”统摄并且以“学”践行,激活文学的经学权力,为未来文学的发展开拓通途的文学理论建构理想。
创作论部分,《神思》篇提出“神思”为驭文与谋篇之大局,其中“神思”更以“积学”为关键。看似不可捉摸的灵感与想象,也被刘勰纳入了“并资博练”的范围。《体性》篇提出“体性”虽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但是刘勰主张启蒙教育必须从正统经典开始,也就是通过学习经典作品而对“新奇”“奢靡”等不太符合伦理的体性提前进行规范与约束,也即“才”“气”“学”“习”各方面融会贯通,凸显纲领,才能“辐辏相成”。相比于当时重才气,刘勰这里更加可贵的在于提出“学”与“习”的重要地位。正如《定势》篇所言,“旧练之才”才有“执正驭奇”的能力,“新学之锐”往往会走向偏废,而从“新学”到“旧练”便是一个“学”的积淀过程。创作论部分也多处强调文学“苦功夫”的必要性,再进一步,刻苦努力之“练”并非盲目的,结合上文提到的《总术》篇“术”的“乘一总万”的重要意义,也即在术的统筹规划下,“练”才能发生作用。
重“学”的思想在刘勰的理论体系上则表现为理论的“授受性”。在《通变》《时序》等篇是刘勰力图达到对文学内外发展规律的全面把握;“论文叙笔”部分是刘勰深入文学内部,考辨源流,正本清源,理清文学内部的脉络关系;“剖情析采”部分刘勰又对文章具体创作方法进行归纳总结,从而可以进行经验的授受。经验可传授性便意味着其理论体系的科学之处。从刘勰《文心雕龙》全书的精美骈文来看,刘勰并非一个没有创作天分的作家,而他却选择“术”“法”理论的传承,而非接续六朝文人多用的“形象喻示”批评,我们可以窥出刘勰的“授受”的苦心所在。结合古代文论来看,我国古代文论的承重体系并非“羚羊挂角”式的感受式批评,而正是这些看似有些迂腐死板的诗法理论真正夯实了文学的地基。
“驭”与福柯所言“规范”类似,他说“一种知识形成类型与一种权力行使方式联系起来”[3],结合福柯将知识与权力结合起来的“规范”概念理解“驭”,“驭”便是经学权力对文坛的规范。以“驭”为切入点,不论是对作家主体综合能力的期待与养成,抑或是对可“驭”客体最大程度的囊括,包括以“学”助“驭”的整个理论体系,处处体现刘勰从实践中抽绎理论,最终又以实践为旨归的特点,这便是刘勰立足于当下,吸取历史经验,为文学计深远的深切用心所在。“驭”统贯的这一充分调动熔铸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思想体系,在当今治学教育中仍然极具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