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敏
(汝南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河南 汝南 463300)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变革,我国经济在逐步发展当中,相关单位的扶贫工作力度也在逐渐提升,对于扶贫资金的整合工作都在不断完善中,让所有扶贫资金的利用率提高到最大化,让扶贫资金发挥出相对应的作用,逐渐加大扶贫资金的投入工作。这些内容都是对相关部门扶贫工作的一种考验,也让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量逐渐加大。但是由于在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具体过程中会有一些不可抗力因素的发生,在一定情况下,严重影响了扶贫工作的发展,也让资金不能够合理运用,所以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一定要转变现有的管理观念,解决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加速扶贫资金管理效率的提升。
财政扶贫资金设置的目的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经济,解决落后的局面,改善生活条件,提升人们的生活水平,也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本质上属于政府设立的专项财政资金。财政扶贫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的安排,省级的配套以及盘活,整合各单位历年沉淀资金。近年来,扶贫工作如火如荼,国家积极将扶贫开发纳入社会总体规划,实施贫困地区政策,将贫困地区作为重点领域,加大扶贫的力度,结合扶贫纲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扶贫政策,加强劳动力培训教育,做好产业化扶贫工作环节,展开多元化扶贫方式,现已取得了一定进展,贫困地区生存和温饱得到解决,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得到了提升,同时也提升了人口整体素质。党的十九大以来,政府更加注重扶贫工作,相关部门加大审计力度,改善扶贫资金管理力度,严格查处违纪违法违规现象,加大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改善资产不完整,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加强公示公告力度,提升了透明度,通过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促使管理效率提升。
当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涉农资金可以整合使用,涉农资金名目繁多,有很多方面的支出都是硬性的法定支出,在扶贫资金占比较高;对于县级来说,农业投资规模大,周期长,见效慢,精准扶贫服务资金需求加大,资金总量出现了不够用的现象。一方面,资金投入要改善;另一方面,还需要改变贫困地区状况,贫困地区与贫困人口,应具备自主生产能力,才能逐渐摆脱扶贫资金依赖。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不可忽视,以这些问题的资金投入为前提,有限财政扶贫资金预算不够。
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扶贫资金以实质转移以及分配的方式流动,容易出现贪污腐败现象。在扶贫领域,需要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利用职务便利违规,违规发包扶贫工程,为他人谋取利益;与此同时,扶贫工作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失去劳动能力以及老幼病残的资金扶贫支持力度不足,资金使用方面匮乏,评判标准和监督力度弱,造成需要接受扶贫的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扶贫帮助,扶贫资金使用效果大打折扣。
近年来,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但在环节上仍存在滞留现象。当前看,资金拨付不及时形成滞留的原因与扶贫项目库建设不到位,没有事先储备好项目,没有科学可行的项目支撑有关,由此导致资金等项目进度慢。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拨付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拨款,滞后问题严重,容易造成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扶贫资金效益。项目实施完毕后,结余资金长期没有安排,也没有及时收回,造成财政资金闲置。
资金整合使用后,可支配扶贫资金总量大,有利于满足扶贫工作实际需要,资金分配使用具有针对性灵活性;但项目需要进行分配,项目实施主体需要资金进行配套,项目实施过程资金短缺时有发生。扶贫项目申报过程中,受到政策整体情况影响,国家制定了资金项目政策,贫困人口主动参与。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没有计划的问题,资金投入盲目随意,出现项目资金分配碎片化问题;实际行业部门之间,实施范围和建设有交叉重叠,项目申报问题容易导致扶贫项目效益不高,长此以往,精准扶贫资金投入力量被平均分配,资金使用的合力难以发挥,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长期计划和配套措施的保障,致使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的效果受到很大限制[1]。
财政是国家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扶贫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扶贫工作中面对问题复杂多样,扶贫资金投入有限,依靠财政扶贫资金投入进行扶贫必然势单力薄。对于当前我国的扶贫工作来说,坚持政府制定规划,充分发挥财政精准扶贫引导作用,扩大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是关键。首先,政府应改变以往方式,发挥资源配置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将社会资金引入扶贫。在扶贫工作的某些领域,政府应当放权给市场主体,同时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工作,建立并完善市场机制,培育贫困地区的市场意识,帮助人们转变思想认识,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其次,开辟扶贫资金来源,制定财政和税收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吸引企业参与精准扶贫,创新扶贫资金融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参与服务项目,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立扶贫基金[2]。
提升资金管理认知,是有效提升资金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财政扶贫资金是党中央对农村、农民以及农业的政策优惠体现,充分发挥资金管理最大作用,提升资金管理工作人员认知,转变资金管理工作理念,重视资金的管理环节,提高对扶贫资金政策的认知。政策执行方面,提升乡村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扶贫意识,加强扶贫项目的把关,通过法律宣传,解读等资金管理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资金管理方面的意识,确保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落实,自身的意识和认知,调动主观能动性,认真对待资金管理工作,从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完善资金管机制,有效提升资金管理工作水平,这是重要的举措之一。确保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高效管理,建立资金管理的监督机制,监督避免资金被挪用,资金使用不明情况的发生,需要成立一个专项资金监督小组,对扶贫资金展开全过程的监督,拨款到应用展开严格的监督,保证资金合理应用,严抓贪污腐败等现象。一旦发现,立即上报给上级部门,并严肃处理此事,杜绝挪用扶贫资金现象发生。除此之外,建立健全完善的资金管理机制,项目工作环节,资金使用环节,落实每个工作负责人身上,通过责任机制提升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效率,推进项目的良性发展,一旦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追究到具体的负责人,避免出现推卸责任等情况的发生,发挥出资金管理的最大价值。此外,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与各地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关系密切;党风廉政建设与工作需要推进,脱贫攻坚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要跟进到哪里[3]。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工作,建立统一人口识别系统,建立瞄准机制,建立资源共享的平台,参与扶贫部门共享人口等一系列信息资源,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效率。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自上而下的工作合力。建立管理协商机构,形成长效稳定的协作机制;通过该协商机构对资金管理进行统一的规范管理,促进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建立涵盖各类扶贫资金项目库时,更加明确各个部门管理职责。进行资金管理过程中,相互配合,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对重大项目的协商表决,考虑各方意见避免分歧,保证重要项目的顺利实施。对资金有关情况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部门合力攻坚、精准扶贫的作用。
各级组织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增强对扶贫资金的认识,严格按照上级管理制度执行,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实施好扶贫项目。健全完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促使资金管理步入规范轨道。加强扶贫资金监督检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各级第一责任人,各级承担项目资金监管责任。项目组织承担资金使用责任,财政部门承担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让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管理的高效性,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结论:综上所述,在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过程中仍存在一定问题,那么相关扶贫工作人员需要提升对扶贫资金政策的认知、改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完善的扶贫资金管理监督机制,以此来有效提升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水平,让更多贫困人口成功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