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远杭 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教育哲学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后由于历史原因,近现代很长一段时间,中国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发展停滞不前。改革开放以来,以美国西北大学贝内特·雷默教授的系列书籍《音乐教育的哲学》为代表,西方音乐教育哲学传入我国,音乐教育哲学重新受到关注[1]。
1970 年,美国著名音乐教育哲学家贝内特·雷默的《音乐教育的哲学》出版,这是音乐教育哲学发展史中的一座里程碑,该作品具有学术与现实的双重意义,对我国音乐教育改革产生了深刻影响。雷默认为,音乐教育应当具有服从艺术之外的其他功能——审美功能,强调音乐教育只需要提升审美感受力。审美音乐教育哲学观思想以“音乐教育即审美教育”为思想内核,把审美教育理解成对事物美的品质的感受力。这种哲学观认为,音乐教育不需要把每个人都培养成音乐家,但需要大家认识到音乐的审美感受力。雷默将这种培养学术审美感受力的课程称为普通音乐课。相较于表演课,普通音乐课面向大众教育,不需要很高的技巧与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就能开展。所以,雷默认为普通音乐课更能满足大部分学生的需求。
雷默的《音乐教育的哲学》的出版,掀起了国内对北美音乐教育哲学译介与研究的热潮,但这一时期,我国音乐教育哲学方面的研究与成果,大多基于国外的音乐教育哲学。直到1992 年,廖家骅先生发表了《音乐教育的哲学思考》,这是我国第一篇关于音乐教育哲学的文章,至此,我国音乐教育哲学研究成果初现。
廖家骅先生深受雷默的影响,不仅在该文章中倡导“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还对审美教育哲学思想做了进一步的阐释,并在实际操作层面提出了自己的构想[2]。在雷默的基础之上,廖家骅进一步发展了音乐教育哲学思想,提出要将审美的规律应用于实践教学中,并将审美音乐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角落。《音乐教育的哲学思考》作为我国第一篇系统化、理论化的音乐教育哲学文章,它的发表更是引起了众多学者对中国音乐教育哲学的探讨。
实践音乐教育哲学由美国著名音乐教育哲学家戴维·埃里奥特提出,它顺应北美音乐教育哲学的研究热潮快速传入我国。埃里奥特对审美音乐教育哲学观持批判态度,认为审美音乐教育过度关注音乐作品本身。他强调实践是音乐的本质,认为仅听赏音乐是无法全面理解、感受音乐的审美价值的,提倡要从特定的文化属性出发,结合音乐表演实践、音乐鉴赏等活动来理解和欣赏音乐。这就要求我们对音乐的理解不能局限于情感、感知等层面,而要从音乐的社会、文化、语境、实践活动等多维度来理解。
随着实践音乐教育哲学思想与审美音乐教育哲学研究的深入,我国关于二者的谈论日益热烈,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参与对音乐教育哲学问题的探讨。2005 年,管建华的《“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批评与音乐教育的文化哲学建构》一文发表,为音乐教育界学术争鸣的新局面开了个好头,随后国内也涌现出一批研究成果[3]。
1.“以文化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观
以管建华为代表的一批学者提出了“以文化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4]。他们将审美与实践这两种音乐教育哲学观进行比较,分析二者的利弊,从多维度对音乐与音乐教育进行解读。他们批判了审美教育观的局限,强调音乐的文化价值,倡导构建一种植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音乐教育架构。他们认同多元文化音乐教育的必要性,认为在后现代,音乐教育要从理解世界多元音乐文化开始转变。他们还提出,只有在确保中国音乐文化主体地位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哲学体系的目标。
2.“以创造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观
2007 年,王耀华先生提出集审美、立美、实践、文化、创造于一体的“以音乐创造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观。根据音乐是“最富创造力的艺术形式之一”的特征及这一时期国家对创新型人才的需求,王耀华先生以“创造”为中心,让师生同为音乐的创造者;以主体的身份进行音乐创造,使学生在审美、文化、创造性思维等多方面得以健全发展。该类音乐教育哲学将音乐鉴赏、音乐创作与音乐表演的全部实践过程融为一体,具有很强的兼容性,一方面,保证了音乐教育实践层面的质量,促进受教育者创造力的成长;另一方面,不断吸收社会生活中的优秀音乐文化成果,在学术上使音乐教育哲学成为一个发展开放的兼容系统,不断引领和促进音乐教育学者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3.兼容的音乐教育哲学观
以崔学荣、资利萍等为代表的学者持雷默后期所提倡的“兼容”的立场,提出一种“兼容的音乐教育哲学观”[5]。这种音乐教育哲学观以“审美核心”为基点,总结了各种音乐教育哲学观的实用性、兼容性、局限性,以此指导当前我国基础音乐教育实践。他们认为,审美、实践、文化、创造、功能五种音乐教育哲学都有各自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因此,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贵和尚中”、世界多元文化观与多元音乐教育、音乐教育的普遍哲学为理论基础,将音乐审美、音乐实践、音乐文化、音乐创造、音乐功能进行有机统一,形成音乐教育哲学上的兼容,以适应当下社会历史文化背景。
审美音乐教育对我国的音乐教育有巨大启示。在1901—2001 这一百年中,由于当时诸多不可抗力的影响,我国曾一度把音乐教育定位为培养学生优良品德的有力手段。实践表明,这种定位确实为我国音乐教育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关注音乐外在、忽视音乐内涵、将音乐教育处于音乐“非本体”位置的定位显然已不适用于当下的中国。基于当时的国情,也为了实现确立音乐为独立学科的目标,音乐教育界提出了本土化的“以审美为核心的音乐教育哲学观”。这种音乐教育哲学观将“审美”作为音乐教育思想的第一要义,并用于实践活动中。2001 年,我国第八次基础教育改革,《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将“以审美为核心”置于课程理念之首,至此,一场自上而下的基础音乐教育改革由点到面地逐步向全国铺开。
随后,实践音乐教育哲学观的传入,引起了我国学者对审美和实践这两种音乐教育哲学观的争论,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由此,我国出现了“以文化为核心”“以创造为核心”“兼容的音乐教育哲学”“以表演为核心”四种音乐教育哲学观。总体而言,这四种哲学观都有其可取之处,但综合当今中国国情与各类教育哲学观,中国音乐教育哲学虽有争鸣,但整体仍欠缺一个系统化、理论化的思想体系。再者,局部偏远地区由于受地域、教师文化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限制,并未跳出审美核心的怪圈去理解音乐教育。虽然中国本土音乐教育哲学体系的建立任重道远,但这些理论成果为之后音乐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早在先秦时期,我国思想家就已从道德、社会等哲学高度论述乐教或礼乐教育,因此,我国有着音乐“教化”“以美育人”的传统。虽然这些论述并未形成完整的思想,但教育思想的发展是具有延续性的,故从我国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以构建我国当代音乐教育哲学是必要且可行的。纵观中国音乐教育思想发展历程,不管是旧时提出的“美育”还是今时倡导的“以审美为中心”,我们发现,“审美”一直都是中国音乐教育思想的主题。审美始终是音乐教育的第一要义,而我们对审美的看法,不应仅仅局限于对作品的单向审美感受,还应包含对社会人文内涵的认知,从审美的视角来感受不同国家、民族的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此外,音乐素养与音乐审美是密不可分的,对音乐的理解、感悟离不开视觉和听觉上的感受,对音乐的表达也离不开人的感知,二者之间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才能不断得到提升。
音乐教育哲学属于一定时代的历史产物,既有继承性又有延续性。尽管许多学者已开始关注这个问题,并发表了相关论著,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并未形成,科学性、逻辑性、系统性的理论成果至今尚未出现。如今,各种高质量、高水平的国际学术研讨会相继召开,学术界形成了学术自由的好风气,这促进了中国音乐教育哲学思想的形成。我们应对音乐教育哲学自身的发展过程有充分的了解与认识,深入基层群众,共同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音乐教育哲学思想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