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扬/初征
鄂伦春族音乐文化作为其民俗文化的重要载体,其形成与建构是在长期的社会、历史实践中发明、改造、融合、互动的结果,更是基于一个聚合群体的族群身份认同层面所构建的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大量的鄂伦春族音乐中我们可见民俗事象的身影,同时,民俗活动也常有特定的“乐”与之相伴,由此可见“乐”当然也不可避免地会随“俗”进行传承、扩布、变迁。在当下,鄂伦春人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价值体系的变化翻天覆地。这种变化来源于经济发展、文化融合。面对当下的鄂伦春族音乐文化,如果仅将其看作残留的文化遗产未免片面,它其实一直在持续不断地进行自我建构,甚至很多已经随着生活方式变迁很难见到的民俗事象还完好地保留在音乐文化当中,可说是“俗”在“乐”中。
纵观鄂伦春音乐传递的时间链,表现其生产方式与民俗特征的主题是一条变体链,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迁。在完全依赖于自然攫取的狩猎和采集生产方式时期,音乐中出现的是狩猎生产的场景、猎人们出猎的心情和大量对狩猎经验的总结。比如《游猎人的歌》中“……游猎人有很多乐趣,心爱的猎马,猎枪和猎狗,人们都说我越活越年轻。”而《撵鹿归来》“捉到了多么美丽的鹿,心爱的马儿都累坏了。猎马出力真让主人心疼,是为了捉到漂亮的鹿……”着力描写了灵巧快速的鄂伦春猎马,这种马虽然个头很小,却擅长在密林中和塔头草甸上穿行。猎人为获取猎物不易,撵鹿有时甚至要连续跑上好多天,当终于到把鹿追得筋疲力尽束手就擒,人和马也都力竭了。所以鄂伦春人对于自己的猎马很是爱惜,哪怕自己不吃不喝也得将马伺候好,几乎每个猎人都必须饲养一两匹好马狩猎,多的达到三四匹,以供不同的季节骑用。鄂伦春人在《放马山歌》总结的放马心得“兔虎马放在塔头甸上”“打猎黑马好隐蔽”“沙里马放在阴坡上”“银鬃马最识途”“花马的性子最急”。
人们对鄂伦春族的狩猎生产较为熟知,但很少听说鄂伦春人捕鱼技艺的高超,我们同样能从音乐的流传中找到踪迹。黑龙江流域水流丰沛、河道众多,盛产各种冷水鱼类,鄂伦春人又沿河而居,呼玛县流传的《吃了大马哈》中可看出捕鱼也是鄂伦春人重要的生产方式之一。鄂伦春人对各种常见鱼类的活动规律都有总结,《什么时候最得意》的唱词“鳌花鱼游在浅水里……细鳞鱼游在深水里”。《喜欢》中也有“花翅的鱼儿喜欢在浅水游”这样的描述。民歌小调中有关采集生产的内容可以看到鄂伦春人采食红果、老山芹、柳蒿芽、榛子等野菜野果的情景。
随着时间推移,还能从音乐中看出其生产方式的变迁,如《季节歌》里除了“二月里来天变长,阿妈阿嫂熟皮张。三月里来鹿胎期,猎人进山打红围”这样的狩猎生产民俗,还出现了“四月里来野花香,放下猎枪种田忙。五月里来暖洋洋,家家户户忙铲蹚”的农业生产民俗,可见鄂伦春人从游居到定居也并非是1953年下山的一时之功,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鄂伦春人已经积累了多种生产经验,虽然社会组织较为原始,但农业、商业民俗在与其他民族的交融中是有很大程度的认同和妥协的。
鄂伦春族音乐中乐器少见,却有两样深刻地反映了生产民俗——狍哨与鹿哨。狍哨就地取材,用兴安岭随处可见的桦树皮折制而成,取一块长5、6厘米、宽2、3厘米的树皮,对折并剪削成上弧下平、有如半截大拇指的形状,留上弧顶端的缝隙做吹口,周边则捏起或用树胶粘贴。吹奏时,两唇撮住吹口,用食、中二指托住狍哨的下端两侧,徐徐吹气发音。狍哨发声尖细嘹亮,可用于模拟狍子幼仔的叫声。鹿哨振动发声的部分与狍哨无异,只是在哨片下方卷起一个长长的桦皮筒,使振动的频率降低,以发出较为低沉的声音,与鹿求偶时“呕、呕”的鸣叫声极其相似。在笔者实地调查的过程中,虽然已经看不到鄂伦春人狩猎的场景,但很多人随手制作狍哨鹿哨的技艺却是纯熟,这也是鄂伦春传统文化在主流文化的冲击下,面对文化竞争空间对自我身份的一种言说吧。
鄂伦春族音乐另一大主要来源就是与之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习俗及活动,无论是民歌、舞蹈还是说唱等等这些音乐形式,都不过是鄂伦春人民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长久积淀下来的,古老智慧与丰富情感的外在体现,在这些音乐作品的深描浅述,对于鄂伦春人来说不过是他们生活中再熟悉不过的一个个侧面。当下我们在音乐中寻找这些生活民俗时,自然也能见到这种“历史的真实”。比如歌曲《穿什么好看》就真实地记述了鄂伦春人的服饰从最初的遮身蔽体、防寒保暖的实用功能,逐渐向不同社会角色、不同场合、不同职务所需审美的转变。《什么人穿什么衣服》则传达的是鄂伦春人自身简单直白而独特的仪礼伦常观念,从歌词中我们就可以判断这首歌曲产生的时间要晚于《穿什么好看》,因为服饰的变化逐渐从构成要素的变化进而向服饰所体现的社会观念转变。像《教子》一样反映鄂伦春人教育观念的生活民俗歌,则作为鄂伦春民族传统观念的基础,达成了一种民族成员之间的共识,进而实现彼此身份的认同,可以说在鄂伦春人的精神生活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鄂伦春音乐中表现婚俗者众多,我们甚至能从中还原出求亲、定亲、过礼、成婚的婚嫁完整程序。如流传于黑河流域新鄂鄂伦春乡的《婚俗歌》,就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鄂伦春族婚姻缔结的情况:父母为子女张罗婚事时,求婚是由男方家提出,需找媒人带着酒来到女方家说明来意,而女方家则不能轻易答应婚事,通常会推说自家女儿年纪还小、活计笨拙之类的话。此时媒人要夸奖姑娘。这样反复推辞两三次后,如女方家有意,就会答应下来;若第三次还不答应,就是不同意了。歌曲中“……把你的女儿许不许给我?给不给呀该决定了!……”而女方的歌手按照习惯先要推辞一番——“……连顶针都不会拿,做皮活儿刚刚开始学,怕是不成吧?……”从双方媒人们的唱词可以看出求亲、定亲的对歌是有着一套相对固定程式的。歌曲《过彩礼》“……为给儿媳妇过彩礼来到你家……亲家亲家我的好亲家,明年娶亲咱再见吧!”说的是过彩礼这一环节的内容,彩礼的礼单要在娶亲之前送到女方家里,而女方家要用男方送来的酒肉款待本氏族的客人,《大方点亲家》中“办喜事怎能没有酒”“娶媳妇哪能不吃喝”这样的唱词就是该礼俗的体现。
迎娶阶段亲家双方的对唱则更为精彩,内容上也不尽相同,有女方父母对女儿的不舍,对女婿的叮嘱,也有对男方家庭的假意挑剔,更多的是对双方结成一家的赞美和祝福。如《称心的亲家》中“见到了俊女婿真高兴,这真是红花配绿叶”和《结亲家对歌手》中“亲家、亲家母啊…你们和我在喜酒桌上相遇…摆酒对歌开始,——为了热热闹闹的办好喜事。”等,都是双方父母在迎娶阶段对唱的歌曲。
因为鄂伦春早期普遍信奉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因此丧葬须由萨满主持,音乐也多为萨满调。值得一提的是一首采录于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十八站祭葬现场的《祭葬歌》就是表达亲人对已故之人的爱戴和怀念的礼俗,祭葬是在下葬之后进行的仪式,一般在下葬三天以后,死者的妻子或丈夫、儿女要到葬地烧纸一次,以后三年之内,每年春秋季各祭一次。仪式常在晚上进行,众亲友聚于死者葬地的供桌两侧。仪式开始,要逐个按收礼的清单念出什么人送来什么礼品,念到谁,谁就答应一声。之后,众人一边饮宴一遍谈论死者的美德,到半夜时,还要再念一遍收礼清单,天亮时最后念一次,然后集体向死者烧纸,因此歌曲中有“大家给你送来纸钱”的唱词。
“宗族是同聚落居住的父系血亲按伦常建立的社会组织,通常拥有一些共同的财产和一定的共同文化,具有政治、经济、宗教、教育等方面较为完整的功能。”①例如,《上坟》中尤为值得关注的是唱词中的“古都爷”“耶干其劳”统统都称为亲家,从中可以看出鄂伦春族原始社会普那路亚家庭形式的遗风。即使在今天,聚居于同一或相近地域的鄂伦春人如果拥有相同的姓氏,那么他们之间具有血缘关系的几率要大大的高于相同情况的汉族人。当然这种情况与人口数量的稀少密不可分,但更多的是由于社会发展进程断裂而保留的氏族社会遗风。也正是由于这种宗族组织的紧密,使得诸如婚丧、寿诞、建房等民俗事件发生时,宗族成员的参与程度很高,大家不约而同的聚在一起,按部就班地各司其职,使事件得以顺利解决。
鄂伦春族最重要的节庆即为“古伦木沓”节,“古伦木沓”意为成堆的、巨大的火。辗转于极寒地区的苍茫林海之中,鄂伦春人早期基于崇火、敬火而产生的禁忌、习惯等积淀传承,更凝结成一个族群自我认同的文化符号。这种节日风俗缘起于原始信仰,而“乐”从最初仪式的辅助手段,逐渐完成从信仰到娱乐的转变,进而成为信仰的物化形态留存。
“古伦木沓”节火堆边的歌舞为“吕日格仁”,边歌边舞,不管是否有词,复沓喊出或唱出“鄂呼兰,德呼兰”“加威加呼威”“那耶那伊耶”“呵莫哈莫”一类的虚词、衬词,虽不一定有什么意思,但使情绪得以舒发,音韵节律显得尤为壮美。比较典型的吕日格仁,曲调一般都是单一的,多次反复,随着情绪的高涨,越来越快,在动作上以踏步为主,众人围着篝火成圈,向顺时针方向移动,随着气氛越来越热烈,转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呼号声也愈加豪放。一领众和式的吕日格仁,众人手拉手地成一圆圈,由一人领唱,众人合唱,领唱者先唱一句,大家重复唱一句。随着歌唱的节奏,各自从右向左转圈,先出右脚,左脚再合拢起来,双手上下轻轻摇动,身段动作轻松而优美。整个舞圈同样作顺时针方向移动。舞蹈的速度也常是由慢到快,越跳越激烈,中途可以随时加入或退出。
除此之外,更多的节俗活动借由舞台化呈现,原本来源于生产活动的《猎歌》、“罕拜舞”;来源于生活的“群求嫩”、“采红果舞”;以及原本的“骨卜”、“枪卜”节俗场景均有不同程度的舞台化的改造,原本占主导地位的民俗功能退居其次,艺术表演和文化审美功能变得突出。可以说这既是鄂伦春族民俗与传统文化在面对主流文化冲击下的一种自我调适,也是鄂伦春传统文化在文化涵化状态下的一种自我重建。
鄂伦春族传统音乐作为该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发源于鄂伦春族狩猎文化,独特的文化内涵使其成为鄂伦春族族群认同的符号。它既是古老的文化遗存,更是鄂伦春族本土音乐文化重建的殷实基础和实证。从前呈现为鄂伦春族人民的文化心理模式和程式化的规矩,如今又被赋予了新的表意象征,成为鄂伦春人创造和再创造自己文化秩序的密码。以各种形式和形态存在于鄂伦春族音乐文化中的鄂伦春传统民俗,正说明其传统文化正在社会发展中持续性地继承并发扬。民俗文化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反复积淀的,当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变迁,社会历史语境变迁,还原历史的民俗已不现实,但将传统音乐文化资源作为“民俗”的载体加以打造,进而吸引更多的人关注文化本身,反而是切实可行的。■
注释:
① 钟敬文.民俗学概论[M].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