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桠炜
(广西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6)
中国是亚洲象的重要分布地,古代中国人很早就开始了驯象活动。《吕氏春秋·古乐》记载:“商人服象,为虐于东夷。周公遂以师逐之,至于江南。乃为三象,以嘉其德。”说明至迟在商代,中国人就已经开展了驯象活动。宋代首设养象所,象仪列为大驾卤簿的最前列[1]。至明代,受气候变迁和人为因素的影响,野象仅在岭南西部及云南等地有分布。明太祖朱元璋设置驯象卫,以捕捉、驯化、进贡野象。对于驯象卫,已有学者对其进行探究,但在具体的设置时间、初设时的功能及其转变等问题上仍然存在争议。刘祥学的《明代驯象卫考论》[2]一文,详细分析了驯象卫的建置沿革、迁移原因、职能演变、防区及地位演变,但其中有些观点却缺乏史料支撑,略显片面。其他学者都是在研究广西卫所制度时稍微涉及驯象卫,内容较为简略,范植清《明代广西卫所的设置与迁徙》[3]一文即是如此。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有关争议问题进行梳理,并进行相关论证,以求教于方家。
至正二十七年(1367),朱元璋派湖广行省平章杨璟、左丞周德兴、参政张彬攻取广西。洪武元年(1368)七月,“廖永忠下象州,广西平”[4]。十一月,朱元璋派遣中书省照磨兰以权“赍诏往谕广西左、右两江溪洞官民”,为保障安全,特派广西卫镇抚彭宗、万户刘惟善率兵护送,在护送的过程中击败了当地首领潘宗富,“两江之民,由是慑服”[5]。为了巩固明朝在广西的统治,从洪武元年开始,明朝政府在广西设置了一系列卫所,且对广西的行政区划做了调整,“元置广西两江道宣慰使司,治静江路,属湖广行中书省。至正末,改宣慰使司为广西等处行中书省。洪武二年三月因之。六年四月置广西都卫,与行中书省同治。八年十月改都卫为都指挥使司。九年六月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6]。明中后期,又设置了广西总兵官和两广总督。明代广西共设置10卫22所,包括19个守御千户所、1个军民千户所、2个屯田千户所[7]。
洪武前期,明廷在广西设置的卫所已经初具规模,但其主要分布在桂东,至于少数民族聚居的桂西,则多是土官治理,仅边缘有几个卫所。为了加强对桂西的控制,明廷在桂西地区陆续设立卫所,驯象卫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设立的。对于驯象卫的具体设立时间,《明实录》中未有明确记载,只能根据现有史料进行推测。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十九年八月丙戌,命营阳侯杨通、靖宁侯叶升领兵捕象于广西左江之十万山。”[8]可知驯象卫至迟在洪武十九年(1386)已经设立。永乐年间,解缙在《知思明府黄公神道碑》中写道:“后十八年为洪武丙寅,十万山象出害民稼穑,诏两通侯率兵二万余驱而捕之,建立驯象卫。”[9]洪武丙寅即洪武十九年。清乾隆年间所修《横州志》同样记载道:“驯象卫,明洪武十九年置于思明府。”[10]范植清等持此观点,但刘祥学对此提出异议。他认为嘉庆年间谢启昆所修《广西通志》卷93《舆地略十四·物产五·太平府》先是记载“洪武十八年,十万山象出害稼,命南通侯率兵二万驱捕,立驯象卫于郡”,后又记载“洪武十九年,置卫于思明府凤凰山”,所列的时间、地点前后矛盾,而且根据《明史》所载洪武朝封侯中未见“南通侯”,故认为谢志不可靠;而嘉靖《南宁府志》记载洪武十二年(1379),“移军上思州凤凰山驻扎,取交趾象,因名”,嘉靖年间距离洪武时期较近,故可信度更高[11]。范玉春认同这个推论,并在《明代广西卫所的建置沿革及其时空特征》一文中进行引用[12]。
但是刘祥学的论证依然存在问题。首先,嘉庆《广西通志》中出现了《明史》中未出现的“南通侯”,并不一定是所撰内容不可靠,也可能是在抄写资料时出现笔误。对比嘉庆《广西通志》有关驯象卫的内容和上文解缙所撰碑文的内容,可以看出二者在文字表达上有明显的相似之处,嘉庆《广西通志》很有可能参考了解缙碑文的内容,那么“南通侯”也有了相应的合理解释——它是解缙碑文里“两通侯”的误写,而解缙碑文里的“两通侯”是指《明太祖实录》中的营阳侯和靖宁侯,这种推论应是符合逻辑的,故而刘祥学仅凭此点认为嘉庆《广西通志》的记载不可靠显得过于武断。其次,虽然嘉靖《南宁府志》的确有关于洪武十二年捕象的记载,但并不能因为嘉靖年间距离洪武时期较近而认为其更具有可信度,从而忽略对其他史料相关内容的参考比对,例如永乐年间的解缙碑文。再次,针对刘祥学认为嘉庆《广西通志》记载的时间、地点前后矛盾的问题,笔者认为并不矛盾,一是洪武十八年出兵捕象在前,洪武十九年设立驯象卫在后,中间有一个时间差很正常;二是思明府是土府,太平府是流府,土府需接受流府的管辖,因此谢启昆在“太平府”条下记载“立驯象卫于郡”与后面说“置卫于思明府凤凰山”,并未构成实质上的矛盾。此外,刘祥学通过洪武十二年朱元璋调整广西卫所、试图加强桂林的统治力量来说明此时设置驯象卫的合理性,认为它反映了朱元璋加强对桂西统治的需求[13]。但从地图上看,思明府处于广西的西南边陲,与东北部的桂林相去甚远,并无明确史料证明驯象卫的设置与加强对桂林的统治存在关系。另外,刘祥学仅以嘉庆《广西通志》的错误就认为其不可靠,进而直接否定“驯象卫于洪武十九年设置”这个观点,忽视了《明太祖实录》、乾隆《横州志》等众多史料的相关记载,显得有些片面。最后,针对刘祥学引用嘉靖《南宁府志》关于洪武十二年“移军上思州凤凰山驻扎,取交趾象,因名”的记载,《明史》中却有不同的内容:“上思州(元属思明路),洪武初废。二十一年正月复置,属思明府。”[14]洪武初年上思州即被废除,直到洪武二十一年才复置,可见洪武十二年时上思州并不存在,故刘祥学引用嘉靖《南宁府志》的记载并不准确,以此为证据推论出洪武十二年置驯象卫的说法也存疑。相对而言,驯象卫于洪武十九年置于思明府的说法更为可信。
除了上述两种设立时间,《大明统一志》记载:“驯象卫,横州治东,洪武二十一年建。”[15]王彤在《中国历史时期驯象的区域变迁初探》一文中引用了该说法[16]。但是根据史料,这并非始设驯象卫,而是将驯象卫迁往横州。洪武二十一年(1388),“复置驯象卫指挥使司于广西龙州之左江”[17],同年七月“其驯象卫军士,令于南宁屯种”[18],“洪武二十二年迁南宁屯种,寻迁横州,徐指挥建卫”[19]。驯象卫始建于思明府,后因各种原因裁撤、复置并迁移,洪武二十一年复置于广西龙州,之后迁往南宁屯种,因与南宁卫重叠,最后迁至横州,一直延续到明末。故洪武二十一年并非驯象卫的初置时间,而是重置时间。
关于驯象卫的职能,据《明太祖实录》记载:“时朝廷大辂,用象挽之。凡朝会,亦用象陈列殿陛两墀及阙门之外。于是复置卫,令谪戍之人充卫卒,专捕象。每象以一奴畜之,俟其驯扰始入贡。”[20]“先是置驯象卫,使专捕象。”[21]根据记载,驯象卫最初并无其他职能,只是一个专事捕象的特殊卫所。直到洪武二十八年(1395),才“诏总兵官左都督杨文,置龙州军民指挥使司,调驯象卫官军筑城守御”[22],使其具有了军事功能。部分学者认同此观点,但笔者认为此结论依旧存在问题。刘祥学在其《明代驯象卫考论》中提到,没有镇戍任务不等于无镇戍目的。一方面,桂西地处明代边疆地区,本身自然环境恶劣,军队驻守困难,多设置土官管理,明廷对其控制相对较弱,且少数民族众多,民族关系复杂;另一方面,桂西南与交趾接壤,且存在边界争端。在这种背景下,驯象卫的设置必然具有军事意义。洪武五年(1372),《明史》中就有讨伐“广西洞蛮”的记载。另据《明实录》记载:“洪武二十一年秋七月丙子,敕广西都指挥司,凡百夷战象之夫,悉放还,其驯象卫军士,令于南宁屯种。……及西平侯沐英破百夷,获其人,亦送本卫役之,至是始罢遣。”[23]说明在洪武二十八年明确其守御任务之前,驯象卫一方面担负捕捉、驯服大象的任务,还曾将在云南俘虏的百夷驯象者押送到驯象卫服役,另一方面还在南宁等地进行屯垦。此外,驯象卫的士卒达到20100多名,远超当时一卫5600人的配置标准,而且其捕象的数量并不多,显然其设置于桂西南边境地区并非只是驯象,而是还有其他目的。笔者认为,明廷之所以将其称为驯象卫,而且声明其目标任务只是捕象,一方面可能是因为明廷礼仪确实需要一些驯象,另一方面也有假借捕捉、驯服大象之名,加强对当地土司的镇抚以及对交趾的防范。在明代桂西地区尤其是左右江一带,少数民族首领较为强势,明朝统治者只能通过“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推其雄者为首领,籍民为壮丁,以藩篱内郡”[24]的方法实行间接统治,因此土司的归顺与否关系到边境地区的稳定。同时,土司还是明代广西边境的重要保障力量,明人称交趾不敢觊觎内地,是因为“土酋兵力之强,足制其死命也。若自弱其兵,轻撤其阵,恐中国之边患,有甚于土司矣”[25]。因此,为了同时达到控制边境土司和维护边防的目的,设置性质较为特殊、军事色彩不明显的驯象卫,显然是最好的选择。事实上,驯象卫除了名义上的驯象职能,还有镇抚边境土司、防范交趾的目的,只是初期其军事职能较为隐蔽而已。
洪武后期,驯象卫的镇戍职能大为增强。洪武二十九年(1396),从驯象卫调“军士五千人隶奉议卫,寻增设中左、中右、中前、中后四千户所”[26]。宣德初年,驯象卫“随征交趾,失陷大半,且原为捕象而设,少携妻子,故多绝,未全勾补”[27]。这说明在洪武后期至永乐年间,驯象卫的主要职能已经由原来的捕象为主、镇戍为辅,转变为以镇戍为主,其本身也逐渐由原来的特殊卫所转变为普通卫所,而且因为其最初以驯象为主的性质,导致其战斗力有限,在奉命征战中伤亡惨重且难以得到有效补充。明中后期,随着卫所制度的废弛以及对大象需求的改变,驯象卫的人数越来越少,“前后发到旗军二万一百四十六名。成化二十三年,止存六百一十九名。弘治十八年,止存五百四十名”,嘉靖四十三年后,“见存三百二十四名”[28]。驯象卫逐渐衰落,直到明朝灭亡。
导致驯象卫职能转变的原因有如下几点:首先,明廷对象仪的重视程度发生变化。大象自古以来被看作权势和财富的象征,由于其身体庞大、体态威严,常被用于宫廷仪仗中,以显示帝王至高无上的权威。明初朱元璋制定了详细的象仪,《明史·仪卫志》记载:“洪武元年十月,定元旦朝贺仪。金吾卫于奉天门外分设旗帜,宿卫于午门外分设兵仗。……虎豹各二,驯象六,分左右。”[29]因为是初设制度,故而执行严格,对大象的需求量较大,各地的贡象频繁,驯象卫也很受重视。至明朝中后期,大象的展演活动已经极少,演象所也几近荒废,据史料记载:“今京城内西长安街射所,亦名演象所,故大慈恩寺也。嘉靖间毁于火后,诏遂废之,为点视军士及演马教射之地。象以非时来,偶一演之耳。”[30]明中后期对象仪的简化或省略,使得正统以后明廷很少下令驯象卫贡象,而且随着明朝朝贡体系的建立,东南亚各国往往进贡足够数量的成熟驯象,再加上大象较长的寿命和自我繁衍,这些都使得驯象卫的原有职能不断淡化。
其次,当朝统治者态度的转变也对驯象卫职能的转变产生着影响。与明太祖时期对象仪的严格要求不同,明成祖更重视社会经济的发展,明太祖时期的大批贡象会消耗大量的粮食,而明成祖迁都北京后,京师的气候与南方不同,为保证大象的存活,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从而增加了财政负担。永乐时曾有御马监索取白象的食谷,户部将此事报告给明成祖,成祖曰:“此所谓率兽食人者,勿听。”随后召见御马监的官员,责备他们说:“汝辈坐食膏粱,衣轻暖,岂知百姓艰难?计象一日所饲谷,当农夫数口之家一日之食。朕为君,职在养民,汝辈不令朕知而为此事,是欲朕失天下心。如复敢耳,必诛不宥。”[31]除了明成祖,明中后期的许多皇帝也对象仪并不热衷,统治者的态度影响了驯象的发展,对大象的需求也有所减少。
再次,广西边疆形势的变化也是促使其职能转变的重要原因。明中后期,因为对少数民族的压迫剥削日益严重,广西少数民族起事和土司的反抗斗争频发,正统七年(1442)爆发的大藤峡瑶民起事,时间持续上百年,涉及藤县、贵县、桂平、平南等地,对明朝在广西地区的统治构成严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镇抚地方成为广西各地卫所的第一要务。为了巩固对广西的统治,明廷不得不赋予驯象卫更多的镇戍职能,这也促使了其职能的转变。
驯象卫自设立后,其驻地逐渐东移。但是关于驯象卫驻地迁移的原因,则无史料明确记载。有人认为驯象卫驻地的变迁,与桂西土司势力太强有关,因为要避其锋芒[32];一些人则认为与广西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有关[33]。但是笔者认为,这些都并非主要原因。首先,驯象卫的驻地变迁是在洪武二十一年左右,此时明朝刚建立不久,处于上升期,实力较为强盛,因此明太祖对广西地区采取的是加强控制的政策,即使因为地形、气候、土司势力强等原因暂时无力对桂西进行政治军事渗透,那也只是因为明初在桂西暂未形成完整的卫所防御体系,而非驯象卫东迁的原因。其次,对于广西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唐宋时期采取羁縻制度,元朝实行土司制度,明承元制,采用“以夷治夷”的土司制度,使得洪武前期桂西局势较为稳定,即使存在一些斗争,但未达到足够迫使卫所驻地迁移的程度。笔者曾考虑驯象卫东迁是否与广西一些土司在“改土归流”后的“复土”有关,但是洪武前期改土归流的地区并未涉及驯象卫所在的区域,而且随着王朝势力的深入,土官逐渐纳入王朝官僚体系,构成王朝体制下并行不悖的二元政治治理模式[34],故而将驯象卫东迁的原因归结于桂西少数民族的反抗和改土归流后的“复土”,显然不太恰当。
探究驯象卫东迁的原因,还需从其职能来分析。首先,驯象卫最初的职能主要是捕捉、驯服大象,随着思明府境内大象数量的减少,其驻地的迁移势在必然。王彤在《中国历史时期驯象的区域变迁初探》一文中提到因气候因素而导致驯象地区的变化。秦汉以后,中国进入一个长时段的寒冷期,森林植被萎缩,大象由于食物不足和人类的捕猎,在长江流域地区趋于灭绝,而岭南地区较为湿热,人口稀少,植被破坏也较轻,故仍有较多的野象[35]。明代文献记载了不少广西南部野象活动的信息,据《明史》记载:“思明州,元属思明路,洪武二年属思明府,万历十六年三月来属。东有逐象山。东北有明江,自思明府流入。”[36]驯象卫因而设立于此。之后随着对广西地区的开发以及大量捕象,使得大象的生存范围日益萎缩,继而向其他地方迁移。洪武二十二年(1389)广东雷州卫一次即贡象132只,随后明太祖下令让广西思明府、太平府等地的土官率领土兵到横州驯象卫,汇合官兵前往北部湾沿岸捕象[37]。这一现象说明思明府周围的野象数量已经不多。野象分布范围的萎缩和数量减少,导致驯象卫驻地的变迁。明前期驯象卫几经迁徙,最后到达横州。
其次,驯象卫短暂迁驻龙州左江和后来派兵到龙州筑城守御,应与控制龙州土司势力和防范安南有关。明代安南(亦称交趾)疆域东临南海,西接老挝,南接占城,北部与广西思明、南宁以及云南临安、元江等地接壤[38]。而广西与安南接壤的绝大多数地方都是土司地区,明廷对这一地区的军事管控不足。明朝建立后,中国与安南建立了宗藩关系,安南虽然对明朝称臣纳贡,却拒不归还元末时侵占的中国土地,因此明朝对安南有所戒备合乎情理。洪武二十一年(1388)驯象卫短暂驻扎龙州左江,随后迁往南宁屯种,最终迁至横州。但是随着洪武后期龙州土官赵宗寿的反叛,明太祖派兵征讨,并下令杨文征调驯象卫官军在龙州筑城守御[39],显然是为了加强对龙州土司势力的管控并防范安南。
至于驯象卫最终东迁到横州的原因,除了上述野象活动范围的迁移,笔者认为还有以下两点:一是军事防卫的需要。横州隶属南宁府,而南宁自古便是桂西南的要害之地:“南宁故称邕管,牂牁峙其西北,交阯踞其西南,三十六洞错壤而居,延袤几千里,横山、永平尤要害。……又郡地夷旷,可宿数万师。”[40]洪武三年,有广西省臣上书:“广西地接云南、交阯,所治皆溪洞苗蛮,性狼戾多畔。府卫兵远在靖江数百里外,卒有警,难相援,乞立卫置兵以镇。”[41]于是明朝设立南宁卫。但是桂西地区形势复杂,仅靠南宁卫不足以对当地土司形成威慑,且其东部为大藤峡地区,该地以瑶民居多,起事频繁。如果将驯象卫迁至横州,不仅能避免其与南宁卫驻扎一地,还能与南丹卫、向武所相联系,形成桂西地区的镇戍屏障。这样既有利于各卫所间相互配合,维护桂西地区的稳定,又有利于从西面围堵大瑶峡起事瑶民向外围扩张,防止广西境内的起事瑶民向北部湾畔的廉州府境内渗透。二是保护水路交通的需要。横州位于南宁和贵县之间,处于控制郁江水道的重要位置,特别是乌蛮滩更是郁江水道的要冲,但是此前却没有卫所军队驻防,不利于保障郁江水路的安全。郁江江面宽阔,上达南宁,下通广州,在以水路为主的古代,是重要的交通枢纽,故将驯象卫迁此,有利于保护水路交通的安全。
需要指出的是,刘祥学提出的因为思明府水路交通不便、粮饷运输困难导致驯象卫驻地迁移的观点不能成立。刘祥学指出,因为驯象卫原位于思明府,位置偏僻,水路交通不便,粮饷运输困难,故而有必要做出调整[42]。但是思明府位于左江附近,其支流明江也可以通航,可通过水路直达南宁,远未达到因交通不便而妨碍驯象卫粮饷运输和解送大象的地步。
综上所述,明代广西驯象卫设立后,其职能经历了由驯象为主到镇戍地方为主的转变,其本身也由一个特殊卫所逐渐演变为普通卫所,这与明朝朝贡体系建立后驯象来源多元化以及统治者逐渐重视发挥驯象卫镇戍地方的职能有关。特别是桂西南地区既与安南毗邻,又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政治形势错综复杂,明朝势必要强化对该地区的管控,驯象卫职能的转变也就成为一种必然趋势。而洪武年间驯象卫驻地的迁移,既与思明府境内野象数量的减少有关,又与桂西南地区军事部署的调整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