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美学视角的音乐表演艺术研究

2021-11-26 11:45
黄河之声 2021年3期
关键词:表演艺术表演者音乐作品

崔 杰

与文学艺术、绘画艺术等相比,音乐表演艺术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涉及到音乐创作、音乐欣赏等表演环节。在音乐表演艺术体系下,音符仅仅能够作为记录音乐的符号,无法涵盖所有的音乐内容,也不能将音乐艺术价值体现出来,只有通过演奏家、音乐家二次创作,才能将音符变为音乐,将音乐表演艺术体现出来。音乐表演过程中,应用美学原则能够促进音乐表演作品的美化,增强整体表演的感染力、影响力,彰显出音乐作品内涵,让观众能够产生共鸣,拉近音乐表演和观众的距离,让观众获得更高的满意度。基于此,加强对美学视角下音乐表演艺术的研究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音乐表演艺术中美学规律

(一)音乐结构美学规律

通常来说,可以将音乐曲式结构看作是概括客观事物运动和人情感的运动过程,曲式结构指的是在音乐发展中各部分形态特征以及彼此之间相互关系。对于不同类型音乐文化,对结构形态审美需求也有所不同。例如,欧洲专业音乐发展,中,包括了一部曲式、二部曲式以及变奏曲式等,与表现意义具有较强的联系,也体现了不同审美特征。

(二)音乐结构美体现

音乐结构美学构建在文化心理原因之上,同时还包括人类对于审美需求,能够让音乐向着艺术发生变化。具有艺术性质的音乐表演,也是建立在音乐结构美的基础上。可以将音乐欣赏分为以下几个层次:第一,感官层次,主要指的是音乐具有刺激作用,能够对人体感官进行刺激,形成各种真实的感觉;第二,表达层次,就是对音乐曲目表达内容以及情感的揣测;第三,音乐层面,建立在声音、情感上,高度重视音符组合,仔细聆听乐曲的脉络。

(三)美学思想对音乐表演的作用

所谓的音乐美学思想,是音乐表演艺术发展的基础条件,具有丰富的内涵,且涉及到多个领域。音乐表演是表演者根据自身对音乐理解,利用音乐表演表达出乐曲表达的思想内涵。在音乐学习过程中,不仅仅需要对音乐理论知识加以学习,更需要体现音乐的内涵。音乐美学对于音乐表演艺术的影响,不仅体现在其决定了音乐表演是否成功,同时美学也是音乐者、音乐家两者区分的依据之一,音乐美学感受影响了一个人在音乐领域的发展,也影响音乐人才发展的高度。音乐美术作为内容深刻的社会学科,对音乐表演实践有很大影响,能够为音乐表演提供理论指导。音乐表演艺术要能够展示出音乐动作美感,同时也需要体现音乐作品蕴含的精神思想,让观众能够产生思想上的共鸣,已获得音乐审美体验。

二、音乐表演过程中美学原则

(一)真实性与创造性的统一

音乐表演过程中的真实性,指的是音乐表演者能够将音乐作品原样展现出来,一首作品是否能够顺利完成,需要能够借助于作曲家特定历史背景、作曲背景等,并将自身精力融入到创作过程中,不能进行随意的复制、粘贴,这样才能够为二度创作奠定基础。因此,音乐表演中表演者必须能够认真分析作曲家历史时代背景、作曲背景等,并融入自身理解和认知,保证音乐表演的效果。但如果表演者对音乐实施二度创作仅仅是将原作再现,从音乐表演视角下无法保证音乐表演的合理性。基于马克思注意哲学相关知识的研究,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不断变动性,需要在音乐表演中充分体现这种变动性。音乐表演仅仅再现原作,无法满足观众审美需求,会出现和大众审美脱节的问题,也不能得到观众的认可,音乐表演作用也很难发挥。

音乐表演需要以原作为参考蓝本,尽可能向观众展示创作者意图,将音乐艺术中蕴含的精神内涵体现出来,这也是音乐表演中必须坚持的原则。但音乐表演作为二次创作过程,必须体现创造性,通过有效的创造才能将音乐作品升华。在音乐表演二度创作中,对演奏者有较高要求,不仅需要其全身心的投入,更需要发挥表演者的才能与智慧。不同音乐表演者由于性格、经历、音乐素养等不同,面对同一部音乐作品,所表演呈现出来的内容也会给观众不一样的感受与体验。若音乐表演创造力不足,则无法激发观众兴趣;而充满激情的音乐表演,往往是充分理解原作精神基础上,对作品实施有激情的二度创作。将真实性和创造性结合起来,才能真正的将音乐表演艺术美学魅力展示出来。

(二)历史与当代统一

音乐表演艺术中,必须发挥历史性和当代性统一原则,能够借鉴音乐作品创作特定历史背景下风格,同时认真分析表演者自身所处时代精神,考虑到当代美学观念,将其有效结合起来,增加音乐表演的美学感觉。音乐表演着必须能够对音乐作品特定历史环境加以研究,同时根据自身意愿、理解改造音乐作品。而如果仅仅依靠自己意念改造作品,则无法将作品和时代关系整合起来,甚至会违背当代大众的审美认知,出现照搬原作的问题。这一情况不利于音乐表演美感,表演者无法和自身所处环境完全的脱离出来,应该在原作基础上融入新时代大众审美认知,同时更需要对音乐原作历史环境、创作背景等进行深入了解,渗透当代主流审美,传承原作内涵、彰显音乐表演艺术的魅力。

当前,有的人认为在音乐表演过程中,应该侧重于保护音乐历史纯正性,也有人认为需要在音乐表演中体现时代独特性。允许音乐表演不同风格存在是推动音乐表演艺术发展的重要举措,而将音乐历史纯正性和时代性结合起来,才能为发挥音乐表演艺术各项功能奠定基础。

(三)技巧与表演的统一

在音乐表演中必须注重技巧和表演性,坚持技巧性与表演性的统一,才能增强音乐表演艺术性,提升其美学观感,同时也能够为上述两项原则实施奠定基础。所谓的技巧性,主要是音乐表演者音乐素养、技能等;表演性则是在对音乐作品进一步分析和挖掘上,通过表演技巧将音乐作品内涵、精神有效的传达,当然,音乐表演传达作品美学精神和内涵,还需要依据表演者声音、肢体行为等客观辅助。技巧和技能都是音乐表演艺术必须存在的内容,通过提升表演者技巧水平,才能为表演者音乐审美能力提升起到推动作用。但一场成功的音乐表演,不能仅仅依靠音乐演奏技巧,良好的技巧能够进行音乐思想传达,给人带来美的音乐享受,利用特定的媒介,结合作品自身艺术表现需求等,将其内在价值充分发挥。现代化背景下,音乐已经成为文化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大中性特点明显,具有优秀音乐演奏技能的人才很多,但能够起到文化传播作用的却很少。这主要是表演者并非对音乐作品实施有效品读,而是复制原作。只有将技巧性和表演性统一起来,才能使音乐表演适应于任何时代背景,才能增强音乐表演的审美。

(四)音乐表演创造原则

音乐和音乐表演不同,音乐是一个笼统的宽泛概念,音乐表演必须具有创造性。要求音乐表演者能够回顾原作创作时的历史背景,了解当时人文思想,体会到作曲家在创作中的内涵、精神寄托等。具体音乐表演实践环节中,需要将现代美学观念融入其中,让音乐作品展示出现代美,表演者也能够具有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三、音乐表演艺术美学功能

(一)信息传输

音乐表演过程中,可以传递情感、审美观等,对音乐作品中蕴含的文化实现传承,提升文化服务水平。通过音乐表演信息传输功能,在历史和未来中都会留下烙印,如果不能发挥音乐信息传输功能,则会增加文化传承的难度,也无法体会出我国各民族文化多元化、丰富化特点。

(二)教育训练

音乐教育功能体现在通过音乐表演进行情感熏陶、感性思维训练、增强社会认知等。音乐表演艺术还能够为听众心理健康提供有效保障。音乐艺术能够给人知觉感知,能够激发人们的想象力,进一步提高思维能力,促进情感传递和情感体验。人类作为群居性群体,在音乐沟通交流下,还有利于人际关系开展。

(三)价值导向

在音乐表演艺术发展过程中,为人们思想情操提升提供了重要帮助。在计算机网络环境下,大量垃圾原创音乐在网络中传播,甚至低俗歌曲严重违背了音乐的价值导向功能,不能发挥音乐文化价值。必须认真构建音乐认知体系,提升音乐鉴赏力,同时在音乐表演中提升对美的感知和创作,促进音乐价值导向功能发挥。

四、美学视角下音乐表演艺术要素分析

(一)时间与空间

时间指的是一个完整连续的系统,包括过去时间、现在时间以及未来时间三部分,时间不仅会具有起点和终点,在很多时候特指时间中某一具体时间点。在音乐表演过程中,表演者所认知的时间属于主观时间属性,为了做到音乐表演和时间上的统一,必须对音乐表演速度缓急进行控制,对音乐起句音长和音色、收句音长和力度进行巧妙设计与搭配。在音乐表演艺术体系中,表演者时间存在很多时间标志,包括在乐曲开头所规定的速度、节拍,是音乐表演中整体时间;音乐开始、发展、结束都是音乐表演者时间标志;另外,乐谱中音与音之间距离、连音、休止符、力度等变化,也属于音乐表演者时间标志。

而音乐表演空间,指的是音乐表演过程中提供表演的技术、艺术平台,通过“意向性”音乐作品逻辑程序,形成一种音乐环境。音乐表演艺术开展中,舞台就是形成一个有效的表演空间,而进入到音乐表演状态后,空间变得具有生命化、动态化特点。当然,这种音乐空间有时候也具有时间的性质,不仅指的是音乐表演活动发生地点,同时音乐表演空间也是音乐活动参与者。在音乐表演中,音乐空间和围绕在自身周围的空间并非是对立关系,将表演者当作是表演空间焦点,赋予表演空间以能量,将空间、时间与运动等要素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充满生命力的音乐空间。

(二)身体

随着人们对审美观点的研究,审美欣赏通常描述为意识下某种行为,是一种特定的意识。但这种解释无法适应时代发展下的审美欣赏,对审美表现也会造成严重影响。主要原因是由于根本没有非身体化的意识,脱离了身体的意识不具有审美特点。很多西方传统音乐模式下,将艺术非身体化处理,著名音乐学家古恩特指出,非身体化意识出现,就是将艺术作品放置在一个理想的空间,因而观众也只能从远处冷漠的观看音乐表演。

在音乐表演中,必须注重身体美学,强调身体各部位的训练和塑造,将音乐表演和身体美学结合起来。可以说,音乐表演艺术作为带有身体表演实践的美学,具有身体操作性特点。实际上,音乐表演艺术作为表演者基于对音乐理解进行的身体系统性运动,音乐表演艺术并非单纯的理论艺术,更是一种具有较强身体实践的艺术类型;音乐表演艺术还是长期身体美学实践活动,例如在器乐表演中,每一种乐器都具有属于自身的操作技能,要求表演者能够长期学习和训练,才能熟练掌握乐器演奏动作,才能将操作技术练得更加娴熟。再如,声乐表演需要进行长期训练,才能对发声原理、发声技巧等熟练掌握,这也说明了音乐表演艺术是长期的身体实践;另外,音乐表演艺术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身体是开展音乐表演的基础,在不断实践中总结经验教训,才能让音乐表演更加成熟,在舞台上做到心手相应、身心合一,将音乐表演艺术推向更高的境界。

同时,每一个身体都具有独特个性,具有不同的活力特点,性别、阶级、民族以及地域特点,都可以通过身体活动、身体结构展现出来。文化、种族、性别等差异在人身体中深深嵌入。音乐表演过程中,充满活力、情感的现场,往往可以将现场观众身体感受调动起来,当然也包括表演者自身。音乐是身体化运动,在身体运动中展示自我,建立一个音乐空间。

(三)感觉

所谓的音乐感觉,指的是对音乐的认知方式,包括对音乐旋律、节奏等因素的体验,是对音乐的全面感悟。音乐表演艺术中,能够让身体介入到音乐中的核心就是感觉,随着感觉意识增强,身体融入音乐的程度也会越深。感觉属于意识范畴,是意识的一个下属概念,更加侧重于经验知识、理论思维等感觉,这也是音乐表演者表演实践中所必需的内容。音乐表演者进行表演中,听觉、味觉、视觉、嗅觉等相互解,音乐不仅作为听觉艺术,上升到表演艺术后具有联觉特点。表演者利用音乐多种感觉,吸引观众,将观众视线集中在自己身上,给观众美的感受。可以说,音乐感受是音乐表演艺术形式美、内容美的前提条件。

结 语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从美学视角下,音乐表演艺术中,表演者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为了能够实现音乐表演艺术的美感,提升音乐表演的观赏性、审美性,必须能够坚持相关的原则,保证音乐作品历史性和时代性统一、真实性与创造性统一、技巧性与表演性统一,同时还需要注重音乐表演中的创造,更好的感悟音乐艺术魅力,在演奏中凸显出作品的价值,将民族时代、历史文化、思想内涵等融入到作品中,确保音乐表演符合听众审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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