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改革以来西藏屠宰户的职业地位和社会流动

2021-11-26 08:42邹礼跃
西藏研究 2021年6期
关键词:屠宰藏族流动

邹礼跃

(曲靖师范学院法律与公共管理学院,云南曲靖655011)

一、引言

旧西藏的屠宰户(1)卫藏地区专门从事杀牛、杀羊和杀猪等职业的藏族男性称为“鲜巴”,根据卫藏方言音译而来。屠宰户指因“鲜巴”的血缘和姻缘关系延伸而来的亲属群体。是西藏社会中一个比较特殊的职业群体,由于历史文化原因,民主改革之前的西藏社会把屠宰户视为下等人。比如旧西藏的《十三法典》规定,人分上、中、下三等,上等上级者命价为最高,上、中、下三等人须按其血统之尊贵、地位之高低、职能之大小而定。对此三等人的划分,通常以身份或地位而论,同时也可根据其实权之大小、公私之情分而定。流浪乞丐、铁匠、屠夫等皆入下等下级。按照旧律,杀铁匠及屠夫等,偿命价为草绳一根[1]。山南基巧和乃东琼结社会历史调查材料指出,屠宰业是一种服务行业,从事屠宰业的人很少,因为这种职业违背佛教“不杀生”的戒律,但是藏传佛教的信徒们并不戒肉食,所以社会上离不开从事屠宰业的人。屠宰业者并没有脱离农业生产,秋末冬初农事稍闲便开始忙碌起来[2]。次平指出,视屠夫为下等人主要流行于过去的卫藏地区,而其他藏族聚居区域并无此现象。屠夫的劳动报酬只能解决其生活中的燃眉之急,并不能依靠它摆脱贫困。为了生活,他们一代代充当屠夫,因父辈没有遗留下家产,下一代仍处于贫穷的状态,故只能继承父业,养家糊口,久而久之,这一家族便成了屠夫职业群体[3]。旧西藏的屠宰户处于封建农奴制社会结构的最底层,《十三法典》规定了其为下等人,在旧西藏的历史条件下,屠宰户的职业地位十分低下,社会流动机会非常有限。

西藏民主改革后,社会制度发生了巨大变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屠宰户的职业地位已经发生了很大变迁,现在的屠宰户早已不再是下等人,他们是藏族村落中的农民,和其他藏族群众的生活方式几乎一模一样,处于完全平等的地位。但是与屠宰户的地位变迁形成明显反差的是,目前学界关于屠宰户的研究成果大多还限于对旧西藏屠宰户社会生活的零星探讨,基于田野调查对民主改革之后屠宰户的职业地位和社会流动的实证研究还比较缺乏。基于此,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先后三次进藏对屠宰户进行了长期的田野调查,获得了大量翔实的第一手材料。本文从社会流动的视角来考察民主改革以来屠宰户的职业地位变迁,力图对这个领域的相关研究有所推进。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国外,社会学家彼蒂里姆·索罗金(Pitirim A.Sorokin)被公认是社会流动研究的开创者。索罗金对社会的垂直流动、水平流动、职业流动等进行了经验的描述与研究,强调研究社会的新陈代谢及其对于社会群体的影响,认为社会流动不仅是个人位置变化的问题,更应当将社会流动理解为社会群体之间的交换。自索罗金之后,社会流动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社会学家们使用职业、收入等不同指标,通过较大规模的调查及国际比较对社会流动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如李普赛特和本迪克斯的社会结构与流动研究,布劳与邓肯的地位实现研究[4]。国内社会流动及分层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主要为陆学艺先生及其研究团队,他们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状况为标准来划分社会阶层,进而勾画出当代中国社会群体的十大社会阶层和五大社会等级[5];李路路教授[6]对当代中国社会流动进行了深入探讨,上述研究成果在学术界产生了很大的学术影响力。国外研究成果主要是对工业社会的社会群体进行社会流动研究,而国内的相关研究成果大多是对汉族地区、城市社区社会群体进行的理论探讨和经验研究。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目前学界专门针对我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农民群体的社会流动研究还比较少,亟待加强。

对于西藏屠宰户的研究,国内外已有不少学者关注。在国外,石泰安(Rolf Alfred Stein)指出旧西藏社会有几种受人歧视的职业,有的是在佛教影响下产生的,包括渔夫、屠夫和铁匠等[7]。石泰安指出旧西藏社会中存在屠宰户这类受人歧视的职业群体,但并没有对这个职业群体进行深入的系统研究。皮德罗·卡拉斯科(Pedro Carrasco)指出,在西藏中部,渔夫、船夫、割尸者和屠夫等皆为下等人。他们内部通婚,居住于不同的场所,只许与同种人共餐,不准加入寺院[8]。卡拉斯科分析了旧西藏的社会结构,明确指出割尸者和屠宰户等皆为下等人,论述了这类职业群体在社会生活的表征。在民主改革之前的旧西藏,上述几类人均属于下等人,他们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均遭受社会排斥。尽管国外藏学家对藏族社会中的屠宰户职业群体作了一些描述性研究,但由于他们不是在西藏本土进行的研究,加之他们没有深入地对这类职业群体进行系统研究,因而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探讨。

在国内,西藏民主改革前后,国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事务部组织调查人员深入西藏进行社会历史调查时,对屠宰户进行了相关调查。如山南地区墨竹工卡宗调查材料指出,此地有一个专门杀牛的人叫多吉,他可以包杀一定范围和地区的牛羊。按照这里的规定,杀牛应有专人,不许别人随便杀牛,也不许卖牛肉,否则要受到惩罚[9]。日喀则地区资龙谿卡社会历史调查材料指出,即便是最贫穷的堆穷也不愿和杀羊人通婚,因为人们认为杀羊人的骨头和血统不干净,因而杀羊人只能和杀羊人通婚[10]。扎郎县囊色林谿卡调查报告指出,当地人认为屠户是“不干净”的人,说他们因为杀生而有罪。当地人对屠户的歧视,表现在不与他们共同饮食,不与他们相互通婚。民主改革以后,随着人们阶级觉悟的提高,这种歧视人的风气已经发生了根本性改变,他们不仅在互助组里一起劳动,而且早就可以一起共碗饮酒了[11]。由此可知,旧西藏的屠宰业是一种专门职业,而屠宰户就是专门从事屠宰牛、羊的职业群体。旧西藏的屠宰户被视为“不干净”的人,他们在社会生活中遭受到婚姻区隔,受到其他人的歧视和排斥。

朱普选探析了雪域屠夫地位的变迁,并指出视屠夫为下等人的习俗主要流行于卫藏两地的农区,纯牧区没有这种社会现象[12]。星全成指出,民主改革前,一般人不愿意和屠夫联姻[13]。刘志扬教授认为,铁匠与屠夫都间接或直接杀生,因而被视为最为污秽的阶层[14]。由此可见,在西藏农村社区有些藏族群众的观念中,屠宰户的社会地位不高,他们被视为“不干净”的人,因而屠宰户和其他人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社会边界。班觉教授指出,在1959年以前的西藏社会中,跨阶层成员间的婚姻并不常见。西藏曾经有着另外一种社会分层体系,每个人都按照“干净”或“不洁”的标准进行二元分类。这些“不洁”的等级遍布西藏各个地区,他们被视为是内在“污秽”的个体,比如屠夫。但是几个世纪以后,某些阶层的“不洁”地位已经内在化了,变得与职业无关,而演变为一种固有的社会身份[15]。由此可知,屠宰户的所谓“不洁”和西藏地方社会中的“干净”或“不洁”的二元分类标准密切相关。陈默博士指出,西藏传统社会从各个方面都对人有严格的等级划分,即便是今天人本质上并没有等级秩序,但是诸如历史遗留的“脏户”(比如屠夫)等职业身份的人很难和这个职业之外的人成为真正的朋友[16]。邹礼跃博士基于对卫藏地区屠宰户这类职业群体的长期田野调查,对屠宰户的婚姻区隔[17]、空间区隔[18]现象进行了充分探讨。一言以蔽之,上述文献对西藏社会中的屠宰户群体进行了相关研究,他们均从不同视角关注了屠宰户这一职业群体。

三、屠宰户的职业地位和社会流动

就屠宰户目前的境遇而言,其职业地位已经发生了很大变迁,作为藏族社会中掌握屠宰技艺的手艺人,这种技艺资本能够转化为经济资本。随着西藏社会的不断发展,只有少数屠宰户子承父业,大多数屠宰户放弃了屠宰业,他们流动到城市寻找到更好的工作机会,这表明屠宰户的职业流动和社会流动越来越频繁,也折射出西藏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好。

(一)作为乡村人才的屠宰户

在论述“需要”的时候,马林诺夫斯基指出,“人类有机的需要形成了基本的‘文化迫力’,强制了一切社区发生种种有组织的活动[19]。”在西藏社会中,藏族群众对肉类的需要是最基本的生理需要。因而,地方社会需要屠宰户,其他人也离不开屠宰户。一方面,藏族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需要吃肉,由于受藏传佛教“不杀生”戒律的影响,藏族群众一般不愿意自己杀牛。为了解决藏族群众吃肉的生理需要,当地社会专门产生了屠宰户这个职业群体,专门为藏族群众提供屠宰服务。

欧珠比较熟悉曲村屠宰户洛桑旺堆(2)按照学术规范及学术伦理,文中用化名代替真名。家的历史,他告诉笔者,民主改革之前,洛桑旺堆家是贫农,没有自己的土地,民主改革以后把地主的土地分了之后洛桑旺堆家才分到了自己的承包地。民主改革时,“鲜巴”不去给地主成分的人家杀牛羊,地主、富农就找上级寻求帮助,然后上级就命令“鲜巴”去给地主、富农屠宰牛羊。以前洛桑旺堆的祖辈租种地主的土地,按时交租,有屠宰活儿的时候就屠宰,没有屠宰活儿的时候就打工、种地,他们的生活水平很差。现在谁种地谁收获,很公平(3)来源于2015年4月曲村田野调查材料。。由此可知,在旧西藏,洛桑旺堆的祖父、父亲只能从差巴手中转租土地耕种,那个时候他们的主要谋生手段不是种地,而是为附近的藏族群众提供屠宰服务。民主改革之后,洛桑旺堆家的社会生活水平发生了很大变化。社会生活中可能改变生命轨迹的社会事件包括入学、就业、参军、结婚等。在经受巨大变迁的社会中,出生在不同年代的人面对的社会景观是不一样的,因而个体所拥有的社会机会和个体所受到的社会限制也是不一样的[20]。西藏民主改革这个重大历史事件改变了屠宰户的生命轨迹,民主改革对屠宰户的职业地位和社会流动产生了深远影响。

西藏和平解放8年之后,雪域高原迎来了引起社会变迁的民主改革,百万农奴迎来了当家作主的翻身解放,西藏地方开始了现代社会的发展历程。1965年9月1日西藏自治区成立,这是西藏民主改革彻底完成的里程碑,标志着西藏各族人民步入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历程,实现了西藏地区社会制度的历史性跨越[21]。西藏民主改革之后,旧西藏备受社会歧视的屠宰户作为百万农奴中的成员,也获得了翻身解放,不再是依附于三大领主的下等人,而是和其他人一样是完全平等地位的公民。在西藏社会中,屠宰户是拥有屠宰技艺的手艺人,其他没有屠宰技艺的藏族群众不会这门技术,但是又需要吃肉,因而有求于屠宰户,地方社会需要屠宰户。屠宰技艺这种“物以稀为贵”的文化资本[22]可以为屠宰户带来经济收益,相比其他人而言,屠宰户的经济地位比较高。

(二)少数“鲜巴”子承父业:屠宰户的代际流动

洛桑旺堆的父亲早已去世多年,但他们家的屠宰技艺一直传承了下来,目前洛桑旺堆父子继续从事屠宰业,现在从事这个职业不再是他们的义务,而是他们的主动选择。那他们从事屠宰业的动力是什么呢,那就在于这个职业能够获得报酬。因为从事屠宰业的人少,物以稀为贵,因而“鲜巴”的存在才有价值。现在藏族群众对“鲜巴”的社会评价也发生了变化,对其持肯定评价,表明“鲜巴”的职业地位、社会地位已经大幅提升。

才旦认为屠宰牛羊是一门技术,一般人不会这门技术,因而藏族社会需要“鲜巴”,藏族群众离不开他们提供的屠宰服务。“洛桑旺堆的父亲以前就是杀牛的,后来是他杀牛,现在他儿子杀牛。我们请洛桑旺堆来杀牛,都要给他钱。其他人不会杀牛,我们这里只有他家的人才会杀牛。洛桑旺堆杀牛的时候他儿子跟着去看,从小看多了就知道怎么杀牛了”(4)来源于2015年5月曲村调查材料。。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屠宰户是一种世袭的职业群体,屠宰牛羊是一种专门技术,一般子承父业,“鲜巴”掌握屠宰技艺就能够获取经济收入。其他藏族群众不会屠宰牛羊,但是又需要吃肉,因而他们每年都要请“鲜巴”来杀牛。现在洛桑旺堆父子和其他藏族群众社会地位完全平等,不存在依附关系,他们之间互相需要,各取所需。

王勇邦告诉笔者(5)王勇邦是四川人,在墨竹工卡做生意多年,对县里面的情况比较熟悉。刚开始的时候没有开饭店,而是在西藏打工,那个时候他才18岁左右。起初他在建筑工地盖房子,后来觉得干这个工作太辛苦,就改为在建筑工地做饭给民工吃。那个时候内地人去西藏打工的还不多,由于他身边全是藏族,他不得不学习藏语,几年之后基本学会了藏语,现在他可以很流利地用藏语和藏族群众交流。打了几年工之后,攒了一点钱,就在墨竹工卡开了一家饭店,几十年了,生意还不错。,“杀生的人其实挺有钱,杀一头牛要给他们几百块钱。屠宰户是世袭的,其他人不会屠宰技术,干不了这个工作。江巴次仁是从扎县搬过来的,在这边他没有土地,以从事屠宰业为生。”(6)来源于2015年6月墨竹工卡调查材料。目前江巴次仁在墨竹工卡县居住,由于他拥有屠宰技艺,因此经济收入并不低。

从社会分工的视角来看,屠宰业是一种专门职业,由世代相传的“鲜巴”来从事。巴桑告诉笔者,“我们从来都没杀过牛,都是屠宰户来杀。杀牛需要专门的技术,我们不会。这个风俗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要讲具体的历史,我也讲不出来。”(7)来源于2015年6月墨竹工卡调查材料。上述材料揭示出屠宰户是一种世袭职业群体,专门为其他藏族群众提供屠宰服务。屠宰技艺是“鲜巴”从小耳濡目染学会的,因而藏族群众有求于“鲜巴”,因为只有“鲜巴”才会以不放血的方式屠宰牛羊。

目前只有极少数“鲜巴”子承父业,而大多数屠宰户均已从事其他职业,屠宰户的代际世袭率很低,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从静态角度来看,一个社会是否存在代际流动反映着该社会的结构状况。如果农民的子孙永远是农民,工人的子孙永远是工人,那么该社会一定是封闭式的传统社会;如果农民的子孙可以成为工人,体力劳动者的子孙可以成为脑力劳动者,那么该社会极可能是开放式的现代社会。从动态角度来看,代际流动中的世袭率、流动率及趋势等直接反映社会发展的水平。如果代际世袭率越来越低,这表明社会结构正从封闭走向开放;如果代际流动率高且越来越高,说明其流动的速度越来越快,社会经济和社会分工日益发达;如果代际流动的总趋势是向上流动,说明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从事脑力劳动的职业人数比例越来越高,而从事体力劳动的职业人数比例越来越低。总之,我国社会代际流动世袭率越来越低,总流动率越来越高,流动的总趋势是向上流动,这表明我国正从传统走向现代,即社会结构正从封闭走向开放,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正从低级走向高级[23]。从历时性角度而言,民主改革之前的屠宰户是专门从事屠宰业的职业群体,因而旧西藏屠宰户的代际世袭率极高,这反映出在旧西藏,他们没有更多的选择机会,只能子承父业。然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屠宰户上下代间的代际职业流动率越来越高,现在只有极少数屠宰户子承父业继续从事屠宰业,目前他们的职业选择主要基于经济因素的考量,这表明屠宰户的代际职业世袭率越来越低,总体趋势是向上流动的。

(三)放弃屠宰业者:大多数屠宰户的代内流动

民主改革之前,农奴的社会流动、职业流动受到严格限制。封建的领主和庄园制度以及与这种制度相适应的农奴制,牢固地将农业劳动者束缚在土地上,甚至剥夺了他们的人身自由,在这种情况下,农业劳动者没有别的向农业之外的行业流动的可能性,也就几乎封死了农民的社会流动。这一点在中世纪的欧洲和我国解放前的西藏都曾明显表现出来。这类制度既固定住人们终身的社会地位与身份,又固定住人们从事社会活动与职业的范围,一般都是与生俱有,不仅难以改变而且世代相袭。这样一来,社会分工几乎凝固不变,由此也就严格限制了农民的社会流动,使得传统的农民流动既极度缓慢又具有很强的刚性[24]。旧西藏屠宰户的职业流动和社会流动受到封建农奴制社会僵硬社会结构的严格限制,因而代际职业世袭率极高,代内职业流动率极低。在旧西藏的社会结构中,屠宰户只能子承父业,没有更多职业流动和社会流动的机会。

民主改革是屠宰户社会流动、职业流动发生巨大变迁的伟大历史转折点。1959年至1961年,在西藏高原发生了一场举世瞩目的波澜壮阔的社会大变革,使西藏社会跨越了几个世纪一跃成为人民民主的新西藏。西藏民主改革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百万农奴、推翻农奴主阶级的黑暗统治、废除封建领主生产资料所有制和上层僧侣贵族专政的“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建立人民民主制度的人民革命运动。民主改革的胜利实现,是中国共产党解决中国民族地区社会改革的成功范例。1959年底,全区的民主改革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农牧区的政治形势发生了根本变化,群众优势基本上树立起来了,封建农奴制度已被摧毁,广大农奴和奴隶在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了土地、牛羊等生产资料,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生产积极性很高。到1961年,西藏的民主改革取得了伟大胜利,西藏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5]。西藏民主改革后,屠宰户获得了彻底解放,在新的时代背景下,藏族聚居区的各种职业没有了高低贵贱之分,屠宰业和其他职业一样处于平等的地位,没有人可以再强迫屠宰户必须从事屠宰业,是否从事这个职业完全看个人意愿。

改革开放后,在现代化和市场化的双重驱动下,中国的国民经济得以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群体的阶层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人们的社会关系得到了重大调整,影响人们社会地位获得的机制也更加合理公平。那些标志着社会区隔的重大制度和政策,诸如阶级成分、单位制、城乡二元体制,或者退出历史舞台,或者式微。个人的教育程度和先赋性要素在社会成员地位获得上的作用力大幅度此消彼长,说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中,对个人才能的重视以及相应的绩效回报,都有了显著提高[26]。随着西藏城市化、市场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屠宰户流动到城市谋生,有些屠宰户的后裔接受高等教育后在城市寻找到更好的工作岗位。

20世纪80年代初期,农村人口开始大量流动,这种流动既源于农村生活物资短缺与劳动力的大量过剩,也与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农业政策的调整以及改革号角的吹响密切相关。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农民获得了土地经营自主权,在一定程度上也获得了人身活动选择的自由。这种身心的解放,拉开了农民大规模流动的序幕[27]。和内地农村人口的大量流动一样,西藏屠宰户也大量流动到城市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欧桑告诉笔者,“现在我们这里杀牛的人好多都不干屠宰业了,他们出去打工、做生意。”(8)来源于2015年5月墨竹工卡调查材料。欧桑的观点与笔者在另外两个调查点所了解的屠宰户情况大同小异,目前大多数屠宰户已经出现了很高的职业流动和社会流动,这表明随着西藏社会的不断发展,屠宰户有了更多的职业选择机会。

随着国家援藏力度的不断加大,西藏的基础设施得到很大改善,交通十分便利,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来越高,这些年进藏打工、经商、旅游的人[28]越来越多,人口的大量流动有助于加强藏族群众和其他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有助于藏族群众改变对屠宰业和屠宰户的认知,也有助于屠宰户职业地位的进一步提升。目前藏族聚居区域从事屠宰业的人员中就有大量的汉族人,对于他们而言,屠宰业是一个很好的职业。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西藏村落不再是一个个封闭的自给自足的社区,而是和外面更广阔的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藏族聚居区域出现了很多新型的职业,屠宰户有充分的自由对职业进行选择。由于“鲜巴”拥有屠宰技艺,这种继承而来的技艺能够为他们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进而提升其经济地位。当地藏族群众最青睐找“鲜巴”杀牛羊,只有在找不到“鲜巴”的情况下,才会退而求其次找汉族人来杀牛羊。“鲜巴”深受藏族群众的欢迎,这表明地方社会需要“鲜巴”,因而“鲜巴”的存在有着独特的社会价值,其技艺和劳动付出理应得到其他人的尊重。

四、结语

民主改革之前,屠宰户不占有土地这种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主要以为其他藏族群众提供屠宰服务为生。屠宰户被视为下等下级人,处于社会结构的最底层,缺乏职业流动和社会流动的机会。民主改革后,西藏实现了从封建农奴制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历史性跨越,西藏社会制度的变迁极大地改变了屠宰户的生命轨迹,他们在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分到了生产资料,获得了和其他人一样平等的法律地位。随着藏族群众观念文化的不断变迁,人们改变了对屠宰户、屠宰业的认知,各种职业一律平等,不同职业之间不再有高低贵贱之别,屠宰户的职业地位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迁。改革开放之后,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屠宰户的社会流动越来越频繁,他们开始大量流动到城市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屠宰户的代际职业世袭率越来越低,代内职业流动率越来越高,这极大地提升了屠宰户的职业地位,有力地促进了屠宰户的社会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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