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教坊考
——兼论唐代地方音乐机构*

2021-11-26 07:11张丹阳
文化遗产 2021年1期
关键词:温泉音乐

张丹阳

地方音乐遗迹的研究是近年来古代音乐史研究的热点,其研究模式一般是通过对历史上音乐文化遗存丰富的地区进行历史文献梳爬和实地调查,然后综合运用历史地理学、考古学、人类学等学科的方法进行解释。正如历史地理研究以自然环境为客观参照物,地方音乐史迹研究的理据则在于:中国近千年来音乐文化中存在的“稳定性”因素,比如乐户、乐籍制度。教坊是隋唐以来兴起的音乐机构,尤其是唐玄宗设左右教坊专掌俗乐,与太常雅乐分流,这成为中国古代音乐文化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并一直影响着后世的音乐文化进程。(1)参见黎国韬《历代教坊制度沿革考——兼论其对戏剧之影响》,《文学遗产》2015年1期。由教坊所引发的中央与地方音乐机构的问题,是音乐史研究的难题。近年来有学者注意到了明清地方志中的教坊遗迹,比如闻喜县梨园镇(太平乐府教坊),但仍有不少争议。陕西眉县教坊村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自然村落,其形成与当地历史上的教坊遗迹有关,但出现的时间、背景等诸多问题尚待考索。这方面考古学的证据并未见,而实地考察亦存在难处。本文通过对眉县及其周边地区相关历史文献的梳理,在实证的基础上,辅以历史演绎之方法,试图还原眉县“教坊村”一名由来之真相,寻找眉县之于教坊的历史记忆。

一、眉县教坊村溯源

今陕西眉县金渠乡所辖村落中有教坊村,辖南教坊、北教坊和教坊堡。关于教坊村之渊源,眉县地方志中有不少线索。现存最早的眉县志为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县人刘九经所撰《郿志》,该书历代志书曾引用,如今仅美国费城图书馆藏海内孤本,其书中多处提到眉县有教坊河、教坊村。通过历史文献梳理可知,眉县教坊村的出现更早可追溯至金代。据高褒《宁曲社重修食水记》:

郿之东南有村曰宁曲,右高阜,左平野,清渭经其北,太白当其南,厥田沃壤,物产蕃茂,则富庶甲于境内者也。……褒寓居于教坊,常往来于宁曲,素睹诸公之厚盼,辞不获已,于是退而援毫,以书其父老之所云尔。(2)(清)李带双原本、(清)沈锡荣增补:《(宣统)郿县志》卷九“金石遗文”,《中国地方志集成·府县志辑·陕西》第35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年,第265-268页。

该碑立于金兴定五年(1221),高褒当时“寓居于教坊”,正是与宁曲村相对应的教坊村,今同属于眉县金渠乡,可见地名之古。而进一步梳理金代以后之眉县志可知,眉县教坊村一名不仅历史悠久,而且传承稳定。

元代延祐元年(1314)所立《重修太白庙记》,碑阴题名第二层有太白乡教坊社王良甫等;又《大元诏命加封》碑阴题名中层有教坊社冉义方等。可见元代眉县有教坊社属太白乡。据《郿志》,明代教坊村与清湫、普济、等村都隶属于太白乡,即承元之旧。

《(雍州)郿县志》载南乡十五联:“第四联九堡,中宁曲北堡至县十五里。正东五里接五联南教坊;东北六里接五联北教坊。第五联八堡,中南清湫至县二十五里:正西四里南教坊;又正西四里北教坊。”(3)(清)张素修、张执中等纂修:《(雍正)郿县志》卷二“乡保甲四至”,《北京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方志丛刊》第72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3年,第440-441页。可见雍正时期教坊村分为南北两堡,属南乡,略变元明之制。如今眉县教坊村还辖北教坊、南教坊及教坊堡,则一仍清代之旧。

据前文所溯眉县教坊村之时代可知,至迟至金兴定五年(1221)当地已形成以“教坊”为名的自然村落。依据自然村的命名规律,当地教坊村的出现当远在金兴定五年之前。至于其他川流、津梁等以“教坊”为名者,则或早或晚。既然村名为“教坊”,则当地必然存在与教坊相关的遗迹、人事。在金兴定五年之前,金、北宋之统治中心都远离关中地区,史书亦不见皇帝临幸眉县之踪迹,当地出现教坊遗迹的可能很小。另外,可以眉县教坊村同一片区其他村落的出现时间作为旁证。如元延祐元年(1314)《重修太白庙记》与太白乡教坊社同时者有清湫、横渠、槐芽等社,《金大定四年牒》中有眉县青秋乡槐芽社,嘉祐七年(1062)苏轼为凤翔府签判途径眉县,写诗提到清湫镇、横渠镇等地名。这些说明眉县教坊村及其周边村落的形成当在北宋中叶以前。联系眉县地区有关史实,与教坊相联系者最有可能在唐五代。

村在古代行政区划中属最下级单位,也是国家控制力量的末梢,其存在和变迁遵循一种“自然”和“自发”原则。村名的形成一般要经历长时间的积淀,一旦形成则非常稳定。中国有不少村名的历史都超过上千年,即是如此。村名是一种“历史记忆”的传承,而构成这些“历史记忆”的人、事、物有很多。“教坊村”这一名称是否与隋唐以来兴起的教坊有关,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仅需要我们在充分梳理文献的基础上进行论证,同时也需要我们回到“历史现场”做一番推演。

二、眉县教坊村形成与唐玄宗随驾教坊

唐代教坊随皇帝行在设置,这是一个重要的现象,骊山华清宫教坊、梨园即典型的例子。当然,有教坊的行在需要一定的条件,一般需要长期居住,有宫殿建筑。这符合皇帝起居、享乐之需要。比如华清宫依托骊山温泉,其营建历史悠久。到隋代,宫殿的规模已十分可观。贞观十八年(644)太宗诏姜行本、阎立德加以营建,号汤泉宫。高宗咸亨二年(671)改名温泉宫。至唐玄宗天宝六载(747)又改为华清宫,基础设置已相当完善。唐代北方温泉众多,每至冬十月之后,皇帝都喜欢出幸各温泉,骊山温泉只是其中之一,但最为出名。《南部新书》载:

温汤甚众,有新丰骊山汤,蓝田石门汤,岐州凤泉汤,同州北山汤,河南陆浑汤,汝州广成汤,兖州乾封汤,邢州沙河汤,此等诸汤皆知名之汤也,并能愈疾。骊山汤,甫迩京邑,帝王时所游幸。玄皇于骊山置华清宫,每年十月车驾自京而出,至春乃还。百官羽卫,并诸方朝集、商贾繁会,里闾阗咽焉。(4)钱易:《南部新书》卷辛,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21页。

眉县之凤泉汤虽没有骊山温汤那样的名气,但亦不逊其他温泉。唐高宗永徽五年(654)临幸凤泉汤,唐玄宗开元中又有三次临幸。第一次在开元三年(715)冬十月:“甲子,幸郿县之凤泉汤。十一月己卯,至自凤泉汤。”(5)《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86页。此番在眉县期间,唐玄宗还进行了大规模的狩猎活动。与会群臣赋诗言志,唐玄宗有《幸凤泉汤》诗,张说和诗,苏颋等人有《扈从凤泉和崔黄门喜恩旨解严罢围之作》。其间还命大理寺审查了眉县地区的案件,回京后又降制赦免幸凤泉所过地方刑徒之罪行。此后,唐玄宗分别于开元十一年(723)、开元十八年(730)冬临幸眉县凤泉汤。

虽然温泉很多,但在开元二十一年(733)之前,眉县凤泉汤和骊山温汤是唐玄宗冬季临幸最频繁者,而且去凤泉汤的三次都是先后临幸两个地方,这说明眉县凤泉汤在唐玄宗初期的重要性,但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唐玄宗初期对于冬季驻跸温泉的选择尚未定型。开元二十一年之后,唐玄宗在长安时只到骊山温汤过冬,再未临幸过凤泉汤等其他温泉。这与驻跸温泉附近基础设施营建的进程有关。

在长达数十日至数月的温泉“度假”中,若无宫殿是不可想象的。前引《南部新书》所说“百官羽卫,并诸方朝集、商贾繁会,里闾阗咽焉”即是实状,这自然考验温泉附近的接待能力。骊山温泉附近虽然自秦汉以来屡有营修,唐贞观中曾营御汤,但到玄宗时代已不能满足需要。开元中期以后,骊山温泉又迎来了新一波的宫殿营建。《(雍正)陕西通志》卷七十九载唐玄宗开元十一年事前总论云:“冬十月帝如温汤,初作宫。十二月如凤泉汤。”(6)(清)沈青崖等编纂、(清)刘于义等监修:《(雍正)陕西通志》卷七十九“纪事四”,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555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728页。其“初作宫”三字非常关键。此年玄宗先到骊山温泉,待了17天便又到眉县温泉。此时温泉宫已经建成,但唐玄宗还是要移驾眉县,这只能说明温泉宫配备的其他基础设置尚未全备。与之相似,眉县温泉也是如此。玄宗开元十一年十二月幸凤泉汤时“诏有司万事自备,不得干扰百姓”(7)王若钦等撰,周勋初等点校:《册府元龟》卷一百十三“帝王部·巡幸第二”,南京:凤凰出版社2006年,第1238页。。开元十一年之后,骊山温泉宫殿的营建还在进行,至天宝六载(747)十月改温泉宫曰华清宫又为一个节点。华清宫的营建的同时,官邸和私邸也广为建置。《唐会要》载:“(天宝)六载十二月二十一日,筑会昌城于汤所,置百司及公卿邸第。”(8)王溥:《唐会要》卷八十六“城郭”,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584页。为了便于临幸及政务处理,不惜重建县治,可见唐明皇于骊山温泉所费之心机。

在一应基础设置建成之后,为适应皇帝政事以及游乐之需要,长安京都中的部分职能机构被临时借调到骊山,由此形成了骊山官署。前引史籍文中“置百司”即此意。又据《新唐书·房琯传》:“玄宗有逸志,数巡幸,广温泉为华清宫,环宫所置百司区署。以琯资机算,诏总经度骊山,疏岩剔薮,为天子游观。”(9)《新唐书》卷一百三十九《房琯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625页。华清宫建制明确分为“百司区署”与“天子游观”。骊山百司中有温泉监,《唐六典》首载之,具体设置时间不详,但《旧唐书·职官志》有“诸仓、诸冶、司竹、温汤监丞”,小注:“《武德令》有盐池、盐井监丞,《神龙令》有太和监丞。”(10)《旧唐书》卷四十二《职官志》,第1800-1801页。则温汤监丞的设置当在神龙之后。《唐六典》编于开元二十六年(738),记录了温泉汤监、丞,其设置可能就在此前不久,这与前述骊山温泉官署营建相合。可以推测,至开元二十一年之后,骊山温泉不仅基础设施已完备,而且百官建制也已完成。骊山温泉百司之中即有为皇帝游乐需要的教坊及梨园。《长安志图》“唐骊山宫图”详细图绘了骊山胜景、宫殿、百司、汤馆。其中梨园和小汤已经得到考古发掘的证实。(11)唐华清宫考古队:《唐华清宫梨园、小汤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99年第3期。而教坊之位置在罗城之南,温泉核心区之外,右讲武殿以西。这种位置的设置与教坊的性质有关,教坊使一职多由武官兼任。总之,开元二十一年以后骊山温泉宫殿、私宅、汤沐馆、官府等基础设施已逐步完善,加之其地理距离、水质等其他条件,已成为唐玄宗冬春季驻跸的不二之选。

眉县凤泉汤北朝以来已闻名。郦道元《水经注》中载:“渭水又东,温泉水注之。水出太一山,其水沸涌如汤。杜彦达曰:可治百病,世清则疾愈;世浊则无验。其水下合溪流,北注十三里入渭。”(12)陈桥驿:《水经注校证》卷十八“渭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440页。隋文帝开皇中曾于此地建离宫作为游幸之所。《隋书·地理志》载眉县“有安仁宫、凤泉宫”(13)《隋书》卷二十九《地理志》,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810页。,此凤泉宫即依凤泉汤而建。凤泉汤在高宗时及开元初能成为唐帝临幸的一个重要场所,主要的原因便是当地有隋代现存的宫殿,而此时骊山旧有之宫殿历时已久,或毁或存,新的宫殿又未建立。唐明皇最初临幸凤泉汤,在当地也做了一些基本的营建。开元三年冬明皇在凤泉汤过冬,有《酬赏凤泉汤知顿官及百姓敕》:

其所经州县,供顿官及百姓,并造凤泉汤屋宇使及夫匠,并置营幕桥道使,宜令所司勘会奏闻。其缘御路及顿场麦苗有损者,亦令勘责,量事酬补。(14)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典礼”,北京:学林出版社1992年,第417-418页。

可见当时在凤泉汤处亦建有简单的屋宇及其他基础设置。但在开元中后期,随着骊山宫殿的兴建,而眉县温泉又未见任何营建的痕迹,地位遂一落千丈。

从骊山温泉的教坊及百司设置中我们得到启发:眉县温汤既然为唐玄宗早期重要临幸之地,又在左右教坊设置之后,教坊等部分官署极有可能随驾在眉县温泉周边设立机构。虽然规模或完整程度有待考索,但作为随驾娱乐的必要组成部分,教坊乐工、乐器等也应当随行而予以安置。张说和唐玄宗《幸凤泉汤》诗有云“帝歌流乐府,溪谷也增萦”,“乐府”之典也从侧面表明当时教坊或者梨园等音乐机构被带入眉县凤泉汤,后来逐渐演变为地方历史遗迹或历史记忆,成为“史迹地名”形成的条件。据华林甫先生研究,这类地名在魏晋时数量明显增多(15)华林甫:《中国古代地名渊源解释发展原因的分析》,《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0年第2期。。而《长安志图》卷中“村名”条载:“长安、咸宁二县,民多以故宫殿门阙名其所居。”(16)李好文:《长安志图》卷中,西安:三秦出版社2013年,第53页。亦说明此类命名方式常见于唐人生活之中。因此,唐玄宗幸凤泉汤之随驾教坊,极有可能是眉县“教坊村”形成的一种“史迹”记忆。

三、眉县教坊村与唐代地方音乐机构

(一)唐代地方音乐机制考辨——“府县教坊”

唐代地方音乐的问题一直是古代音乐史研究的一个难题:一方面,这类史料奇缺;另一方面,地方音乐机构的设置因时因地迥异,不如中央音乐机构那样稳定。吴钊等学者很早就指出:“(唐代)地方府、县在唐初已有‘县内音声’,盛唐以后已普遍建立了‘衙前乐’的音乐机构,规模比以前有所扩充。”(17)吴钊、刘东升编:《中国音乐史略》,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1983年,第107-108页。此后郭威通过对“府县教坊”“府县散乐”“乐营”等几个的唐代地方官属音乐机构的辨析,提出唐代具有全国性地方音乐机构的看法,并用“地方教坊”代称。(18)郭威:《地方官属音乐机构三题》,《中国音乐学》2012年第3期。但其说法尚有可商榷之处。首先,“府县”与“诸州”是否有区别;其次,地方音乐机构是否都能称为“教坊”。先看“府县教坊”一词。《明皇杂录》卷上载:“(玄宗)每赐宴设酺会,则上御勤政楼。……府县教坊,大陈山车旱船,寻橦走索,丸剑角抵,戏马斗鸡。”(19)郑处晦:《明皇杂录》,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26页。天宝元年(742)韦坚于禁苑之东、望春楼下凿广运潭以通漕运,江淮之货聚此:“府县教坊音乐迭进,惠宣妃亦出宝物供具。”(20)《新唐书》卷一百三十四《韦坚传》,第4560-4561页。上面两则材料之“府县教坊”皆发生在京兆府。

此外还有“府县散乐”之称。据《旧唐书·音乐志》:“玄宗在位多年,善音乐,若宴设酺会,即御勤政楼。……夜阑,太常乐、府县散乐毕,即遣宫女于楼前缚架出眺,歌舞以娱之。”(21)《旧唐书》卷二十八《音乐志》,第1051-1052页。此段与《明皇杂录》所载勤政楼赐宴为同一事。《资治通鉴》亦转引之:“初,上皇每酺宴,先设太常雅乐坐部、立部,继以鼓吹、胡乐、教坊、府县散乐、杂戏。”胡三省注云:“教坊者,内教坊及梨园法曲也。府县者,京兆府及长安、万年两赤县。散乐,杂戏也。”(22)《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八“唐纪三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993页。其实《明皇杂录》《旧唐书》原文中并没有提及内教坊及梨园,此司马光臆加。“府县散乐”与“府县教坊”在上面的语境中可以等同,都指京兆府之教坊(散乐)。从文献中唐人对于“府县”一词的运用来看,最主要的用法是如胡三省注所言,针对京兆府长安、万年二县,类似例子甚多。

唐玄宗所设之左右教坊皆在万年县里坊中。据《教坊记》:“西京右教坊在光宅坊,左教坊在延政坊。右多善歌,左多工舞,盖相因成习。东京两教坊,俱在明义坊中。”(23)崔令钦:《教坊记》,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11页。而据《唐会要》卷三十四“杂录”条载,京兆府本身也有教坊:

宝历二年九月,京兆府奏:伏见诸道方镇,下至州县军镇,皆置音乐,以为欢娱。岂惟夸盛军戎,实因接待宾旅。伏以府司每年重阳、上巳两度宴游,及大臣出领藩镇,皆须求雇教坊音声,以申宴饯。今请自于当司钱中,每年方图三二十千,以充前件乐人衣粮。伏请不令教坊收管,所冀公私永便。从之。盖京兆尹刘栖楚所请也。(24)王溥:《唐会要》卷三十四“杂录”,第631页。

郭威据此认为京兆府辖内有地方性质的教坊设置,只是因为设在京师而所以与宫廷教坊难以区分。那么京兆府的教坊设在何处呢?《长安志》载万年县宣平坊“街南之西,鼓吹局,教坊”。徐松认为:“按左右教坊已见光宅、长乐二坊,或元和前未徙时在此也,俟考。”(25)徐松撰、李健超增订:《增订唐两京城坊考》,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134页。徐松疑以此教坊为元和十四年(819)徙置于延政里之仗内教坊,误。仗内教坊此前在大明宫东内苑中,宋敏求《长安志》和吕大防《长安城图》都有记载。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宣平坊教坊为鼓吹局之教坊(26)参考辛德勇《隋唐两京丛考》,西安:三秦出版社2006年,第81-85页。。但换个视角,若以此教坊为京兆府教坊或者其属县——万年县的官署教坊,则豁然可通。孙棨《北里志》中“京中饮妓,籍属教坊”一语也可作为旁证。此“籍属教坊”的饮妓,即刘栖楚奏文中饮宴时求雇之“教坊音声”,服务于“府司”及“大臣”的宴游、宴饯,当非皇帝及内廷御用之左右教坊伎人。另外,左右教坊乐人主“伎艺”表演,亦有别于“籍属教坊”饮妓以“饮宴席纠”为业者。再从宣平坊教坊的区位设置来看,其与万年县县廨之宣阳坊仅两坊之隔,便于管理与求雇“教坊音声”;同时亦可与“北里”所在之平康坊形成区位联系,促进声乐交流。综上可知,京兆府或者其“府县”万年县存在教坊设置,可能就是文献所载之宣平坊教坊。由于文献记载的阙失,京兆府所辖其他府县(如长安县)的教坊我们尚不清楚,但其存在是可能的。

“府县”一词扩大言之,也常指唐代具有陪都性质的诸府所辖之县,这与一般的“州县”严格区别开来。如《旧唐书·玄宗纪》:“(开元十一年正月)辛卯,改并州为太原府,官吏补授,一准京兆、河南两府。……武德功臣及元从子孙,有才堪文武未有官者,委府县搜扬,具以名荐。”(27)《旧唐书》卷八《玄宗纪上》,第185页。此处“府县”即太原府所辖各县。其他例子不胜枚举。

总之,作为行政区划的“州县”与“府县”有明确的不同,这在唐代文献中是有明确区分的,唐人对此也有清晰的认识。府作为陪都,地位非凡。终唐之世,称府者有京兆、河南、凤翔、太原、河中、江陵、兴元、成都。府辖之县与一般的州(郡)县地位不同。唐代县分七等,“府县”均为赤、次赤、畿、次畿这四等。据《元和郡县志》及《新唐书·地理志》统计,唐代可称为“府县”者只有91个。京兆、河南二府外之其他诸府,其府县官吏制置同于京兆,史有明文。

因为“府县”官吏制置同京兆,所以也具有设置教坊的资格。闻喜县教坊就是唐代“府县教坊”的一个重要例证。闻喜县有唐代教坊之说,较早见于元宪宗九年(1259)《兴真观碑铭》:

梨园太平乐府,李唐之教坊也。紫金奇峰,岚光黛色,琉璃照映,蜿蜒乎其左边;娲皇灵祠,山节藻棁,翡翠□耸,赑屃乎其右偏。英王避暑台,矗矗乎其后;裴相读书堂,峩峩乎其前。朝移代革,髣髴七百余年矣。苔飞□栋,芜没颓垣,化为民居,其居民之贤者,聚席而谋曰:“此一规地,古帝王练习歌舞之离宫也。”(28)胡聘之:《山右石刻丛编》卷二十四,《石刻史料新编》第一辑,第20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7年,第15511页。

该碑为闻喜县民于唐代教坊遗迹处建兴真观时所立,碑中英王即唐中宗,曾营避暑城于此。至明代此地仍为游览胜地。《(成化)山西通志》载:“避暑城,在闻喜县北三十五里晋原乡,乃晋献公所筑避暑城也。其城夏暑之时,比他地差凉。其近有梨园故址,乃唐太平乐府教坊也。”(29)(明)李侃、胡谧纂修:《(成化)山西通志》卷七“古迹”,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第17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215页。书中引林厚《梨园故地》诗:“长春宫畔旧梨园,乐府犹传天宝年。寂寞清风明夜月,似聆品竹囗弹弦。”(30)《(成化)山西通志》卷十六“集诗”,第689页。林厚正统十二年(1447)以刑部郎中升山西右参政,此诗即是他游览闻喜所作。可见唐代闻喜梨园(太平乐府教坊)遗址至明代尚遗存。项阳先生根据闻喜县博物馆张英俊先生提供的资料,认为:

闻喜的裴氏家族自北魏至隋唐,已成望族。初唐时的佐命大臣裴寂被封为闻喜县公,其后有裴矩、裴行简、裴度等皆唐代重臣。这些显贵们有倚权自重,仿效京师建教坊梨园的可能。现今闻喜县仍有“礼元”(梨园)镇的地名,据传为当年“梨园”旧地。当时只宫中方有、由玄宗一手建起的内教坊中梨园名称,竟然在远离京师亦有使用,倒是一件值得玩味的事情。(31)项阳:《山西乐户考》,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第47页。

项阳先生的说法是理解闻喜梨园(太平乐府教坊)的一种思路。若以“府县教坊”为视角切入,闻喜县在唐代属河中府,可谓府县,符合上述府县可置教坊之原则。因而闻喜有梨园(太平乐府教坊)的遗迹也就顺理成章了。

从行政区划地位来说,眉县乃唐“府县”之一。至德二年(757)十二月:“改蜀郡为南京,凤翔府为西京,西京改为中京,蜀郡改为成都府。凤翔府官僚并同三京名号。”(32)《旧唐书》卷十《肃宗纪》,第248-250页。凤翔升为府当在其年。此后,上元二年(761)九月“停京兆、河南、太原、凤翔四京及江陵南都之号”,至上元三年(宝应元年)二月“复以京兆为上都,河南为东都,凤翔为西都,江陵为南都,太原为北都”(33)《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十二“唐纪三十八”,第7119页。。终唐之世,凤翔府设置再未变,因此眉县具有设置教坊的资格。这是府县之地方音乐机构建制的特殊性,也是其区别于诸州音乐建制的根本所在。

(二)唐代地方音乐机制考辨——“诸州散乐”

文献中载唐代有“诸州散乐”。《唐六典》卷十四“太常寺太乐署”载:

凡乐人及音声人应教习,皆著簿籍,核其名数而分番上下。(原注:短番散乐一千人,诸州有定额。长上散乐一百人,太常自访召。关外诸州者分为六番,关内五番,京兆府四番,并一月上;一千五百里外,两番并上。六番者,上日教至申时;四番者,上日教至午时。)皆教习检察,以供其事。(34)李林甫等:《唐六典》卷十四“太常寺”,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406页。

《唐会要》卷三十三“散乐”条亦转述上文内容,可见唐代地方州县都蓄有散乐,他们还需要轮番到京中太乐署接受培训考核。至开元时期左右教坊成立,中央的散乐划归教坊。诸州的散乐情况如何不得而知,或许存在一个类似“府县教坊”的“诸州教坊”机构。

近年来,新出土墓志为我们提供了唐代诸州音乐机构非常重要的线索。咸通十四年(873)刘异所撰(撰此志时署河间刘异记)《唐张氏(三英)墓记》:

张氏者号三英,许人也。家为乐工,系许乐府籍。伯姊、季妹及英,悉歌舞,縻于部内。咸通五年,有刘异自凤翔节度使移镇于许,始面张氏。八年,纳而贮于别馆。……张氏明眸巧笑,知音声。所喜者从余学佛于上都兴善阿阇梨,捐馆神识不乱,必归于殊胜所。(35)吴钢主编:《全唐文补遗》第七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0年,第151页。

张三英家为乐户,墓志中说“系许乐府籍”,这是地方有音乐机构的直接证据。许州非府县,所以其州属音乐机构不称教坊。而以“乐府”为称可能是一种复古的说法,或非实际情况。郭威先生提出的唐代“乐营”问题,也只能作为唐代地方上存在音乐机构的证据,而不能证明地方音乐机构称为教坊,这与元代以后地方教坊的情况不同,实际上反映了中国古代音乐机构设置从萌芽到成熟的一个过程。

总之,通过对“府县教坊”及“诸州散乐”的辨析可知,府县与州县在地位上有着显著的区别,这通过地方音乐机构之称谓表现出来。具体而言,“府县”的音乐机构可称之为教坊,而其他诸州县之音乐机构则尚无定名。这些地方音乐机构的设置都带有“临时性”或者不稳定性,所以在地方职官志书中毫无记载,有关史料也是零星的存在。眉县乃凤翔府所辖,属次畿县,拥有设置教坊之资格。据此可知,眉县教坊村或为唐代府县教坊之遗迹,而这些特殊的历史记忆极有可能是促成眉县教坊村“史迹地名”产生的直接渊源。

四、地方乐户与眉县

唐代乐户群体庞大,所属之音乐机构繁杂,除了太常太乐署、鼓吹署之外,还有如教坊系统下之宜春院、云韶院等。地方乐户如上文许州乐户张三英者,而地方音乐机构的形成,与乐户相联系。据《隋书·音乐志》下载:

自汉至梁、陈乐工,其大数不相逾越。及周并齐,隋并陈,各得其乐工,多为编户。至六年,帝乃大括魏、齐、周、陈乐人子弟,悉配太常,并于关中为坊置之,其数益多前代。(36)《隋书》卷十五《音乐志》下,第373-374页。

这里提到“并于关中为坊”置诸太常乐户,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隋文帝将前朝乐户安置于关中地区,自然不仅仅是大兴城中,而分布在关中诸州县。前引《唐六典》“太常寺太乐署”:“凡乐人及音声人应教习,皆著簿籍,核其名数而分番上下。”可见太常乐户编户于诸州府县籍而轮番上役,教坊乐人(音声人)也如此。《五代会要》载晋开运二年(945)八月中书舍人陶穀奏:“臣前任太常少卿,伏见本寺见管教坊二舞,本户州县居民,若不尽免差徭,无缘投名鼓舞。”(37)王溥:《五代会要》卷七“论乐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124页。可见至五代仍有教坊乐工从州县见征,这自然会在地方形成教坊乐户群体。眉县处于关中畿内之地,正是安置乐户之常选。

这些地方蓄养的乐户,在政治清平的时代,自然是按照规定“轮番上役”的,一旦政治动荡,则又为另一番景象了。唐代长安经历多次叛乱,皇帝出逃、京中人口迁徙对京畿地区影响至深。眉县既是京畿辐射之地,又是通往西北、西南的交通孔道。诸帝出逃,多经由眉县一带,并有内廷乐工随行,据《明皇杂录》卷上载:

明皇既幸蜀,西南行初入斜谷,属霖雨涉旬,于栈道雨中闻铃,音与山相应。上既悼念贵妃,采其声为《雨霖铃》曲,以寄恨焉。时梨园子弟善觱篥者,张野狐为第一,此人从至蜀,上因以其曲授野狐。(38)郑处晦:《明皇杂录》补遗,第46页。

联系马嵬之变及肃宗北上的史实,可以想见玄宗出逃时诸类人员沿途流散的情况,教坊乐工当为其中一个重要群体。而终唐之世,这种播迁流散的情况并不鲜见,其后如德宗幸兴元、僖宗入蜀之流落者,则又更甚。

值得注意的是,安史之乱中眉县地区还形成了一个重要的军事据点——兴平军。据《新唐书·地理志》载:“商州上洛郡:有府曰洵水、玉京,有兴平军,初在郿县东原,至德中徙。”(39)《新唐书》卷三十七《地理志》,第966页。兴平军乃唐军阻止安史叛军的主要力量,后为凤翔节度使所辖,军中多有乐营安置乐工。眉县以其地处京畿之域、军事地位显著而成为流散乐工途经或流落之地,这些乐工或为原来京畿之乐户,或为政治叛乱中的流亡者。无论是哪一种,乐户在眉县地区的活动,都有可能形成一种地方记忆。

眉县与教坊之“历史记忆”并不止于此。晚唐五代时期,眉县地区曾一度被岐王李茂贞所割据,而有意思的是,李茂贞此人与教坊之渊源颇深。史载:“岐王李茂贞不贵文士,故其俗以狗马、驰射、博奕为豪。”(40)陆游:《南唐书》卷五《常梦锡传》,收入《五代史书汇编》第九辑,杭州:杭州出版社2004年,第5518页。李茂贞以“狗马、驰射、博奕为豪”当为教坊专掌之俳优杂技一类,崔令钦《教坊记》中就记载了舞马、戴竿等杂技艺术,并有《放鹰乐》《放鹘乐》《狮子》等相关的教坊曲调名。此外,李茂贞与教坊乐人、优人的往来也见载于史籍。据孙光宪《北梦琐言》“披褐至殿门”条载:

先是,茂贞入阙,焚烧京城。是宴也,俳优安辔新号茂贞为“火龙子”,茂贞惭惕俛首。宴罢有言:“他日须斩此优。”辔新闻之,因请假往凤翔,茂贞遥见,诟之曰:“此优穷也,胡为敢来?”辔新对曰:“只要起居,不为求救。”茂贞曰:“贫俭如斯,胡不求乞?”安曰:“近日京中但卖麸炭,可以取济,何在求乞?”茂贞大笑,而厚赐赦之也。(41)孙光宪:《北梦琐言》,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290页。

《类说》引《纪异录》载此事称“昭宗教坊安辔新从事岐帅李茂贞”(42)曾慥:《类说》卷十二《纪异录》,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0年,第208页。,据此可知安辔新为教坊乐人。眉县一直是李茂贞政权的核心区域,教坊乐人安辔新既然能从事李茂贞,加之凤翔府原有教坊遗迹,李茂贞据岐政权与教坊有关的“历史记忆”就显得更为鲜活而有力了。据此,地方割据政权下,教坊乐工的流散与聚居,必然对当地造成一定程度的教坊文化渗透,这也可能成为教坊村由来之直接渊源,并最终以一种地名之“历史记忆”传承下来。

结 论

教坊在唐代不仅作为一个音乐机构而存在,更是一种音乐文化的体现。眉县地区这种历史悠久的教坊文化积淀极有可能成为眉县教坊村形成的历史渊源。 本文在历史文献梳理的基础上,结合地名学与考古学的成果,推测眉县凤泉汤有唐玄宗随驾教坊之遗迹;通过“府县教坊”与“诸州散乐”之辨析,得出只有“府县”的地方音乐机构才能称为教坊的建制规律,进一步推出眉县教坊或为府县教坊遗存的可能;针对唐代地方乐户之地理分布考察,寻找到不少唐代乐户在眉县地区的活动痕迹。这些关于教坊的历史遗迹和特殊的“历史记忆”对我们研究眉县教坊村之形成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线索,使我们得以利用历史演绎推论之方法,来还原其地名形成的真相。这对于目前仍“踌躇不前”的古代音乐史研究领域,不失为一种合理的、可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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