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档案局运行保障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张凤刚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从全省全局的层面对“十四五”时期云南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发展指标和主要任务进行了设计和谋划。档案保障工作是确保档案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实现的物质基础和根本条件。“十四五”期间档案保障工作要坚持系统观念,聚焦高质量发展,加强科学统筹和超前谋划,注重科学化、精细化、集约化管理,增强档案保障能力和管理效能,促进档案治理体系、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助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档案基础设施设备是保障档案科学安全管理的物质基础和前提条件。档案保障服务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就是要以建设符合国家标准、满足档案科学安全管护要求的档案馆库为核心,加强档案基础设施设备建设,要启动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力争将新馆建设成为区域划分界定明确、功能布局科学规范、模块设计安排合理、档案人员流线清晰顺畅、运行管理便利快捷,建筑造型富有特点,特色鲜明的全国一流档案馆。要针对部分州市档案馆面积狭小,库容饱和,建筑功能不全,达不到国家标准要求以及个别州市档案馆“有馆无库”的实际,推动建筑面积和功能未达到国家标准及难以满足工作需要的档案馆实施新馆建设或改扩建。要推动已完成新馆建设的档案馆配齐配全档案装具等必要的保管保护设备。推动存在安全隐患或不达标的机关、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档案馆(室)按照《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实施改造或搬迁,同时配备和更新必要的保管设备,改善档案保管基础条件,确保档案安全。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开发区)通过新建或改扩建,建设符合安全保管规范的档案馆库。要鼓励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建立面向社会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档案馆库,提供安全可靠的档案保管、寄存服务。要推动村(社区)设立符合安全保管需要的档案保管场所并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
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到四个“好”,搞好两个“服务”,离不开档案馆库及其配套的相关设施设备的建设。在“十四五”期间,省级档案部门抢抓机遇,力争启动省档案馆新馆建设,将新馆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全国一流档案馆,夯实档案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引领全省档案工作科学、向好发展。档案部门应以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契机,针对自身馆库建设功能不齐,设施设备不足的问题,争取项目支持,在全省范围内完成一批面积和功能、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综合档案新馆,改造或搬迁存在安全隐患或不达标的档案室,设立符合安全保管需要的机关及乡镇村(社区)档案保管场所。同时提高档案安全管护能力,为新建的档案馆配齐配全必要的档案箱柜、密集架、真空充氮杀虫、恒温恒湿、消防、安防、空调机房、配电及动力环境监控等保管保护设备,并做到及时配置和更新必要的保管设备,实现档案基础设施设备有保障,档案安全治理有实效局面。
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是档案事业的根基,也是档案保障工作的出发点和第一要务。档案保障要服务档案安全体系建设,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底线思维,依据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馆安全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要求,深入开展档案安全风险排查,认真梳理查找风险隐患点,全面完成档案馆(室)风险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内控制度,健全风险隐患控制措施,综合研判档案工作面临的隐患和风险,确定确保档案安全的保障需求,提高档案安全风险防范和保障能力,切实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档案安全保障体系,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发生的概念,最大限度地确保档案的安全。要加大对档案信息基础设施设备和安全防护相关软硬件配备的保障力度,加强对数字化加工和电子档案接收等场所和过程的物防和技防保障,为健全档案网络、档案信息系统和档案数字资源安全保密防护体系,保障系统可管可控和数据安全可靠提供物质保障和管理支撑。
为推动档案事业优质高效发展,各级档案部门应因地制宜,科学借鉴,发挥区位优势,让档案安全工作与本地区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保障措施落实落地。针对档案馆安全责任重、专业设施设备多、技术要求高等特点,按照《云南省省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实行)》,合理规划维保等级,将房屋养护维护、给排水设备运行维护、供电设备监控维护、弱电设备运行维护、空调系统运行维护、消防系统维护、安保、保洁、绿化等运行保障事项纳入物业管理工作,通过物业服务采购,减少本级管理人员,统筹优化资源,降低运行成本,提质增效,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将网络设备、机房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安全设备、音视频档案设备、终端设备、系统软件、应用系统、档案数据、密集架、真空充氮杀虫、屏蔽机房配电及动力环境监控、网站运行维护等专用设施设备,委托服务优质的维保单位,合理划分权责,确保专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减少人为因素,降低人力资源成本,进一步提高档案保障工作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