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林
中国的音乐发展最早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这一时期的音乐主要为宗教和政治服务。夏、商时期,自然鬼神崇拜和上帝天命意识在社会中十分普遍,据《尚书汤誓》中记载:“顺天意天命而为,方可成功;反之,则必定会导致失败。”到了西周时期,强烈的“忧患意识”,促使统治者开始去建立一套维护奴隶制社会秩序的礼乐规范,试图把以血缘性为基础的祖宗崇拜,发展为以政治和道德为核心的价值准则,将外在性的天神崇拜转变为内在的道德约束。据《论语》中记载:周公“制礼作乐”,以“礼”纲纪天下,把“礼”当作维护社会秩序的主要规范。周朝的“礼节”和“音乐”紧密联系,统治者对音乐的社会功能非常重视,他们严格规定了应用音乐的等级制度,从乐器的使用,乐队的规模,编队的方位都分了等级。这时的“音乐”主要服务于统治阶级,被称为“道德”。而音乐本身的艺术价值被忽视,音乐技术被视为是下贱的。周朝设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所了艺术机构,由“太司乐”任首席领队,主要负责音乐的管理、教育和表演等。该机构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音乐艺术学校,它为中国音乐的专业发展打下基础,为中国的艺术教育开辟了先河。
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经历大变革,从此中国逐步进入了封建社会时期。此时,西周“礼乐”制度受到严重冲击,社会上出现了众多学派,其中以儒家、墨家、道家和法家最为著名,他们站在不同的立场和角度,根据各自的利益倾向,提出了不同的音乐价值观念。
儒家继承了西周的“礼乐”思想,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儒家把“仁”作为社会道德价值的最高准则,强调每一个人都应该追求“君子”的人格,坚持“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十分重视仁义道德和艺术教育,他建立了私学,广收弟子,重视“六艺”教学。孔子善于弹琴和唱歌,他编著了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收录了大量古代民歌和文人作品。《诗经》共分为三个部分,其中,《风》反映了奴隶社会各地的人民的真实生活;《雅》从维持旧的统治阶级的利益出发,反映现实,揭发当政者的昏庸暴虐,描写受迫害者的痛苦和农业生产等;《颂》是歌颂统治阶层的诗歌,主要用来颂扬统治者的功德。孟子是孔子思想主要继承者,他认为,“人性本善,善就是美”,人的审美具有社会的普遍性,音乐的审美活动不属于少数人,而属于整个社会。荀子的音乐观念与孔、孟有很大的区别,他在《乐论》中指出,音乐,就是快乐的意思,是人的精神生活必不可少的,所以人不能完全没有音乐。人的声音、行为、性格以及精神上的变化都可以通过音乐表现出来,表现出来后必须要加以引导,否则就可能混乱,所以古人创作了《雅》和《颂》的音乐来引导人们。荀子认为,聆听优秀的音乐能使人的愉悦,是人民天性的需求;所以采取“礼乐”的观念去教育人民,这也符合大自然规律的。儒家思想影响中国历史两千多年,在不同朝代所体现的重要性有所不同,但它一直贯穿中国的历史,直到今天,世界各地兴办“孔子学院”,学习儒家的礼乐思想。
墨家将“义”作为最高的价值观念和追求,认为“万事莫贵于义”。墨子反对儒家的“礼乐”思想,他提出了“非乐”的政治主张。墨子认为,百姓在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下,不具备审美和享受音乐的条件,儒家的乐教思想对改变百姓生活没有帮助,没有实用价值。墨家的音乐哲学思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虽然在谴责贵族追求奢华的生活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但它却忽略了音乐的积极性,蔑视了人在现实生活中对于音乐的精神需求,因此,墨家的音乐思想对后世并没有产生积极的影响。
道家以“道”为核心概念,追求唯物主义的价值观。老子说“大音希声,大象无形”,他把音乐与天地万物联系在一起,认为外在的形式和技巧是无法表现“大美”的,任何一种艺术的表现方式和技巧都是有其局限性的。道家的哲学思想从根本上讲,是和中国封建没落贵族的意识相联系的,它的阶级观念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所以,道家哲学的推论结果,只能理解为对自然界的一个重复循环过程,虽然它的音乐思想是消极的,但是对古代落魄的文人音乐发展却产生巨大的影响。
法家的价值观是崇尚法治和权利,是一种功利主义价值观念。法家认为音乐艺术必须要为政治服务,而现存的许多音乐对政治没有帮助,于是便轻易地否定了音乐的审美创造。法家要求音乐一定要宏大,威严,气势磅礴,并以此来展现统治阶级的无上权力。
上述儒、墨、道、法四大学派,对于音乐的主张有着不同的观点,对于音乐的审美和社会功能的理解大相径庭。他们是不同阶级利益的代表,,他们的音乐价值观在中国音乐史和哲学史上都占有重要地位,但他们也有一定历史的局限性,法家学派反对儒家的“仁义治国”和道家的“无为而治”;墨家学派反对音乐;道家学派的音乐思想脱离社会现实,与当时的社会发展和文化认同感严重脱节。因此,纵观整个中国古代社会中的所有思想学派,唯独儒家的音乐思想长盛不衰。
秦朝时期,统治者借助法家思想治国,在音乐上追求宏大威猛的气势,以彰显统治者的权利。秦始皇设立了专门的音乐机构——“乐府”,汇集各国音乐,为宫廷服务。由于秦朝短暂灭亡,乐府机构在汉代才得以发展。汉朝时期,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主张采用儒家“六艺”观念教育国人。汉武帝重视音乐教育,进一步完善“乐府”机构。据有关资料显示,在汉“乐府”中,音乐家多达1000多人,他们负责民歌的采集、曲词写作、音乐表演以及传统乐器的设计制造等。汉代最著名的音乐体裁是“相和歌”,其演唱形式是由演唱者自己击打“节鼓”与伴奏人员相和。汉代盛行鼓吹乐,由吹管乐器和打击乐器混编表演。汉代的乐器种类丰富,常用的伴奏乐器有笛、萧、笙、角、节鼓、茄,琴、瑟、筝、琵琶等乐器组成,特别是“琴”十分流行,被士大夫阶层称为“六艺”之一,直到今天,在中国的素质教育中“琴”依然排在了首要位置。
东汉末年,儒家思想逐渐受到冲击。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儒家思想独尊的地位不断受玄学和佛学挑战。当时的中国处在一个政治混乱,战乱不断,经济崩溃的历史时期。正是在这种乱世之秋,艺术家们打破禁锢,充分发挥自我探索精神,开始了独立的艺术创作之路。此时音乐艺术的发展趋于多元化,艺术形式丰富。嵇康是这一时期著名琴家、音乐理论家和美学家。他在《声无哀乐论》中提出了独到的音乐美学思想,他认为“音乐”本身就是一种客观存在的声音,“情感”本身就是一种由主观而产生的内心感受,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音乐和自然界的声音一样,只有好听与不好听的区别,而与情感无关。嵇康非常敬佩老子和庄子,曾自述说:“老子、庄周,吾之师也。”他推崇道家玄学思想,极力反对儒家所推崇的礼乐制度。他也否认艺术美与人类情感之间的联系,否认音乐的社会意识形态,否认音乐与人类在日常生活中的相互作用。从理论上来讲,“声无哀乐论”的音乐美学思想是有问题的,但这并不影响嵇康的美学历史地位。他重视音乐本身的艺术审美,反对音乐为政治服务,开辟了音乐美学的新领域,为现代音乐美学的研究做出了重大贡献。
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在中国得到发展,隋唐时期的更是达到了鼎盛。佛教自从传入中国就开始与儒家等主流价值观展开论战,由于佛教倡导禁欲主义价值观,有利于封建统治,很快发展起来,并与其它价值观交叉融合,相互吸收,相互影响。随着佛教思想的广泛传播,宗教音乐和歌舞在唐朝时期迅速发展。宗教信徒为了达到广泛宣传和弘扬佛教文化的目的,经常使用当地的民间民俗音乐进行改编和创新,并在其中加入了有关于宗教的题材,作为吸引和引导信徒的手段和工具。另外,佛教还定期举办祭祀性仪式和活动,号召人们用音乐、戏剧、杂技等艺术形式参与到其中去。所以说,佛教思想促进了民间音乐的发展,对于保存和传播古代的音乐、歌舞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正是在佛教音乐的推动下,唐朝以后的音乐逐步从统治者的高墙内走向社会,音乐艺术的特点也越来越民间化和世俗化。
唐朝十分注重音乐教育,设立了专门的音乐教学机构,主要包括太乐署、鼓吹署、教坊、梨园和小部音声等部门。各部门分工明确:太乐署负责音乐艺术教育、专业考核和艺术表演等工作;鼓吹署负责监督和执掌卤簿,重点培育礼仪音乐和负责宫廷统治者的私人仪式活动;教坊是教务部门,领导专业乐师和管理教学。教坊的教学工作繁重,教学内容丰富,包括民间歌舞、百戏、器乐等。梨园是培养和选拔音乐人才的机构,负责传习法曲。“法曲”的种类丰富,包括歌曲、舞蹈和乐器演奏等。唐玄宗善于作曲,所创作的新作品大多属于“法曲”,常交给梨园演奏。他亲自坐镇内廷梨园执教,帮助梨园培养出一大批著名的音乐家。小部音声是专门培养少儿的音乐机构,负责音乐的传承和人才的输送。唐朝的音乐教育机构规模庞大,功能齐全,其教育、表演和管理等水平都达到了历史高峰,为后世的音乐教育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北宋至明代中叶,理学思想兴起,传统价值观的发展出现了复古现象。以周敦颐、程颢、程颐和朱熹等为代表的理学家,把儒家的道德价值观念绝对化,把它提高到了“天理”的高度,使得以“存天理,灭人欲”为核心的价值观念问世,由此也就复古了汉代以来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道德价值观体系。程颢、程颐和朱熹的理学思想,被称为“程朱理学”。程朱理学反对佛家和道家的虚无主义思想,主张儒家的伦理道德准则,同时又借鉴或吸收道家思想里有关论述,并以此来作为“新儒学”观念的重要素材。朱熹受儒家礼乐思想的影响很深,他从“六艺”的角度论“艺”,肯定了音乐的功能,认为音乐对人的道德和行为教育具有重要作用。他几乎继承了“雅乐”派中所有比较极端的观点,他的复古思想很突出,他的“唯心主义”音乐思想,对封建社会的统治阶级和文人影响很大,但对于劳动人民的音乐实践影响甚小。
宋代的音乐艺术发展,基本上是沿袭唐代的音乐体制,音乐机构被继承了下来,但功能和规模都有所下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进步,音乐的书谱得以编撰和保存,乐律的理论进一步得到完善,乐器的制造技术水平也得到显著的提高。这些成果推动了中国音乐的专业化发展道路。宋代的统治者受“新儒学”观念的影响,不但注重音乐的政治和社会功能,而且还非常重视音乐的娱乐和审美功能。音乐艺术表演不但要强调外部的礼仪规范,而且还要注重其内在的审美,以及情感的抒发和体验。此类音乐观念的产生和发展,是对中国古代儒家音乐审美思想的一次重大补充。这一时期,社会上出现很多艺术团体,他们经常在“瓦市”“勾栏”等场所表演艺术,积极推动了民间音乐和民俗音乐的发展,提高了市民的精神生活,促进了音乐的审美体验。
明清时期传统价值观念逐步走向没落,宫廷音乐衰退,民间娱乐性音乐逐步发展壮大,音乐的发展趋于世俗化,民间歌舞、小曲、说唱音乐和戏曲等音乐种类丰富,民间艺人和广大群众的音乐活动非常活跃。同时,随着音乐文化的繁荣和印刷技术的提高,大量的音乐作品被传承下来,它们是今天研究中国古代音乐文化发展的宝贵资料。
综上所述,中国古代音乐的形成与发展和传统价值观念的演变有着密切的关系,它随着历史的发展,政权的更替,政治的变革和经济的兴衰而不断的发展或演变。它的社会功能和艺术特点,充分体现了当时社会的普世价值,它是见证历史的活化石。它从远古时期的为宗教和政治服务,逐步走入民间,服务于民。它为当代的音乐发展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