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伦理意蕴

2021-11-25 19:51朱海林
伦理学研究 2021年4期
关键词:健康权伦理共同体

朱海林

“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是中国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球、卫生健康危机笼罩世界的“至暗”时刻,为构筑全球抗疫统一战线、共同应对人类“共同敌人”而发出的倡议。作为全球抗疫的经验总结和建设健康世界的深远谋划,这一倡议既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又深蕴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以共同应对全球性卫生健康问题和公共卫生危机为基本主题,以尊重世界各国人民平等生命健康权为价值主旨,以共商共建共享为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伦理原则,体现和贯穿着人类生命健康与生态安全一体化的价值追求,本质上是一种内蕴伦理意涵、伦理精神和伦理价值的伦理共同体。

一、尊重世界人民平等生命健康权的价值主旨

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是面对新冠疫情对人类生命健康的巨大威胁,为联合世界各国和各国人民团结抗疫、维护人类生命健康而提出的理念。把人类生命健康放在第一位,尊重世界各国人民的平等生命健康权,共同维护世界各国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是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根本出发点和价值主旨。

人的生命健康既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最基本的目标;它既是一种人类永恒的共同价值追求,也是一种超越国界和种族、人人应该平等享有的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目前,很多国家的宪法或法律都有关于尊重和保障人的生命健康权的规定。比如,德国基本法第1 条就规定“人的尊严不得侵害”,德国民法典把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自由权、姓名权作为五种人格权予以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把生命权、健康权与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作为人格权的具体内容予以明确规定。生命健康权的主体是所有人,“只要是伦理意义上的人,都应该享有健康权”[1](P129),主体完全平等是生命健康权的本质特点。生命健康权无关种族、国界和社会发展程度,也无关性别、年龄和职业,生活在地球上的每一个成员都应该享有平等的生命健康权,每一个成员的生命健康权都应该受到尊重和平等对待,各国都应该为每一个成员提供平等的生命健康保障。世界卫生组织的“人人享有健康权”战略,我国的“人人享有卫生保健”政策,都充分彰显了人民生命健康权的普遍性和平等性。

尊重和保障世界各国人民的平等生命健康权,不仅需要各国自身通过相应的宪法和法律保护、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努力来实现,而且需要世界各国和各国人民团结合作,通过构建一定的国际合作机制来促进。特别是面对全球性卫生健康问题和公共卫生危机,世界各国和各国人民结成统一战线团结应对是保障各国人民生命健康权的必由之路和人间正道。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正是基于生命健康的终极性意义和价值,以共同维护世界各国人民的生命健康为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的伦理共同体。尊重和保障世界各国人民平等的生命健康权不仅是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根本初衷和价值主旨。

中国既是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的倡导者,也是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践行者。从中国的抗疫实践看,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内蕴的尊重世界人民平等生命健康权的价值主旨具体体现在对中国人民、世界各国人民特别是“极度脆弱”国家和地区人民生命健康权的尊重和保障上。

首先,在国内疫情防控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生命至上,尊重和保障每一位社会成员的平等生命健康权。面对新冠疫情对人民生命健康的严重威胁,中国政府在领导和组织全国抗击新冠疫情斗争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生命至上,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全力佑护全体人民的生命健康。一方面,在人民生命健康与经济发展之间果断做出人民生命健康优先的价值选择,通过实施科学的防控措施,在较短时间内基本控制住国内疫情,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健康。另一方面,坚持生命平等,不惜一切代价抢救每一位患者的生命。不论民族、职业、户籍,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在华的外国人,不论是刚出生不久的婴儿还是百岁老人,对感染者都做到尽收尽治、一视同仁。截至2020 年5 月31 日,“全国确诊住院患者结算人数5.8 万人次,总医疗费用13.5 亿元,确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约2.3 万元。其中,重症患者人均治疗费用超过15 万元,一些危重症患者治疗费用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全部由国家承担”[2]。

其次,在全球抗疫中坚持生命高于一切,尊重和保障世界各国人民的平等生命健康权。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不仅充分体现了对中国人民生命健康权的尊重和保障,也充分体现了对世界各国人民生命健康的守望和关照,是对世界各国人民生命健康负责的人类健康理念的提炼和表达。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国定期向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通报疫情信息;通过与国际组织、有关国家开展疫情防控交流活动、举办英文专题发布会、在媒体上开设疫情防控专栏等多种方式与国际社会共同分享疫情信息和防控经验;中国积极与世界卫生组织、有关国家共同分享科研数据信息,在溯源、检测、治疗药物及疫苗等方面与国际社会开展积极交流与合作;中国国家卫健委汇编的防控和诊疗方案,及时分享给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中国主动与韩国、日本以及东南亚、欧洲、非洲等地的很多国家携手构建联防联控机制;中国十分重视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战“疫”中的领导作用,倡导在世界卫生组织的框架下完善应对重大突发性国际公共卫生事件的国际合作机制,共同构建全球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同时,中国尽己所能向世界卫生组织捐款、向很多国家以及国际和地区组织提供各类紧急援助。“中国倡议”和“中国行动”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在维护人类生命健康、尊重和保障世界人民平等生命健康权方面贡献的智慧和力量,是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具体实践。

最后,深度关切“极度脆弱”国家和地区的抗疫斗争,尊重和保障“极度脆弱”国家和地区人民的平等生命健康权。尊重和保障处于社会最不利地位的“极度脆弱”群体的生命健康权既是尊重和保障人民平等生命健康权最集中的表现,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民平等生命健康权最大的难点。就一国而言,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医疗卫生资源总是处于相对不足的匮乏状态。在这样的情况下,尊重人的平等的生命健康权并不意味着完全平均分配,但这种不平均,“只有在他们最终能对每一个人的利益,尤其是对地位最不利的社会成员的利益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才是正义的”[3](P16)。就世界而言,“极度脆弱”国家和地区的抗疫斗争是全球抗疫制胜的关键一环。只有“极度脆弱”国家和地区的抗疫斗争取得胜利,才是抗疫斗争的最终胜利;只有“极度脆弱”国家和地区的人民生命健康权得到尊重和保障,才是人类生命健康价值目标的真正实现。为此,2020 年3 月联合国启动实施了旨在帮助世界上最脆弱的国家抗击新冠疫情的“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人道主义应对计划”。在启动仪式上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我们必须帮助那些极度脆弱的人——数以百万计最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人”。中国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努力为“极度脆弱”国家和地区提供力所能及的各种援助:“中国已为受疫情影响的发展中国家抗疫以及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20 亿美元援助,向150 多个国家和13 个国际组织提供了抗疫物资援助,为全球供应了2800 多亿只口罩、34 亿多件防护服、40 多亿份检测试剂盒。中非建立了41 个对口医院合作机制。”[4]2021 年5 月21 日,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健康峰会上的讲话中还宣布:“中国将在未来3 年内再提供30亿美元国际援助,用于支持发展中国家抗疫和恢复经济社会发展。”[4]这一切都充分展现了中国在全球抗疫中的责任担当,展现了中国对世界人民生命健康权的尊重和平等对待,展现了全球团结战“疫”的人类伦理之善。

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伦理原则

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核心是加强全球卫生健康治理合作。尊重世界人民平等生命健康权的价值主旨最终必然体现和落实到全球卫生健康治理合作的现实实践上。在全球性卫生健康问题和公共卫生危机面前,世界各国只有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卫生健康治理国际合作,才能共同维护人类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才能真正把尊重和保障世界人民平等的生命健康权落到实处。从这一视角看,“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代表和引领着全球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团结应对全球性卫生健康问题和公共卫生危机、共同维护世界人民平等生命健康权的愿望和潮流。2020 年3 月,习近平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上强调:“当前,国际社会最需要的是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团结应对,全面加强国际合作,凝聚起战胜疫情强大合力,携手赢得这场人类同重大传染性疾病的斗争。”[5]《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应对新冠肺炎特别峰会声明》明确表示:“应对疫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全球行动、团结和国际合作。我们坚信,通过密切合作,我们必将战胜困难。”[6]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也指出,“现在我们需要与病毒抗争,而不是人人自危;现在我们需要各国努力,而不是袖手旁观;我们必须团结一致,而不是污名化”[7]。

不容否认,当前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仍然面临诸多挑战,在全球合作抗疫中仍然存在不少“杂音”。如有的国家仍然坚持单边主义和“本国优先”,无理要求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专门为本国服务,甚至不惜采取“毁约”“退群”等手段,肆意破坏国际抗疫合作;有的国家凭借自身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优势,采取“逆全球化”“去全球化”策略,限制卫生健康领域科技成果的全球共享,对重要药品实施专利垄断,加剧全球公共卫生产品供给不足;有的国家坚持意识形态偏见,借新冠疫情对中国污名化,把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议题“政治化”,炒作针对中国的各种“阴谋论”。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也是针对各种错误行径,主张超越地域种族、历史文化、政治制度差异和意识形态分歧,从疫情防控和维护人类生命健康本身的需要出发提出的促进全球卫生健康治理合作的中国方案。

“我们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不断改革完善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各国携手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8](P533)作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卫生健康领域的具体行动,作为促进全球卫生健康治理合作的中国方案,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也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和原则,即由世界各国和各国人民共同商量、共同构建全球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共同分享全球卫生健康治理成果;主张世界各国在平等对话的基础上形成价值共识,共同寻求应对全球性卫生健康问题和公共卫生危机的方案,共同维护人类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可见,共商共建共享作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理念和原则,也是体现和彰显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价值共赢的伦理原则。

共商是全球卫生健康治理合作的起点,也是实现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价值共赢的重要基础。全球性卫生健康问题和公共卫生危机是事关人类向何处去的重大问题。既然是全人类生死攸关的共同问题,就不能由一个或少数国家来决定,而应由世界各国和各国人民共同商量、共同选择、共同决定。无论是疫情形势的研判、政策与行动的协调,还是公共卫生资源和利益的分配,都只有坚持“共商”原则,走多边主义的合作之路,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世界各国虽然存在历史文化、政治制度、意识形态以及发展程度和水平等方面的诸多差异,但都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和国际交往中的平等主体。“任何国家都没有包揽国际事务、主宰他国命运、垄断发展优势的权力,更不能在世界上我行我素,搞霸权、霸凌、霸道。”[9]“共商”作为全球卫生健康治理合作的基础和起点,体现了多边主义和平等交往准则,内蕴着对话协商、求同存异、凝聚共识的伦理路径,具有浓郁的“商谈伦理”意蕴。哈贝马斯的“商谈伦理学”主张把道德判断建立在以交往为基础的交互主体性上,认为真正的道德判断的普遍化原则应该建立在主体间的理性交往达成的共识和主体间的商谈达成的普遍同意上。把商谈伦理扩展到国际交往层面,它告诉我们,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忽视国际交往主体多元化的客观事实,不能否认世界各国无论大小、贫富、强弱都是国际交往平等主体的地位。只有建立各国间的平等沟通和协商机制,通过共同商量达致价值共识,才可能找到共同的解决方案。那种以本国为中心、把本国的价值观念作为普遍性真理的做法在今天的国际交往中是行不通的。

共建是全球卫生健康治理合作的核心,也是实现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价值共赢的根本途径。应对全球性卫生健康问题和公共卫生危机,必须在世界各国和各国人民共同商量、共同选择、共同决定的基础上,共建全球卫生健康治理机制。它主要包括:一是全球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全球公共卫生监测预警、联合响应、联防联控;二是疫情防控沟通和协调机制,包括互通疫情信息和科研成果、交流防控经验、开展诊疗方案和技术等领域的合作;三是全球公共卫生资源保障体系,合理配置全球公共卫生资源。全球卫生健康治理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家、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多种行为体采用相互协调的方式,通过具备约束力的国际制度,来促进和保护人类的健康”[10](P26)。作为全球卫生健康治理的一项伦理原则,“共建”体现了多边主体的团结合作机制,即充分发挥国家、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等各类主体的作用,各类主体各司其职,共同承担全球卫生健康治理责任,具有浓郁的“责任伦理”意蕴。

其中,国家是国际关系中最重要的行为主体,是政府间国际组织成立和发挥作用的基础,也是全球卫生健康治理最重要的主体。在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中,国家的责任集中到一点是既对本国人民的健康利益和健康福祉负责,又对世界各国人民和人类的健康利益和健康福祉负责,即在领导和组织本国的卫生健康治理、维护本国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福祉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全球卫生健康治理,支持和配合世界卫生组织的工作,为世界各国疫情防控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维护和增进人类健康福祉。世界卫生组织作为联合国负责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专门机构,是卫生健康领域最权威、最专业的世界性政府间组织,其核心职能是“就对卫生至关重要的事项提供领导并在需要联合行动时参加伙伴关系;制定研究议程,促进开发、传播和应用具有价值的知识;制定规范和标准并促进和监测其实施;阐明合乎伦理并以证据为基础的政策方案;提供技术支持,促进变革并发展可持续的机构能力”[11]。在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中,世界卫生组织的责任是领导和协调世界各国应对全球性卫生健康问题和公共卫生危机。此外,世界银行、泛美卫生组织、欧盟、东盟与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上海合作组织等世界性、区域性组织和多边机制以及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等其他组织在卫生健康治理国际合作中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

共享是全球卫生健康治理合作的目标,也是全球卫生健康治理价值共赢的实现。共享是共商和共建的目的。从内容上看,共享作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一项伦理原则,既包括宏观层面的全球卫生健康治理成果的共享,如全球性卫生健康问题和公共卫生危机的成功应对、全球公共卫生安全体系的完善以及健康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社会环境等,世界人民共同享有可能的最高水平的健康标准;也包括微观层面重大疫情信息、抗疫资源、经验和科研成果等方面的共享。共享本身既是一种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也是一种美德和伦理目标。作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伦理原则和道德要求,共享的基本内涵与要求是世界各国和各国人民都具有共同享有生命健康和全球卫生健康治理成果的平等权利。作为一种美德和伦理目标,共享要求最大限度地实现全球卫生健康治理成果、公共卫生资源和利益的共享性,即全球卫生健康治理成果、公共卫生资源和利益能够为全人类共同享有,世界各国和各国人民都能从中受益。可见,共享作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伦理原则也内在地蕴含着伦理正义的理念和要求。伦理正义是“公正合理的伦理精神与规范秩序,以及在这种伦理规范秩序的有效规导下所形成的人与人、人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公平相待的社会伦理规范”[12](P97)。共享的伦理正义理念是全球卫生健康治理的伦理基础,是协调世界各国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凝聚全球力量团结应对全球性卫生健康问题和公共卫生危机的价值基础和道义根据。在全球卫生健康领域,共享的伦理正义理念集中表现为分配正义,即全球卫生健康治理成果、卫生健康资源和利益在各国间的分配应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正义原则,强调欠发达和落后国家及其人民也应享有平等的生命健康权,因而也应分享全球卫生健康治理成果、健康资源和利益。

三、人类生命健康与生态安全一体化的伦理方案

人类生命健康与生态环境密不可分。卫生健康问题早已不是孤立的卫生健康领域的问题。它不仅与各国经济、政治、文化以及国际关系和国际秩序等因素密切相关,也与人类赖以依存的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紧密相连。作为以尊重世界各国人民平等生命健康权为价值主旨、以共商共建共享为伦理原则的中国方案,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既是中国和全球团结抗疫、维护人类生命健康的经验总结,也是建设健康世界、共同佑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的根本大计,是内蕴人类生命健康与生态安全两个基本价值目标、体现人类生命健康与生态安全一体化价值追求的伦理方案。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告诉我们,建设健康世界、实现人类永续发展必须突破和改变把人类生命健康与生态安全、人与自然、生态利益与生态责任独立和割裂开来的思维和做法,转而从人类生命健康与生态安全一体化的整体性健康与安全视角出发,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利益与生态责任相统一的生态正义理念来认识和处理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问题。

首先,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内蕴和体现着对人类生命健康和生态安全一体化的理解,是对割裂人类生命健康与生态安全统一性的思维和做法的矫正。习近平在第73 届世界卫生大会视频会议开幕式上呼吁各国携起手来,“共同佑护各国人民生命和健康,共同佑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共同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13]这是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正式完整表达。“共同佑护各国人民生命和健康”指明了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要以维护人类生命健康、建设健康世界为价值主旨和最终价值目标;“共同佑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则蕴含和体现了对人类生命健康赖以依存的生态安全的深切忧虑和行动方向,内蕴着实现生态正义和人类永续发展的道德理想。二者的统一构成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的完整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可见,作为一个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彰显人类共同价值追求的伦理方案,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内蕴维护人类生命健康和生态安全两方面的内涵,实质上是以人类生命健康和生态安全一体化为价值诉求和价值进路的命运共同体。

人类面临的生态安全问题和生态危机是随着世界工业文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出现的现代化发展悖论和现代性生态困境。随着资本主义工业化和科技的快速发展,“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生态系统遭受严重破坏,全球气候变化、物种消失、重大传染病疫情等非传统安全因素日益增多,对人类生命健康的威胁日益严重。同时,不同群体、不同地域及不同国家在自然资源占有使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上的不公正也是人类面临生态安全问题的重要根源和重要表现。从全球范围看,发达国家完成现代化以后,往往把广大发展中国家作为生态污染的转移地,把高污染的工业甚至各种工业垃圾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由此造成发展中国家同时面临现代化发展悖论和发达国家生态污染转移的双重生态困境。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作为全球团结战“疫”的经验总结和建设健康世界的长远谋划,不仅贯穿着对人类生命健康的深度关切,而且内蕴着对人类生命健康赖以依存的生态安全问题的伦理反思,是人类生命健康与生态安全一体化的伦理方案。

其次,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内蕴和体现着对人与自然一体性的理解,是对割裂人与自然统一性的思维和做法的矫正。人类生命健康与生态安全的统一性源于人与自然的一体性,人类生命健康与生态环境的密不可分是人与自然一体性的直观表现。事实上,“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14]。人本身来源于自然界,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15](P560)人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对自然界存在单向依存关系。所谓单向依存关系,即“人靠自然界生活”[16](P161),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自然界,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类;而自然界的存在并不依赖人类,没有人类,自然界照样按照自己的规律存在和演进。人类对自然界的单向依存关系,意味着人类包括生物性肉体的存在和所有活动都离不开自然界。反过来说,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也有直接而深刻的影响,并最终制约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人“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是“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16](P209)。“一切动物的一切有计划的行动,都不能在地球上打下自己的意志的印记。这一点只有人才能做到。”[15](P559)人类的实践活动会给自然界烙上自己的印记,不同程度地影响、改变自然界的面貌和气质,进而或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人类的生命健康。

“共同佑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警醒我们,维护人类生命健康和实现人类永续发展,必须清醒地认识人类自身与自然界的一体性,认识人类对自然界的单向依存关系,从而在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尊重自然的主体地位、内在价值和客观规律。为此,必须调整和改变把自然界作为征服和改造对象的“有用物”的思维,树立和增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和“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观念。工业化和科技发展使地球生态环境每况愈下、人类面临越来越多的卫生健康问题和日益严峻的生存危机的事实警醒人类,人类与自然是休戚与共的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把自然作为具有内在价值的主体来对待。同时,自然界的存在和发展有着自己的客观规律。如果人类不尊重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不注意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就会遭受自然界的惩罚。对此,恩格斯早就发出警告:“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15](P559-560)习近平也反复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17](P127)自然界对人类的“报复”直接体现为恶化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并最终深刻影响人类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最后,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理念内蕴和体现着对人与自然关系背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理解,是对割裂生态利益与生态责任统一性的思维和做法的矫正。从一定意义上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反映和体现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离不开主体之间生态利益与生态责任的正义分配。事实上,资源环境的有限性与人类发展的无限性总是一对矛盾。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既有自身特殊的国家利益,也有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目标;资源环境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既属于当代人,也属于后代人,属于世世代代永续繁衍的人类。“共同佑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告诉我们,生态利益与生态责任是辩证统一的,人类应该在保护生态环境、承担生态责任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那些把生态利益与生态责任割裂和对立起来、拒斥和无视生态责任的思维和做法,终将损害全球和自身的生态利益与可持续发展;建设健康世界、实现人类永续发展,必须在辩证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同时,公平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坚持生态利益与生态责任统一性的基础上维护和实现生态正义。

具体地说,从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角度看,维护和实现生态正义包括实现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两个方面。其中,代内公平强调一个地区和国家的发展不应以损害别的地区和国家的发展、破坏全球生态系统为代价。代内公平除涉及国家内部不同地区和人群之间的生态利益和生态责任分配之外,不同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生态责任问题尤为重要而敏感。20 世纪70 年代以来,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生态责任问题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兼顾历史公正与现实公正、使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公平分担生态责任成为生态正义的重要和敏感话题。当前,一些发达国家仍然把生态利益与生态责任独立和割裂开来,坚持“本国优先”和单边主义,罔顾发展历史、全球生态危机和自身责任,甚至采取“退群”等手段,关闭参与共同佑护地球家园的合作之门,成为“共同佑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的巨大障碍。代际公平强调代际之间生态利益与生态责任的公平分配,强调要辩证认识当前与未来、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关系,强调当代人对后代人的生态责任。“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环境下继续从事所继承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变更旧的环境。”[16](P540)因此,不同时代的人们要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注重保护地球生态环境,每一代人的发展不能对后代人的生存和发展构成威胁。

总之,中国倡导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意在倡导世界各国从生命健康与生态安全一体化的视角,超越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历史文化的差异来看待全球卫生健康和生态环境问题,从而将国家利益与全球利益结合起来,将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当代人与后代人的生态利益与生态责任统一起来,“共同佑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共同实现生态正义和人类永续发展的理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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