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凉河西蚕桑业考

2021-11-25 17:57
敦煌学辑刊 2021年1期
关键词:晋书凉州蚕桑

瞿 萍

西晋末年五胡乱华,河西虽历经五凉割据纷争却基本保持了稳定繁荣的局面,史载“天下方乱,避难之国唯凉土耳”,“中州避难者日月相继”(房玄龄等撰《晋书》卷86《张轨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222、2225页)。大量流民及避难河西的中原大族的迁入带来了充足劳动力,使这一时期河西“人口增长最为显著”(王育民《十六国北朝人口考索》,《历史研究》1987年第2期,第78页),也促进了河西文教和农耕生产的长足进步。此外,当时的河西分布着汉族与匈奴、鲜卑、羌、氐等游牧民族,各民族间犬牙交错的杂居状态引起了“民族间经济模式的趋同”(贾小军《魏晋十六国河西史稿》,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6页)。即汉族先进的农耕生产方式吸引了各游牧民族的效仿与实践,一旦其掌握政权,便很注重效法汉人,大力推行劝课农桑政策,使这一时期的河西社会经济发展呈现出显著进步的态势。除前凉、西凉两个汉族政权外,后凉、北凉、南凉的游牧民族政权同样重视农桑生产,并将其视作维持政权存续的重要经济举措,因此政府经常发布倡导蚕桑生产的政令,意在加强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监督和指导,以充分调动生产力和生产资料,最大限度提高粮食和布帛的产量,可以将这一阶段视为古代河西蚕桑业发展兴盛的关键时期。

一、五凉政权的重农政策

前凉奠基人张轨鉴于羌人起义及“鲜卑反叛”所导致的“河西荒废”局面(《晋书》卷86《张轨传》,第2221、2226页),在其凉州刺史任上将“课农桑、拔贤才”(崔鸿撰,汤球辑补,聂微萌等点校《十六国春秋辑补》卷67《前凉录一》,北京:中华书局,2020年,第782页)作为限制人口流动,稳定社会,昌明文教,恢复经济生产的基础性举措。张轨出刺凉州的时间为晋惠帝永宁元年(301),终其一生守凉州为晋土,不求自立,尊奖晋室。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废除屯田制后颁行了占田课田制土地政策,“张轨的‘课农桑’举措大概就是依据西晋课田制的要求来实行的”(吴廷桢、郭厚安主编《河西开发史研究》,兰州:甘肃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108页)。按西晋户调式“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1《食货一》,北京:中华书局,2016年,第15页),又《初学记》引《晋故事》载“凡民丁课田,夫五十亩,收租四斛,绢三匹,绵三斤”(徐坚等《初学记》卷27《宝器部·绢》,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657-658页)。这一租税政策强调了耕织并重,尽管当时的占田并无“桑田”亩数的定制,但绢、绵的户调既定,也就保证了桑田的基本数量。前凉中期张骏、张重华父子统治时,“骏亲耕籍田”,重华“轻赋敛,除关税,省园囿,以恤贫穷”(《晋书》卷86《张轨传》,第2234、2240页),积极安置中原移民,发展农桑产业。至前凉后期凉州地区桑园繁盛,后主张天锡降晋后,甚至向会稽王司马道子夸耀凉州特产“桑葚甜甘”(《晋书》卷86《张天锡传》,第2252页)。

张轨以“保据河西”(《十六国春秋辑补》卷67《前凉录一》,第781页)为战略目标实行的“课农桑”政策使“农业在河西经济构成中已占据了统治地位”(蒋福亚《魏晋南北朝经济史探》,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0页),不仅彻底扭转了汉末以来河西时常陷于萧条的经济态势,稳定了纷乱的社会局面,更重要的是为前凉以后河西各割据政权打造了一个稳定的经济基础和一套可持续推行的政策方针,使之“成为整个五凉时期一贯性的经济措施”(赵向群著,贾小军修订《五凉史》,第350页)。故有后人总结道:“凉州虽地居戎域,然自张氏以来,号有风华。”(魏收撰《魏书》卷52《胡叟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150页)

后赵、前秦、后秦等北方胡族政权统治者也多重视蚕桑生产,纷纷颁布法令劝课农桑,有的还参照汉族政权举行蚕桑仪典。羯族后赵政权疆域西抵陇山,明帝石勒尝“遣使循行州郡,劝课农桑”,并“以右常侍霍皓为劝课大夫,与典农使者朱表、典劝都尉陆充等循行州郡,核定户籍,劝课农桑。农桑最修者赐爵五大夫”(《晋书》卷105《石勒载记下》,第2735、2741页)。永和三年(347),石虎“亲耕藉田于其桑梓苑,其妻杜氏祠先蚕于近郊”;他还曾处罚不事农桑的官吏:“有田畴不辟、桑业不修者,贬其守宰而还。”(《晋书》卷106《石季龙载记上》,第2781、2764页)氐人苻坚的前秦政权一统北方后,通过“修废职,继绝世,礼神祇,课农桑,立学校”,使得“关陇清晏,百姓丰乐”。苻坚“亲耕藉田,其妻苟氏亲蚕于近郊”,身体力行地实践臣下“贱金玉,珍谷帛,勤恤人隐,劝课农桑”的谏言(《晋书》卷113《苻坚载记上》,第2885、2895、2886、2904页)。建元十四年(378)凉州刺史梁熙遣使西域,“以缯彩赐诸国王”(《晋书》卷113《苻坚载记上》,第2900页),足见前秦时河西已经具备了较强的蚕桑生产能力,才能使凉州地方官有足够的丝绸充作出使礼品。后秦于403年讨灭后凉,一度据有凉州,当时河西地区的南凉、西凉、北凉等割据政权相继俯首称臣。在占据河西东部的不长时间里,后秦凉州刺史王尚亦能“轻身率下,躬俭节用,劳逸丰约,与众同之,劝课农桑,时无废业”(《晋书》卷117《姚兴载记上》,第2987页),为时人所重。

由塞北南迁至凉州的鲜卑秃发部游牧习性浓重,是引发西晋“凉州之乱”等河西战乱局面的主要势力。至4世纪末秃发乌孤嗣位,方能“务农桑,修邻好”,采取养民务农的经济政策,使得部众渐盛,境内安定,故在其建立南凉政权后,河西胡汉大族、中原士人多有来归,为之“内居显位,外宰郡县”(《晋书》卷126《秃发乌孤载记》,第3141页)。只是与这些汉族官僚相比,当时鲜卑贵族仍一度坚持胡汉分治,即“置晋人于诸城,劝课农桑,以供军国之用”,本族则“习战法以诛未宾”(《晋书》卷126《秃发利鹿孤载记》,第3145页),这就决定了其农桑生产常有受制于统治部族掠夺人口资源的游牧习性的风险。自秃发利鹿孤后期至秃发傉檀入主武威,南凉逐渐接受汉族政治经验,“农战并修,文教兼设”(《晋书》卷126《秃发傉檀载记》,第3149页)政策稍行。

西凉李暠与张轨一样,都奉行尊奖晋室的政治策略,故能翕聚散居河西的大量南方移民。史载“初,苻坚建元之末,徙江汉之人万余户于敦煌;中州之人有田畴不辟者,亦徒七千余户;郭黁之寇武威,武威已东人西奔敦煌、晋昌者数千户。及玄盛东迁,皆徙之于酒泉。”(《晋书》卷87《凉武昭王李玄盛传》,第2263页)这就为其发展农桑提供了劳动力和生产技术保障。后主李歆当国时,主簿氾称进谏“后宫嫔妃、诸夷子女,躬受分田,身劝蚕绩”(《晋书》卷87《李歆传》,第2269-2270页),要求当权者身体力行地劝课蚕桑,以鼓励胡汉各族百姓从事蚕桑生产。

五凉中最后统一河西走廊的匈奴卢水胡北凉政权也十分重视农业生产,沮渠蒙逊在永安元年(401)自立伊始就曾下达“可蠲省百徭,专功南亩,明设科条,务尽地利”(《晋书》卷129《沮渠蒙逊载记》,第3193页)的政令,要求境内官民勤于督查,促进生产,以提高农桑产量。

高昌、鄯善等西域东部地区在五凉时代常内属于河西政权,实行郡县制。史载高昌“宜蚕”(《魏书》卷101《高昌传》,第2243页)。吐鲁番阿斯塔那墓葬群出土的社会经济类文书中保存了很多反映这一时期高昌蚕桑生产情况的资料。如从《西凉建初十四年(418)严福愿赁蚕桑券》载“严福愿从阚佥得赁叁簿蚕桑贾交与毯”(唐长孺主编《吐鲁番出土文书》(壹),北京:文物出版社,1992年,第6页)知“蚕桑券”可以作为货币等价物购买其他商品,《严奉租丝残文书》(《吐鲁番出土文书》(壹),第79页)中更有明确的“租丝”描述(杨荣春认为租丝是为了缴纳赋税,参见杨荣春《北凉手工业研究——兼论北凉的经济贸易》,《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2期,第67页),说明当时高昌蚕桑生产十分充足。又《某家失火烧损财务帐》提到“紫地锦四张”“绢经四匹”“纬经锦二斤”“蚕种十簿”(《吐鲁番出土文书》(壹),第98页)等丝织品及蚕种等蚕桑生产资料,可见其家蚕织出产颇丰。此外,墓葬所出几乎每件衣物疏都列有丝织品,如《北凉真兴七年(425)宋泮妻隗仪容随葬衣物疏》《龙兴某年宋泮妻翟氏随葬衣物疏》(《吐鲁番出土文书》(壹),第28、29-30页)中,既有丝制衣物,也有绢帛等原材料。阿斯塔那382号北凉墓葬出土的一件《差刈苜蓿文书》载“内学司丞令狐嗣……辞如右称名堕将军,当刈苜蓿。长在学,偶即书,承学桑役。”(吐鲁番文物管理所《吐鲁番出土十六国时期的文书——吐鲁番阿斯塔那382号墓清理简报》,《文物》1983年第1期,第21页)该文书由典学主簿落款签发,同意应调派遣一名长期承担学馆“桑役”的在籍军士去收割苜蓿。这就说明北凉时高昌学馆应有桑田,且有军士专门管理,类似唐代公廨田制度。按《新唐书·食货志》载“京司及州县皆有公廨田,供公私之费”,“公廨本钱,以典史主之,收赢十之七,以供佐史以下不赋粟者常食,余为百官俸料”(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55《食货志五》,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394、1397页)。这种授予各级官府公田,解决办公经费和吏员俸禄问题的制度,一般认为源自北魏均田制基础上以公田充作地方官俸禄的“职分田”(《通典》卷1《食货典一》,第19页)制度,至唐代亦与公廨田并行。需要指出的是,有关史料所记北魏职分田只言充作正式官员俸禄,并未提及是否也作官府公用。同时,上述学馆拥有桑田的现象是否属于当时高昌甚至北凉政权的定制尚不清楚,但仅就这一现象出现的时间而言,却早于北魏正式形成职分田制度约半个世纪。

二、五凉河西小农经济的恢复

河西地区魏晋五凉时期的墓葬中也出土了不少能直接证明当时丝织品使用情形的墓券衣物疏,如《建兴五年(317)正月赵阿兹衣物疏》《升平十三年(369)七月姬瑜随身物疏令》《升平十四年(370)九月孙狗女衣物疏》《庚子四年(403)九月吕皇女衣物疏》《建初十四年(418)韩渠妻随葬衣物疏》《缘禾六年(437)正月翟万衣物疏》等(贾小军《魏晋十六国河西镇墓文、墓券整理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第75、88、90、103、104、105页)。首先,这些载有丝织品的衣物疏占已知河西魏晋十六国衣物疏的绝大多数,其中有明确纪年者从魏明帝青龙四年(236)至缘禾六年(437)(“缘禾”不见于传世史籍,学界普遍认为这一多见于西北出土文献的年号属于北凉政权,因其与北魏年号“延和”音近,或是北凉曾奉北魏为正朔的表现。参见侯灿《北凉缘禾年号考》,《新疆社会科学》1981年第1期,第80-82页等),时间跨度涵盖曹魏至五凉整个时段。其次,其中所列随葬衣物总数中,各类丝织衣物成品及绢帛原料所占比重多不低,如赵双、赵阿兹、姬瑜、翟万、韩渠妻衣物疏中的丝质物品基本都达到甚至超过了衣物总数的一半,其品种从衣服、饰品到日用品,十分丰富。最后,这些衣物疏的主人既有如“驸马都尉建义奋节将军长史”姬瑜这类五凉政权贵族,又有“前凉政权掌管钱库的‘刀笔吏’”(寇克红《高台骆驼城前凉墓葬出土衣物疏考释》,《考古与文物》2011年第2期,第93页)赵双一类的文职官吏,还有更多像孙狗女、赵宜、农妇吕皇女、韩渠妻这样的普通百姓,甚至还有一些不见姓名者。可见五凉时期河西丝织品已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供应各阶层间的需求。这都足以反映当时河西蚕桑生产发展,丝织工艺提升的事实。又,汉晋民歌言当时女性“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出嫁后“左手持刀尺,右手执绫罗”(徐陵编,吴兆宜注,程琰删补《玉台新咏笺注》卷1《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43、51页)。赵阿兹、孙狗女、吕皇女等女性衣物疏中出现的刀尺、熨斗、铜针等纺织工具,喻指着古代社会“男耕女织”经济秩序中,女性普遍承担家庭蚕织生产的劳动分工,这也与同一时期河西墓葬中大量出现的采桑、丝帛图像以及刀尺、熨斗等纺织工具图像或陪葬实物相吻合(参见拙文《论宋前蚕桑图像叙事主题的嬗变》,《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2020年第1期,第26页)。

临泽县黄家湾滩墓群23号墓出土的《建兴元年(313)田产争讼爰书》是一份“记录了西晋晚期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张掖故郡吏孙香与堂兄孙发、孙金龙的田坞争讼事宜)审理过程”(杨国誉《“田产争讼爰书”所展示的汉晋经济研究新视角——甘肃临泽县新出西晋简册释读与初探》,《中国经济史研究》2012年第1期,第121页)的简牍文书,内载孙家坞舍“临藁坞各别开门,居山作坝塘,种桑榆杏柰。今皆茂盛,注列黄籍,从来四十余年”(《魏晋十六国河西镇墓文、墓券整理研究》,第71页),“黄籍”即西晋占田课田制度下“编户”的户籍册,“种桑榆杏柰”表明孙家在其占田之中专门种植了桑榆果树。贾小军认为,此案反映的“小家庭模式是西晋十六国时期河西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五凉政权肇始于西晋凉州地方官僚张氏集团,其稳定社会、恢复经济的政策措施多承晋制,故不难推测五凉政权沿袭了西晋户调制度,即以九等户制,按资产多寡、户等高低向编户征收不同数量的绢绵,从而使河西的自耕小农基本实现了“农家普遍饲蚕”(《河西开发史研究》,第116页),“家家丰足,仓库盈溢”(陈寿撰,裴松之注《三国志》卷27《魏书·徐邈传》,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739页)。这既保障了割据政权税源,也从制度层面促进了小农经济生产经营方式下农桑生产力的发展,使之成为“推动这一时期河西社会发展的真正力量”(贾小军《临泽出土〈田产争讼爰书〉释读及相关问题》,《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5期,第69-70页)。

要之,河西是汉地丝织品与蚕桑生产技术西传的孔道,汉代河西本地已出现蚕桑丝绸生产。东汉后期至西晋虽出现了像羌人反叛、“凉州之乱”等局部战乱局面,但并未真正波及河西西境广大地区,且曹魏、西晋两朝河西当局多能采取重农政策,当地蚕桑生产并未完全中断。尤其是东汉出现的大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庄园经济,后世长期成为河西蚕桑生产的主要部门。五凉时代河西政权虽频繁更迭,但并未出现旷日持久的大规模战事,社会局面尚属稳定,文教事业持续发展,加上内地移民的大量迁入,使各政权得以在保持一定政策连续性的同时,能更有效地沿袭西晋农桑并重的土地和租调制度。故此时河西编户小农的蚕桑丝织生产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另外,在河西胡汉民族长期杂居状态下,部分“诸夷子女”也逐渐汉化而开始从事蚕桑生产。在以上几方面有利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五凉时期河西蚕桑生产日渐兴盛,为后世出现“凉州绯色,天下之最”(《魏书》卷26《尉古真传》,第659页)及“闾阎相望,桑麻翳野”([宋]司马光编著,[元]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216“玄宗天宝十二载八月”,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7038页)“吾闻昔日西凉州,人烟扑地桑柘稠”([唐]元稹《元稹集》卷24《和李校书新题乐府十二首·西凉伎》,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323页)的盛景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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