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工风险分析及管控措施

2021-11-24 12:19王俊
经营者 2021年11期
关键词:甲方劳务用工

王俊

(新安江水力发电厂,浙江 杭州 311608)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企业的用工形式更加多样化,特别是各种类型的外委项目不断增多,使得人员类型复杂、风险点不断增多。企业用工管理往往还与项目采购、合同约定及实施管理等项目管理密切相关,人员管理的主体多且分散,项目管理人员往往不具备较强的识别和防范用工风险的意识及能力,容易产生管理漏洞。因此从管理全局的角度出发,企业必须完善管理制度,形成风控长效机制。

一、企业外委项目存在的用工风险点

目前,企业外委项目的用工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外委单位审核不严,外委合同管理不规范。第二,存在跨过外委单位直接管理的现象。第三,企业对外委单位劳务用工的审核把控不严,存在“钻空子”现象。

(一)外委单位审核不严,外委合同管理不规范

企业未严格审核外委单位企业及人员资质,未采用国网公司标准合同文本,合同主要内容不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不到位,项目管理资料缺失或归档不及时,可能造成劳务纠纷。

(二)跨过外委单位直接管理

企业名义上采取劳务外包或服务外包,但实际操作仍按劳务派遣的方式进行,甚至直接用工。例如在实际管理中,企业向劳动者提供员工手册,让员工定期参加管理会议;招聘时在甲方企业场所进行面试,直接决定外委单位人员去留,直接向外委单位人员发放工资;绕过外委单位项目负责人直接安排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进行绩效考核,做出处分决定。如果有以上种种现象,甲方企业可能被认定为与劳动者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承担用人单位的相应责任以及相应的行政责任或赔偿责任,主要包括同工同酬(包括加班费等)、工伤赔偿责任、劳动关系终止时的经济补偿等。

(三)对外委单位劳务用工审核把控不严

对外委单位(乙方)的资质、能力以及日常管理审核把关不严,未留下有利证据,当乙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可能会使得甲方企业被认定为与劳动者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第一,相关资质欠缺。乙方单位缺乏具备业务相关资格证书和知识能力的人员。例如,外委单位中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证书,并接受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若被查处,相关管理部门将进行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等相关行政处罚。特殊行业进行生产性外包,若承包单位不具备特殊行业许可或者资质的,甲方企业还可能被认定为与劳动者构成事实劳动关系,需要承担用人单位的相应责任以及相应的行政责任或赔偿责任。

第二,日常管理不到位。乙方单位日常管理不到位,未按照外包合同约定进行管理,使得劳动者档案、劳动合同、职工考勤、绩效考核、工资发放、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单据等管理记录缺失,就可能在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时,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证明自身主体地位以及决定的合法性。这将给甲方企业带来相关风险。

第三,应对劳动仲裁、诉讼不当。乙方单位在应对仲裁、诉讼时态度消极、措施不当,判决后不积极或没有能力承担相应处罚及赔偿责任,都会给甲方企业带来相关风险。

第四,违法转包或再分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全部或部分业务分包给第三方,而第三方存在资质欠缺、违规用工、日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会给甲方企业带来相关用工风险。

二、企业外委项目用工风险的管控措施

在明确企业外委项目存在的用工风险的前提下,相关工作人员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实际,制定出具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而具体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主要可以从用工入口管控、加强合同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及强化日常管理等四个方面入手,使风险管控更具实效性。

(一)严格管控用工入口

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公司有关用工规定,严禁使用劳动派遣用工,严禁各种形式的违规用工,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所有用工由人资部门归口管理。各用工部门应加强外委项目特别是运维类项目的用工管理,严防用工风险;要加强劳务分包管理,每年根据业务情况分析用工缺口,制订劳务分包计划,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劳务分管合同要与承接项目相对应,用工规模要与承接业务量相匹配,用工形式要符合业主单位规定和合同约定。

(二)加强采购和合同管理,提高外委单位质量

首先,在采购文件中要明确外委单位的资质要求。严禁选择资质不全、信誉不高、管理混乱、存在劳动纠纷的单位,严禁将业务外包给个人。

其次,要严格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规范费用结算方式,尽量以业务工作量、业务完成质量等方式进行结算,避免直接按照人头计算费用或直接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奖金等。

最后,在合同中,应明确以下6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外委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以及对劳务分包单位和人员提出有关要求。第二,外委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发现外委单位工作人员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有权立即进行更换,并对乙方进行考核。第三,由外委单位独立处理与其员工的劳动纠纷,甲方企业不承担相关责任,因纠纷对甲方企业造成相关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乙方应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第四,外委单位派出员工的工作服、劳保用品等由外委单位负责,可以约定用品的相应标准。第五,明确运维项目中外委人员的工作范围、时间、频次、内容等有关标准和规范。第六,明确外委单位用工要严格遵守甲方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

(三)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区分用工主体

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外委单位用工管理负责,应严格依据合同加强对外委单位的约束考核,严禁越过外委单位直接对外委人员进行管理,严防用工风险,其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在外委项目实施前,应对外委单位派出员工的劳动关系进行核实,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提供相关员工的劳动合同、社保等材料进行存档。

第二,不直接向外委单位人员发放工资、扣罚奖金等,对外委单位服务的质量存在问题或发现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的,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考核。

第三,外委单位员工的人员确定、工作安排、考勤、培训、奖惩、待遇确定等由外委单位负责,项目主管部门可依据合同提出有关要求和建议,但不得直接决定或者组织、执行;严禁在考勤单、奖金单有关单据上签字盖章,不得签订具有劳动合同性质的各种协议。

第四,经审批后,可按照制度规定对外委单位工作人员办理“出入证”、开通有关系统权限,但不得办理任何形式的“工作证”,慎重出具其他相关书面文件;出入证、安全教育、工作记录等相关资料上应明确外委项目、外委单位、人员姓名等重要信息。

(四)加强日常管理,注意留下重要证据

第一,要严控外委单位人员开通企业内部系统权限。仅允许与企业签订正式项目合同(协议)的外委项目单位的正式员工(以劳动合同和社保为准)因工作需要开通有关权限,开通范围严格限定在ERP(企业资源计划)、生产管理等必要公用系统;系统办公、内部网站等面向内部员工使用的各类系统原则上不予开通,必要时可以项目或外委单位名义设定公用账号。项目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人员资格,对开通权限的范围和必要性负责,加强对账号使用的监督管理,项目工作结束后及时撤销相应权限。

第二,企业内部组织的职工培训、劳动竞赛原则上不允许外委单位员工参加,文体活动、党团活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规避有关风险。

第三,要督促劳务分包单位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注意做好重要材料、证据的留存。

第四,要进一步增强用工风险防控意识。组织开展专项培训,加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学习,通报典型案例,增强各部门特别是项目管理部门、省管产业单位依法依规用工的意识,严格外委项目合同法律专业审核。

三、结语

企业用工管理虽然是由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归口,但其具体的管理过程涉及多个部门,特别是业务部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务必要时刻保持风险防控的意识

风险无处不在,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随着发展形势和企业人员构成的不断变化,相应的配套措施也必须及时更新、保持同步,只有这样,才能长期为企业依法合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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