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尔士和剑桥实用主义及其他问题
——谢丽尔·米萨克教授访谈

2021-11-24 22:59谢丽尔米萨克
哲学分析 2021年2期

[加]谢丽尔·米萨克 周 靖

谢丽尔·米萨克(Cheryl Misak)是加拿大多伦多大学(University of Toronto)哲学教授,曾任多伦多大学副校长和教务长;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美国实用主义哲学、分析哲学、道德和政治哲学,以及医学哲学等。她至今已出版了6部有影响力的著作,对皮尔士(Charles Sanders Peirce)、拉姆赛(Frank P.Ramsey)等人的思想,以及实用主义理论谱系有着自己独到的理解。她与剑桥大学休·莱斯(HuwPrice)教授一道,试图发展出从皮尔士和詹姆斯(William James)到拉姆赛和维特根斯坦的“剑桥实用主义”,既扩大了实用主义的思想内蕴,也带来了一种理解罗素、拉姆赛、维特根斯坦等剑桥哲学家的独特视角。

大约在2019年的年中,米萨克接受了本次访谈。访谈内容主要聚焦于对皮尔士以及米萨克本人思想的介绍和讨论,以期向国内学者介绍相关的研究工作。

周靖(以下简称“周”):谢谢你接受我的访谈。由于我近来对皮尔士哲学很感兴趣,也由于我的国外导师挪威奥斯陆大学的比约恩·兰博格(Bjørn T.Ramberg)教授经常提起你——他说你们是很好的朋友——于是我关注到了你的研究。这样一来,我们可能会多谈一些皮尔士;但这次访谈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即向中国读者大致介绍您的著作和思想,我的问题可能会显得有些“粗略”,请不要介意。首先,能向我们介绍一下你的学习和工作经历,研究领域,以及最为关注的哲学问题是什么吗?

谢丽尔·米萨克(以下简称“米萨克”):我在加拿大阿尔伯塔省(Alberta)南部的莱斯布里奇大学(University of Lethbridge)读本科时,已经开始对皮尔士哲学产生兴趣,尤为关注他的符号学理论以及真理论。而后我来到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师从伊萨克·列维(Isaac Levi)学习皮尔士认识论。不幸的是,列维在2018年11月离世,这是皮尔士研究界的一大损失。之后我来到牛津大学学习,起初师从戴维德·维金斯(David Wiggins),他是一位隐而不显的,但对皮尔士哲学有着非常深刻理解的哲学家。还有苏珊·哈克(Susan Haack)和克里斯托弗·胡克威(Christopher Hookway),他们都是举世闻名的皮尔士专家,也是我博士答辩委员会的成员。我的博士论文讨论的是皮尔士的“真”之理论,在阐述他的立场同时,试图为他提供辩护。能与这些影响深远且思想深刻的皮尔士专家们共事,我一直感到很幸运。当时我一直想在博士论文最后一章讨论皮尔士的真理论何以适用于道德判断或政治判断,但这是一个很难的问题,所以我不得不留下这一“野心”十足的课题,直到时机成熟时,我才写下《真理、政治和道德:实用主义与审议》(2000)①Cheryl Misak, Truth, Politics, Morality: Pragmatism and Deliberation, New York:Routledge, 2000.一书。自那以后,我便开始对整个美国实用主义传统进行研究,成果便是《美国实用主义者们》( 2013)②Cheryl Misak, The American Pragmatist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3.一书。我也开始对皮尔士的后继者们,例如剑桥哲学家、数学家以及经济学家拉姆赛产生了兴趣。拉姆塞在他读本科时开始阅读皮尔士作品,受到皮尔士很大的影响。我的相关研究体现在《剑桥实用主义:从皮尔士和詹姆斯到拉姆赛和维特根斯坦》( 2016)③Cheryl Misak, Cambridge Pragmatism: From Peirce and James to Ramsey and Wittgenstein,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6.以及即将出版的《拉姆赛传》④Cheryl Misak, Frank Ramsey: A Sheer Excess of Power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20.这两本书中。

周:能够向这么多的皮尔士专家学习,的确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从你的表述中,我们发现你最初是从皮尔士哲学研究开始,而后过渡到对实用主义哲学以及对其他更为一般意义上的问题的反思和诊断。请让我从一个稍微一般些的问题问起。就我所知,你和普莱斯是剑桥实用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普莱斯在2018年来访复旦大学的时候,送了你们二位一起主编的《实践转向:英国二十世纪漫长岁月中的实用主义》⑤Chery Misak, Huw Price( eds.), The Practical Turn: Pragmatism in Britain in the Long Twentieth Century, 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7.一书给我作为礼物。有别于从皮尔士、詹姆斯到杜威、米德等人的“标准”实用主义叙事,你充满洞见的《剑桥实用主义:从皮尔士、詹姆斯到拉姆赛和维特根斯坦》一书向我们叙述了一幅非常特别的实用主义理路,即,不仅将皮尔士、詹姆斯作为实用主义家族的成员,还将拉姆赛、罗素以及维特根斯坦等人纳入实用主义的谱系之内。在你看来,剑桥实用主义的独特之处是什么?它与美国实用主义有什么不同?

米萨克:美国实用主义是一个非常宽泛的传统,而(英国)剑桥的哲学家们,包括拉姆赛,与詹姆斯之辈不同,(用詹姆斯的话来说)他们不认为真理是可塑的,不认为“我们可以相信我们想要相信的东西”。拉姆赛所感兴趣的是皮尔士更为客观的(more objective)实用主义,这类实用主义认为真的信念是那种适用于我们的信念,“适用于我们”的原因乃在于它与“事物所是的多样方式”有关(It is connected with the way things are)。拉姆赛聚焦于皮尔士将信念理解为倾向(dispositional)的阐释,并对之作出了进一步的发展。信念部分体现为一种行为倾向,但我们可以对信念本身作出评估。这是拉姆赛从皮尔士哲学中吸收或解读出的思想。拉姆赛进而揭示道,我们何以对不完全的(partial)信念作出测量,并创立一种“主观期望效用理论”,但我想指出的是,他不大会喜欢后人从他的理论中进一步发展出的理论。

周:信念适用于“事物所是的多样方式”,这一点似乎很难理解。我感觉这隐约地体现了皮尔士对经院实在论(scholastic realism)的承诺,这是一种对外间世界的实存作出的、非常强的承诺的实在论版本——恰是因为事物有着它所是的多样方式,我们的信念才会受到外部的限制,才会在漫长的科学探究中去伪存“真”,并在科学研究的终点处结出一颗最终的“实在”之果:“实在”便是最终完成的任何之物。相比之下,詹姆斯哲学中则无对这类实在论的任何承诺,从而“我们可以相信我们想要相信的东西”,这一思想尤其体现在他《信仰的意志》一书中。或许因为此,(其中当然需要作出更多的解释)科内利斯·德瓦尔(Cornelis de Waal)在他的《论实用主义》①Cornelis de Waal, On Pragmatism,Belmont: Wadsworth, 2005.中认为皮尔士是一名实在论者,而詹姆斯则是一名观念论者。你接受这种解读么 ?

米萨克:我的确认为皮尔士是一名实在论者。但他非常小心,避免就此说得过多。他想指出的是,我们仅能在这样的范围内言说,即存在一个独立于我们的世界,并且这个世界对我们有着因果影响。用亚瑟·法恩(Arthur Fine)的话说,这体现了我们“自然的本体论态度”。用皮尔士本人的话说,实在是我们在探究终点处终将认知或相信的东西。我们敢打赌认为,这是一个不可废除的信念。在某种意义上,詹姆斯的哲学则更难解读。有些时候,为了回应一些批评,詹姆斯表现得完全像是一名主观主义者,但他也简单直接地表明他不是——真理当然是对某种独立实在的符合。但与皮尔士不同,詹姆斯没有解释这种立场何以与他的其他观点相融贯。

周:那么,在你对实用主义的解读中,皮尔士有什么独特的贡献?

米萨克:在我的解读中,皮尔士对“真理”的解释尤为重要。在他看来,“真理”是不可废除的,它能够经受得住所有的证据和论证的考验;如果我们的探究活动能够无限进行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获得关于事实的真理。在关注各类探究形式的时候——例如科学、数学,以及伦理学的探究形式——实用主义者能够提供一种对真理的统一解释,这种解释不预先设置任何“物”本身,认为仅有在科学的探究活动中才能朝向真理。在我看来,这是源自皮尔士哲学的一个最有力的观点,也是皮尔士最具特色的贡献。

周:听上去皮尔士的真理观和实在论有着紧密的关联,如果两者在皮尔士那里紧密相关,那么皮尔士的真之理论似乎会与詹姆斯在实践的效用中检验真理的真理论非常地不同。你对此是怎么看的?

米萨克: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詹姆斯的相关段落的话,那么我们的确会发现詹姆斯和皮尔士在这一问题上的思想有着实质的不同,例如,当詹姆斯声称真理是“可塑的”或真理等同于满足的效果,皮尔士显然不是这么认为的。但在其他一些相关段落中,在这些文本中,詹姆斯通常是在回应别人对他的真理论的批评。他说到,真理当然符合于事实。对詹姆斯真理论感兴趣的人来说,我们必须能够解释这里的矛盾。在我看来,詹姆斯未能清楚地阐述他所谓的“可塑性”是什么意思。但是,这里的矛盾更多地在于对詹姆斯文本的解读,我们当然可以基于自己的解读立场作出进一步的相关阐释 。

周:的确如此,我们只要稍微细究皮尔士、詹姆斯,包括杜威的思想,便会发现,虽然他们均被视为古典实用主义者,但他们思想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别。我们还是回到对皮尔士的讨论上来吧。经过悠然岁月的洗礼,你认为皮尔士哲学在当今的哲学争辩中仍然有其作用吗?你能具体举一个例子来说明么?

米萨克:我认为皮尔士思想仍然与当代的诸多争议密切相关。例如,一些致力于人工智能领域研究的逻辑学家们总是在无意间重新俘获了皮尔士的图标逻辑(iconic logic)思想;我以及一些其他人,例如罗伯特·塔利斯(Robert Talisse)一直在试图讨论,皮尔士的真理论和探究理论仍然是伦理学和政治学中现有的最好解释。

周:谢谢你的回答,让我们来深入讨论一些细节性的问题吧。在《剑桥实用主义》中,你向我们阐述了皮尔士对拉姆赛的可能影响,在你看来,这些影响体现在哪些方面?因为维特根斯坦在思想上直接受益于拉姆赛,我们可以进而推测,维特根斯坦也间接地受到了皮尔士的影响吗?

米萨克:皮尔士逝世于1914年,但直到1923年,他的第一本论文集才由美国出版公司布雷斯出版社(Harcourt Brace)出版。大概在相同的时候,拉姆赛的导师C.K.奥格登(C.K.Ogden)也编辑出版了《国际心理学丛书,哲学和科学方法》①C.K.Ogden( ed.), International Library of Psychology, Philosophy and Scientific Method, London: Kegan Paul,Trench & Trübner, 1922.一系列丛书。但在那之前,奥格登已经为当时还在读本科的拉姆赛提供了一些皮尔士和威尔比夫人(Lady Welby)之间的来往书信,皮尔士在这些通信中讨论了一些自己的思想。当《偶然、爱与逻辑》( Chance, Love and Logic)出版时,拉姆赛立即从出版社拿到了这本书。我们发现,他在1924年1月23日的日记中这样写道,“读了一些霍布斯逻辑,还有皮尔士,皮尔士书中有些表述真是惊人地出色。”接下来的一周里,他读完了整本书,做了许多笔记。在他本科阶段的最后时期,他想着自己用于申请奖学金的论文应该写什么,他当时想可能会以“或然性”为论题,“这部分是因为他对皮尔士的相关讨论怀有兴趣”。在1月29日的日记中,他写到“已经读完皮尔士”了,但到了1月31日,他仍然在做笔记。那些笔记以一段引文开头,拉姆赛认为这段文字体现了实用主义的重要洞见:“在讨论哲学问题时,我们不要矫揉造作地怀疑那些我们心中根本不怀疑的东西。”拉姆赛依据这里的表述,认为应该以这种“实际的精神”从事哲学研究。我们可以发现,实用主义的精神——它以人本身为起点,而非以某种独立于人的形而上学为依据——体现在拉姆赛仅将归纳原则视为我们能够“使用”而不能加以证明的原则这种立场,也体现在他将知识定义为可靠的信念这种做法。也恰是有了这样的实用主义精神,拉姆赛才被皮尔士对信念所做的倾向性阐释以及真理论所吸引。

如所周知的是,由于拉姆赛实用主义式的批评,维特根斯坦背弃了《逻辑哲学论》中的观点。1929年——这是维特根斯坦返回剑桥的一年,也是拉姆赛生命的最后一年——拉姆赛指出维特根斯坦的整个路径都是错的。“路德维希式”的研究哲学的方法是:

建构一种逻辑,然后完全自然地(unselfconsciously)进行我们的哲学分析,总是思考事实而不思考我们关于事实的思考,决定我们言语的意义而不讨论意义的本性。

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论述到,命题是关于世界的图画,这与哪个“我”拥有这幅图画无关。正如维特根斯坦所承认的那样,这种立场将会导向唯我论。如何弥合自我和世界之间的鸿沟?我们何以作出关于世界的判断?拉姆赛认为,“主体不在世界之中”这一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有着灾难性,用拉姆赛所总结的话说,路德维希的初始世界“不包含思想”。我们对与人有关的事实进行思考,而非试图思考抽离于所有人类理解的事实,这是一项不可能的任务。

周:看来我们的确可以在实用主义的思想脉络中勾连皮尔士、拉姆赛和维特根斯坦的内在思想关联,尤其是在关于心灵与世界关系的思考,关于同人相关的事实的思考这些问题上。这样一来,我们可以顺理成章地将经历“思想转向”的后期维特根斯坦纳入实用主义阵营了 。

米萨克:的确是这样的。我认为后期维特根斯坦著作中的实用主义主题——意义即用法,实践的首要性——均直接源自拉姆赛。在1929年1月拉姆赛逝世后,在某一晚作的篇幅较长的日记中,维特根斯坦认同了拉姆赛将信念视为一种符合(meet)未来的预期并作为行动指引的解释。在接下来的十年里,他渐渐发展了语句的意义就是其用法或目的的思想。在他的笔记中,他将这种立场称为“实用主义”,即拉姆赛一直在迫使他接受的思想。我也认为,通过拉姆赛,皮尔士也给维特根斯坦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

周:从皮尔士、拉姆赛到维特根斯坦,这是一条十分有趣的进路。顺便问一下,实用主义为今天的剑桥所广泛接受么?

米萨克:我可能不太会说实用主义已经在剑桥广为接受了,这样说或许会更恰当些,即剑桥哲学都有些实用主义的痕迹。普莱斯和西蒙·布莱克本(Simon Blackburn)是两位明确接纳实用主义的剑桥哲学家 。

周:提到普莱斯和布莱克本这两位有分析哲学思想背景的哲学家,这让我想到了你的另外一本书《美国实用主义者们》,这本书旨在从分析哲学路径分析美国实用主义,最终以实用主义的思路“对真理和知识作一种自然主义式的解释。”在我看来,这本书使得实用主义与哲学主流(诸如分析哲学)的联系变得更为紧密了。

然而,对于那些没有读过这本书的读者而言,将詹姆斯和杜威纳入你的叙述似乎令人困惑,因为他们两人均不是“分析哲学家”,如何以分析哲学的进路来阐释他们的思想,这是令人困惑的。

米萨克:嗯……当詹姆斯在讨论心理学时,他无疑是一名自然主义者和实验主义者,我们可以在这里发现“分析的”詹姆斯。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逻辑经验主义者们逃往美国时,杜威的研究一开始与他们的研究“在同一条船上”。杜威为美国科学百科全书写了一本伦理学方面的书,他的工作在于试图阐述伦理学和政治学何以可能被嵌入我们关于世界的自然主义式的阐释中——杜威在这方面作了非常棒的工作,但人们还未能充分发掘这些工作的价值。

周:不好意思,当你在谈论詹姆斯和杜威时,你对“分析的”一词的使用让我感到有些困惑。我的理解,或一般的理解是“分析的”指的是那些诸如卡尔纳普、奎因、戴维森、戴维·刘易斯这样的典型分析哲学家,他们共有着使用“语言”的分析方法。这是一种对“分析的”“强”理解,你似乎对“分析的”有着更为宽泛的理解?

米萨克:我的确在相对于分析哲学的意义上作出了更为宽泛的界定。在我看来,那种将作出语言转向的哲学家们视为唯一的分析哲学家们的观点,太过狭隘了。这种理解排除了我们一般称之为“分析的”哲学家们,例如讨论物理学的那些实在论哲学家们。但如果你想问詹姆斯和杜威是不是狭隘观点下的分析哲学家们,我的答案则和你的一样,他们不是。

周:我刚才的困惑实际上是,如何将詹姆斯和杜威纳入你所说的狭隘意义上的分析哲学语境来进行探究,看来这不是一个问题。让我们就你的《美国实用主义者们》一书多聊几句吧。如所周知,在语言和世界的关系上,新实用主义与古典实用主义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更为关注语言的一面或分析的方法论,而古典实用主义者在对经验概念的改造中,则更为关注世界的一面。根据这种解读,新、老实用主义之间存在沟壑。在你看来,有没有可能根据你在《美国新实用主义者》中的工作,构建一种能够弥合这一沟壑的融贯的实用主义谱系?

米萨克:我认为这个沟壑的确是可以被弥合的,皮尔士的部分工作便在于此。他对符号和阐释有着非常复杂且深刻的阐述(从而他非常关注于语言的一面),与此同时,他也对探究和追寻真之道路上经验所起到的作用作出了阐释。我并不认为语言的一面和经验的一面是不相容的,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假的二元论。缝合新老实用主义,要求我们回到皮尔士哲学中寻找可用的有益资源。

周:听到你的这一判断,我感到非常开心。我也认为,皮尔士的思想资源(具体来说是他的符号哲学)能够为我们提供一条融贯地解释新老实用主义思想的同和异,乃至构建一种深层的实用主义谱系的可行的出路。你能对此多作一点解释么?

在此方面,如果我们挣扎于经验(聚焦于对心灵和世界关系的重构)和语言(聚焦于社会性的推论活动)之间的二分,那么我们实际上面对的是一项无望的事业,因为,这项事业潜在地对近代二元论作出了承诺——当你带着病症前行时,病症容易影响你前行的道路。某种程度上,我因而开始对皮尔士哲学,尤其是他的符号学思想感兴趣,通过他的阐述,我看到这里的二元区分是一个虚假的区分。通过皮尔士,我们也可以进一步发展实用主义本身。

米萨克:是啊,我认为皮尔士最为伟大的洞见之一在于,语言和经验是不可分的。我们所拥有的经验都已经渗透了概念。我曾在一篇文章中对此作出过讨论,鉴于你也不同意语言和经验的二分,或许你会有兴趣阅读这篇文章。之前有人邀请我就“实用主义:语言或经验”这类论题写一篇文章,而我最终讨论的是语言和经验的关系,文章的题目叫作“实用主义中的语言和经验”,我把文章的发表信息也给你吧。①Misak, C.“ Language and Experience for Pragmatism”, European Journal of Pragmatism and American Philosophy,Symposia.Language or Experience: Charting Pragmatism’s Course for the 21st Century, Vol.6, No.2,2014, pp.28—39.

我在这篇文章里认为,实用主义对于语言的过度关注源于罗蒂(Richard Rorty)在20世纪70年代对实用主义的影响。他的著名判断在于,我们在从事哲学探究时,应该放弃关于知觉经验的谈论。他的学生罗伯特·布兰顿(Robert Brandom)则继承了这一想法,并做出了相当极端(且有些过度)的发展,从而认为“我不会用‘经验’这个词了”。我认为,所有古典实用主义者在对真理的理解中都将经验放在了中心位置。但是,皮尔士也谈及语言、符号和表征。实用主义者显然既有关于经验的思索,也具有关于语言的思索。

周:谢谢,我会把这篇文章下载下来,仔细拜读,进一步了解你的思想。我注意到你不大讨论布兰顿的思想,你在书中仅提及他寥寥几次。在我看来,在你的书中讨论他的思想(无论是支持性的还是反驳性的)是合宜的。你能分享一下你对布兰顿的评价么 ?

米萨克:我的确非常喜欢布兰顿就美国实用主义和德国古典哲学(康德和黑格尔哲学)之间关系的阐释。皮尔士也做了这类工作,尽管布兰顿似乎没有发现。在我看来,对布兰顿产生深刻影响的威尔弗里德·塞拉斯(Wilfrid Sellars)也是一位卓越的实用主义者。布兰顿无疑是实用主义谱系中的一员,尽管我并不太认同他的观点 。

周:我猜你可能会不大满意于布兰顿过分强调推论主义(inferentialism)一面的做法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俩的立场是一致的。我最近在阅读塞拉斯的《科学和形而上学》,①Wilfrid Sellars, Science and metaphysics: Variations on Kantian Themes.New York: Humanities Press, 1968.在这本书里,塞拉斯具体地发展出了他的科学实在论思想,我们也可以在这个文本里发现他与皮尔士诸多的共同立场。塞拉斯在这本书的前言里直接表明,这本书是为了“偿还对皮尔士的亏欠”,即要对“真”和“实在”做出一种皮尔士式的解释。然而,布兰顿则直言不讳地表明,塞拉斯试图保留实在,是从他的父亲老塞拉斯(Roy Wood Sellars)那里继承的一个糟糕想法。在布兰顿对皮尔士的阐释中,我们也的确发现他错失了皮尔士的诸多洞见(或者说,未能认识到“皮尔士本身”)。你能对此作出更多一些的评论么?

米萨克:我认为你说的完全正确。塞拉斯在自己的思维图景中保留实在,而布兰顿则在思想上慢慢地背离塞拉斯的这一洞见。有许多当代实用主义者都像布兰顿一样,最为典型的是罗蒂,然而,普莱斯也是这样的。但普莱斯稍稍有一些不同,因为普莱斯试图论述道,失去了真之概念,我们便无法理解歧见,我们应该将“真”理解为一种合宜的摩擦,它为会话提供某种规范性的限制。在此方面,我的一个学生戴安娜·亨利(Diana Heney)写了一篇非常好的文章,敦促实用主义者们在这问题上重回到皮尔士和塞拉斯的相关讨论。我也会把这篇文章的信息给你的。①Diana Heney,“Reality as Necessary Friction”, Journal of Philosophy, Vol.112, Issue.9, 2015,pp.504—514.

周:好的,谢谢!实用主义似乎始终摆脱不了关于心灵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关于真与实在等问题的讨论。我再问最后一个问题吧,你能向我们介绍一下你新近的工作么?

米萨克:近五年来,我一直在写拉姆赛传,我越发认识到,他的观点是实用主义思想中最具前景性的观点。这项工作有很多事情要做,包括一些诸如经济学方面的新领域——痛并快乐着。

周:太棒了!十分期待这本拉姆赛传记。再次感谢你接受我的访谈。

米萨克:不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