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发展史及借贷风险分析

2021-11-24 20:45:30何衍广
法制博览 2021年18期
关键词:借款人借款投资人

何衍广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9)

一、P2P在我国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以信用借款为主的原始发展,2007-2012年

2007年,我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创立,许多敢于尝试的互联网风险投资者嗅到了P2P网络借贷的巨大发展潜力,开始尝试创办P2P网络借款平台。

这一阶段,全国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初始为20家左右,其中活跃的只有不到10家,截至2011年底,单月成交金额只有5个亿左右,有效的投资人也只有1万左右。因为我国公民的信用体系不健全,各个平台之间没有可靠的信息沟通渠道,也缺乏借款人的信用调查以及评级,出现了同一个借款人能在多家P2P网络借款平台上进行借贷。最典型的一个案例是:天津一个网名叫坦克的借款人,他在多家P2P网络借款平台借款,总金额极高,达到500多万,毫无意外,此笔借款最后由于借款人信息是虚拟的,平台无法追讨,成为各个平台的坏账,给各家平台带来了巨大损失。

第二阶段:急剧扩张期,2012-2013年

这一阶段,一些有民间线下放贷经验,又关注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的创业者,尝试开设P2P网络借贷平台。当时,一些软件开发公司为了盈利,开发了大量相对成熟的P2P网络平台软件模板,每套P2P平台软件模板售价并不高,此举弥补了P2P网络借款创业者在技术上的短板。有关数据显示,当时开办一家新的平台成本在20万左右。此时,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从最初的20家左右急剧扩张,数量更是达到了240家左右,一年之间翻了10倍。

截至2012年底,P2P网络借贷平台单月成交金额达到30亿元,有效投资人在2.5到4万人之间。

第三阶段:风险暴露期,2013-2014年

2013年,国内各大银行开始收缩贷款,且传统银行贷款规范严格,审批、放款流程较长,多数借款人或者企业不能通过银行的严格审批。P2P网络借款平台的投资者看到这份“大蛋糕”,他们花费不多的投资从软件公司购买成熟的P2P网络借贷的软件模板,改改LOGO,然后再重新租赁一个办公室简单装修下,一个全新的平台就上线运营了,这种平台当时迅速扩张,从原来2012年的240家增加到了600家左右,当时有效投资人也增加到了9万到13万。这一时期,国内的相关监管机构对于这种新兴的借款平台没有及时地出台相应的监管政策,可以说对于这方面的监管是处于一片空白的。

这阶段上线运营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其共同特点是以高利息、高回报为宣传噱头吸引投资人,投资人也是在初期尝到了承诺高息的甜头,加入的投资人越来越多。这些借款平台通过融资后,偿还银行贷款、民间高利贷或者投资自营项目,这些行为本身就是有很大的风险,也大大提高了平台资不抵债、“跑路”的可能性。在2013年10月,P2P网络借贷平台集中爆发了提现危机,很多在平台的投资人,连本金都收不回来,何谈利息。

第四阶段:以规范监管为主的规范期,2014年至今

这一阶段,国家政策倾向于鼓励互联网金融(ITFIN)创新,这给很多始终关注网络借贷平台而又害怕政策风险的企业家和金融巨头吃了一颗“定心丸”,大企业、大资本纷纷加入互联网金融领域[1]。同时,政策监管也开始收紧,相关的监管规范纷纷出台,同时也规定了合理的网络借贷利率。那些不合规,不能提现的平台首当其冲地被清理退出,保留了一些资质好、发展前景不错的网络借贷平台,例如:京东白条、金条,蚂蚁花呗、借呗等。

不得不提的是,在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就有对合理借款利率的严格规定: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二、P2P借贷风险分析

第一,从借款人方面分析。P2P借款人都是来自全国各地,一般向平台发起借款申请时都是有借款人自行在APP上提交申请人的资料,包含申请人自身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这些基础信息是在后续还款出现逾期还款时,P2P平台追索债权的最基本信息。但如果平台对于借款人基础资料信息审批不严或者借款人提供虚假材料时平台没有及时发现。当后期借款人出现逾期,甚至坏账的情况,由于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维权措施,又需要专业律师参与,维权费用高,程序比较复杂,所以一般平台会选择将债务索偿外包给资产管理公司做催收,这就引发了另外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暴力催收。

第二,从P2P平台方面分析。从2013年起全国正规的各大银行收紧贷款审批,此时P2P平台在全国遍地开花,小公司只要花一点资金就能买一套功能齐全的APP系统模板,而且P2P平台不管从借款人信用度、贷款审批流程以及放款速度上都是传统银行贷款无法企及的。P2P平台通过高利息、高收益、高回报这种宣传噱头集资,然后再将资金以高额利息放贷,中间基本没有多少实际投入。由于没有认真审核借款人的真实资料,导致后期借款人不按期还款时,资金链断裂,公司破产,投资人的资金也无法收回。另外还有一种模式,P2P平台直接用后期投资人的钱先每月付给先期投资人利息将整个资金池做大,等资金筹集得差不多了,老板就显露出真正嘴脸,一夜之间卷钱跑路。这便是臭名昭著的“庞氏骗局”,完全的“空手套白狼”[2]。

第三,P2P平台信息披露不充分。金融行业本身就需要加强监管,规范信息披露,就P2P网络借贷平台而言,其实本质上就是一个信息中介中心,有出借人,也有借款人,通过平台来牵线搭桥,为双方提供一个网络交易中心。若是借款人信息披露不实,会给P2P平台以及出借人带来损失;反之若是出借人信息披露不实,则会造成非法集资、诈骗等严重犯罪行为。因此平台是否如实披露信息,对借贷双方的资金安全均有重要意义。虽然目前法律法规中有要求需要如实披露借款人和借贷项目信息,但是并没有一个具体限度,而且监管机构在实操中也很难界定,这也是监管中的一个大问题。

三、P2P借贷的建议

(一)认证方式的严格审查

目前,不管是传统银行还是一些证券公司,在注册或者开户阶段都会接入到公安系统的在线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申请人的真实身份。笔者认为P2P平台完全可以采用这种方式从根源上把控注册人的真实有效身份,彻底肃清虚假注册人。

此外P2P平台还可以借助银联平台的认证方式认证申请人的银行账户的有效性,一般做法是让申请人转1分钱到P2P公司,第二天认证银行账户的真实有效性后再将这1分钱返还注册人。采用此方式可以核实注册人的银行账户的有效性和真实性。

(二)借款人信用状况的严格审查

P2P平台可以依托目前现有的征信大数据平台,例如:百行征信、人行征信等严格审核借款人的信用状态,建立有效的信用评分系统。同时还可以将各大平台借款人逾期不还、恶意拖欠等行为建立一个共享的黑名单机制并同步给合作平台,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平台坏账率。

(三)监管机构、法律法规的完善

相关监管机构要对P2P平台进行正规引导,并严格核查平台的资历,必要时也可以要求将一部分成立资金作为保证金,用来规避后续因经营不善导致无法偿还投资人的资金。

法律法规也需要完善相关的制度。首先要明确P2P借贷是对于传统贷款的一种补充,它不可以替代传统贷款,也无法替代。其次,法律法规完善对于平台各项收费的上限以及平台的综合盈利的红线,坚决打击“高利贷”“套路贷”,肃清行业不法行为,给予不法黑网贷一种强有力的震慑。

猜你喜欢
借款人借款投资人
借款捆绑婚姻关系致诉讼
不一样的借款保证人
中东铁路与三喇嘛借款
乡城流动借款人信用风险与空间收入差异决定
小微企业借款人
商业银行对借贷人贷后监控与风险治理
投资人最爱
影响P2P借贷成功率的借款人信息要素研究
金融法苑(2014年2期)2014-10-17 02: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