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祖亮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计财处,河南 平顶山 467000)
国有企业投资风险主要是指国有企业在进行短投或者长投的过程,由于对未来情况了解不足或者生产经营过程中其他因素的影响,投入的资金难以及时回收或者达到预期收益,进而出现盈利能力以及偿债能力下降的可能后果。
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一般具有不确定性、客观性、动态性和全面性四个特点,在实际工作中评估投资风险常用的方法主要有概率衡量法、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法、敏感性衡量法、压力测试法和事后验证法等。
国有企业一般具有生产经营多元化、规模大、运营管理流程复杂且链条较长、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因此研究其投资风险管控具有一定的管理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可以将投资过程中的经济风险、政策风险、环境风险以及技术风险纳入管控范围,从而在保障投资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减少投资风险发生的概率;二是对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可以合理控制资金资源的总体投入,用最低的成本来实现项目的安全运行,从而提升投资效益,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推动力和保障条件。
在实务中,国有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的风险具体表现千差万别,但是通过对这些具体表现形式的分析和总结,最终其投资风险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投资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是控制投资风险的关键和核心,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建立起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从实践来看,当前国有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普遍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在进行投资决策时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论证,或者只考虑到完成短期内的经营绩效考核目标而没有结合国有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使得投资决策带有管理层的主观影响;另一方面则是在进行投资决策时,没有综合运用多种投资决策方法,并结合企业的实际财务状况,决策方法的片面性在一定程度上对投资决策的结果产生了不利影响。这两方面问题的存在增加了国有企业投资决策失误的概率,投资决策的失误会对企业的短期流动性、偿债能力以及盈利能力等产生较大影响,从而产生各种风险。
第二,投资范围选择带来的风险。在投资活动中,投资范围和投资领域与国有企业的筹资能力、运营管理水平、拥有的社会资源以及人才结构等具有较高的关联性,若投资范围过大,涉及的领域过宽,与企业当前的发展规模、生命周期以及人、财、物承受能力不匹配,则必然会导致包含资金链断裂、债务违约在内的各种风险出现。
第三,过于追求高额收益带来的风险。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投资的最直接目的就是获取高额的投资收益,最终目标则是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风险与收益的正向相关性决定了企业在追求高额收益的同时必然会面临较大的投资风险。如果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只关注投资项目的高额收益,缺乏严谨科学的市场调查,盲目跟风,忽视收益与风险的并存性,则可能导致投资资金难以回笼、收益率难以达到预期以及流动性受到影响,进而产生各种风险问题。
第四,被投资方带来的投资风险。国有企业在投资过程中,一部分投资活动以兼并重组或者参股的形式开展,因此在投资过程中,被投资方也是产生投资风险的一个主要因素。被投资方是否存在经营管理不善的情况而产生亏损、资金周转能否保障其按期支付红利或者偿还本息、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等,都会给企业的投资活动带来一定的风险。
第五,变现能力风险。当前国有企业在投资时,多数未充分考虑完善的退出机制,造成在投资项目出现失误或者经营管理不善的情况下无法在短期内按合理的价格来进行处置,面临长期亏损的局面。
第六,筹资能力不足带来的投资风险。筹资是企业开展投资活动的主要资金来源之一,因此筹资能力也能够对投资风险产生一定的影响。受国家宏观金融调控政策以及外部经济不景气因素的影响,部分国有企业的筹资渠道变窄,筹资规模受限,难以满足企业当前的投资需求,从而产生了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是有效规避投资决策风险的主要前提条件之一。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要减少投资决策失误带来的风险,除了要在制定投资决策时综合使用投资回收期法、获利指数法、内含报酬率法、净现值法等决策方法,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还要通过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机制,强化管控、监督职能的方式来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减少管理层在投资决策时的主观性和非理性因素,降低投资决策失误发生风险的概率。
专业的风险管控机构不仅能够合理控制国有企业的投资范围,还能够对被投资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信用状况进行尽职调查,衡量投资对象的潜在风险因素,避免过于关注高收益而盲目进行跟风投资所带来的各种风险问题。一个健全、专业的风险管控机构不仅应当包括法律专业人才、投资领域运营管理专业人才和财务专业人才等,同时还应结合投资活动的各个环节明确其具体职责,增强其在风险管控中的独立性。
国有企业要实现对投资风险的有效管控,一方面要结合投资管理实践,分析和梳理企业投资风险的主要来源,然后针对这些因素设计出与之相关的衡量指标,通过决策树法、情景分析法以及敏感性分析法等方法,对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衡量,然后根据衡量结果实施针对性较强的管控措施;另一方面则是要针对投资的具体形式,开展全过程的投资风险监督,即在投资实践中,国有企业的投资形式主要有股权投资、资产收购、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三种,针对这三种主要的投资形式,企业应当结合其主要特点,分别针对事前、事中和事后制定具体、细化的监督措施,实现对投资活动的全过程监督,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以股权投资为例,企业在事前应监督决策依据和可行性分析是否完整充分、股权投资项目是否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等,在事中要审查股权投资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投资标的的投资者状况、所投资金是否全部到位、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况等,在事后要检查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等。
目前我国PE 投资的退出渠道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对赌协议,另一种是IPO 退出,并且当前PE 投资的收益来源已经转变为在投资过程中企业的成长性溢价。鉴于国有企业因未建立完善的退出机制而出现投资变现能力不足的问题,建议其结合PE 投资项目的退出机制,针对一些股权投资项目通过签订对赌协议、与被投资公司股东签订股权回购条款和其他约束性条款等方式,保障投资项目的安全性,减少投资风险,增强变现能力。
国有企业要通过增强自身的筹资能力来满足投资需求,减少投资风险,可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创新筹资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即在实务中国有企业可考虑引入供应链融资的方式来缓解自身在筹资过程中的压力,拓宽融资渠道,为投资创造一个流动性充足、稳定的财务环境;二是通过优化资本结构的方式来控制负债筹资中的长短期负债结构比,降低偿债压力和减少流动性风险,合理调度配置资金,为投资提供充足的资金来源,防止出现投资风险。
本文以国有企业的投资风险为研究对象,结合国有企业在运营管理过程中的主要特点及其投资管理实践,从六个角度分析了其投资风险的具体表现形式,然后针对这些风险,分别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专门的风险管控机构、构建健全有效的投资风险评价指标体系等五个角度提出了投资风险管控的主要途径,主要目的是为国有企业健全投资风险管控体系、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提供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