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 龙 李 成
(滨海县水政监察大队,江苏 盐城 224500)
近年来,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各地区在水资源治理和管制方面管理严格,人们对水利需求以及水利工程建设提出更高要求。现阶段,我国水利监管水平还有待提升,水政执法力度有待加强,对水生态环境及水资源管理方面还需加强监管。因此,应深入研究基层水政执法问题,创新执法方法,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水事案件发生,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基层水政执法指的是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水管相关单位全面落实国家制定相关法规,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行政行为。水政体制较为复杂,一般采取统一管理与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对水灾防治、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实行统一立法、统一规划。水政执法具备法律效应,所管辖范围包括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务系统安全运营等[1]。
基层水政执法相关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各样问题,水政管理部门委托基层执法部门进行管理、处罚工作,基层水政机构缺少独立性,执法办公时也无法提升办公时效,执法风险大大提升,且在执法过程中会浪费很多成本。基层水政执法缺少完善管理体制,且相关工作人员对专业知识了解不够透彻,对法律掌握不够熟知,执法程序比较混乱,缺少规范性和严肃性,执法效果不理想。部分地区因受经费限制,执法设备比较老旧,无法及时更新,工作人员执法时穿着不规范,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水政执法工作的有效落实。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水政执法各项工作衔接存在问题,水行政相关管理部门缺少明确的职责划分,一些地区水管权属问题还不够清晰,管理地界未经过明确划分,在管理方面缺少力度。由于管理部门职责模糊,导致协调问题时存在较大难度,在处理处罚方面应用标准不一,执法管理比较混乱,如出现问题需要追责,则经常出现相互推诿现象,这对基层执法工作产生很大影响,执法效率降低,且执法权威性不高,水事管理力度有待加强[2]。
很多群众对于水政执法关注度不高,虽然对合理利用水资源意识有所提升,但对水政执法了解较少,部分群众缺少良好行为习惯和生活习惯,相关部门缺少相关法制制度宣传,宣传方式也比较单一化,宣传频率较少,群众意识无法提升,经常出现违法违章水事活动。基层执法部门执法力度不强,部分群众认为水政执法只是一种表面的威慑,并不能够对其采取实际措施,一些群众对执法管理抱有抵触心理,导致基层水政执法相关工作很难取证,处罚管理较难实施[3]。
基层水政执法所针对的管理对象较多,且工作程序复杂,很多人员法律意识比较单薄,综合素质较低,不服从管制。基层执法人员在实施执法过程中,经常出现群众谩骂执法人员,态度强硬、拒不服管等现象。这些问题导致基层水政执法相关工作无法快速推进,现场调查效率较低,取证困难重重。相关执法部门缺少针对性手段,在不同情况下,大多采用统一化措施,导致水政管理执行较难,案件处置周期长,效率低。特别是一些工程类项目,部分单位未按照程序进行管理报备,对于一些问题私自处理,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基层水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导致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时存在很多阻碍,部分案件随时间流逝被人们忽视,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无法提升,水法权威性不高。
为有效解决基层水政执法存在的问题,需不断完善基层执法体系,全面落实“强监管”执法目标,提升水政执法力度,推进水利事业不断发展。特别一些水事案件涉案水库,需加强执法管理,并整合相应涉水资源,逐步完善执法制度,按照规定严格执法,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能,并确定处罚办法,明确个人职责,提升人员对水政执法的意识,优化各执法部门的人员配置,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进一步推进基层水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除此之外,针对不同情况应增加水政执法手段,避免单一化执法,有效提升执法效率,有效缩短执法周期,保障各项执法工作循序渐进开展[4]。
基层水政执法相关部门应加大执法工作宣传力度,不断创新多样化宣传手段,提升群众对水政执法的认识,选择有效、群众易接受的执法方式。相关部门可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向群众宣传水法制度,并举办知识竞赛,提升群众参与热情;基层执法人员需与群众多沟通,向群众宣传水法的同时,听取群众建议与意见,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执法部门以案说法,向群众讲解、分析水事案件,强化执法宣传,使群众逐步理解和接受水政执法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规范行为,不做违法违章的事,懂法敬法;明确奖惩制度,鼓励群众互相监督,加大惩罚力度,打破表面宣传的局面,应做到事事有人管,构建良好执法环境,为水政执法工作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基层水政执法相关工作人员需不断加强自身专业能力,构建专业执法队伍,为水政执法工作提供基础保障。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基层水政执法的费用支撑,设置专项的经费,更新执法设备,提供先进的执法装备,规范队伍建设,设定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将工作态度与工作效率作为绩效评分的标准,并定期进行专业知识考核,提升人员对执法工作重视度,树立公正威严的水政执法形象,提升执法威慑力和严肃性。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应加强执法工作人员专业培训,定期邀请专家进行工作指导,为工作人员提供外出学习、实践机会,不断更新法律知识,提升对执法工作的专业性,从多个方面提升水政执法工作有效性。
基层水政执法相关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从长远角度出发,明确部门责任主体,划分个人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使每一位工作人员可以清晰认识到自己的工作职责,提升工作热情,主动探索、创新执法模式,并充分发挥个人优势,加强工作合理分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法,提升水政执法效率。吸取各类水事案件教训,建立合理执法机制,联合政府相关部门,提升执法力度。与法院及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动执法,坚持国家法制政策,坚决惩处各类违法水事案件,公平公正处置,提升群众公信力,保障基层水政执法工作有序进行。基层水政执法工作过程中,严格工作制度为工作有效开展提供良好保障,执法部门应坚持责任制原则,开展实际巡查执法工作,加强专人巡视工作,做好登记和报告,保障每项工作可以有效进行;加强摄像机通信设备的更新,提升工作准确度。在巡视过程中,应配备两名及以上执法工作者,携带齐全证件信息,整个执法工作需详细记录在案,保障工作公平公正进行。为严格遵循制度开展执法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应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使群众对执法工作形成共识,稳步开展各项工作。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办案制度和法律法规,保障各环节合规合法,正确引用法律条文,解决水事纠纷案件,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并建立执法台账,所有程序正规化、系统化。除此之外,应加强执法队伍廉政管理,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坚持廉政作风,杜绝送礼、宴请等违规行为,保障水政执法工作规范进行[5]。
综上所述,在水利管理工作中,基层水政执法对于维护水环境、加强水治理、解决水事案件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社会不断发展背景下,相关执法部门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总结经验教训,加强执法工作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工作人员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养,强化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组建优秀执法队伍,拓展水政执法宣传工作,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提升群众执法意识,增强水政执法威慑力,严肃执法,为水利事业不断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