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涛
什么是“以小见大”呢?“以小见大”就是以小题材表现大主题。“小题材”可以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一个细节,可以是整体中的一个小部分,也可以是一件小物品、一只小动物、一棵小植物,还可以是一个小人物;“大主题” 可以是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思想,也可以是对人类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一种道德和一份情感。所谓“以小见大”,就是能从日常生活的细小之事、微小之物中挖掘出其不寻常的内涵,或揭示事物的本质,或蕴含深刻的哲理,或反映人物的精神面貌,或表现一定的社会意义。
巴尔扎克曾说过,成功的作品“就是用最小的面积,惊人地集中了最大量的思想”。从小事、小部分、小物件、小人物等“小题材”着笔,往往能写出“用最小的面积”惊人地揭示出“大主题”的好文章,“一滴水里见阳光”说的就是这个理。那么,在写作过程中应如何运用“以小见大”的写作方法呢?
“以小”为了“见大”。“小”既是具体的事例,又是典型的事例;“大”是文章的主题。“以小见大”就是以个别反映一般,以一些微小、具体的事物来反映一个重大的主题。其特征是从细小的形象和故事里,挖掘出具有深邃隽永的意义,发挥思想教育的作用,反映一个重大的主题。生活中很少发生轰轰烈烈的大事,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多是一些平凡的小事,但我们却能从这些平凡的小事中发掘亮点,悟出哲理,揭示主题。将“以小见大”引入写人技巧之中,有助于我们从凡人小事中发现人物的“亮点”,把人物写得有血有肉,使感情表达得细腻感人,从而揭示出让人意想不到的主题,使主题得以深化。
例如:鲁迅的小说《一件小事》一文中,描写的是“鲁迅外出搭乘人力车,人力车夫在本不用负责的情况下搀扶起被撞倒的老妇人,并将其送至警署”这么一件小事。这篇文章在选材上十分简单,就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但从这么一件小事中却折射出一个“下等人”高尚的人格力量,震撼了读者的心灵。作者只描写了一位人力车夫的故事,却能将其延伸到整个下层人民甚至整个社会,这种艺术处理以“一点”观“全面”,给作者带来了很大的灵活性和无限的表现力。
重视细节描写,于细微处见精神。细节描写就是对人物的外貌、语言、动作、神态等某一方面的细微之处进行具体生动、细致逼真地描绘。细节虽小,作用却很大。它既可以刻画人物性格,又可以深化作品主题。细节描写能把人物描绘得惟妙惟肖,突出人物性格,有以小见大的作用。然而,真实的、富有特征的细节描写,需来自作者对生活细致入微的观察、深刻的分析和独立的思考。
例如:朱自清的散文《背影》一文中,写了父亲给“我”买橘子这件事:“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年迈的父亲给青年力壮的儿子买橘子,那个努力翻越月台的背影,凸显了深深的父爱,深深地感动着“我”。
细节描写是一种“以小见大”的写作方法。细节的分量虽轻,容量却大,我们选择细节的时候要从细微处着手,从大处着眼,从小中见大,让小的细节反映人的思想状况、社会风貌。
例如:鲁迅的小说《孔乙己》一文中,写孔乙己第一次出场,在买酒时他“排出九文大钱”,这一细节表现出孔乙己作为底层文人讲面子、好显摆、穷酸迂腐的个性,揭示了封建制度对人的迫害。鲁迅的小说《祝福》一文中,几次写到鲁四老爷“皱一皱眉”,这种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便深刻地暴露出封建绅士厌恶寡妇、维护旧礼教的反动立场和丑恶灵魂。
很明显,以上两个细节描写都很大程度上刻画了人物形象,被称为妙来之笔。可见,细节描写必须放大人物形象。
在众多材料中,应选取最具代表性、最能体现主题的事例。人物的思想品质和性格特征是通过一件件具体的事例反映出来的,所以写人时一定要抓住最能反映人物品质的典型事例下笔,才能使人物活灵活现。典型事例能突出人物性格,体现主题。如果没有典型,文章就平淡无奇,主题就很浅显。塑造典型的目的是说明一种事理,所以在塑造典型时一定要结合生活实际,不能无中生有。写作时既要放开眼量,提升主题的高度,还要合理想象、联想,提升材料的层次。
例如:作家魏巍的报告文学《谁是最可爱的人》中,就从最初采访得来的100 多个生动事例中,选出20 多个事例来写。后来,作者发现这些事例中有的“味淡”,有的雷同,有的中心不明确,便将之精简为5 个事例。最终写成本文时,作者仅用了3 个典型事例:松骨峰战斗、火海中救童、防空洞谈心。这3 个事例能从不同侧面反映出志愿军战士的优秀品质,起到“以少胜多”“以一当十”的作用。如此充分的表现力,自然使文章的中心更为突出,使读者的心灵更受感动。
郁达夫曾说过:“一粒沙里看世界,半瓣花上说人情。”同学们要学会运用“以小见大”的写作方法,从身边人、身边景、身边事中感悟生活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