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士林
(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上海 200240)
当今世界是城市世界,城市群具有核心与支配地位。关于这一点,从城市群①的相关界定就可知晓。《牛津地理学词典》对城市群的定义是,“任何超过1 000万居民的众多中心、多城市、城市区域,通常由低密度的定居和复杂的经济专门化网络所支配”[1]。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认为城市群有五项标准:一是区域内有比较密集的城市;二是有相当多的大城市各自形成都市区,核心城市与都市区外围社会经济联系密切;三是有联系方便的交通走廊把核心城市联系起来,都市区之间有密切的社会经济联系;四是人口须达到2 500万左右;五是国家核心区域,同时也是国际交通枢纽[2]。《2010中国城市群发展报告》则初步提出了城市群的中国标准:一是“城市群内都市圈或大城市数量不少于3个,至少有1个特大或超大城市为核心”;二是“人口规模不低于2 000万人”;三是“城市化水平大于50%,非农产业产值比率超过70%”;四是“人均GDP超过3 000美元,经济密度大于500万元人民币/km2”等[3]。综上可知,与传统城市相比,城市群最突出的特征是空间规模广阔、人口数量巨大、经济高度发达以及区域内密切的交通与社会联系。进一步说,城市群不仅是一个内涵空前复杂的“宏大叙事”,也是一场直接影响到亿万人利益和命运的现实进程,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当今城市研究的核心与焦点问题。在全球化背景下,对城市群的概念和现实进程展开全面梳理和深入讨论,既有助于把握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当代现实世界的特征、主流和趋势,也有助于重建被这一历史进程冲击和扰乱了的生活方式和精神世界。
与人口和资源在空间流动和分布上相对均衡的城市化(Urbanization)相比,我们把当代以大都市和城市群为中心的人口与资源集聚模式称为都市化(Metropolitanization),其突出特点是作为人类城市顶级形态的国际化大都市与世界级城市群,成为推动当今世界发展和社会变迁的核心机制与主要力量[4]。与此同时,在城市理论研究及社会舆情上,“大都市”和“城市群”也迅速成为广泛流行的高频词。但另一方面,这又使人很容易想到海德格尔当年面对“存在”这个概念时的巨大困惑,他说:“当你们用‘存在着’这个词的时候,显然你们早就熟悉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不过,虽然我们也曾相信领会了它,现在却茫然失措了”[5]。由此也可追问,我们是对当下随处可见的“大都市”“城市群”也未必真正懂得和理解了。尽管大都市与城市群的关系比较复杂,但实际上大都市就是城市群,或者说理想的当代大都市一定是以城市群的形态出现的。对城市群这个概念的来源和流变加以梳理和阐释,可以为刚步入城市时代的人类提供一种清晰的内在观念。
从概念的起源看,城市群是从大城市演化而来的。“城市群”(Megalopolis)来自希腊词汇,本义是指“巨大城市”。据西方学者的考证,这个术语在1820年代就已是一个常用词,意为“大城市”,以区别于通常使用的“City”(城市)。但另一方面,在当时它主要是一个带有道德价值与情感色彩的轻蔑语,用以表达城市社会学者对过度城市化及其引发的“城市病”的不满与批评[2]。这种态度一直延续下来,如芒福德曾把城市分为“生态城市”(Ecopolif)、“城市”(Polis)、“大城市”(Metropolis)、“特大城市”(Megalopolis)与“暴君城”(Tyrannopolis)五个阶段[6]。在他看来,“特大城市”与“暴君城”均是城市停止发展、走向衰竭的产物,也可以说城市发展到这一阶段已不可救药。在否定语境中,尽管Megalopolis的使用十分普遍,但由于未能真正揭示出这个概念特有的当代内涵与意义,所以只能看作是城市群概念和理论发展中的一个插曲。就此而言,只有到了20世纪60年代初,在戈特曼发表了著名的《城市群:美国城市化的东北部海岸》之后,城市群这个概念才真正成为一个当代性范畴。
对此过程加以简单回顾,有助于把握城市群的确切内涵。戈特曼于1915年出生在一个富裕的犹太家庭,早年曾在巴黎大学学习地理和历史。1937年,戈特曼进入梭尔邦大学任人类地理学的研究助理。1940年,纳粹占领巴黎,身为犹太人的戈特曼被迫离开,并于1941年底辗转来到美国。尽管这是很大的打击和不幸,但却为戈特曼研究美国东北海岸的城市化提供了契机。1961年,戈特曼发表《城市群:美国城市化的东北部海岸》,第一次使用了“城市群”概念来命名其研究对象。这个对象的基本情况是:沿美国高速公路U.S.I轴(axis)绵延大约500英里(805 km),主要由波士顿、纽约、费城、巴尔的摩和华盛顿5个较大的大都市区组成。按照1950年的统计,其中每个大都市区的人口都超过了100万,同时,在这五个大都市区之间和西邻还有其他大都市区,其中任何一个的人口都在200 000至800 000之间[7]。巨大的空间与人口及区域内密集的经济、交通和通信联系,使他很难再用传统意义的“城市”来描述它。在正式启用这个概念之前,戈特曼本人还用过“连绵的大城市链条”(continuous chain of impressive cities)、“城市链”(the urban chain)等。但他最终选择了希腊词汇“Megalopolis”(巨大城市),同时为了与传统意义上的“大城市”相区别,他还特意将其第一个字母大写。“城市群”(在中国,也被不同学者译为“都市带、大都市连绵区”等)的概念由此诞生。
之所以把戈特曼称为城市群理论之父,不仅是他首次以Megalopolis来为城市群命名,更重要的在于:一是超越了19世纪以来城市社会学对Megalopolis的道德批判语境和价值态度,使一种针对城市群的客观和理性研究成为可能;二是为这个概念赋予了全新的质的内涵和意义,揭示出当今城市从传统的单体城市向城市共同体转型发展的新模式与新形态。Megalopolis不仅在规模和体量上远远超过了传统大城市,在功能与形态上与后者也有了本质的差异。具体而言,这一新型大都市不是几个或较多城市在数量上的相加,而是以现代交通和通信技术为基础和手段,使区域内的单体城市打破了彼此间在行政区划与城市功能上的对立,并在经济、社会、文化上演化为具有明显层级分工体系的城市群。这一概念和理论刷新了我们传统的观念和认识,如传统城市发展主要依赖于国家、民族和行政区划,但城市群第一次打破了这个框架。如北美五大湖一带的多伦多、蒙特利尔、芝加哥、底特律等,如长三角区域内的苏州、无锡、常熟和上海,这些城市之间在经济社会上的密切联系程度,实际上都超越了与其所属国家或行政省的联系。进一步说,Megalopolis既是传统大城市概念的进一步延展,也是人类城市发展的当代模式与最新形态,其最突出的特征在于:这种新型大都市不再是单体城市而是一个城市共同体。就此而言,也可以说“大都市就是城市群”。如西方学者曾评价说:“现代城市不是被孤立地仅仅作为有限区域的中心而被评论的,而是作为一个‘城市系统’(city-systems)、作为在持续扩展的轨道中旋转的城市网络之参与者而被评论的。”②
20世纪80年代,城市群的概念和理论传播到中国,并随着推进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国家战略而备受重视。“Megalopolis”在中国有“都市圈”(史育龙)、“大都市圈”(张颢瀚、张超)、“大都市带”(周一星)、“大都市连绵区”(王旭)等译名。可能是因为中国城市化及城市一体化的水平比较低,国内学者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了不同于Megalopolis的“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s)概念,即“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具有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依托一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以一个或两个特大或大城市作为地区经济的核心,借助于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综合运输网的通达性以及高度发达的信息网络,发生与发展着城市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共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城市‘集合体’。”并进一步将其细分为以国家级大都市为中心的国家城市群(national urban agglomerations)、以区域性大都市为中心的地区城市群(regional urban agglomerations)、以地方中心组织起来的日常城市群(daily urban agglomerations)[8]。尽管这是在中国本土最早看到的“城市群”用法,但其在基本内涵上与“Megalopolis”十分接近,同时在实际影响上也未能超过前者。直到2005年底,《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发布,城市群(Megalopolis)首次进入国家战略框架体系,成为涵盖“都市群”“都市圈”“大都市圈”“大都市带”“大都市连绵区”及“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s)的合法概念。但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由于习惯和缺乏必要的自觉意识,这些称谓在学术研究、政策规划及媒体上一直混合使用,在理解、表述与沟通上制造了不少麻烦和错乱,在概念和用法上规范和统一应成为城市群研究的一个基础性工作。
此外,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西方学术界和研究机构对中国城市群的反应和态度。尽管戈特曼在1976年发表《全球大都市带体系》时就提到“以上海为中心的城市密集区”——这很可能与上海曾作为“远东第一大都市”的世界地位和影响有关③。但长期以来,西方学者对中国其他区域和城市群关注有限。近年来这一状况与态度发生了重要改变,如一家国际调研公司在2010年研究报告中就预测,中国在5到10年内至少将形成22个大型城市群落,涵盖中国815个城市中的606个,占城市人口的82%,预计到2015年将占据城市GDP的92%[9]。这表明中国城市群开始进入世界研究的视野,在全球化进程中的地位和影响与日俱增。
长三角的一体化始于1982年,至今已走过了快40年的历程。关于长三角的概念和空间范围,一直处在持续的变化和调整之中。改革开放以来,已形成6种主要形态:
一是1982—1984年的“上海经济区”。1982年,国务院提出“以上海为中心建立长三角经济圈”,最初设想的范围包括上海、南京、宁波、苏州与杭州。当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成立上海经济区和山西能源基地规划办公室的通知》,正式确立上海经济区的范围是以上海为中心,包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等长江三角洲的9个城市。1983年1月,姚依林副总理在《关于建立长江三角洲经济区的初步设想》中指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范围可先以上海为中心,包括长江三角洲的苏州、无锡、常州、南通和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等城市,以后再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两个月后,直属国务院、由国家计划委员会代管的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成立,区域范围为上海市和10个郊县;江苏省4个市(常州、无锡、苏州和南通)和18个县;浙江省5个市(杭州、嘉兴、湖州、宁波和绍兴)和27个县。这是长三角经济区(城市群)概念的雏形。
二是1984—1988年的上海经济区扩大版。1984年12月,国务院决定将上海经济区的范围扩大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一市四省,拥有人口近2亿,面积达52万km2,工农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均占全国的1/4以上,是中国经济最发达、实力最雄厚的地区。1985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长江、珠江三角洲和闽南厦漳泉三角地区座谈会纪要》,提出“应该开放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进而陆续开放辽东半岛、胶东半岛,北起大连港,南至北海市,构成一个对外开放的经济地带。”在此背景下,1987 年纳入福建,长三角经济区再次扩容,包括了除山东以外的整个华东地区。在此期间,相关各省轮流召开过一次高层会议,先后制定出《上海经济区发展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上海经济区章程》。《纲要》提出:“建立上海经济区,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探索。旨在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中心作用,打破经济体制的僵化模式,逐步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区域经济新体制。”同时确立了“丁”字形发展战略框架,“把经济区沿江沿海的‘丁’字形黄金地段,逐步发展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经济带和港口城市群。”但在1988年6月1日,国家计委撤销了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上海经济区以“流产”而告终。对此一般解释是国务院机构改革要裁减一批机构。但五省一市间巨大的经济社会发展差距和利益冲突,也是其难以维系的重要原因。
三是 1992—2008年以江浙沪16城市为主体形态的长三角城市群。1990年4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开发开放上海浦东重大决策,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重新提上议事日程。长三角相关城市以城市群名义的破冰之旅,始于1992年6月在京召开的“长江三角洲及长江沿江地区经济规划座谈会”,会议建立了长江三角洲协作办(委)主任联席会议,这对长三角城市群的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1996年,该联席会议由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取代。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会最初包括上海、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南京、镇江、扬州、常州、无锡、苏州、南通14个地级市。1996年地级市泰州设置,长三角城市群的城市数量扩展到15个。2003年8月台州市进入,以江浙沪16城市为主体形态的长三角城市群最终得以形成。此后这个主体框架一直保持稳定并受到普遍认可。
需要提及的是,历任浙江省委书记、上海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曾力推长三角一体化。2003年“两会”结束,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率浙江省党政代表团60余人赴上海、南京,与上海签署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沪浙经济合作与发展的协议书》,与江苏签署了《进一步加强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议》。此外,2010年上海世博会也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特别是2003年8月15日至16日在南京举办的长江三角洲城市市长峰会,16个市长联合签署《以承办“世博会”为契机,加快长江三角洲城市联动发展的意见》(又称“南京宣言”)。在其包含的《全面提升长江三角洲城市形象和市民素质活动方案》中,首次提出了“长三角人”的新概念。长三角城市群的建设从经济、交通等逐渐拓展到旅游、文化等领域,为长三角一直雄踞中国城市群综合排名之首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2008年长三角地区2省1市25城市版。2008年9月16日,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把长三角地区建设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和全球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2010年6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首次在国家战略层面上将长三角区域范围界定为苏浙沪全境内的25个地级市,主要是在原有16个城市的基础上,加进了苏北的徐州、淮安、连云港、宿迁、盐城和浙西南的金华、温州、丽水、衢州。但该规划仍把16城市列为长三角区域发展规划的“核心区”。顺便提及的是,当时的一些媒体报道时称2省1市共26个地级以上城市,是由于相关人员错误统计造成的。
五是2016年长三角城市群3省1市26城市版。2016年6月3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发布,在2省1市25城市的基础上去掉了江浙的一些城市,同时将安徽省的8个城市纳入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该规划的范围包括了上海市,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南通、泰州、扬州、盐城、镇江、常州,浙江省的杭州、湖州、嘉兴、宁波、舟山、绍兴、金华、台州,安徽省的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池州、滁州、宣城,总数为26个地级市。但在一体化建设方面,主要问题还是磋商、文件、论坛多,只在一些局部地区如沿G60国道的沪浙地区在交通、科技等等方面有所对接,而真正按照市场机制、突破行政壁垒的实招、实事和实绩还不是很多。
六是《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3省1市全域版。2019年5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审议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km2)。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面积22.5万km2),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以上海临港等地区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发展目标主要包括两个:一是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整体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总之,近40年来,各种关于长三角一体化的研究已经汗牛充栋。展望未来,最需要的不是再做一批课题,出一堆纸上的成果,而是需要对以往研究成果、规划成果等,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建设现代化强国的战略要求和部署,作一次系统的梳理和集成分析,把其中落后的“踢出去”,以防止一些已经落后于新时代的东西“新瓶装旧酒”,把其中需要改造的加以改造,把其中具备了实践条件的直接运用到现实中,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切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进程走向高质量的发展阶段。上海、江苏、浙江、安徽要增强一体化意识,加强各领域互动合作,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10]。
自2005年国家“十一五”规划首次提出“城市群”战略以来,目前中国初具规模或得到普遍认可的城市群(包括以“经济区”命名的准城市群)已在30个左右,其中,排名居前的十大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川渝城市群和关中城市群),以不到1/10的土地面积,承载了全国1/3以上的人口,并创造了全国1/2以上的GDP。未来5—10年,预计中国城市群将涵盖815个城市中的606个,人口和经济规模分别会占到城市总人口和GDP的82%和92%。城市群在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龙头地位和核心作用日益凸显[11]。目前的长三角三省一市,城镇体系完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大中小城市协同发展,各具特色的小城镇星罗棋布,城镇之间经济社会联系密切。经济总量约占全国1/4,全员劳动生产率位居全国前列。拥有上海张江、安徽合肥2个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全国约1/4的“双一流”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年研发经费支出和有效发明专利数均占全国1/3左右,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研发强度均超过3%。集成电路和软件信息服务产业规模分别约占全国1/2和1/3。拥有开放口岸46个,进出口总额、外商直接投资、对外投资分别占全国的37%、39%和29%。和明清时代的江南地区成为封建王朝的经济命脉一样,当今的长三角城市群,不仅是支撑当代中国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功能区,同时也是推动当今世界发展和社会变迁的重要力量。
但就总体发展状况而言,中国城市群仍存在着三大问题。从全球层面看,主要问题是“发育不足”。与20世纪中后期形成的世界五大城市群④、美国21世纪初期涌现的十大城市群⑤、2008年西方学者佛罗里达提出的全球经济产出排名中超1千亿美元的前40个城市群[12]相比,由于起步晚、资源条件不足和发展环境复杂等原因,中国城市群尚未形成良好的城市层级和分工体系,区域协调和一体化水平上比较滞后,在城市生态环境和文化软实力方面的差距更大,并出现了“城市群未立”而“城市病多发”等危险迹象。从全国范围看,主要问题是“发展不平衡”,和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相比,目前扎堆出现的中西部城市群尽管数量已远超东部,经济总量、交通基建和人口规模也有较快增长,但整体发展水平却与前者差距很大,在城市规划、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雷同化”与“同质竞争”问题,不仅不利于培育城市群内部良好的城市层级和分工体系,还有可能重蹈东部发达地区“先污染、再治理”的覆辙。从城市群自身方面,主要存在着四大瓶颈:一是在发展模式上呈简单化和粗放型,不利于城市群的均衡和精明增长;二是未形成有效的文化协调和联动机制,层级体系和一体化缺乏内生动力;三是区域合作尚处于“浅表阶段”,战略与规划的“同质化”问题十分突出;四是环境污染严重和资源约束加大,发展风险和不可持续性日益凸显[13]。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国城市群建设的质量和内涵,是新型城镇化亟待破解和应对的重大现实挑战。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共同打造江南文化等区域特色文化品牌,加快江南水乡古镇生态文化旅游和皖南国际文化旅游发展。2020年8月20日,习近平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长三角区域要发挥人才富集、科技水平高、制造业发达、产业链供应链相对完备和市场潜力大等诸多优势,积极探索形成新发展格局的路径,同时还特别指出,“提升长三角城市发展质量,要注意保护好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避免‘千城一面、万楼一貌’”[14]。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充分发掘区域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重要推动作用,是中国经济走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的必然要求,为持续加快推进的长三角城市群建设指明了新时代的发展目标。就此而言,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需要作出新的战略规划和布局,在引领中国城市化从“铺摊子、扩圈子”的粗放发展进入到“调结构布局、深度城市化”的新时期做出应有的示范。对此提出对策建议如下。
(1)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注重人文城市建设”的背景下,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把城市群作为主体形态”的战略部署,协调解决城市群的交通、经济、人口增长和文化、生态、生活质量改善的矛盾冲突,转变业已形成的“经济型城市群”发展模式,带动中国城市建设走上文化发展转型之路。
(2)在编制城市群规划中不再使用“经济区”概念,突出文化、生态和生活质量的主题和导向作用。在中国区域发展规划编制时,“经济区”是经常被用来替换“城市群”的概念。即使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明确使用“城市群”之后,这种情况仍相当普遍。城市群涉及环境、政策、交通、基础设施、人口、社会、文化等方面,而“经济区”则侧重于经济建设,内涵远没有“城市群”丰富和全面。这是很多“城市群规划”在基本框架上仍属于“区域经济规划”,并导致中国城市群集体走上“经济型城市化”道路的主要原因之一。
(3)以深耕区域特色文化资源为中心,有效地规避城市群规划和建设的同质化问题。不同的城市群,都以不同的自然环境、历史文脉和独特文化资源为依托,但在“经济型城市群”的规划建设中,由于基本上忽视了区域文化和历史传统,其结果就是当下十分突出的千城一面和同质竞争。提出和研究“文化型城市群”,充分开发江南文化之于长三角、北方文化之于京津冀、岭南文化之于珠三角、巴蜀文化之于成渝经济区等的资源优势,是规避中国城市群文化发展走向“同质化”的有效途径。
(1)编制《长三角文化型城市群发展规划》,基于长三角的雄厚物质基础和健康发展需要。文化建设离不开经济基础。作为中国启动最早、城市化和国际化水平最高的城市群,长三角在经济、资本、产业和人才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目前,长三角核心区16个城市GDP总量已占到全国的17.3%。从世界范围看,长三角和世界五大城市群相比,两者差距已不再是经济总量、城市基建甚至某些高新科技等“硬件”方面,而主要是在城市软实力、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影响力上。在长三角率先提出并规划建设文化型城市群,可为中国城市群摆脱“物质发达、文化简单”的初级形态、走出一条高质量和全面发展的新路子提供示范和经验。
(2)编制《长三角文化型城市群发展规划》,基于区域丰富的江南城市遗产及其升级复兴需要。经济发达与文化繁荣的古代江南城市,是率先在长三角建设文化型城市群的先赋优势。唐代中后期,长江下游地区就形成了以扬州为区域中心城市,以苏州、杭州、越州为次级区域中心城市,以一般州府所在地(例如宣州、常州等)为三级区域中心城市,以县城为四级区域中心城市,以新兴的镇市和草市为第五级区域中心城镇的五级城市体系。在明代全国50个重要的工商城市中,位于江南的有南京、苏州、常州、镇江、松江(上海)、嘉兴、湖州、宁波、扬州等。鸦片战争前夕,江南地区共有1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10个,同比占当时全国的一半。以文化型城市群为发展理念和模式,可充分发掘和激活传统江南城市资源和文化,是实现长三角区域经济和文化共同繁荣发展的必由之路。
(3)研究、规划和建设“长三角文化城市群示范区”,为中国转变经济型城市群发展方式提供借鉴。经济上的绝对优势造就了长三角的“领头羊”和“排头兵”地位。但由于长三角走的主要是“经济型城市群”发展路子,尽管经济总量、交通基建和人口规模增长很快,但“城市病”也越来越严重,不可持续问题日益严重。研究、规划和建设“长三角文化城市群示范区”,对长三角有助于改变其作为“经济型城市群”的惯性和痼疾,纠正由于过分强调人口、经济和交通等要素而导致的各种后遗症,对其他城市群则可有效带动各区域文化的重建和复兴,并对推进其经济与文化的协调发展发挥多方面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城市群是当今世界城市化的主流,也是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方向,这点已经毋庸置疑,但关键在于该建设什么样的城市群。当前,城市群主要形成了两种发展模式:一是以经济、交通、人口为中心的“经济型城市群”;二是以文化、生态和生活质量为目标的“文化型城市群”。面对我国城市群文化产业和文化服务发展不足、城市群内部产业同质化严重以及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建设“文化型城市群”才是未来我国城市群应走之路,这既符合国家关于建设新型人文城市的相关要求,也能从根本上实现城市群的高质量发展。长三角城市群是我国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水平最高的城市群,完善长三角城市群的发展规划,突出长三角地区的文化特色,建设长三角文化型城市群,对于解决当前我国城市群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引领我国其他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① 英文为Megalopolis,这个概念在中国有都市群、都市圈、大都市带等多种译法,本文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统称为“城市群”。
②LANG, ROBERT E. Beyond Megalopolis: Exploring American’s New “Megapolitan” Geography[R/OL].2006-04-01[2021-03-28].http://www.mi.vt.edu/uploads/MegaCensusReport.pdf。
③ 近年来一直有一个流行的错误说法,即所谓“世界六大城市群盘点:中国城市群仅长三角入列”,这是对城市群发展史的望文生义和断章取义。世界六大城市群的说法,源自1976年城市群之父戈特曼发表的文章《全球城市群体系》,其中提出当时世界上已形成了六个大城市群,即美国东北部城市群、大湖城市群、日本太平洋沿岸城市群、英格兰城市群、西北欧城市群和以上海为中心的城市密集区。文章中并无排名的意思。当时以上海为中心的城市密集区,和今天的长三角城市群也不可划等号。自“十一五”规划以来,城市群开始成为中国城市化的主体形态,经过多年的发展,如果进行排名,不只长三角,包括珠三角等预计在世界的排名都会靠前。所以,这个40年前的世界六大城市群说法并不代表目前世界城市群的真实状况,也早已完成了自己的理论使命,可休矣。
④1976年,戈特曼在《城市和区域规划学》杂志发表《全球大都市带体系》提出,主要包括:(1)从波士顿经纽约、费城、巴尔的摩到华盛顿的美国东北部大都市带;(2)从芝加哥向东经底特律、克利夫兰到匹兹堡的大湖都市带;(3)从东京、横滨经名古屋、大阪到神户的日本太平洋沿岸大都市带;(4)从伦敦经伯明翰到曼彻斯特、利物浦的英格兰大都市带;(5)从阿姆斯特丹到鲁尔和法国西北部工业聚集体的西北欧大都市带。(Gottmann,Jean. Megalopolis system around the world,Ekistics,243,109-113,1976)
⑤2005年,弗吉尼亚工学院大都市学会主任罗伯特E.郎格(Robert E. Lang)与同事唐·达维尔(Dawn Dhavale)发布《超越大都市带:美国新“大都市带”地理扫描》调查报告,提出了10个大都市带区域(Megapolitan Area),主要包括(1)以纽约为中心的东北部大都市带;(2)以芝加哥为中心的中西部大都市带;(3)以亚特兰大为中心的皮德蒙特高原大都市带;(4)以迈阿密为中心的佛罗里达半岛大都市带;(5)以休斯顿为中心的墨西哥湾沿岸大都市带;(6)以达拉斯为中心的I-35走廊;(7)以洛杉矶为中心的“大峡谷”大都市带;(8)以菲尼克斯为中心的埃科透匹亚(Ecotopia)大都市带;(9)以旧金山为中心的北加州大都市带;(10)以西雅图为中心的卡斯卡特大都市带。(Lang,Robert E. Beyond Megalopolis: Exploring American’s New “Megapolitan” Geography,2005, http://www.mi.vt.edu/uploads/MegaCensusReport.pdf,2006-04-01)